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纸金
11810200000025

第25章 资本市场行业的重塑(4)

有了“两约翰”成功地分享权力的先例,高盛后来在部门领导一级多次尝试联席领导的做法,公司首席执行官也另有两次使用了这种模式。在华尔街其他公司,这种做法也有仿效——因为如果产生预期效果,公司就不至于会失去有价值的资深管理人员,比起其他做法,公司层面的行动也更为平衡,意见更加一致。当然,在高盛公司之外,这种共用领导权的做法并不经常有好的结果。即便在高盛内部,也并非总是起作用,但大家期待会产生效果,所以这种做法在公司里已非常熟悉,足以给公司将来的领导人赋予一份重要的文化基因。

业务整合

在新的资本市场环境中,随着华尔街公司努力寻找自己的位置,其他一些变化也在发生着。其中包括券商之间和证券研究公司之间的并购,它们试图获得规模效应,拥有足够资本,以便在“五一”之后的市场中赢得成功。库恩洛布公司(创立于1867年,是最佳承销商群体中最初的一员)于1977年并入已有新活力的雷曼兄弟(创立于1850年),这似乎为日趋式微的老牌公司开了先河。据史蒂芬·伯明翰所著《自己圈子》一书所作的描述,这两家公司的渊源均来自德国犹太人,两大家族的成员相互通婚,多年里在很多方面互有往来。然而,库恩洛布未能实现现代化,落在了同辈公司之后。它与摩根士丹利不同,在内部没有找到合适的领袖人物,让自己知道要保持竞争力需要如何行动,它看上去倒很像一只鹿,被一辆迎面而来的汽车的前灯逼住,不可避免地要给撞上。

它只有500名雇员,1 800万美元的资本金,相比之下,雷曼兄弟有1 200名员工,资本金是6 000万美元;而且,最近它又在固定收益交易上遭受了重大损失,致使合伙人信心大失。公司的资本多数属于已退休的合伙人,当雷曼兄弟开始提议合并时(同时还有三四家其他公司做了类似的邀请),这些合伙人中有人就急切地要利用机会与雷曼兄弟合并,尽管雷曼兄弟提出的报价相对于库恩洛布的账面资本没有任何溢价。如果不合并,库恩洛布作为合伙制公司,会很难筹集到资金,来支付给希望退出公司的合伙人,而希望通过现代化以保持公司经营能力的合伙人,又会发现如果不能摆脱较年长的合伙人,便很难实现愿望。对于他们来说,雷曼兄弟提出的解决办法可谓正中下怀:年老的可以踢出去,较年轻的得以加入进来,一些远房表兄弟正想与他们一道做生意呢。这次合并对于雷曼兄弟,只有利而无弊,雷曼兄弟不花代价便可以增加客户,囊括一些有用的人才。

其他重要承销商的并购,包括1970年西海岸领衔公司布利斯并购案,它以5 5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北美保险公司,成了华尔街公司与业外金融公司多起合并案的首例。1972年,布利斯又与伊斯曼–狄龙–联合证券合并(这家公司本身是最近经过合并而成);幸存下来的布利斯–伊斯曼–狄龙公司于1979年又与普惠证券合并。普惠证券原是设于波士顿的经纪券商,20世纪70年代公司业务迅速扩展,收购了三家小型优质证券研究公司:史密斯尔兹、米昌–琼斯–坦普里顿、米切尔哈钦斯,后来突然收购重量级的布利斯–伊斯曼–狄龙公司,以期大大提升自己的承销实力。但是,一连串的收购却让普惠证券的后台管理系统难以招架,迫使公司暂时度过一段没有扩张的时期,直到将所有已收购的公司理顺,纳入了自己的系统之中。1980年,唐纳德·马龙接任首席执行官,再次展开咄咄逼人的扩张行动。

跨业并购

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证券业内出现了很多并购,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并购涉及行业外公司,并购案例之多令人惊讶(虽然在20世纪70年代刚开始的时候,罗斯·佩罗特曾经尝到了跨业并购的痛苦教训)。

在一些大型公司当中,的确唤起了并购的兴趣。华尔街所从事的行当,不再被视为需要专门知识,而只有局部影响的“家庭小产业”,其他大型非银行类金融服务公司开始看到机会,认为自己也可以在资本市场行业发展新的经营能力,因为这个市场相较于以前,规模已大得多,发展也强劲得多。

这些大型公司认为,新的经营能力对于在批发银行、零售服务和交易方面开拓业务非常重要。眼下,大银行还受法律(1933年颁行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限制,不得在美国进入这些业务领域,但或许有一天会不再受到这种约束。就目前而言,非银行类金融公司有机会在银行之前先行介入,尽可能多地收购证券业的人才和经营能力。的确,有财务支持,通过交叉销售获得协同效应,又引入成熟的营销系统、财务控制制度和国际联系,这三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会大大提升管理不善的投资银行的品质和效率。很多观察者指出,由此产生的超级公司足以永远改变行业的特性。

然而,在证券业内,很多公司却反过来将这些大型公司视为绝好的机会,说得难听些,便是将它们当做等待拔毛以备烹食的鸡鸭。收购者愿意提供史无前例的高价,同时也基本上愿意让它们自行其是,像先前一样要做什么便做什么,并不影响管理层的职位、薪酬、津贴和声望。收购者是新增资本的一个来源,而所有的华尔街公司都知道自己需要添加新的资本。如果不能肯定依靠自己取得成功,那么把自己卖给这样一家公司便可能是最佳结果。拒绝这样的收购提议,只会让自己置身于库恩洛布或布利斯–伊斯曼–狄龙公司曾经陷入的处境。

