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的概念
中国人的善辩举世闻名,在古代甚至有“说客”的专职。
在外国,“诡辩”一词最早是由希腊语“智慧”一词演化过来的。至今英语中的“诡辩(sophism)”一词仍与“哲学(philosiPhy)”一词共用同一词根“sophy”,该词根的含义为“智慧”。可见,诡辩是一种争论的智慧。
《辞海》将诡辩定义为:不是客观地从事物的全面联系把握问题,而是由主观出发,任意挑选事物的一面作为借口,或以事件的表面相似为根据,作似是而非的论证来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谣言,纯粹是无中生有。而诡辩者总是要拿出一大堆“根据”,在表面上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古代一个城市的市民都不知道一个自称智者的人是个诡辩家,都巴望着聆听他关于智慧的演讲,花了许多钱,终于把那个自称智者的诡辩家请上了他们专门为他搭设的讲台。
第一天,诡辩家登台便问听众:“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大家都说不知道。诡辩家于是说:“既然你们如此无知,那我讲了有什么用?”说着便走下讲台。
第二天,他登上讲台对听众们说:“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大家记得昨天的事情,于是都说知道。这个人于是又说:“你们已经知道了,我重复一遍也没有意思。”说着又走下了讲台。
第三天,诡辩家再一次登上讲台大声问:“你们知道我要讲什么吗?”听众有的说知道,有的说不知道。没想到诡辩家却说:“知道的人去讲给不知道的人听吧!”说完就走下讲台,扬长而去。
市民们无可奈何,只好留下了那个讲台,作为了这座城的耻辱柱。当然,也有少数市民知道这个诡辩者其实给这座城市的市民们上了三堂生动的课,主题全部关乎智慧,而且并不难解。当然,联系起来看,它就是一堂完整的关于诡辩的课。
诡辩是实践上错,逻辑上对。
芝诺是古希腊一个极善于诡辩的哲学家。他的一个众人皆知的“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诡辩是这样的:阿基里斯是古希腊神话中善跑的英雄。假设乌龟先爬一段路然后阿基里斯去追它。芝诺认为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前者在追上后者之前必须首先达到后者的出发点,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一段路了。于是前者又必须赶上这段路,可是这时后者又向前爬了。由于阿基里斯和乌龟之间的距离可依次分成无数小段,因此阿基里斯虽然越追越近,但永远追不上乌龟。
当然,这个结论在实践上是错误的,但奇怪的是这一论证在逻辑上却没有任何毛病。
在古希腊,还有一则更妙的诡辩是这样的。
一粒谷子落地时没有响声,两粒谷子落地时也没有响声,三粒谷子落地时还是没有响声……依次类推,一整袋谷子落地时也不会有响声。
这同样是实践上错,逻辑上对。“实践上错,逻辑上对”这一结果说明,思想的情况和事实的情况是不同的,思想中的真理和事实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这两种真理分别有着不同的用处。例如,逻辑定理与事实就常常不一致。
有一条逻辑定理说的是“随便一句假话都能推出任何一句话”,这听上去十分荒唐。结果真的有人就要英国大哲学家罗素证明从“2+2=5”推出“罗素是教皇”。深邃无比的罗素做出了如下的证明:假定2+2=5;等式的两边各减去2,得出2=3;易位得3=2;两边各减去1,得出2=1;教皇与罗素是两个人,但既然2=1,教皇与罗素就是1个人,所以罗素是教皇。
这个结论,有人说是笑话,如果是这样,应当说是一个很深刻的笑话。
由此的确可以悟出,思想和事实是两回事,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实际上这并不很难理解,我们在上学时学到的点、线、面、平行线、三角形、圆形等在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它们只是思想上理想化的东西。思想与事实的联系只是表现为思想可以应用到事实中去。前面讲到的那两个诡辩只是给错误想法敲敲警钟,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们的确很荒谬。
“鸡三足”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公孙龙子的一个著名诡辩——说鸡有足是一足,说鸡有左足是一足,说鸡有右足是一足,加起来共三足。现实中,也常常有人运用传统文化中的诡辩手法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有人宣称:人既不可能研究他所知道的东西——因为无须加以研究,也不可能研究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去研究什么。所以,所谓“学到老”是没有意义的。也有人说,诡辩的出发点是主观唯心主义;还有人说,诡辩的出发点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从辩证法上来分析,诡辩的本质是利用语言上的逻辑关系模糊事实真相的一种手段。
“诡辩”和“巧辩”这两个词,在古代是没有多大区别的,“诡”中有“巧”,“巧”中有“诡”。后来这两个词意日益分开,出现了明显的区别。有人认为,诡辩是错误的议论,巧辩是正确的议论。不过,诡辩固然都是假的,但巧辩也未必都是真的,两者的共同点是都符合逻辑。如果在辩论上,辩论者利用“诡辩”巧妙地制服了对方,大概只能叫巧辩;外交场合,一方用“似是而非”的议论反击了对方的无理要求,往往称之为雄辩。
★诡辩的特征
诡辩有很多形式,这些形式都有一定的特点。比如似是而非、白马非马、割裂联系等。了解诡辩的特征对正确理解诡辩非常有帮助。
◎似是而非
古时候有一个无赖,借了人家的钱硬是不还。没办法,借钱给他的人只好告官。
这一日,县官开庭审理此案。县老爷开门见山问无赖:
“你借人家的钱为什么不还?”
