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四年(1685),康熙觉得社会足够稳定和谐了,就一下子开了四个通商口岸。除了广州,另有厦门、宁波、云台山,并设四海关,专为收税。海关官员隶属户部,并受地方督抚监督,称海关监督。其中,粤海关监督掌管广东沿海各口和珠江三角洲航运及征税事宜,在西方人眼里成为清帝国最肥的官职。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粤海关监督才一向由满人担任。粤海关监督乃是与总督、巡抚平行而班次略后的官阶。有时候也由总督兼管,或由巡抚、将军代理。美国学者马士说,粤海关监督在他的任上,要满足三个愿望:首先要满足他北京恩主们的发财愿望,其次需要满足自己的发财愿望,第三是满足他的僚属们的发财愿望。为此,三年任期需规划如下:第一年他需弄够自己买这个官职所花的钱,第二年他要弄够自己为保此官所花的钱,第三年,职务到期,他要在卸任前弄鼓自己的腰包、挣出自己的养老保险。(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译本第一卷,上海书店出版社,第37页)羊毛出在哪儿呢?
从17世纪开始,粤海关的进出口税率一般不超过货价的百分之四,也就是说,税率不高。但是中国海关除此之外,还要征收船钞与规礼银。船钞征收的办法是将外国商船的长度乘以宽度,按体积大小分为一、二、三等收税。办法是死的,可大清官员是活的,所谓的一、二、三等可完全由他们说了算。光量船的长度,就有两种量法。一种是船头至船尾,还有一种是从后桅之前量到前桅之后。虽然后一种量法是当时唯一合法和照例的成规,但中国的丈量员不接到贿赂是绝不按常规来的。所以双方经常讨价还价,英国人算是充分体验到了“中国情人”的中国方法!
至于规礼银,也叫规费。它是粤海关官吏向外国商人征收的一种私费。粤海关原先规定,外国商人需要向负责开舱、验货、丈量、贴写、放关、押船等各色海关关员交纳各种辛苦费。统一到一块,就叫规费。这种费用更有弹性,让英商叫苦不迭。
让英商不满的还有,他们来到广州,只能与广东的外洋行(半官方的对外贸易机构,俗称十三行,简称“洋行”,产生于粤海设关的第二年,也就是1686年。行商名义上由清政府委派富户担任,但是这些富户须向有关官吏大量行贿才能谋得行商执照。入行时还得由几家行商或者全体行商联合作保。行商最多时数目达到二十家,少时七八家,沿明之习,名曰十三行,实际上并无定数)做生意。其他天朝百姓无权与英人接触,这叫天朝特色的垄断吧。
1715年,东印度公司决定直接对华通商,可是考虑到广州官吏的勒索,公司大班(Selected Committee of Supercargoes)出面向粤海关提出诸多条件,重要的有:
一、英人有同任何人做不受限制的贸易的自由。
二、英人有任意雇用或解雇中国仆役的自由,以及对他们自己的英国仆人的管辖权。
三、有为他们的商馆和船舶购卖食品和其他必需品的自由。
四、粤海关部应该保护他们不受平民和官吏们的欺侮及勒索,因为官吏每年都加收新税和勒索。
五、废除“百分之四”(基于出售和购卖的价值)的货税征收,并且粤海关所作的一切要求或索求应和船钞同时提出并加以规定。
东印度公司的大班想得也太美了,答应了他们,海关监督还咋按规划一步一步地完成自己的三大心愿先富起来?还有,英国人自由与中国人接触,中国不就被和平演变了吗?总之,不管从哪方面来讲,大清政府都不会同意这些英国鬼子想出的鬼主意的。
1720年,外洋行的行商们联合起来,歃血为盟,成立公行组织。规定:凡属外洋进口货物,统一由公行承销,内地出口货物,统一由公行划定价格代办,平均支配,不许竞争。在英商眼里,这就是货真价实的垄断了,东印度公司大班极力抗议,并以断绝贸易相威胁,一年后公行制被总督废除。
1726年,清政府规定,各色辛苦费折一征收,洋船进口收规礼银一千一百二十五两九钱六分(但据英方资料记载,英国商船不论大小均需向粤海关交纳规礼银1950两),出口船收规礼银五百三十三两八钱。上述规礼银与船钞、货税一样均需解交户部。也就是说,私费充公了。这就使得粤海关官吏还得想办法经营“自留地”。为此,东印度公司大班多次抗议,抗议无效!
