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多年,三个儿子都大了,但由于老先生的溺爱和迂腐教育,一个也不成材,倒是惹出不少笑话来。对此,老夫人很是不满。
一日,老先生突然想起应该磨炼儿子们的吃苦精神,决定让兄弟三人上山砍柴。
傍晚,老先生听说三兄弟都回来了,便在书房问太太:
“三兄弟打了多少柴?”
太太说:
“年纪有了一把,学问一点也没有,笑话倒弄了不少。”
从中我们明显可以看出老太太的不满。诡辩用在这里,倒能给生活平添许多生趣。
★数字诡辩
一个穿戴华贵的妇人花了一万元钱买了一枚钻戒,可是第二天她又来到同一个首饰店说:“昨天买的戒指不可心,我换一下。”说完,她拿起一个价值两万元的戒指就走。
店员十分惊讶,上去索要一万元的差价。
这个妇人火了,反问:“怎么还少一万元?!我昨天不是给你们一万元了吗?今天又给了你们一个价值一万元的戒值,合起来不上两万元吗?”
当然,店员马上喊来了保安,让这个妇人哑了口。
有的玩弄数字式诡辩,还犯有偷换概念的错误。揭穿这种诡辩,必须把偷换概念的地方提示出来。
张奶奶在菜市场看到有人在拍卖大龙虾,一只仅要30元,但是一次至少得买8只。
看到活蹦乱跳的龙虾竟然卖得如此便宜,张奶奶有些心动,可是8只大龙虾太多了,她站在摊位前举棋不定。这时有位年轻太太挤了过来对李老太太说:“老太太,8只太多了,我们俩合着买好不好?”张奶奶开心地答应了,于是两人各出120元合买了8只龙虾。
年轻太太将龙虾分成两袋,一袋5只,另一袋3只,她说:“老太太,我家只有两个人,你比我多2只,再付给我60元好不好?”
张奶奶心想儿子全家星期天回来,打打牙祭也好,于是就答应多拿2只,又多付了60元给那位年轻太太。回到家里向张爷爷叙述了一番,忽然张爷爷大声说:“老太婆,你上当啦!”怎么会上当呢?
张奶奶仔细一算,果真上当了。
计算法诡辩,就是运用似是而非的计算去糊弄对方。
春秋时期。艾子有个老朋友叫虞任。虞任有个小女儿,长得玲珑可爱,艾子十分喜欢。在她刚满两周岁时,艾子上门要为自己的儿子求亲。
虞任问:
“你儿子多大?”
艾子回答:
“4岁。”
虞任听罢沉下脸说:
“你想把我的小女嫁给一个老头子吗?”
艾子听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便问:
“这从何说起呢?”
虞任说:
“你的儿子4岁,我的女儿2岁,你儿子足足比我女儿大一倍的年纪。偌若我女儿20岁出嫁,你儿子就是40岁。若有什么事耽搁到25岁出家,那你儿子就是50岁的人了。这不是叫我家小女去陪伴一个老头子吗?”
虞任可能是愚笨至极,真的算不开这笔账,或者是不愿订这门亲事,又不好直说,于是耍了这个诡辩。
即使“诡辩”,如果能使人快乐(例如相声)也是好事。下面是用计算法诡辩制成的逻辑难题(或称语言之谜)。
在一个只有12个单间的小旅店里,一天来了13个旅客。店主人心肠热,千方百计要使客人都住下。
他先让最后来的那位客人住进1号房间,其余的客人按来到的先后顺序分别住进了1号到12号房间,每屋一人。
这样,1号房间实际上住进了两个人,并且第三个来的住进了2号房间,第四个来的住进了3号房间,第五个来的住进了4号房间,依次类推,第十二个来的住进了11号房间。最后,店主人又把最后来的那位客人从1号房间安排到空着的12号房间。这样,店主人就顺利地把13位客人平均每屋一人地安排进12个房间里。
可能吗?如果不可能,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13位客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平均每屋1人”住进12个房间。这个荒唐的结论来自于似是而非的计算。
按着店主人最初的安排,1号房间确实住进两个人,但其中一个是第十三个到达的客人,另一个是第一个到达的客人,没有计算第二个到达的客人。店主人在后来的分配中,干脆把第二个到达的客人丢开了。
问题就出在“第三个来的住进了第2号房间”这一虚假的计算中。
在语言中,人们最容易受骗的是数字。因为数字是精确的、清楚的,而且是统计出来的,所以很少有人怀疑。因而诡辩者对此很感兴趣,据说国外还有这方面的专著——《统计说谎法》。如果对于数字的意义、统计的方法、统计的单位等没有一定程度的专门知识,就很容易上当。
在无法以精确数字表示出来的统计结果上,为了某种目的,却以精确数字表示,是把统计法变成诡辩术的另一种情况。
★矛盾诡辩
这是在从前的许多私塾里发生过的故事。
两个学生靠在桌子上睡着了。“啪!”欺贫怕富的老先生一戒尺打下去,打醒了那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学生,还呵斥道:“你一摸到书就睡着了,你看他,”老先生指着旁边那个穿戴阔气的学生说,“睡着了都还拿着书呢!”
