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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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除了捉蝉,其次就是滑松树运动了。这无须多说,只简要介绍一下。一说滑松树,也许有人以为是从松树上滑下,其实这也是爬树的一种方式。然而捉蝉是为了捉蝉而爬树,滑松却是为了爬树而爬树,这是二者的不同。原本松树就恒久不变,自从北条时赖在最明寺享受美餐以来,直到今日,松树皮总是疙疙瘩瘩,粗糙不平的,因此,再没有比松树干更不光滑的树了。再没有比松树干更好攀爬,更好下脚的了。--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比松干更好下爪的了。我就是选择这种好下爪的树干一鼓作气爬上去。飞快地爬上去后,再飞快地爬下来。爬下来有两种方法:一是倒着爬,即头朝地面爬下来;一是保持爬上去时的姿势,尾巴朝下退下来。试问人类,是否知道哪一种下法更难些?以人们的肤浅见识,一定认为既然是往下爬,还是头朝下爬下来更容易吧?这就错了。你们只知道源义经摔下鹎越古道的故事,就以为连源义经都是头朝下下山的,那么,猫自然是头朝下爬下树了。不能这么小瞧我们猫。你知道猫爪是怎么长的吗?都是朝后弯曲的。因此,爪子像消防钩一样,能够钩住东西往自己这边拽,但往前推就使不上力了。假设我现在飞快地爬上了松树。由于我是地上的动物,自然不可能在松树之巅久留。什么都不抓的话,必然会掉下来。但是,如果直接跳下来,速度太快,所以,必须采取什么办法使这自然下落减速几分,这便是爬下来。跳下与爬下,似乎差异很大,其实,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有多么大的差别。将跳下的速度减缓些就是爬下,将爬下的速度加快些就是跳下。跳下与爬下只差之毫厘。我不喜欢从松树上往下跳,因此,必须减缓跳下的速度以便爬下来。就是说,要用什么办法来增加跳下的阻力。如上所述,我的爪子都是朝后弯曲的。假如头朝上抓树干的话,就能够利用脚爪的所有力量抵住下落的势头,于是,跳下便成为了爬下,这是极其浅显的道理。然而,反过来,试一试源义经那种头朝下爬松树的话,即便有爪子,也不起作用,我会哧溜溜地滑下来,根本没有阻力能够支撑自己的体重。这样,虽然打算爬下来,却变为跳下来。可见想学源义经翻下鹎越古道是相当困难的。在猫当中会这种本事的恐怕非我莫属。因此,我才把这一运动叫做滑松。

最后,我再稍微说一说跑竹篱运动。主人家的院子是用竹篱围成的四边形,和檐廊平行的那一边,大约有五六丈长吧,左右两侧都不过两尺五。刚才我所说的跑竹篱运动,就是在篱笆上面跑上一圈而不掉下去。虽然有时也掉下去,但如果顺利地跑到头,就特别解闷儿。尤其是到处立着烧了根的松木桩子,便于我歇口气。今天跑得很不错,从早到晚跑了三圈,一次比一次跑得好。越好就越有兴趣,结果跑了第四圈。跑到一半时,从邻居的屋顶飞来三只乌鸦,在离我六尺多远的前方齐刷刷地落了下来。这几个不速之客,居然来妨碍人家运动!尤其是这些乌鸦来历不明,这等身份怎么可以随便落在别人家的墙头?我想到这儿便喝道:“喂,我要过去!闪开!”