1754年,广州建立保商制度。因为按照行商最初的规约,一个行商顶多可以承销一只洋船的一半货物,其余的由其他行商分销。这样一来,公行制被废后,给广州当局的管理带来了问题:不但没人管理洋商的活动,还有碍于税收的通畅。于是,两广总督兼粤海关监督策楞建立保商制度。他的考虑是,于各行商内选择殷实之富商,让他们给洋商做保人,政府收税方便。从此,外国商人一到广州,第一件事就是先找保商,而保商必需是十三行中的一家,洋商的税款,保商们要担保;洋商进出口货物价格,由保商们确定;洋商、洋船、船上水手的一切行为,从买一篮水果直到一件谋杀案,保商要负责。如果不考虑政府对于行商的勒索,这种保商制对于行商还是很划算的,发财挺容易的。而对于洋人来讲,则是大大的不乐意,他们想跟广州所有人做生意而不是被保商如此承包,同时各种名目的勒索只多不减,大班甚至扬言不再来广州做生意了,但这种吓唬对天朝并不起作用。一句话,你离了俺不能过,俺离了你,照样是天朝上国!
175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决定躲开广州在其他口子扩大贸易,他们派遣大班喀利生(Samuel Harrison)和第一个英国汉语翻译洪仁辉(Janes Flint)等组成商团前往宁波和定海做生意。两处的地方官由于外商久不来浙,自家也收不到什么油水,所以对他们非常客气友善,由此英船来浙渐多。乾隆一听,想起前朝故事——宁波曾是倭寇最严重的地方,而且乾隆还有地域歧视,对宁波人民不看好,说“浙民习俗易嚣,洋商杂处,必致滋事;若不立法堵绝,恐将来到浙者众,宁波又成一洋船市集之所”(《高宗圣训》卷281);对英国人民也不看好,说“英吉利在西洋各国中最为桀骜强悍……不可不预为之防”(《清高宗实录》卷550)。预防是对的,不对的是他的预防方法,因为他的预防不是增加天朝的抗疫力,而是尽量让天朝的臣民与“疫人”隔离。乾隆在地方大员的忽悠下,首先用的是经济手段,命令浙江增税一倍。没想到增税英人也不挺,继续有船前来,因为广州那边太黑了。乾隆一着急,干脆用政治手段,于1757年,规定对外贸易仅限广州一口,广州单口通商体制从此确立。
乾隆多的是政治头脑,缺的是经济头脑。英商前来中国购茶,江西、安徽的茶叶运到宁波最简便,就是再由宁波沿水路运到广州,也算简便。但广州十三行的行商们不乐意,茶叶不经他们的手,他们没得钱赚,所以他们贿赂官方,使得茶叶出口,必得绕着弯子过广州,也就是十三行之手。具体是这样的行程:江西、安徽、福建的茶叶先到九江集中,再沿赣江南下到大瘐岭,用劳工挑过莫林关,再由南雄水运到广州。这么一来,费用要翻几翻。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费用当然要摊到英商身上了。英商急死了,十三行的行商们偷着乐死了。虽然这些行商还看不到这样折腾,可以增加中国运输苦力的就业面,但是他们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多却是能数得清的。
1759年,就在乾隆规定广州单口通商之后,东印度公司派遣公司的汉文翻译洪仁辉前去中国丝茶产区浙江,请求浙省当局允许英商在宁波贸易。浙江官吏当然不敢跟乾隆对着干,把洪驱逐出境。洪仁辉遂跑到天津,用中国特色的举报方式——贿赂上访,使得这封“国际举报信”递到了乾隆跟前,控告如下:
一、粤海关勒索陋规。
二、粤海关监督不准夷商禀见,使下情不能上达。
三、行商黎光华拖欠货银不还。
四、保商制度弊端甚多,夷甚吃亏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