从并购双方来看,都有足够的动力去推动交易达成,但所有的交易却都以失望告终。

第一波士顿与瑞士信贷

最富创见,最为复杂,也最让人心碎的联营案例之一,是第一波士顿和瑞士银行业巨头瑞士信贷合办的历时11年的合资公司。这事起于1978年美林收购怀特维尔德时引出的一个机缘。原来,怀特维尔德在一位有才华的瑞士合伙人领导下,创建了一家专做欧洲业务的企业(名叫怀特维尔德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早期做欧洲债券业务的领先公司。1974年,怀特维尔德有限公司和瑞士信贷(当时由雷恩纳·格特领导,此人曾在拉萨尔兄弟任职,市场意识很强)组成一家合资公司(瑞士信贷–怀特维尔德),承销欧洲债券(以发行所在国之外的货币为发行货币的债券,如在英国发行的欧洲美元或欧洲日元债券),卖给瑞士和其他国家的投资者。这家合资公司很快便获得成功,成为市场的一家领军企业。

1978年,怀特维尔德在美国的业务破产,由美林证券接管,瑞斯信贷–怀特维尔德不喜欢规模大而行动迟缓的美林,不愿它来接管怀特维尔德在本公司拥有的40%股份,于是经过一场参加者有限的“选美比赛”,将这股份提供给第一波士顿,议定的条件是公司将称为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并获得第一波士顿40%的股份,这是美国最主要的投资银行之一。为获得一家专做欧洲债券业务公司的40%股份,有人认为这个代价太高了,不过此时这项业务开展得很好,而第一波士顿由于“五一”之后遇到了困难,国内业绩也不佳,正艰难地度日。这桩交易受到了第一波士顿首席执行官乔治·辛的积极推动(据信他是最早拥有构建全球性投资银行这一远见卓识的人),会增强第一波士顿脆弱的资本状况,给它创造新的收入来源。

接下来数年间,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独立经营,纽约和苏黎世两面都没有给予多少干涉。因为作风大胆而有创新精神,同时也由于瑞士信贷银行的发售能力供其使用,公司变成了欧洲债券市场的绝对领导者。不过,它也吵吵嚷嚷,组织混乱,内部纷争常常导致尖锐对立。它常常与第一波士顿争论如何划定地盘,如何分享收入、分担费用,拿到了生意又是谁的功劳。既然所有权安排不对称,这也是自然而然会发生的事,但也反映了双方公司极为好斗的竞争本性。1982年,第一波士顿的一位高层经理杰克·荷内西被派往伦敦掌管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停止了一段时间。

与此同时,在纽约,始于1982年的牛市已带来大量公司融资业务,并购方面尤为突出。第一波士顿有两位杰出的并购专家,布鲁斯·沃瑟斯坦和约瑟夫·佩雷拉,他们于20世纪80年代初崭露头角,成了能为公司带来大量赚钱业务的明星人物。沃瑟斯坦和佩雷拉想进一步扩展生意,所用手段便是向杠杆收购客户提供高收益搭桥贷款,这样可以锁定生意,甚至还能挣更多的钱。这需要将公司的资金更多地配置到并购领域,可是第一波士顿的管理层并不愿意如此。于是,沃瑟斯坦和佩雷拉离开第一波士顿,创办了自己的公司,而第一波士顿害怕失去为公司赚钱的并购业务,终究还是愿意做起了搭桥贷款业务。到这时候,第一波士顿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的关系已经恶化,第一波士顿看到自己高踞投行业务的各项排行榜,精神大为振奋,便不怎么理会最大股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

1988年,瑞士信贷决定结束痛苦,采取行动迅速买下第一波士顿的其余股份,使之成为一家新控股公司的独资子公司,这家新控股公司由荷内西领导,还是称为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44.5%的股份归瑞士信贷所有,这是当时美联储认可的最高持股份额,31%的股份让瑞士信贷一位富有的阿拉伯客户持有,他也只是占个位置而已,将来从中东找到合适的伙伴,还得让出股份。剩下的24.5%留出来,为正在经营的几家公司的管理层所有。

然而,1989年年底,并购业务和垃圾债券业务风云突变,垃圾债券市场和其他类似证券市场崩盘,第一波士顿深陷泥塘,持有12亿美元实际上无法出售的搭桥贷款,相关的杠杆收购公司都已困难重重,这样一来,第一波士顿又面临资金约束的严重问题。1990年11月,瑞士信贷同意再向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注入3亿美元,并从第一波士顿购入4亿多美元的问题贷款,后来第一波士顿本年度报告5亿美元的亏损。为帮助瑞士信贷的救援行动,美联储允许瑞士信贷将持有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的股份增至60%,使其拥有了绝对控制权。此后不久,瑞士信贷,这个从来未能管住几个有能力又难管教的投行“孩子”的“父亲”,宣布年度赢利大约减少1/3,计划筹集新的资本,并且穆迪公司已将它看重的长期债券评级由Aaa降至Aa1。

保诚保险与巴赫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