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被领导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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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不做只听命令的奴才

合理地阳奉阴违

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要求“一团和气”,却必须提防“一事无成”。

以前的年轻人太过于听话,没有自己的主见,很难受到领导的器重,甚至被领导当成奴才,任意驱使。久而久之,领导习惯于呼来喝去,容不得半点反抗。本来嘛,对奴才何必讲礼貌?更不需要将心比心,为他设想。

而现在的年轻人又太过于叛逆,尤其是人们常说的八零后、九零后,他们心中没有等级观念,率性而为,常常惹得领导心生厌恶。这样的人别说升职,能否继续留在公司都成问题。被领导者惹怒领导者,领导者虽然不至于喊打喊杀,整人的方法却有很多,常令被领导者动辄得咎,进退维谷。被领导者唯有牢记:就算领导叫你去死,你也要答应,反正不去死他也没有办法,何必嘴硬,跟领导逞强!

既不做奴才,又不能叛逆,那该怎样办?这时候中国人“把二看成三”的智慧,就充分派上了用场。被领导者应该在“听话”所形成的“奴才”命运,和“顶撞”所造成的“叛逆”罪状之中,走出第三条路来。说起来相当可笑,但合理地阳奉阴违,不就是中庸之道吗?

被领导者要想清楚,领导所说的永远都对,并不表示一定要完全遵从领导的指令去做。因为领导所要求的是成果,而不是服从。不服从不行,但成果不好更加不允许。有些年轻人认为“用心做事才要紧”。于是领导做完决策,百分之百遵照决策内容去做,不管其间有多少变数产生。这样做,相当于陷领导于不义,也就是将责任踢回去,让领导承受决策错误的责任,领导当然不甘心,甚至不屑地取笑:“规定是死的,而人是活的;稍微改变一下都不会,到底有没有脑筋?”或者说:“我叫你这样做,你就真的完全照搬?如果我叫你去死,你会不会真的去死呢?”可见领导其实并没有严格要求被领导者彻底遵照执行的意思。

领导的指示是正确可行的,被领导者当然没有理由加以变更,反而应该赶紧付诸实施。领导的指示如果不正确、不可行,就不应该盲目去执行,因为后果总需要你自己来承担。领导绝不会承认“决策错误”,永远是被领导者“执行不力”。领导的决策有所偏差,甚至发生重大的错误,被领导者在执行的时候,应该用心加以调整,使其产生“歪打正着”的效果,领导才会欣慰嘉勉。

与阳奉阴违相似的还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自古以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成为众人皆知的事实。认为中国式的权威是要求无条件地服从,这实在是天大的误解,因为中国人讲求彼此彼此,几乎都是互相对待的关系,根本不可能做到无条件地服从。但是,从表面上看,中国人相当服从,但凡领导的指示,一律说好,心里却不以为然。所以,默默地不一定按照领导的指示去做,对中国人而言,并不是欺骗上级,反而是尊敬领导的一种表示。有时候领导的命令让被领导者觉得丧失了尊严,虽然不敢明目张胆地有所抗拒,但是暗地里自作主张,表面上服从,这种做法能把领导活活气死。

被领导者要明白阳奉阴违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并不相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一种权变行为,只要动机纯正,目标掌握得正确,便是随机应变。而阳奉阴违基本上是一种投机取巧的不正当行为,是一种只顾自己不顾整体的不良行为,既然“阴违”,就表示有一些见不得人的成分。

被领导者千万不可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视为办事的宗旨而大行其道,你若是为了贯彻、落实政策才进行调整,因时制宜,这是好事情,领导不会在乎你的小小调整。但你若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曲解领导的决策,那就是营私舞弊,领导必不会容你,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身陷囹圄。权宜应变的标准就是看你到底是为公还是为私。一切为公,怎么变都是对的,但是只要有一点点为私,你怎么变都是投机取巧,所有人都会怀疑你,变的时候出现一点错误,你就完了。