最前边的乌鸦瞅着我,咧着嘴笑。第二只乌鸦在眺望主人的院子。第三只在竹篱上蹭嘴,它们飞来之前一定吃了什么东西。为了等待它们的回答,我站在篱笆墙上,给它们三分钟考虑时间。听说人们都管乌鸦叫做“勘左卫门”,果然名副其实。不管我怎么耐心等待,它们既不问候,也不起飞。没办法,我只得慢慢走去。于是,最前头的乌鸦忽地张开了翅膀,我还以为它终于惧怕我的威风,想要逃走,原来,它只是转了个方向,朝右变为朝左了。这些混蛋!若是在地面上,这么没规矩,我肯定会好好教训教训他们的。怎奈正走在这么一条走路都要小心翼翼的篱笆上,没有余力和丧门神较量!然而,又不甘心继续站在这里等待三只乌鸦自动退却。首先,这么等下去的话,我的腿是站不住的。而对方有翅膀,在这种地方停留易如反掌,就是说,只有他们乐意,不知会逗留多久呢。可是我已经跑了四圈,已经很累了,何况这是不亚于走钢丝的技巧性的运动。就算没有任何障碍,也难保不会摔下去,倘若这三个黑衣歹徒挡住去路,更是难上加难了。这样耗下去,最终只好我自动停止运动,跳下篱笆。没工夫跟他们耗着,索性就这么办吧!一方面对方人多势众,而且模样看着眼生,不像是本地的主儿。嘴巴尖得出奇,活像天狗的神受之子!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是退却安全些。如果跟他们较劲,万一摔下去,就更加耻辱了。我刚想到这里,只听面朝左的那只乌鸦叫了一声“傻--瓜”,第二只也学舌似地叫声“傻--瓜”,第三只很温柔连叫了两声“傻--瓜,傻--瓜”。即便我再厚道,也不能视而不见。况且,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居然受到乌鸦鼠辈的侮辱,关系到我的名节。如果说我还没名没姓,谈不上什么名节,那么就算是关系到我的颜面吧!绝对不能退却!成语里也有“乌合之众”这一说,所以尽管它们是三只,说不定意外地柔弱无能呢。我壮着胆子,慢慢地往前走去,打算逼他们后退。乌鸦们却佯做不知,像在聊天似的。我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假如墙头再宽五六寸,一定会叫它们尝尝我的厉害。遗憾的是,不论我怎么恼火,也只能慢腾腾地走路。总算走到距离乌鸦的先锋大约五六寸的地方,刚想歇口气儿,那些鬼精灵忽然不约而同地扇动起翅膀,飞起了一二尺高。一阵风随之扑到我的脸上,我一吃惊,一脚踩空,咚的摔了下去。真是丢人现眼!我从篱笆下仰头一看,那三只乌鸦仍站在原地,正俯看着我,三个尖嘴恰好齐刷刷一排。厚颜无耻的东西!我气呼呼地瞪着它们,却毫无收效。于是我弓起背来,轻轻吼了一声,这就更没有作用了。正如俗人不懂神奇的象征诗一样,我对乌鸦表示愤怒的意思,也不会有丝毫反应的。想想看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我一直拿它们当猫来对待,从根儿上就错了。假如他们是猫的话,这点肢体语言肯定明白,无奈它们是乌鸦。和这些乌鸦之辈遭遇,如之奈何?正如实业家急于要制服我家主人苦沙弥,源赖朝送给西行法师一只银制猫,乌鸦君在西乡隆盛的铜像上拉屎一样。善于见机行事的我,已明白毫无胜算,随即潇洒地撤退到檐廊去了。

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候。运动固然好,过度可不好,我只觉得浑身像散了架似的,软绵绵的。何况刚刚初秋,运动时被日头晒得热乎乎的毛衣,吸收了充足的夕阳,热得我受不了。从毛孔里渗出的汗珠流淌下去尚好,可它却像油似的粘在毛根上。后背痒痒得难受,出汗发痒和跳蚤钻进毛里的发痒,我能够辨别清楚。虽说也知道凡是嘴能够到的地方可以咬一咬,爪子能伸到的部位可以挠一挠,可是,如果是恰巧是那条脊梁骨上痒痒的话,就不是自己力所能及的了。每当这种时候,或是见到人就在他身上乱蹭,或是利用松树皮大肆摩擦一通。二者必择其一,否则刺痒得难以安眠。

