书城养生食物相克与最佳食物搭配(新世纪新生活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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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食物相克(2)

猪肉与百合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韭菜汁治疗。

肉与杨梅子肉与杨梅子同食,严重的会引起死亡,可以吃人乳治疗。

猪肉与驴、马肉《金匮要略》记载:“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并对此作以解释:“诸肉杂食,恐难消化,乱于肠胃,故成霍乱。”《日化诸家本草》记载:“马肉只堪煮食,余食难消。”即除煮食外,其他烹调方法如炒、熘等,皆难以消化。

驴肉性味甘凉,马肉性苦冷,皆属凉性。而猪肉肥腻,若共食,有碍于消化吸收,易致腹泻,不利于健康。

猪肉与牛肉《本草纲目》记载:“猪肉合牛肉食生虫。”《金匮要略》记载:“牛肉共猪肉食作寸白虫。”《饮膳正要》记载:“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性温,味甘,具有暖中补气、补肾壮阳、健脾补胃、滋养御寒、益筋骨、增体力之功效。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健脾,一滋腻碍消化,其性味和功效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

猪肉与鲫鱼《饮膳正要》记载:“鲫鱼不可与猪肉同食。”鲫鱼性味甘温,猪肉性味酸冷,微寒,二者性味功效略有不同。若二者一起烹调或配炒,则不太合适。

猪肉与香菜《饮膳正要》记载:“猪肉不可与芫荽同食,烂人肠。”韩矜曰:“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香菜又名芫荽,可去腥膻气味,其性辛温发散,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一耗气,一无补,所以二者配食,对身体有损无益。

猪肉与虾《饮膳正要》记载:“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元朝朱震亨亦云:“猪肉补气,世俗以为补阴,误矣!唯补阳尔;今之虚损者,不在阳而在阴,以肉补阴是以火济水,盖肉性人胃,便作湿热。”淡水虾(如青虾),性味甘温,功能补肾壮阳,通乳;海虾,性味甘咸温,可温肾壮阳、兴奋性机能。而猪肉助湿热而动火,如将二者相配食用,则会耗人阴精,导致阴虚火旺,不利于身体健康。

猪肝与鹌鹑《本草纲目》记载:“猪肝合鹌鹑食生面墨。”黑子、面墨系现代医学中的色素沉着症,其原因甚多,如肝病,铜代谢障碍,铁质潴留,酶缺陷,维生素A、维生素C、维生素P缺乏等。

猪肝与鹌鹑肉混合烹调,其各自所含的酶及其他生物营养素、微量元素之间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酶加热到一定温度后失活),干扰微量元素(如铁、铜)的代谢,影响某些酶的形成与激活,或破坏一些必需的维生素,产生一些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引起不良的生理效应,产生色素沉着。

猪肝与野鸡《饮膳正要》记载:“野鸡不可与猪肝同食。”野鸡味酸微寒,能补中益气,止泻痢,除消渴;猪肝性温,味甘苦,它们性味有温寒之别。如二者同煮食,将不利于身体健康,甚至引起不良的生理效应。

猪肝与鲫鱼鲫鱼性味甘温,具有益气健脾、清热解毒、利水消肿、通脉下乳之功效。猪肝与鲫鱼不合,如将二者混合烹调或配炒,会产生一些不利因素,食用后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应,比如容易产生痈疽等。

猪肝与番茄、辣椒猪肝炒食或做汤不宜配番茄、辣椒、毛豆等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维生素在受热受光时易被破坏,在酸性溶液中较为稳定(pH<4),在中性及碱性溶液中极不稳定。特别在有微量金属离子(如铜离子、铁离子等)存在时更易被氧化分解,即使是微量的铜离子也能使维生素C氧化速度加快1000倍。猪肝中含铜、铁元素丰富,每100克猪肝中含铜2.5克,铁25毫克,能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维生素C而失去原来的功能。

猪肝与菜花炒猪肝不宜配菜花。菜花中含有大量纤维素,纤维素中的醛糖酸残基可与猪肝中的铁、铜、锌等微量元素形成螯合物而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

猪肝与豆芽猪肝中的铜会加速豆芽中的维生素C氧化,失去其营养价值。

肝脏与雀肉二者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绿豆治疗。

牛肉与栗子牛肉甘温,安中益气,补脾胃壮腰脚;栗子甘咸而温,益气厚肠胃,补肾气。从食物药性看,二者并无矛盾;从营养成分看,栗子除含蛋白质、糖、淀粉、脂肪外,还富含维生素C,每100克中高达40毫克。此外,富含胡萝卜素、B族维生素和脂肪酶。栗子中的维生素C易与牛肉中的微量元素发生反应,削弱栗子的营养价值。而且,二者不易消化,同炖共炒都不相宜。在我国古籍《饮膳正要》中也有“牛肉不可与栗子同食”的记载。同时,有人还发现牛肉与栗子同吃会引起呕吐。