相比之下,阳奉阴违相当可怕,最好不要成为权宜应变的一种方式。被领导者应该把自己的自发性表现在明处,而不应该暗地里去做。但是合理地阳奉阴违,却是灵活变通的表现。

中国人的事情,很难说对错,大多是“合理就好”。过分阳奉阴违,就成了谋取私利的代名词;幅度过小的阳奉阴违,又起不到任何作用。只有合理的阳奉阴违,才能充分调动人们的主动性,用心地把事情做到合理的地步。

合理的阳奉阴违也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好,关键在于变通。一切照规定办,其实是毫不用心,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无所作为的心态。规定之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因为法令、规定只是底线。你不违法,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而你却没有做,这就是无所作为或者叫作不作为。

中国人一向讲究情、理、法,情在法之前,最讨厌公事公办、动不动就拿法令来吓唬人的行为。在企业中,有哪个人摆出这种脸孔,一定被别人骂拿着鸡毛当令箭,哪怕你的行为是正当的,也得不到其他人的支持,得不到任何部门的配合。孤立无援,工作就无法开展,就算领导者也不会满意。

我希望年轻人一定要有法的观念,但是用法时要动脑筋:怎么样在法定许可的范围之内做事?我送给大家四个字,叫“合情合理”。我认为,只要你不违法,不伤害别人,一切都可以变通。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有规定,公司上上下下都不遵守,这个规定不就没用了吗?规定是人定的,为了事情更快更好地完成,又没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当然可以变通。但是变通不是任意地变,而是在一定的框架范围内变,是外方内圆——规矩是方,变通是圆。在考虑事情时是外方内圆,处理事情时则是外圆内方。一方面是法、理、情,另一方面是情、理、法,这样就完全吻合了。“外方内圆,外圆内方”虽然只是简单的八个字,但是被领导者要想把它做好,需要一辈子的修炼!

听与不听的拿捏

被领导者绝对不可以顶撞领导者,但是一定不要完全听话,两边的平衡点需要自己去把握。凡是领导交代的事情,我们都要想:我做不做得到?做得到,而且领导的指令很合理,我们就照做,不想其他的;做不到,而且领导的指令不合理,也要尽量去做,实在做不了,就提醒领导,让他自己改变。但是不要当面顶撞领导,更不要让他在大家面前难堪。

虽然你凭专业判断,觉得领导的决定行不通,但说不定领导比你还专业。若是那样,就糟糕了,也许你太年轻,领导的经验更丰富,他年轻时跟你的想法一样,但是现在的看法更成熟,他讲的才是对的,你就完蛋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领导如果真的比你高明,你的顶撞就会变成笑话。

遇到这种情况,要记住两点:第一,不要耽误时间,不要把时间拖垮;第二,不要当面顶撞。你可以过后把几个难题写下来,再回去找领导,可以这样说:“领导,您刚才指示的那几点,我回去就办了,但是遇到这么几个问题,我想我的经验不够,所以来请示您,看有没有办法化解。”这样,用你的有形去换无形,才是最高明的。

用有形去换取无形,才会永恒。有形换取有形,那根本就是浪费资源。做人,要明白一个道理:有形换有形,所有的工作都是白费力,就像建万里长城,那能赚多少钱?人很奇怪,受西方的影响很深,执着于那些有形的东西,其实聪明人是把有形去换取无形,用有限的时间去换无限的时间,用有限的资源去换取无限的资源,这才叫智慧。

在领导者面前,被领导者怎么小心自己的言行都不过分,只有让领导感受到尊重,他才会反过来尊重你。有些被领导者见领导客气些,便得意忘形,没大没小起来,弄得领导不得不摆出高姿态。

