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信息产业部的压力下,徐福新领导“小灵通”迅速发展,最终获得政府的正式认可。第三,游说沟通——游说、沟通政府官员和行业组织,为合法实施创业行为争取政治理解。徐文荣为了给横店集团争取经营自主权,在产权制度上激励企业创业激情和创业能力,积极游说横店乡政府官员,终于得到当地官员的支持。第四,信息咨询——针对影响行业或者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或者行业标准,从行业或者企业发展角度,向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提出研究报告,为合法实施创业行为争取影响力。譬如,缪双大领导的江苏双良集团参与制定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公司还设立了国家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这为该公司的先动性创业提供了获取合法性的便利条件。第五,政治关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做适合政治环境的事情,间接地争取政府对创业行为的支持。第六,舆论造势——形成舆论导向,间接影响政府和行业组织,争取政策法规对创业行为的支持。为了进入汽车制造行业,李书福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为打破民营企业不能造车的产业管制性壁垒摇旗呐喊,影响政策制定。第七,参政议政——获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顾问等政治身份,参与政策法规制定,为合法实施创业行为争取政治资源。徐文荣、李书福、倪捷黄鸣等企业家拥有各级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的政治身份,这为他们获得创业合法性提供了政治条件。第八,行业活动——沟通行业组织,为合法实施创业行为争取行业标准支持。2004年4月,中国自行车协会公布新标准前夕,绿源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倪捷联合全国电动自行车厂商向标准委提出紧急要求,反对新标准出台,并争取到标准委支持。第九,舆论倡导——利用舆论力量,积极倡导与创业行为相一致的价值观。第十,社会形象——承担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形象,间接使创业行为能被公众接受。第十一,广告公关——通过广告和企业公关活动,提高企业知名度,使公众熟悉创业行为。例如,吴炳新领导三株公司建立“农村包围城市”的特殊营销体系,提高知名度。第十二,培训教育——通过教育和培训公众,传播专业知识,提高企业知名度,使公众熟悉、接受创业行为。为了推广互联网商业模式,张树新创办的瀛海威在各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普及网络知识,传播网络文化。王永民创建的王码电脑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推广五笔字型技术。
(3)维度3:企业家内部制度洞察能力。有1个变量:发现内部制度缺口——发现现有企业产权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职能管理制度对创业的约束。例如,李书福、南存辉意识到家族企业产权制度对企业发展的束缚。
(4)维度4:企业家内部制度创新的执行能力。包括4个变量。第一,改革产权制度——改革企业股权结构,使其更加多元化,为创业决策的科学化奠定基础。例如,南存辉突破阻力,稀释家族股份。第二,优化公司治理——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利义务,制定有效的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为成功创业提供治理保证。朱德坤领导的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运用独立董事及其配套的三票否决制度,在公司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改革管理制度——改革人力资源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等职能管理制度,为成功创业提供管理保障。例如,德力西总裁胡成中在1996年前后就已经建立了企业内部的10个管理条例,40个程序文件和360多个标准,使各项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第四,创新企业文化——培育企业文化,使其从“软管理”角度促进创业成功。企业文化是企业的非正式制度。海尔集团成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创造了具有鲜明特色和强大渗透力的企业文化,而“张瑞敏就是海尔文化的源头”。