无赖答道:
“老爷,你有所不知,现在的我已不是当初借钱的我,还钱的应该是借钱的我,而不应该是现在的我。”
县官是个糊涂虫,听无赖这么一说,觉得似乎有理,于是宣布无赖无罪,了结此案。
借钱给无赖的人越想越憋气,一气之下把无赖打得鼻青眼肿,头破血流。
时过几日,无赖的伤有点好了,便也到县老爷那告状。县官传来了那位借钱人,问:
“你在光天化日之下为什么动手打人?”
借钱人答道:“老爷,你有所不知,现在的我已不是打人的我,治罪的应该是过去打人的我,而不应该是现在的我。”
糊涂县官一想,“对呀!”于是宣布无罪释放。
这个故事,对似是而非的诡辩做了淋漓尽致的揭露。
古希腊思想家赫拉克利特有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他有个学生叫克拉底鲁,是古希腊最早的诡辩派代表人物。克拉底鲁将老师的上述观点推向诡辩,说不仅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而且“连一次也不能”。如果我们问他:“这是长江吗?”他一定回答:“不,我无法说它是什么,因为当我说的时候它就变了。”
克拉底鲁的论点道出了诡辩的另一主要特征:似是而非,不确定。诡辩不确定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相对性观点,它突破了以往的绝对性观点,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它的相对性排斥任何绝对性,泛滥成了相对主义。列宁曾经尖锐地指出过,从赤裸裸的相对主义的观点出发,可以证明任何诡辩都是正确的,可以认为拿破仑是否死于1821年5月5日这件事是“有条件的”,可以纯粹为了人或人类的“方便”,在承认科学思想体系(它在一方面是“方便”的)的同时,又承认宗教思想体系(它在另一方面也是很“方便”的),等等。
列宁一针见血地概括了诡辩的相对主义思想根源。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真理都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是两者的统一。从绝对性来说,任何真理都包含着不依赖于任何人的客观内容,都不能被推翻,而人类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接近;从相对性来说,人类已经实际达到的认识总是有限的,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只是对该对象一定方面、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由此可见,任何真理都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而任何真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一个环节。
相对主义的诡辩与“一分为二”的两点论辩证法有相似之处,现实中诡辩者往往以辩证唯物主义者自居。谈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固然是正确的,但这两个方面不应该齐头并进,至少应该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否则讲了等于没讲,就不是“一分为二”的辩证法,而是似是而非的相对主义了。列宁曾说过,只要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像是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错误。
◎割裂联系
割裂联系是诡辩的一个主要特征。
现实中,西方国家的某些政客攻击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侵犯人权,用的正是割裂联系的诡辩手法。他们说:生育是人的天然权利,计划生育违背人权。乍听起来,这一说法似乎冠冕堂皇。其实,从本质上说,人是社会的人,任何脱离了社会谈人权的说法,都是割裂联系的诡辩。生育是人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实施不能妨碍与之相比更为重要的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的实施。像我们这样一个资源紧缺的国家,如果生育不加节制,更多的人就会挣扎在贫困中,生存权和发展权受到威胁。把生育权视为纯自然问题,无异于把人等同于一般生物。只有把生育权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才会根据社会现实科学地制定生育政策。
诡辩名家公孙龙子写了一篇《坚白论》,认为坚白石(又硬又白的石头)是一个事物,“坚”与“白”是它的两种属性。用手摸时,只知其坚硬而不见其白色;用眼看时,只见其白色而不知其坚硬。坚硬与白色两种属性是互相分离的。他用孤立和静止的从而是片面的观点解释世界,否认事物之间存在联系和矛盾。而辩证法认为: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客观存在的,不依人们的意志转移。联系又是事物中普遍存在的,世界上任何一个事物内部的诸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都处于相互联系之中,世界上没有绝对孤立的事物。但这些联系有着多样性,有的是直接联系,有的是间接联系;有的是内部联系,有的是外部联系;有的是本质联系,有的是非本质联系;有的是横向联系,有的是纵向联系。