在领导面前,被领导者最好表现得不卑不亢。不可以顶撞,是因为你没有资格顶撞他,没有资格让他难堪,更没有资格在他面前讲直话。因为他是你的上级,道理就这么简单。但也不可卑躬屈膝,惟命是从。最好听与不听相结合,既不可全听,又不能完全不听。当你的意见与领导的有分歧时,见风转舵,抛弃自己的主见,完全听从领导的,领导就会认为你太无能;完全不听他的,或者当面直指其错误,会使他的面子受损,就算他表面上宽宏大量,内心也会不舒服,对你自己也是一种伤害。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合理地坚持,先肯定领导的意见,再表达自己的意见,或者提出疑问,请教领导。当然,也不能过分坚持,否则就成了顶撞,领导以为你在挑战他的权威,难免会以势压人。当分歧较大时,被领导者最好不说话,做出一直在深思的样子,让领导看见,主动征求你的意见时,你再婉转表达出来。当你们的意见相同时,不要忘了给予热烈的回应,回应也是一门学问,若是说“您说得太对了”“我也是这么想的”,领导会以为你是随声附和,最好说:“我想了许久都没有想通,原来这样最好。”

有些年轻人常常纠结于该不该听领导的话,总觉得听了,自己的工作不好办,不听又会得罪领导。我经常问一些总经理是否喜欢百依百顺的下属,他们都表示:“不喜欢。”有谁会喜欢顺口答应,一点也不动脑筋的人呢?

有所听、有所不听,才会得到器重。有所听是作用,有所不听是根本,本立而道生,因此被领导者更应该切实把握“根本”的“有所不听”,而不是处处留神“作用”的“有所听”。

被领导者不应该存心听话或不听话,而应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最好站在有所不听的立场来有所听。唯有如此,才能够听得恰到好处,成为领导器重的人。

执行命令慢半拍

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原本就是互动的。被领导者越勤快,领导者的决策越应该谨慎;领导的决策品质越差,被领导者执行时越应该慎重。若是被领导者在行动之前毫不顾忌领导的反应,领导会认为你心中根本没有自己的存在,他会更加谨慎,防止产生严重的祸患。

中国有句老话叫“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意思是,越是职位高,越有出主意的自由,随时可以改法。正因为这种随意性,搞得被领导者常常左右为难。很多被领导者对这一点心生抱怨,其实大可不必。如果领导者放火放得有理,就应该加以拥护。如果怕领导随意放火,你凡事比领导慢半拍就好了,给他调整的空间。

比领导慢半拍,并不是真的能力不行,而是心里存着几分敬重,或者几分敬畏,在做决定或处理事务的时候多几分顾虑,必须多花一些心思去猜想领导可能的反应。如果丝毫不顾虑领导的立场,一点也不在乎他的观感,放手去做,领导看在眼里,心里必会认为自己在被领导者的心目当中毫无分量,进而对被领导者的所作所为恼羞成怒。

领导通常比较有魄力,可以马上决定,立即行动,这是优越的形势使然;但是被领导者在决定和行动之前,应该先想领导会有怎样的看法,适当慢半拍。通常领导者当机立断的决定,有欠考虑,等领导者冷静下来,他通常会对前番的决策修修补补,甚至完全推翻。被领导者不但不应该埋怨领导善变,反而应该庆幸自己追随善变的领导。因为领导改变主意,自己才可以跟着调整或改变。事实上,被领导者执行得越快,领导越不敢轻易乱变。所谓“朝令不妥,夕改又何妨”,如果不是自我解嘲,便是被领导者执行不力。在还没有造成事实之前变更,当然没有什么害处。

如果被领导者一接到命令就雷厉风行,即使领导发现自己之前的考虑欠妥,也没法做出调整。造成的损失自然得由被领导者承担,因为领导是不会“错”的,只是你执行有偏差,所以吃亏的还是被领导者自己。

所以做事要慢半拍,留给领导一些调整的空间,要给他继续思考的余地,既是尊重领导的一种表示,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否则你执行得越快、越努力、越认真,你的危险就越大,因为你是在拼命证明领导是错的。哪个领导会允许这样的下属存在?他必然会把责任全推给你,让你无立足之地。被领导者不要去怨恨领导,因为出了这种事谁都不想,而且只要自己慢半拍就好了,皆大欢喜岂不更好?

