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职场潜规则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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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成功创业必须领悟的潜规则(3)

中国内地互联网发展时间很短,技术不断翻新,资本越积越厚,但是,真正对互联网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还得算是营销。尤其是2000年左右,“区域代理制”的出现让我国互联网发展迅猛,在中国大地上遍地开花。看看在巨人网络的招股说明书的描述:“我们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用于销售和推广我们的预付费卡和游戏点卡。截至2007年8月31日,经销网络巨大而完善,覆盖了超过11.65万家零售店,这其中还包括各种网吧、软件商店、超市、书店、报刊亭以及便利店等等。不仅城市,史玉柱还将目光放在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进行不断培养。”这就是巨人市值超越网易、盛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要赢,就不能按常规出牌。

不盲目进军陌生行业

不熟不做,有意创业,必须优先考虑的行业,就是你很熟悉、很了解,或是相关的行业,或是自己的专业所长。

比尔·盖茨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他优先选了电脑界而非其他,终于成为行业的泰斗。

有很多老字号的生意,虽然产品逐渐多样化,但仍以起家产品为主,在本行业内树立起权威来。例如,我们熟悉的保济丸、北京烤鸭、六必居酱菜、同仁堂安宫牛黄丸等,当中有些虽然已经走多元化生意路线,但它们仍立足于自己的老产品。对于本行最专注的,还得数香港知名的企业家蒋震先生,当很多实业经营者渐渐搞投资、炒地皮的时候,他仍然坚持走自己的机械生产业,虽然他没有因房地产等生意一夜暴富,但他的生意根基深厚,经得起大风大浪,并在机械业留下了美名。

本行是你起家和熟悉的行业,只要该行业还有发展潜力,就不应该因为见到其他很多赚钱快的机会,而把这个行业放弃,因为最初的产业是自己的心血,根基扎实,可以作为长久的事业。

我们常常看到有些巨富一夕之间沦为穷人。究其原因,有的是自我放纵诸如吃喝嫖赌或其他恶习所致,有的则是盲目踏入不熟悉的行业。一个做玩具批发的商人经营致富以后,朋友们恭维他,说投机生意能赚大钱,说他具有极强的经商天赋。于是他忘乎所以,飘飘然,听信谗言,放弃自己熟悉的老本行,涉足不熟悉的行业,他说:“我要投入这一行2万美金。我一直很幸运,好运气会让我赚上6万美元的。”

几天后,他发现还须后期支付;没过多久,有人告诉他“一切都很好”,只是有些事情没有预料到,还需要2万美元的预付款,然后就可以坐等赚大钱了。可是还没等到赚大钱的那一天,肥皂泡就破了。他的梦破碎了,一文不值了。他这才得到了他一开始就该懂得的教训:无论在自己这一行里是多么的成功,如果他转了行,盲目去干自己不熟悉的事,那他就像剪去了神发的大力士参孙——失去了自己的力量,没有让人景仰的能力了。

如果确实自己余钱很多,就应该投资到有希望的项目中去,这对己对社会都有益,但投资的数目不要太大,更不要盲目进军陌生行业,让本分经营赚的财富打了水漂。

职场中,不熟悉的行业不轻易涉足。

用理智避开陷阱

商场,表面上看风平浪静,暗中,波涛起伏。很多看不见的机关陷阱都敞开着口,笑着等你进去。我们会面临很多现实诱惑,在别人的恭维中迷失,丧失分析问题的理性和谨慎,在盲目中掉入别人的陷阱。

我们年轻冲动,经历较少,难免在创业道路上摔跟头。跌倒是难免的,但是避免跌倒也是可能的,面对一些我们不曾遇到过的困难,从未遭遇的挫折和困难,千万不要想当然的自信,贸然草率下定论,因为是否成功仅在一念之间,造成的结果却大不相同。草率只会让自己轻易地跌进别人早就布置好的陷阱中。

李耀祖是一位技术上的天才,他凭着过硬的技术、不懈的努力,创建了宏达软件公司,后又成为捷丰集团董事,成为一个很成功的老板。但就是这样一个阅人无数、久经沙场的“老江湖”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如今,已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

