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人们意外的是行政院长孔祥熙,他对择地安置犹太人的计划及方案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他在1939年4月22日致国民政府的呈文中除特列出外交部、内政部等部意见的清单外,又列出具体方案。提出:“有国籍之犹太人保有其本国国民之义务和权利,如欲来华,可照现行条例及惯例办理……无国籍之犹太人则情形特殊……吾人理应尽力之所能予以协助,以体现我国素重人道主义。”呈文中列出“犹太人入境之协助,入境之居留及职业之介绍三项具体办法”,简明扼要,便于办理。此次,孔祥熙一改不温不火、拖拖沓沓的作风,行文相当快,一点不拖泥带水。在他的热情背后,蕴藏着他的谋略。
在世人的心目中,肥胖的孔祥熙名声不佳,似是以昏庸贪婪而著称的,他对聚敛财富有着浓厚的兴趣。在重庆国际俱乐部举办的一次例行记者招待会上,他当着百余位中外记者的面居然打起瞌睡,举座愕然!故而重庆高官中,他受到的讥讽与批评最多。其实,孔祥熙是个藏而不露、城府极深的人。他在抗战爆发前就奉蒋介石的密令成立了一个对口工作小组,在上海、香港等地与日本方面进行秘密谈判,谈谈停停,讨价还价。1938年10月,武汉失守,孔祥熙迅速秘密成立了行政院第六组,专事情报活动。以其子孔令侃为负责人,收罗了沪上一些有活动能量的社会人士为组员,如曾是共产党北方负责人之一的胡鄂公及张公直等人,还收买一些人充当双重间谍。第六组财力雄厚,令戴笠的军统自叹不如。众所周知,孔祥熙、宋子文都是所谓美英派。孔祥熙控制的几家公司就一直与美英两国做生意、获利丰厚,出于保护自己家族的利益也要抗日。孔祥熙对于犹太人很早以前就有好感,清代末年,他父亲在山西太谷开的商号就与美籍犹太人哈伯曼做过生意,合作愉快。
他在青年时代去美国留学。他发现:在欧洲的犹太族人中人才辈出,很多优秀人才无法跻身军、政界,改而专业经商。30年代初,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里都已形成犹太人财团控制的议员团体。犹太实业家、金融家们往往能对美国政府的国内外政策施加不小的影响。孔祥熙的大学同学史瓦茨、辛德格后来都成为欧洲著名的银行家。1933年,孔祥熙以南京政府实业部长身份率代表团赴欧洲考察并洽谈贷款时,就曾得到这两位老同学的关照。很不幸的是希特勒上台后,开始大规模迫害犹太人。史瓦茨家被抄,银行被查封充公,他被纳粹党徒绑架,活活烧死在汉堡街头。辛德格和妻儿老小舍弃亿万家产,逃往中立国瑞士,但仍难逃迫害,一天早晨,辛德格夫妇被跟踪来到日内瓦的盖世太保便衣党徒刺杀……这些血淋淋的事实令孔祥熙对希特勒产生强烈的反感:史瓦茨等犹太知名人士尚朝不保夕,广大犹太平民的处境之悲惨就更可想而知了。1938年2月,孔祥熙当上了行政院长,两个月后又兼任赈济委员会委员长。他和宋子文都主张中国应尽快切断与德国的关系,转而向美国乃至苏联购买飞机大炮等军火。但蒋介石坚决反对,他从骨子里崇拜希特勒,幻想请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出面调停中日战争,但迟迟没有回音……
孔祥熙内心同情犹太人噩梦般的遭遇,确实想为他们办些实事,这可以为他今后与美英等国犹太商家做生意取得优惠而做个铺垫。再说,犹太难民中除了商人、实业家外还有很多律师、工匠、教师、医生、工程师等,他们拥有的专长和智慧本来就是一笔惊人的财富,如能尽快在云南边境安置他们,对于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加强抗战大后方的实力是大为有益的。