当然,这仅仅是根据理论文献和案例的逻辑演绎式的分析。这些维度能否确立,尚需更严谨的理论推敲和严格的数据统计。
二、“浙商”企业家制度能力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机制
现有研究以制度变迁为情境变量,研究企业家制度能力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却没有研究以下问题:“浙商”在其崛起和创造过程中,是如何影响浙江制度变迁的。即企业家制度能力是自变量,浙江制度变迁是因变量。从研究意义来说,这是一个颇具价值的研究主题。通过研究“浙商”在浙江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不仅有助于剖析“浙商”崛起和创造这个历史命题,而且也能够推进尚处幼稚期的制度创业理论。在后续研究中,可以整合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组织合法性理论、制度创业理论、文化学理论、企业家理论等对其加以研究。
三、“浙商”创业的合法化战略
“浙商”是富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群体。他们通过先动性创业和跟随性创业使政府、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逐渐理解、接受企业所研发的新产品、新服务和新的商业模式。在创业过程中,尤其是先动性创业过程中,“浙商”为了获取合法性,会面临外部制度性约束和(或)内部制度性约束。因此,“浙商”为了打破这些制度性创业约束,获得组织合法性,就必须基于企业家制度能力,设计并贯彻合理的合法化战略。由于在第三章已经介绍了合法化战略理论,这里就不再赘述。主要以案例形式,提出这个研究命题,为后续研究埋下伏笔。
1.爱迪生和现代照明系统的案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Hargadon和Douglas(2001)专门分析了爱迪生如何使现代照明系统得到社会大众接纳,使之制度化、日常生活化的案例。当时,爱迪生面临的技术上的竞争对手不足为惧,但他面临的制度对手则力量强大(最大的对手是煤气公司),足以把他的天才设想扼杀于襁褓之中。爱迪生第一次申请营业执照时,纽约市市长拒绝了他。当他要在街道地下埋设电线时,市政府又加以阻挠。媒体上充斥着关于“电线杀人”、“电力谋杀”之类的报道。英国议会一个特别听证会综合了英国当时一流物理学家们的意见后得出的结论是:商用的白炽灯照明是完全不可能的,爱迪生“对电力与动力学原理最狂妄无知”。为了阻止电力业的发展,在爱迪生拉亮德瑞赛尔·摩根公司办公室的电灯1个月之后,六大煤气公司开始大幅降低煤气的价格,随后组织煤气联合体来进一步对付新兴的照明工业。为了化解制度对手的恶意,获得组织合法性,成功实现他的创新设想,爱迪生设计了稳健的创业合法化战略,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他努力争取当时华尔街大财团的支持,包括他的照明系统试点所在的德瑞赛尔·摩根公司,还有富可敌国的威廉·范德比尔特——当时美国最大的煤气类股票的所有者。其次,爱迪生匠心独运的“坚实设计”(Robust Design)。即在设计电力照明系统时,他尽量采用既有的煤气系统的设计元素,使他的电力系统易于被大众理解与接受,同时也保持了新的电力系统在技术上的优越性与发展潜力。他非常谨慎地暂时藏而不露这些先进的技术元素,努力地把电力系统展示成一种与既有的煤气系统尽可能相似的照明系统:
①他采用中央集中供电设计。虽然铺设地下电缆使得集中供电远比独立的供电系统更昂贵且技术上更不成熟,但集中供电照明向大众展示了一种他们所熟悉的照明系统。
②虽然电灯的安全性、耐久性,灯光的清晰度、稳定性都比旧的煤气灯好,但他决定使用与昏黄煤气灯差不多一样亮度的灯泡。
③虽然面临大量电力损耗,但是爱迪生坚持把电线埋在地下,而不是像电话线或电弧灯线一样架在空中。第四,坚持像煤气公司一样,通过按时读表收费,而不是按灯泡个数收费。
爱迪生的案例对于“浙商”的启示是:企业家在开展技术创新(主要是突破性技术创新)和基于此的先动性创业活动时,不仅要追求技术的先进性,还要充分考虑规制性制度阻力、规范性制度阻力和认知性制度阻力,甚至还需要考虑企业内部制度阻力,设计相应的合法化战略,在产品设计、营销推广、社会网络构建等方面做好有效应对,为获取新产品的合法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其实,从资源能力角度来看,这是对企业家制度能力尤其是对企业家外部制度能力的考验。也就是说,企业家拥有强大的制度能力是获得突破性技术创新成功的重要资源能力性保障。
2.“浙商”失败案例——陈金义的“水变油”案例
(1)案例简介