从辩证的角度分析,坚白石中的“坚”与“白”都是“石”的属性,三者连接成一个整体,不应割裂它们之间的联系,把它们看作三个孤立的事物。战国后期的思想家荀况对这一割裂事物联系的观点作了批判:“坚白同异之分隔,是聪耳之所不能听也,明目之所不能见也,辩士之所不能言也。虽有对人之知,未能搂知,不知无害为君子,知之无损为小人。工匠不知无害为巧,君子不知无害为治。王公好之,则乱法;百姓好之,则乱事。”荀况认为,割裂坚与白、同与异的辩论有害无异。
◎白马非马
诡辩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白马非马。这一论断最早是由春秋时期一名叫儿说的宋国人提出的,后来被公孙龙子发展成了一篇《白马论》。
他们说:“马”这个概念,是从形体方面来规定的;“白”这个概念,是从颜色方面来规定的。对颜色方面的规定和对形体方面的规定,二者不是一回事。所以把二者相加的概念,即“白马”,当然与只表示形体方面概念的“马”,不是同一类的概念。
这一诡辩在韩非子著的《外储说左上》里就已遭到非议。韩非子讲述了一个儿说出关的故事:儿说骑白马出关。守关人嘲弄他说,批文上写的是一人一马,你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你这匹白马怎么能出关呢?弄得儿说狼狈不堪。
像这样用表面现象掩盖事物本质是诡辩的又一个主要特征。马克思主义认为,辩证地看待事物,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要有科学的分析和研究,并且经过一个不断深化的复杂过程。在“白马非马”的论断里,诡辩者实际只抓住了“白马”和“马”表面上的不同点:一个是颜色加形体的概念,另一个是形体的概念。他们没有揭示“白马”和“马”的实质——一个是属概念,一个是种概念;属概念表达的是区别于其他属的特点,种概念表达的是种的特点;从表面上看来两个概念有所不同,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共同的性质。
但要注意的是,任何诡辩都是为了掩盖真理而做出的。
★偷换法诡辩
偷换是诡辩常用的方法,常见的有偷换概念和偷换辩题。对付这种诡辩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
◎反偷换辩题的方法
偷换辩题是指在辩论的过程中,辩论者故意偷换辩题的含义,将所要辩论的辩题悄悄地偷换成另一个辩题,将原来的论题偷换成了另外一个辩题,其目的为,或者是为了使辩题于己方有利,或者为了掩饰自己的理屈,或是为了回避尖锐的矛盾,或是为了浑水摸鱼。这种偷换辩题式诡辩,也是一种故意违反同一律要求的诡辩手法。具体偷换的办法往往是利用一词多义,把词语形式相同,但表达的不是同一概念的概念混为同一概念。
从前,有一个财主,非常吝啬刻薄。他雇了三个放牛娃,到了冬天也不给衣服穿。放牛娃便向财主要衣服,财主说:“人们都说‘小孩子屁股三盆火’,哪能冻着呢?”
有一天,财主家来了客人,叫放牛娃去烧水沏茶。过了半天,也不见送茶来。财主便到后院去找,到后院一看,只见水壶吊在支架上,三个光身子放牛娃的屁股对着水壶,正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
财主一见大怒,骂道:“你们这是干什么,为什么不给我烧水沏茶!”三个放牛娃不慌不忙地说:“老爷,您不是说‘小孩屁股三盆火’吗?三个人九盆火,水一会儿就会烧开,不要着急。”
财主一听,顿时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在这个故事里,财主利用“小孩屁股三盆火”作了诡辩,而三个放牛娃也利用“小孩屁股三盆火”的诡辩形式对抗诡辩。
明朝一位姓靳的内阁大学士,其父亲毫无名气,其子很不成材,但其孙子却考中了进士。大学士就经常责骂他的儿子,骂他是不孝之子,不成器。后来,儿子实在忍受不了责骂,就和内阁大学士顶起牛来:
“你的父亲不如我的父亲,你的儿子不如我的儿子,我有什么不成器的呢?”
这个儿子使用的同样是诡辩术。
本来,儿子所要辩论的是自己是否成器的问题,却故意将这一辩题偷换成“你的儿子”和“我的儿子”相比怎么样,“你的父亲”和“我的父亲”相比怎么样,就将原来的辩题回避了。所以,这是典型的偷换论题式诡辩。
某所大学举办了题为“人生目的”的辩论会。许多同学纷纷发言,人生目的也是五花八门:人生目的是为了他人、人类的幸福,只有人人都为了他人的幸福,自己才能幸福,等等。
但是有一个同学不同意上面的观点,他反驳道:面对严酷的现实,我不得不承认:人生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挣扎、而斗争。……不是吗?工人工作是为了领取工资而生活;农民种田是为了自己要穿衣、要吃饭;作家写书给人看是为了领取稿费;理发师看来纯粹是为别人,但也是拿了报酬的。诚然有像雷锋这样一心为人民着想的人,有像一些科学家那样为人类幸福而忘我工作的人,但这样的人也必须有自己能够生存的基础,也就是说他们首先得为自己的生存而劳动,否则,连他自己都不能生存,又怎样为别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