牛肉与红糖同食会引起腹胀。

牛肉与白酒牛肉性温,味甘,补气助火;白酒属大温之品。如将二者相配食用,极易上火,甚至可引发口腔炎症、肿痛。

牛肉与韭菜、薤、生姜《本草纲目》记载:“牛肉合猪肉及黍米酒食,并生寸白虫;合韭薤食,令人热病,合生姜食损齿。”因牛肉甘温,补气助火;韭菜、薤、生姜等食物皆大辛大温之品。如将牛肉配以韭菜、薤、生姜等大辛大温的食物烹调食用,容易助热生火,以致引发口腔炎症、肿痛、口疮等。

牛肉与橄榄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牛肝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维生素C是一种己糖衍生物,具有很强的还原性,很容易被氧化剂氧化而失去生理活性。特别是在有微量重金属离子如铜离子、铁离子等存在时,极易被氧化分解。而牛肝中含铜、铁离子丰富,所以极易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维生素C而失去原有的功能,所以牛肝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品相搭配。

牛肝与鲇鱼据《饮膳正要》中记载:“牛肝不可与鲇鱼同食。”由于鲇鱼肉中有复杂的生物化学成分,多食引起人体不适;而牛肝中含有多种维生素、酶类和金属微量元素。牛肝与鲇鱼二者共食,可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对人体健康不利。

牛肝与鳗同食会使身体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可以用黑豆、甘草治疗。

羊肉与豆酱豆酱系豆类熟后发酵加盐水制成,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氨基酸和钙、磷、铁等元素,性味咸寒,能解除热毒。而羊肉大热动火,二者功能相反,所以不宜同食。俗话说:“猪不吃姜,羊不吃酱。”(“吃”即配食之意)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羊肉与乳酪乳酪是用原料乳经乳酸发酵或加酶使它凝固并除去乳清制成的食品。其营养价值高,且易消化。

乳酪种类很多,其成分因种类不同而异。一般来说,其主要成分是蛋白质、脂肪、乳糖、丰富的维生素和少量的无机盐。乳酪味甘酸性寒,羊肉大热,而且乳酪中含酶,遇到羊肉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所以不宜同食。

羊肉与荞麦面据《本草纲目》记载,荞麦气味甘平,性寒,能降压止血,清热敛汗,而羊肉大热,功能与此相反,故不宜同食。

羊肉与醋醋中含蛋白质、糖类、维生素、醋酸及多种有机酸(如乳酸、琥珀酸、枸橼酸、葡萄酸、苹果酸等)。醋中的曲霉分泌蛋白酶,将原料中的蛋白质分解为各种氨基酸。其性酸温,可消肿活血,杀菌解毒;食物药性又与酒相近。所以醋可去鱼腥,宜与寒性食物如蟹等配合,而羊肉大热,所以不宜配醋。

羊肉与茶羊肉性温,助元阳,补精血,疗肺虚,益劳损,是一种很好的滋补强壮食品。羊肉所含钙质、铁质高于猪肉、牛肉,吃羊肉对肺病,如肺结核、气管炎、哮喘和贫血等皆有益。

羊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可与茶叶中的鞣酸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鞣酸蛋白质。这种物质对肠道有一定的收敛作用,可使大肠的蠕动减弱,大便里的水分减少,形成便秘。

羊肉与鱼烩《饮膳正要》记载:“羊肉不可与鱼烩、酪同食。”鱼烩是生鱼刽切而成。羊肉与生鱼烩不宜同食,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羊肉本身为大热之品,而姜、蒜、醋等都是辛热之品,二者相配,易助热生火。

第二,羊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多种维生素及微量元素,而鱼烩系生鱼刽切割而成,其酶未失活性,二者同食会产生复杂的变化,容易产生不良反应,不利于健康。

第三,羊肉有较浓的膻味,鱼烩带有浓厚的腥味,二味混合产生一种令人厌恶的怪味。

第四,吃生鱼肉,人体容易感染寄生虫,影响身体健康。

羊肉与竹笋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地浆水治疗。

羊肝与红豆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鸡屎白解毒。

羊肝与辣椒《金匮要略》中记载:“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脏。”孙思邈曰:“羊肝合生椒食,伤人五脏。最损小儿,合苦笱食,病青盲,妊妇食之,令子多厄。”辣椒中富含维生素C(每100克含维生素C达198毫克),而羊肝内含的金属离子,可将其中的维生素C破坏殆尽,削弱了其应有的营养价值。

羊肝与含维生素C的食物羊肝中含钙、铁、磷等元素丰富,这些元素能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维生素C,从而失去了维生素C原有的功能。

羊肚与小豆小豆一般指赤小豆,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P、钙、铁、磷等营养成分。另外,还含有皂素,这种物质对消化道黏膜有刺激作用,能引起局部充血。

赤豆性味甘、咸而冷,能利水消肿,利小便,解热毒,通乳汁;羊肚性温,味甘,具有健脾益胃、补虚祛损、涩汗止尿、促进食欲之功效。二者的性味与功效皆有所背,所以不宜同食。