人都是愚钝的,所以我只要娇声娇气地--娇声娇气本是人类对我们猫发出的亲昵声音。假如处在我的角度,就不是猫在娇声娇气的邀宠,应该说是被人类娇宠而发出的声音--叫几声就行了。反正人类都是些愚蠢的家伙,所以,我只要发出“被娇宠之声”,靠近人们的腿,一般来说,人们就会误以为我是喜欢他或她,不仅任我随意蹭毛,还常常抚摸我的头部。然而近来,我的皮毛里繁殖着一种号称跳蚤的寄生虫,偶尔靠近人时,我必定会要被他们掐住脖子,扔得远远的。可见,人只因为那种肉眼看不清楚的微不足道的小虫,便连我也一起厌恶了。所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说的正是人类这种行为。充其量一二千只跳蚤,人们竟然做得出这么势利的事。据说人世上通行的爱的法则的头一条是:“于己有利时,则须爱人。”

既然人们对我的态度骤然一变,那么身上再怎么痒,也不能指望利用人类之力解决了。因此,只好采取第二种方法--摩擦松树皮了。那就去摩擦一会儿吧!我这么想着,刚要从檐廊跳下去,又一想,这可是个得不偿失的笨法子。理由很简单:松树上有油。这松油是特别顽固的东西,一旦沾在毛梢上,哪怕是雷霆万钧,还是波罗的海舰队苦战到全军覆没,它也决不肯脱落。更可恨的是,一旦粘到了五根毛上,很快就蔓延到十根毛。刚发现粘了十根,就已经粘住了三十根。我本是个淡泊明志的儒雅之猫,最讨厌这种执着狠毒、粘粘糊糊、纠缠不休的玩意。纵然面对天下第一的美女猫,我也不会动心,何况区区松脂乎?松脂居然以车夫家老黑眼里迎着北风流下的眼眵不相上下的身份,来糟蹋我这身浅灰色毛衣,孰不可忍!松脂稍微动动脑子就会明白。但是,那家伙没有一点思考的意思。只要我将后背往树皮上一靠,肯定立刻被粘住。和这种不明事理的傻蛋认真,不仅有损于我的颜面,也有害于我的皮毛。无论多么痒,也只好忍着了。然而,这两种方法都行不通,令我忧心忡忡。不赶快想个办法,总这样奇痒难耐,黏黏糊糊的,说不定会害病的。有什么好法子呢?我正弯着后腿打主意,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我家主人常常带上毛巾和肥皂,飘然去个什么地方。过了三四十分钟回来以后,只见他灰暗的面色多少有了生气,显得明朗多了。假如对主人那么邋邋遢遢的人都能给予如此大的改变,对我就会更有效验了。我天生丽质,虽说没有必要再费心收拾自己,去出卖色相,可万一染上重病,导致享年一岁零几个月而夭折,岂不愧对天下苍生!

我打听了一下,说是那个地方是人类为了消磨时光而想出来的澡塘子。反正人类造出的东西没几个像样的,不过赶上身体这么不爽,不妨进去瞧瞧吧!如果去了也不奏效,不再去就是了。只是不知人类是否有肚量,容忍异类的猫进入为他们自己设计的澡塘,这还要打个问号。既然是连主人都大模大样地进入之所,料想也不会将我拒之于门外,但是,万一吃了个闭门羹,传出去可不大好听。最好还是先去侦察一下。感觉没有问题,再叼一条毛巾跳进去试试。就这样打定了主意后,我便慢吞吞地去澡塘了。

出了巷口向左一拐,迎面高高耸立着一个竹筒样的东西,从筒尖上冒着淡淡的烟雾,那里便是澡塘。我从后门蹑手蹑脚地溜了进去。人们说什么走后门是胆小,是懦弱等等,这都是那些不从正门进入就无法去拜访的家伙出于嫉妒,胡乱发的牢骚。自古以来,聪明人都是从后门出其不意进来的。据说《绅士养成法》的第二卷第一章第五页就是这么写的。在下一页的背面,绅士遗书中写有,“后门乃修身明德之门也”之类的话。我是二十世纪的猫,这点教养还是有的。不要太小瞧我了!