慢半拍还可以使被领导者在做事之前深思熟虑,以免做错。火急火燎、匆匆忙忙地办事,往往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小失误,结果总是不完美的。中国人讲究“三思而后行”,慢半拍就是为了“三思”,经过充分的考虑,将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规划好,被领导者才不至于一做就错。漂漂亮亮地完成领导交托的任务,一方面体现领导的决策英明,另一方面又体现出自己执行到位,这样密切配合,上下级的关系又怎会紧张?

但是,被领导者做事慢半拍的同时,也要考虑领导的心情,免得领导着急,直接插手,责怪你不用心。慢半拍的关键不在于“慢”,而在于“半”,慢是为了让领导看出你是个慎重、稳妥的可用之人,而不能让领导以为你拖拖拉拉。

很多领导会有这样的抱怨:“碰到这些下属,干什么都是慢吞吞的,偏偏我是个急性子,等着被他们急死,还不如自己动手。”许多领导都承认“我并不希望管这么多事”,也“不希望做这么多事”,但是下属能力不足或者不愿意负起责任,一拖再拖,只好亲力亲为了。你慢到让领导以为你能力不足或者逃避责任,这种“慢半拍”的行为不如没有。

若是领导始终认为你办事拖沓,慢慢吞吞,他就会忍不住要自己做。有些年轻人不懂这种情况的恶果,反而心中窃喜,觉得自己可以轻松了。岂不知这是个恶性循环,其后果不是你能承受得了的。

首先,看到领导总是自己做决定,自己处理事务,被领导者就会认为领导喜欢大事小事一手抓,索性把所有事情都推给领导,自己无所事事。而领导见到被领导者这样,就会更加认为被领导者不堪大用,会更加把事情都揽在手里,于是闲的闲死,忙的忙死。领导者忙不过来,就会大骂被领导者无用;被领导者挨骂,就会认为自己很无辜,“明明是你抢着做,不让我们插手,还骂我们”。于是上下级之间关系越来越恶劣,领导者越来越忙得不可开交,甚至忙中出错,影响公司前途,而被领导者无所事事,学不到任何东西,只好碌碌无为。

其次,每个人的做事方法都不一样,看到领导者“珠玉在前”,被领导者更不好插手。因为一旦插手,做对了还好,万一做错了,得到领导的一顿批评,自己脸上无光,不如躲得远远的,“不做不错”,还能保存自己的面子。更何况领导是上级,哪容得自己出手,抢上级的功劳?

对于被领导者的慢半拍,领导者自然要忍耐,但被领导者也须把握好“慢”的度,不让领导“忍无可忍”才好。

当你“慢半拍”的时候,领导通常会表现得紧张一些,这时大可不必着急,顶多表面上加紧一些,很快又放慢下来。这才是被领导者的安全“防卫机构”。否则领导一紧张,你就表现得快速。领导一看紧张有效,便会愈来愈紧张,结果你也就得愈来愈快速,最后活活被累死。

被领导者有没有能力,能不能善尽责任,用不了多久,领导便能够了如指掌。那时再“慢半拍”,领导者和被领导者都能心照不宣了。

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些年轻人常常会问我:怎么领导老把我当奴才,叫我做那些违法的事情呢?

你必须知道,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其实,任何一个明白人都会知道一生一世的所有事情都是自己造成的。为什么孔子推崇“不怨天,不尤人”?即使你怨天,天离得那么远,它帮不上忙,再怪别人也没用。

为什么领导总是把不合法的事分配给同一个人做?很简单,身为领导,他有很多时候不得已。很多事情都是从不得已开始的,没有人成心违法,也没有人成心捣乱,领导会想:这一关既然过不去,那就放手一搏吧,没准可以找到唯一的出路。这时,他会马上思考人选。找张三,他马上摇摇头,这个家伙不会听的;找李四,这个人能力不够;找王五,他的人际关系不行;扯来扯去,就想到了某个人。

当领导想将一件事情指派给某一个下属时,他一定会琢磨。把人请去之后,他就会捧几句:“我觉得你的表现很好,人缘不错,做事情也蛮有魄力的,现在有件事情要办。我看来看去,大概也只有你能做了,你就想想办法吧!”