当然,这起事件的结果是:穷孩子揉揉眼,继续读书,终于在若干年后状元及第;那个富人家的孩子继续睡觉,若干年后,败尽了祖上的遗产,成了穷人。
帽店的生意有点冷清,终于来了三个客人。
一个客人拿了一顶帽子,说帽子小了点。老板说:“这样刚好啊!好的帽子戴了以后就会慢慢松一点。”另一个顾客拿了一顶帽子,说帽子大了点。老板说:“这样刚好啊!好的帽子洗洗水就会紧的。”第三个顾客选了一顶帽子,大小正好,客人说:“这顶帽子不大不小,正合适。”老板说:“啊!太合适了,不大也不小,好的帽子是决不会走样的。”
三个顾客哈哈大笑。前两个顾客看在店主能言善辩的面子上,也就都买下了对于各自来说都不合适的帽子。
类似这样强加理由却又无关痛痒的诡辩,我们权当是在看一场戏吧。眯着眼睛看,那似乎是最合适的。但是,我们不能也跟着学,一会儿把一件事情说大,一下子又把那件事情说小,最后让别人笑话。
还有不是矛盾而伪装成矛盾的情况发生。
还有这样一个例子:
甲:“对不起,这么晚了,请别弹琴了。”
乙:“什么?!你家孩子半夜哭怎么不说?你家厕所晚上还有流水声呢,怎么办?你们能把厕所关了吗?”
这就是伪装矛盾的例子。甲反对乙深更半夜弹琴因为影响他人休息,乙对此不置可否,而是吹毛求疵地提出甲家半夜孩子哭、厕所的流水声,以其同甲所提出的问题无理抵消。这种抵消之所以是“无理的,是因为“孩子哭”或“厕所有流水声”是不可避免的,且对他人休息无大妨碍,而半夜弹钢琴是人为的,而且会严重影响他人休息,所以二者无论如何也是不矛盾的。
★推理不当诡辩
有个赖账赖出了名的律师,请了位医生给他的妻子治病。通过诊断,医生发现律师妻子的病情十分严重,于是对律师说:“我担心看完病后,您不会付钱。”律师说:“请放心,我向您保证,无论您救活了她,还是误诊医死了她,我都将如数付给您500英镑。”医生于是全力投入抢救,但是病人因为病情过重,还是死了。医生在表示歉意后,要求付给急救酬金。律师问:“我的妻子是您误诊医死的吗?”医生说:“当然不是,我的诊断和用药都没有错。”律师又问:“那么您把她救活了吗?”医生说:“这不可能,她的病情实在太重了。”律师终于大声地说道:“这就对啦,既然您没有救活她,也没有误诊医死她,根据我的保证,我就不该付给您500英镑了。”医生突然想到律师的承诺故意漏掉了“因病重抢救无效而死”的可能,但也没有了办法。
这是赖账高手的秘密。它告诉我们,做事一定要考虑周密。如果没有识破诡计,上了对方的当,那就没有办法。
除了上面这些,还有一种推理方法也经常成为诡辩。
如果一个倒了全部都倒,这种论证方法叫多米诺法。“千里长堤,毁于蚁穴”,在许多时候这是深刻的思维方式,但如果不适当地使用,就可能成为诡辩。
为了幸福地度过一生,就要找到好工作;为了找到好工作,就要上好大学;要上好大学,就要上好高中;为了上好高中,就要上好初中;要上好初中,就要上好小学;为了上好小学,就得上好幼儿园,所以说,不能进好幼儿园,就不能幸福地度过一生。这是多米诺法的一个常见的例子。孩子若能上好幼儿园固然好,但“不能进好幼儿园,就不能幸福地度过一生”,无论如何也是诡辩。
首先,这个推理过程有着极大的主观随意性。这个推理可以无限地进行下去(只要需要的话),例如可以接着上面的问题一直追问下去:为了进好幼儿园,爸爸就得找个好妻子;爸爸为了找个好妻子,他就得有个好工作;为此他就得上好大学……一直可以推到祖父、曾祖父,无限地推下去。究竟在何处中止而得出结论,完全以推论者主观需要来定。这种推论不仅可以无限制推下去,还可以根据需要随意改变方向。如还可以说,“为了上好幼儿园,爸爸就得有权;爸爸要想有权,就得有个好机会……”很显然,这样的推理可以得出想得出的任何结论,因而一文不值。
其次,孩子能不能上个好幼儿园,同他是否能够“幸福地度过一生”之间,虽说有联系,然而太微弱了,并非必然联系。事实上,在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幼儿园的年代,幸福地度过一生的也大有人在。在现代,即使进了国家最高级的幼儿园的孩子,也有长大后变成罪犯的。要想“幸福地度过一生”,这不仅取决于主观上在一生中的努力,而且取决于一生中所处的客观条件,绝不是“能否上好幼儿园”所决定的。