等我溜进去一看,左边是堆积如山的锯成八寸长的松木,松木旁边是堆积似岭的煤。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松木为山,黑煤似冈呢?”这倒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只不过将山冈二字分开使用罢了。人类也够可悲的了,又是吃米,又是吃鸟、兽、虫、鱼,吃尽种种恶食,终于堕落到了吃煤炭的地步。

我往尽头一瞧,只见六尺多宽的入口大敞着。往里看去,空空如也,悄无声息的。只听见对面有很多人说话的声音。所谓的澡塘子,一定就在发出说话声的那边,我这样判断后,便穿过松木和煤炭堆之间形成的深谷,往左拐去。一直向前走,看到右侧有个玻璃窗,窗外有三个小圆桶堆成的三角形,也就是金字塔形。想那圆形小桶被堆成三角形,一定非常不情愿吧,我暗暗地同情起圆桶诸君了。小桶南侧有四五尺宽的地板,好像专为欢迎我而设的。地板高于地面约一米,正适合我跳上去的高度,“好嘞!”我说着轻轻纵身一跃而上,于是,所谓澡塘子便呈现在我的鼻下、眼下和面前了。若问天下什么最有趣儿?莫过于吃到没吃过的东西,看到没看过的光景更开心的了。列位如果也像我家主人那样,一周三次到这个澡塘之地来混三十分钟乃至四十分钟的话,另当别论,假如像我这样从未见过澡塘的话,最好快来看看。宁肯二老临死不去送终,也务必要来观赏这番情景。虽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然而,如此奇观却是绝无仅有。

你问是什么奇观?什么奇观这句话我都几乎没法说出口那样程度的奇观。在那玻璃窗里挤成一堆,吵吵嚷嚷的人都是赤条条的。一个个宛如台湾的土人,二十世纪的亚当。翻开人类服装史--这说来话长,还是让给托衣费尔斯德列克去研究吧,这里不进行详细探讨了--人类全靠衣着提高身价。十八世纪时,纳修对于大英帝国的巴斯温泉制定了严格的规则:在浴池内,不论男女,从肩到脚都不得裸露。距今六十年前,也是在英国的都城开办了绘图学校。由于是绘图学校,那么,买些裸体画、裸体像的素描及人体模型,四处陈列起来,本是件好事,可是到了举行开学典礼时,上至当权者下到教职员,都非常尴尬。开学典礼嘛,总会邀请市内的名媛淑女光临。然而,当时的贵妇人认为:人是穿着服饰的动物,不是披着毛皮的猴子后代。人不穿衣,犹如大象没有鼻子,学校没有学生,士兵没有胆量一样,完全失去了人之为人之本。既然失去了人之本,那就不能算是个人,而是野兽。纵然是素描或模型,与兽类为伍,自然有失于淑女的身份。因此,她们表示“恕不出席”。

教职员们都认为她们是些不可理喻的女人。然而女人是一种装饰品,不分东方西方。她们虽然一不会舂米,二不当志愿兵,但在开学典礼上却是不可缺少的装饰。因此,没有办法,学校只好派人到布店去买来一丈二尺八分七厘的黑布,给那些被咒为野兽的人像统统穿上了衣服。又深怕不够周全,一无遗漏地将脸部都遮上了。如此这般,开学典礼总算顺利举行了。服装之于人,就是如此的重要。

近来还有些老师,一味宣扬要画裸体画,但他们错了。据我这个有生以来从未裸过体的猫来看,这肯定是错了。裸体本是希腊、罗马的遗风,乘着文艺复兴时期的淫靡之风而盛行于世的东西。希腊人与罗马人,对于裸体已经司空见惯,所以丝毫想不到裸体与教化有什么利害关系。然而,北欧却是个寒冷的地方。就连日本人都常说:“不穿衣服怎能出远门”,何况在德国或英国光着身子,那样只会冻死。死了不上算,还是得穿衣服。大家都穿起衣服来,人就成了穿服饰的动物。一旦成为穿服饰的动物,偶然遇上裸体的人,就不会承认他是人,而认为是兽了。因此欧洲人,尤其北欧人将裸体画、裸体像视为兽,是可以理解的。视为不如猫的兽,也是可以的。你说很美?美就是美!不妨视为“美丽的野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