基本上,被找到的人高帽子一戴,几句好话一讲,就没有抵抗力了。他回去就会想尽办法去做,如果能够圆满完成,就会给领导留下一个印象——违法的事情这个人也会尽力去做。所以,以后碰到什么麻烦事,领导都找他,最后坐牢的肯定不会是别人。

这完全是被领导者自己造成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被领导者一开始就要有原则,做人不可以没有原则,但是这个原则是不能讲出来的。我不相信有人能够在应聘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原则讲得很清楚。

有一个年轻人,是某名牌大学的硕士。去应聘的时候,主考官一看,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就说:“你将来到公司,打算怎么样呢?”他回答:“我本着当初学习的宗旨,要为公司同人争福利,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真是一个实在的人!考官一听,直说“太好了,太好了”,但是从此之后再也没联系他。

其实那是必然的,谁让他讲那些话?会讲话的人就会回答:“我当年因为不用功,只有在这个学校混一混,虽然我对这方面的东西了解不多,但我们也许可以把人力资源管理落实,调动员工的潜力。”这样才会有机会。

对于领导,你一定要相信他,对他的所作所为,一定要往正面解释,但也要保护自己,清楚定位。要用你的态度,让领导感觉到你的原则,让他知道你的想法:如果合法的事情,我会尽量去做;不合法的事情,你打死我,我都不会去做。这样,你才能很安全,老板也会提高警觉:这个人不会做,就不要再去找他,叫别人做就好了。事情也就化解了。这就是我们曾经一再强调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化解问题于无形之中的道理。

当老板叫你做违法的事,你不可以去跟老板表态,“老板,如果是合法的事情,那我全力以赴,想尽办法把它完成;如果是不合法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你不要勉强我”。老板听了这话,只会马上把脸一板:“我们公司是专门做不合法的事情的?哪个不合法,你指给我看。你想干什么?你什么忙都不帮,去当警察好了。”或者说:“这事情合不合法,只有你知道,我怎么知道呢?因为是你负责的,那你就清楚了怎么样才能让它合法,你反而来指责我让你做不合法的事,那成什么体统呢?”这么说你就完了,有时骂你两句还是轻的,严重的就直接辞退你了。

你要提高警觉:他是有意的吗?好像不可能,他没必要,他害我也没有用;那他多半是无意的,无意,就表示他不知道这是违法的,那我有责任让他知道这是违法的。这才是正常的反应。

如果你去找他说明不方便,那就等他来问你。如果你不说,他也不问,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那就说明他是在试探你:把这个工作交给你,看你会不会做,你会做,他就知道你是个让做什么就会做什么的人,不管违法不违法,将来别人叫你做违法的事你也会做,那最后还是他倒霉,所以他对你是不会欣赏的。

当老板不确定你是直接拒绝他,还是明知道做某事违法,但是不方便来告诉他,他一定会试试看,问你愿不愿意做某件事情,看你怎么回答。

你如果说:“那是违法的事情,我当然不会做。”那他就不会再用你,这种人根本就没有人会用。老板会说:“你认为是违法,就应该早点来告诉我,你怎么这么拖沓呢?而且你再看相关的法律条文,明明说是合法的,你所知道的法律是从前的,现在已经修改了,你不知道,还反过来怪我?”这就是自寻死路。正确的回答应该是:“正在找法律依据。”这是一句话两面说,看他怎么回答,他是什么态度。

如果他说:“没有找到法律依据,你不能做。”这就表示他是没有恶意的,只是不太了解情况。你要跟他说明:“找是找到了,不过可能和我们的想法相抵触,真的去做就违法了。但是,你如果叫我做,我还是会去做的。”你把话说得既婉转又明白,他就会说:“你可别开玩笑,千万不要做。”这样,事情虽然没有做,老板还是很愉快。说到底,违法的事你还是不会做,只是做人情给他,让面子给他而已!几次沟通下来,他最后仍会赏识你。