★较真诡辩
辩论中的较真有时候也是诡辩的一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对驳倒对手的较真有帮助。
◎辩论中的较真可能是诡辩
自然语言是相当暧昧的,弄不清确切含义很容易陷入混淆之境。这就是说,使用语词要注意精确性。但是这种精确性的要求并不是绝对的,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要的。在不必要精确的地方吹毛求疵,做出似是而非的议论,就是精确法诡辩。
精确法诡辩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这里主要谈谈下列三种常见的情形。
(1)在特定的语境中,有的话是可以而且应该省略的,否则会陷入烦琐哲学之中,但玩弄诡辩的人常常对省略语吹毛求疵。
甲、乙两人在午间相遇,当时没有第三者。
甲:“吃饭了吗?”
乙:“你问谁呀?”
甲:“我问你呗,还有谁。”
乙:“我怎么回答你呢?”
甲:“吃了就吃了,没吃就没吃,这还不简单吗?”
乙:“问题是早饭、午饭还是晚饭呢?是今天的、明天的还是后天的呢?”
(2)各民族语言都有许多习惯用语,在中国除了习惯语外,还有成语、歇后语,这类语词都是在长期的语言实践中约定俗成的,大家都这么用,并且形成了固定意义,对其组织形式通常没有人也没有必要究其精确性,但是诡辩论者往往在这个地方玩弄精确法诡辩
①“一目了然”。
如果有人要挑“毛病”,则会反问:“那么两目呢?”
②“救火”。
挑剔的人会说:“火不是越救越旺吗?”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其实,这是不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呢?
(3)在日常生活范围内,人们大量使用经验概念,这类概念在经验范围内本来是明确的,从来不会发生混乱,如“红色的”、“走路”等。
假如有人硬要把“红色”定义为波长多少多少的光波(这在某些科学领域内是必要的),把“走路”定义为两足前后迈动且不同时离地……其结果反倒把人弄糊涂了。
◎使用断句诡辩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持批判的人说,孔子这句话是愚民政策,因为他说:
“民可使由之,(但)不可使知之。”
持赞美观点的人说,孔子这句话有较高的民主意味,因为他说: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这不是民主思想又是什么?
标点符号是现代书面语言特别是汉语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主要有三个作用:表示停顿;表达语气;表示语句的性质和作用。
所谓断句,就是打标点。标点不同或标点位置不同就可能使句子的意义发生根本性变化。
利用断句玩弄诡辩,称为断句法诡辩。
断句法诡辩的一种情况,是提出模棱两可的语句,根据需要任意断句,以愚弄对方。
断句法诡辩的另一种情况,是基于某种企图,任意给别人的话断句。
有这样一副对联,是表现农村兴旺发达的景象和农户欢天喜地的心情的。
“养猪头头象,老鼠只只死;
酿酒坛坛好,造醋节节酸。”
但一个存心不良的人把逗号统统往后移了两个字,结果变成:
“养猪头头象老鼠,只只死;
酿酒坛坛好造醋,节节酸。”
这样前后的意思就完全不一样了。
★以谬制谬诡辩
从对方的错误出发,来批驳对方的错误,从而引出更荒谬的错误,这是辩论中经常使用的一种诡辩法。
◎以谬对谬的反驳方法
在辩论中,对方的诡辩逻辑如果是错误的,我们不妨顺着这个错误的逻辑,将错就错,就地取材,重新构设一个诡辩进行反驳。这就是所谓的以谬对谬的方法。
当诡辩者的语言含糊不清、模棱两可时,则可以通过对其语言进行判断、分析、解释,批驳他的荒谬观点,阐明自己的观点。
当诡辩者的内容是矛盾的,就可以先指明矛盾所在,然后再点出问题的实质。
◎放大错误,批驳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