羊肚与梅子《饮膳正要》中记载:“羊肚不可与小豆、梅子同食,伤人。”梅子味酸性平,《大明本草》记载:“多食损齿伤筋,蚀脾胃,令人发膈上痰热。”羊肚性味甘温,如配以香料调味如葱、辣椒、茴香之类则属热性。如混杂食用,可助热生火,对健康不利。

马肉与仓米唐朝孟诜的《食疗本草》中记载:“马肉不可与仓米同食,必卒得恶疾,十有九死。”《饮膳正要》中也记载:“马肉不可与仓米同食。”仓米指仓库久储的大米,中药学谓之“陈仓米”,尤指久储之粳米,一般已被黄曲霉菌污染,产生黄曲霉素毒素,毒性较强,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损害肝脏,并可致癌。

陈粳米性凉,马肉性冷。故二者不可同食,“久食必致恶疾”。

马肉与苍耳苍耳又名卷耳,《本草纲目》谓其茎叶气味苦辛微寒,有小毒,忌猪肉、马肉、米泔。故二者不宜同食。另外,苍耳含有鼠李糖苷,这种成分具有毒性作用,其茎叶均含有对神经肌肉有毒的物质,中毒者会出现全身乏力、头晕、呕吐、恶心、腹痛、呼吸困难、烦躁、脉缓等症状,严重者出现黄疸、昏迷或广泛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

马肉与姜孟诜云:“马肉与姜同食生气嗽。”即马肉与姜同食,会引起咳嗽。

姜的性味辛温,具有发汗解表、温中散寒、降逆止呕、祛痰、杀菌解毒之功效;马肉性辛冷,能清热解毒,通经活络,温经壮阳,养筋利尿。一辛温解表,一除热下气,二者性味相反,功用亦不协同,故二者不宜共食。

驴肉与金针蘑同食会引起心痛,严重会致命。

鹿肉与鲇鱼陶宏景曰:“鲇鱼不可合鹿肉食,令人筋甲缩。”鲇鱼含有丰富的酶类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而鹿肉中的某些酶类和激素,易与之发生不良的生化反应,不利于身体健康,甚至会影响到周围神经系统,以致筋甲缩。

鹿肉与鲍鱼《饮膳正要》中记载:“鹿肉不可与鲍鱼同食。”鲍鱼性味甘平,无毒,具有开胃、下膀胱水之功效。苏颂说:

“能动痼疾,不可合野鸡、野猪肉食,令人生癞。”从食物药性来看,与鹿肉并不相背。但从食品生化角度考虑,鹿肉不宜与鲍鱼同食。

鹿肉与野鸡《本草纲目》记载:“鹿肉不可同雉肉、菰蒲、鲍鱼、虾食,发恶疮。”野鸡肉酸而微寒。《日华本草》记载:“雉性平,微毒,秋冬益,春夏毒,有痢人不可食。”李时珍曰:“春夏不可食者,为其食虫蚊,有毒也。”鹿肉甘温补阳,与野鸡的食物药性相克。另外,二者同食后会产生某些生化反应,对健康不利。

鹿肉与蒲白《金匮要略》记载:“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蒲,又名香蒲,生长于池泽之中,春天的时候发芽生长,其茎白嫩,并可以食用,可以作羹,亦可蒸食,味道十分鲜美。

蒲白性寒,味甘,具有去燥热、利小便、止消渴之功效,可治口中糜烂,乃凉性之物;鹿肉甘温,从食物药性来看,二者的性味、功效有所不合,一般不宜同食。

兔肉与鸡肉陶宏景曰:“兔肉不可合白鸡肉及肝、心食,令人面黄。”《饮膳正要》记载:“鸡肉不可与兔肉同食,令人泄泻。”鸡肉性味甘温或酸温,属于温热之性,温中补虚为其主要功能;兔肉甘寒酸冷,凉血解热,属于凉性。二者同食,一冷一热,冷热杂进,很容易导致泄泻。

此外,兔肉与鸡肉各含激素与酶类,进入人体后的生化反应复杂,可产生不良作用的化合物,刺激胃肠道,导致腹泻。

鹅肉与鸭梨同食伤肾脏。

鹅肉与鸡蛋同食伤元气。

鹅肉与柿子同食严重时会导致死亡,可以用绿豆水煎服。

鸡肉与鲤鱼鸡肉甘温,鲤鱼甘平。鸡肉补中助阳,鲤鱼下气利水,性味不反但功能相乘。鱼类皆含丰富蛋白质、微量元素、酶类及各种生物活性物质;鸡肉成分亦极复杂。古籍中常可见到鸡鱼不可同食的说法,主要不可同煮、同煎炒。现今生活中的饮食习惯亦罕见鸡鱼同烹的现象。

鸡肉与芥末芥末,乃热性之物,鸡乃温补之品,两者共食,恐助火热,无希干僻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