20世纪90年代,软件市场在国内是新兴阳光行业,当时,国内软件公司都把精力投入到了政府和国企市场这两块肥肉上,并未集中精神于开始起步的合资企业,而国外软件公司的产品价格又过于昂贵,这样便出现了巨大的市场。李耀祖敏锐的嗅觉很快嗅到了这一不可多得的好机会,决定要抓住此良机,迅速填补这个市场空白。

李耀祖是一位印度华裔人士,早在1990年,他就在新加坡创立了宏达,主做商用软件研发。1995年,他踏上大陆准备淘金,看到了大陆市场的潜力,决定在大陆发展。于是他很快注册了厦门宏达商用软件有限公司,主做ERP。当时公司的规模受限制,李耀祖决定扩大规模,加快发展。

不久,李耀祖便找到了一家名为捷丰的上市公司,准备同对方洽谈合同事宜。双方的收购合同中写道:“捷丰集团以亿元人民币收购厦门宏达商用软件开发公司,宏达集团董事兼任捷丰集团董事。采用股权置换的方式进行收购,厦门宏达商用软件开发公司以100%的股份置换捷丰集团价值亿元的人民币股份权……”

李耀祖心里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却不明白具体错在哪儿。在急于抢占这一市场空白的心理作用下,李耀祖既没有暗中调查这家公司背后的状况和之前的运营状况,也没有仔细思考和分析这一合作细节。盲目轻信于对方的回答,犯了兵家之大忌。李耀祖问道:“捷丰集团公司的业绩似乎有问题,为什么公司规模这么大、股价这么高,在赢利方面却进展不大呢?”对方向他解释说:“这是资本市场,大家看的是公司今后的发展潜力,股价跟赢利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我们的合作准没错,可以先把合同签了。”

李耀祖轻信了对方的回答,在急着进军大陆、尽快开始软件开发计划的心理作用下,他大笔一挥,在合同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交接仪式得以顺利进行。但是令李耀祖意想不到的是,捷丰的背后有势力强大的“黑势力”,在过去几年中,其股价被内行人称为“妖股”,股价呈现一种过山车似的起伏状态。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等到按照合同,宏达汇入销售账款时,就被原捷丰派驻在宏达的财务总监即刻转走了。不到两个月,捷丰集团的股价也跌到了几分钱一股,彻彻底底不值钱了。就这样,无论是宏达公司还是捷丰集团都成了空壳子,李耀祖原本看好的商机却变成了巨大的陷阱,这次失误使他身无分文。

职场中,面对机遇的陷阱,你要禁得住诱惑,理智避开。

警惕有机可乘的法律漏洞

在一个法治国家里,从事经营活动,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必然会在生意场上栽跟头的。就拿商品贸易中签订合同来说,如果经营者缺乏法律意识,很可能在合同中留一些漏洞,给对方以可乘之机,从而给自己带来损失。

经营者因缺乏法律意识签合同吃大亏的例子比比皆是。请看下面的例子:

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有一家企业想要与外商做服装生意。经过谈判,我方企业同外商最终签订了合作合同。因为是第一次与外商做生意,为了争取第二次、第三次的长期生意关系,我方企业有关负责人决心在商品的质量上严格把关,一切从优。

为此,厂长呼吁全厂上下齐心,终于生产出来做工考究、面料上乘的优质服装,并且比信用证规定的最后装运期提前了足足一个月,因此,货物早早地发到了外商手中。

可是就在我方等待对方的交口称赞时,外商却提出了退货的要求。其理由是,产品品质与合同中对产品质量的规定不符。

我方企业的相关人员对此十分不解,因为我方提供的服装的质量不仅不低于合同规定的标准,而且服装的纱支数还比合同规定的要好。

可是,国际贸易法规却不认可我方的好心。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所提交的货物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不能偏低,也不能偏高。这就是法律,不偏不倚,讲究公平、公正。按照这个公约的有关条文,我方的确是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如果诉诸法庭,按照国际惯例我方必然会败诉。

从一般人角度出发来看,卖方提供商品的品质规格高于合同规定,本应是对买方有利的,买方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可是为什么对方不但不领情还要求退货呢?原来,外商发现他所订购的这种类型的服装市场看跌,运到的货物销路很不好,即便是销售出去也得不到预期的利润。因此,狡猾的外商便利用国际贸易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利用退货来规避损失。

这个案例是值得我们引以为戒的。

的确,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要走出误区:即便是高于合同规定也有可能产生不好的结果。关键在于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职场中,签订了合同,就要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