行政院遵照蒋介石加紧筹划的指示,专门召开会议,就犹太人国籍、领事裁判权、内地居住、入境手续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修订。特别是内地居住问题,颇感棘手。因为“一旦允许犹太人寄居内地,其他国家必将根据条约援例要求。划定区域过广,初期固易于管理,但聚处日久,万一发生民族自决及要求自治呼声,将不易统制”。但这并非说明行政院不支持这一计划,恰好相反,建立犹太移民区和定居点是个极其复杂的事情,且需多方协商,才能取得一致,拿出其实可行的计划与方案。
1939年3月9日,国民政府正式行文行政院,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先后召集内政、外交、财政、军政、交通五部研究商讨,出台了一个安置犹太人的屯垦方案,转送云南省主政的龙云,希望他支持这项屯垦计划。此计划与龙云的设想不谋而合,获得了龙云的首肯和大力支持。
1939年4月,国防最高委员会召开会议,在行政院决议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将犹太人分为有国籍和无国籍两部分,帮助的主要对象是无国籍犹太人,他们在中国驻外领事馆将得到特别通行证,准许进入中国国境;入境后暂时寄居于通商口岸,不往内地安排;在就业方面,各级政府予以特别照顾。
1939年7月21日,行政院就收留犹太移民计划再次召开审查会,内政部、外交部和经济部也派了代表参加,在国民政府文官处致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的公函中,提出3项基本原则,对白尔克拉斯的计划提出6点办法:
明确帮助的主要对象是无国籍犹太人。因为对于有国籍之犹太难民,“如欲予以特惠,在我受条约及政治、经济各种困难之牵制,在彼又受其本国政令之阻碍,诚如内政、外交等部所言,诸多不便”。设置犹太人特区计划待从长计议,“兹就国内及国籍情形所许可之范围,拟协助犹太人之办法三项:
(一)入境之协助
凡国联之救济机关或国际著名之慈善团体认为品行端正而确为无国籍之犹太人,我国驻外使领馆得给予特别护照,许其入我国国境,惟享受此种特殊权利之犹太人,应先向我具呈志愿书,声明两点:(甲)入境后遵守我国法律并接受我国法庭之约束。(乙)入境后不作任何政治活动或主义宣传,不批评或反对三民主义,如有违者,我国得驱逐出境。
(二)入境后之居留
无国籍之犹太人应暂居于通商口岸,不得杂居内地,其愿入我国籍者,依照我国法律手续办理,入籍后与一般国民享受平等权利,绝不因种族与宗教之差别而有所歧视。
(三)职业之介绍
现在无国籍之犹太人多处境困难,职业上有予以协助之必要。吾人在建国过程中,所需各种专门技术人员颇多,如科学家、工程师、医生、机械修理员等,政府机关应各就主管范围调查需要情形,开具详细清单,注明所需要之人员及所拟之待遇,由外交部转发使领馆注意延聘,并请国联协助罗致,如觅得适当人员而能自备川资,或由国联或国际慈善团体代备川资来华者,各使领馆于得国内任用机关许可后,得与签订服务契约。其无契约而自动来华者,我国虽不负任何职业上之义务,政府似乎可训令各省市制定机关举行失业登记,并在可能范围之内介绍职业。”
此后,白尔克拉斯又感到,由于文化和生活习俗的不同,不宜让这些犹太移民居住在太偏僻的地区,他希望最好能让他们居住在昆明。
于是,又致函孔祥熙,希望孔院长考虑他的意见。白尔克拉斯还提出,依据当时昆明的物价及消费水平,中国钱币500元即可盖一栋房舍,而10万人所需费用为5000万元。而他,则已经募集了此费用二分之一的款项。
白尔克拉斯的意见得到孔祥熙的同意后,他就去了云南。在龙云的财政主管缪云台的主持下,考察移民的住地并研究细节。
此时,白尔克拉斯又建议,盖房所需费用的另一半,即2500万元,如果能由云南地方贷款,他保证在两年内犹太移民将全部偿还。而建设居民地区的土地、道路及水电等一应设施,则由中国有关部门限期修筑完工。
这些原则和办法是国民政府的最终决定,得到了蒋介石的批准。至此,容留犹太人的计划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