陈金义曾经担任浙江金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获得过“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杭州十大杰出青年”、“新长征突击手”等多项荣誉称号,曾经排名中国福布斯富豪榜第35位,是“浙商”中叱咤风云的人物。20世纪80年代初,陈金义只是一个做蜂蜜生意的普通人,500元是他起家的本钱。陈金义在中国股票市场掘到第一桶金,使得他1992年就有了5000万元的资产。1992年,陈金义一举收购了上海6家国有商店,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收购国有企业的民营企业家,“陈金义现象”轰动全国。1998年,陈金义大胆打破家族企业制度,引进职业经理人,促进企业制度转型,优化企业治理结构。2002年,陈金义停止已具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的饮料行业,雄心勃勃地进军新能源产业,把“生物乳化燃油技术”作为公司的“第二次创业”
项目,并为此全力以赴。该技术的产品“金义油”其实就是重油乳化,开发出来的产品是一种高能液体燃料,可用以取代柴油、煤油和重油,并且具有很大的成本优势。据当时该公司的介绍,最多能够往重油里添加50%的水,如此大的比例现在几乎还没有其他人能够做到,而且新燃料里检测不出水来。另外,普通重油的热值是9000大卡,加水乳化之后,一般会降低到7000大卡以下,但“金义油”的热值却能提高到11000大卡。2005年,在由《今日早报》、浙江在线联手举办的“2005年浙江年度经济人物”评选活动中,陈金义和陈妙林、马云等9人当选。由于该项目的创新性,“金义生物乳化燃油”还获得“2006浙商创新奖”。令人遗憾的是,光鲜的荣誉并没有给陈金义和他的“金义油”带来预期收益。由于该项目长时间的高投入、几乎没有产出的状况,使企业资金链出了问题。期间万向集团董事局主席鲁冠球给陈金义发出传真以示“关切”,浙江省企业联合会等三大协会也向副省长金德水递交《关于浙江金义集团有关情况的报告》,呼吁给予声援,但局势还是难以扭转。2008年7月,陈金义神秘失踪,这标志着“水变油”项目的破产。
(2)案例评论
基于企业家制度能力的内涵,“水变油”项目失败的直接原因是陈金义没有科学设计并执行合法化战略,为“水变油”这一创新产品获得组织合法性。虽然,陈金义为此付出很大的努力。
①规制合法性的缺陷
为了证明“金义油”的科学性能,陈金义邀请科技、质检、环保等相关权威部门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金义油”的绝大部分技术指标都优于我国的0号柴油。2005年9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陈金义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危化品生产批准证书,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之一的重油乳化产品获准生产。在完善金义乳化重油、金义混合乳化油的各项理化指标及检测报告的基础上,金义公司还进一步完善了金义生物柴油的各项数据检测,并于2006年6月取得浙江省环境检测中心站关于燃油锅炉污染物排放的《检测报告》、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物柴油理化标准的《检测报告》和部队等用户的连续使用金义生物柴油的应用报告。环保部门对“金义乳化燃油”也予以肯定。在实际用户对比使用中,经浙江省环保检测中心站监测结果表明:烟尘浓度降低6%,林格曼黑度降低86%,二氧化硫排放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烟尘净化效率为30%以上。2006年11月,杭州市经委受浙江省经贸委委托,在杭州主持召开了由浙江金伦晓霖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金义集团下属企业)承担的省级新产品鉴定会,来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石化杭州炼油厂研究所等单位的多位专家一致通过论证,认为“金义油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可以指导生产,为扩大生产和技术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专家组论证的通过显然是拯救陈金义的关键一步。
不过,虽然金义乳化油通过了专家组的鉴定,但并不意味着已经拿到了省级新产品的资格,省经贸委并未最终确认,更没有发证。参加鉴定会的一些专家对“金义油”有一些疑问,同时指出某些材料不完整。根据相关规定,距离获得新产品资格还需要一系列的程序要走,而即使被列入省级计划的工业新产品,也需在完成试制试产后,方可进行最后鉴定并验收。如果想要把该产品应用于汽车,也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准入认证。因此,“金义油”距离产品上市所必需的规制合法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