如果老板说:“不用找。”接着把法律依据给你,你就应该很开心,因为幸好没有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否则就完蛋了。老板把法律依据给你让你照着去做,你赶快去做就可以了。如果老板拿来的法律依据是旧的,你先什么都不说,但是等开始做的时候,拿着新的依据给老板,说:“有一个人不知是出于好意还是坏意,把这个法律条文拿给我看,我正在斟酌如何做。我想来跟你报告,又怕说我搞错了。”

如果他说:“不管有没有法律依据,你都要去做。”则说明他是存心的。对此,我们还要问“为什么”。为什么每次有违法的事情,你的领导都叫你去做?其实就是因为你很习惯做这些事情。领导为什么不去找别人?因为领导叫别人做,别人不肯去做。

这里头包含很多学问,但是归纳起来很简单,共三个原则:第一,无论如何不要怀疑老板想害你。第二,你要更小心些。其实你只要做到,隐隐约约让老板自己发现是他的错不是你的错,那你这一辈子就不得了了。“隐隐约约”就是不很明白地,不能很明确地让老板感觉是他的错,那就糟糕了,但是毕竟是他的失误嘛,你扯来扯去,不说你找的资料比他的那个新,那样讲就是不敬,你说“有一个人不知是出于好意还是坏意,所以不敢做”,老板自己判断说:“这有什么坏意,他给的明明比较新嘛。是我的秘书给我收集资料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还有最新的,差点误了大事。”老板骂秘书,实际上是在称赞你,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我常常跟很多人讲一个道理:要在中国做企业,绝对不能违法。也许很多人会怂恿你:“没什么,怕什么呢,出事找我好了。”这些话不可靠,因为一旦出了事,他们跑得比谁都快,根本不会有人帮你。年轻人在做事之前,查阅法律条文,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我们的法令多半会有弹性,首先因为中国文字本身就很有弹性,再加上定法的人也知道如果法规、法令没有弹性,根本执行不通。面对这种情形,我们就该考虑如何调整,才能完成这件事,又不会触犯法律。如果自己做不到的话,就要向前辈请教。如果你昧着良心,去做违法的事,老板以后就可能把所有违法的事情都集中指派给你,最终把你送入牢狱。

对违法的事,不能做,也不能说。做了,不但害自己,而且会连累领导。说了,极有可能产生两种恶果:一是有人原本有意修理他,正好趁机将他治罪,你说出来,就会成为被人利用的工具;二是他原本可能存心如此,这时候可以改口说他不清楚法令,到处诉苦,将责任全都推给你:“他是执行者,最清楚相关法律,如果违法,应该告诉我,我就会下令停办。没想到人心这么坏,在我面前唯唯诺诺,在我后面造谣生事,一心想要害死我。”只要领导人际关系良好,他没有事;你以后的日子将十分难过。而且别人听了,也提高警觉,尽量不用这种“卖主求荣”的人,所以,你将来的升迁真是比登天还要难。

做事不坐牢应作为工作的原则。但是很多时候,被领导者都有“不敢拒绝领导”的无奈,如果老板让司机酒后驾车,或让财务人员做一点假账,他们能拒绝吗?不拒绝的话,一旦事发,人们都会指责被领导者:“让你做你就做,难道有人用刀逼你做吗?”

但被领导者可以不服从吗?答案正是中国人的看家本领:“很难讲!”就看你如何去把握。把握不好,把责任推给领导,认为他有毛病,不正常,换一个领导就好了,结果换一个情况还可能如此。现在虽然是“良禽择木而栖”的时代,被领导者可以拍案而起,大喊一声“我不干了”,但是,偶尔为之可以,天天如此,请问你拿什么养活自己?

良禽择木而栖的先决条件是有木可择,而且自己有本事可以选择,还能够栖得住。若是你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无论遇到什么领导都得扮演好被领导者的角色,恐怕只好反求诸己,来适应领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