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转型经济中的企业家制度,战略能力和企业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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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研究结论、启示和展望(7)

②认知合法性的缺陷

“金义油”的“突破”引来了不少专家的质疑。中石化石油化工研究院的专家和浙江大学的教授都曾到海盐研究工厂现场考察过。有些专家认为,该技术无法从能量守恒定律角度来解释,浙江大学能源系的两位教授称产品违背能量守恒定律,“金义油”的研发专家却坚信,自己的产品没有出问题。教授们不敢开能量守恒定律的玩笑,要求金义集团提供分子结构和公开原材料配方,研发专家出于保密考虑,没有提供。他们的解释是,“金义油”神奇的反应过程虽然有违常规,结果却是真实的,论证最后只得搁置。在3年的研制过程中,由于加水技术而盛行的“水变油”质疑让金义集团压力重重,厂里的工人都开始怀疑自己的产品,纷纷离开。

应该指出的是,“水变油”项目失败的原因肯定是复杂的,但是,企业家制度能力应该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因此,从企业家制度能力角度研究“浙商”基于突破性技术创新的先动性创业的合法化战略机制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价值,应该成为后续研究的一项内容。

3.“浙商”成功案例——倪捷和绿源电动自行车

(1)案例简介

中国的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经历了十余年时间,和所有的新兴事物一样,行业的最初发展总是要经历很多的困难与坎坷。伴随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在风雨中成长的还有倪捷和他的绿源电动自行车。作为行业内的领军人物,倪捷从1997年创业起就一直致力于为电动自行车获得生存空间而不懈努力中。

1997年,经过倪捷和他的团队的精心研发,绿源的第一批电动自行车下线,而摆在这个“初生儿”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该怎么上“户口”。8月,倪捷到江苏无锡参加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第一次全国性研讨会后发现,推动电动自行车合法化是全行业的当务之急。在这个会议上,他认识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大家达成了共识:基于绿色能源的绿色交通,必然能够穿越体制的约束,前景广阔,所以要抱着必胜的信念,共同推动电动自行车的合法化进程。随后,倪捷便将大量的精力用于“院外活动”。1998年,浙江省公安厅出台全国第一个对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管理的省级规范性文件,绿源成为首个上目录的品牌。

1999年,电动自行车面临严重的蓄电池投诉问题,倪捷开始跨行业呼吁,两次参加蓄电池行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表大会演讲,鼓励蓄电池企业重视电动自行车市场需求,制造出能够令消费费满意的产品。为此,倪捷亲自撰写科技论文,公开自己的研究心得,提出解决蓄电池问题的系统思路。他的努力终于促成我国蓄电池行业组织着手编制“电动自行车专用蓄电池标准”的行动,倪捷所领导的绿源在2000年4月承办了这个重要技术标准的首次会议,他以一个科技型企业家的洞察力为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成熟作出了贡献。

而真正的挑战来自于北京。2002年7月,北京市宣布,北京不发展电动自行车,停止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已经上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到2006年元旦停止使用。北京准备封杀电动自行车之后,电动自行车的舆论环境急转直下,而且很快殃及福州。2003年6月1日,福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店内存放和陈列,强行扣留电动自行车,强行变更营业执照。随后,温州、南宁、珠海、福州、广州等一些城市也出现了限制或禁止电动自行车的政府行为。

福州禁售事件发生后,倪捷在业内大声疾呼“抱定团结一致,绝地反击之坚定信心,形成合力;扼制此风蔓延、祸害全国之危险时局”。接着,倪捷联合业内126家企业声援,奔赴福州,与当地工商局对簿公堂。

倪捷和他的同盟军诉讼效果并不如意,虽然倪捷对这个结果早有心理准备,但有关部门提供的调查报告还是让他心寒。此事引起了全国媒体的普遍关注和同情。据统计,共有53家媒体、数百篇报道为电动自行车这一“悲情行业”抱不平。此时,倪捷已经进一步确信,为了电动自行车产业的明天,必须依靠公共力量。

2005年12月初,海南省举行《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在网上看到这一消息之后,倪捷立即发函报名并成为参会代表。

随后,他飞赴海南,以一名业内人士的身份将当地政府的封杀理由悉数批驳。

针对北京的情况,倪捷提笔写了一篇《电动自行车可封杀不可骂杀》的万言文章,还向当时的北京市主要领导写了一封两万多字的长信陈情。尽管北京方面并未就此事作出直接回应,但是2005年12月31日,北京市政府宣布,电动自行车“开禁”——也就是说,在封杀政策即将完全生效的最后一刻,北京市政府宣布放弃该决定。

北京“开禁”后,各地政府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制也逐渐松动。

但是,自2004年开始,标准之争又成了倪捷为电动自行车发展奋力抗争的新主题。不同于以往的是,这次吵架的对象不再是各种地方势力,而是中国自行车协会(以下简称“中自协”)。争吵缘于“标准之争”,即一份名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于1999年,随着电动自行车产业的飞速发展,标准中的许多规定已经滞后。现行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要求是:重量不超过40千克,宽度不超过220毫米,最高时速不高于20千米。但是,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相当部分超过了标准,都属于超标产品。

为了适应行业的发展,中自协启动了标准的修订工作。

但就是在修订工作中,业内产生了严重分歧,分为以倪捷为代表“轻摩托化”和以王凤和为代表的“反对摩托化”两派。“轻摩托化”认为电动自行车应当向轻摩托化发展;“反对摩托化”则认为电动自行车是自行车的衍生品不能向摩托化方向发展。为此,双方围绕电动自行车的重量、宽度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当时有消息称,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标准即将于近期被批准公布。新标准增加了否决项,高达32项,这意味着任何一辆电动自行车只要达不到32项中的任何一项,都将被视为不合格。

得知消息后,倪捷立即出面牵头,组织了11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联名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质疑由中自协提出的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要求暂缓公布。他们的请求得到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支持,新国标的报批稿被退回给了中自协,并被要求重新组织起草工作。2004年6月,以倪捷为代表的众多企业和自行车协会就“新国标”的分歧进行了研讨,但双方未达成一致。后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召开会议解调此事,但因为倪捷的再次带头反对,调解未果。

2005年11月27日,中央电视台的“实话实说”栏目制作了一期题为《谁来决定电动自行车的命运》的节目,倪捷作为特邀嘉宾出席,围绕着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问题,发表个人见解。

标准之争尽管至今仍未有明确的胜负输赢,但倪捷却步步为营逐渐占据上风。2006年5月至7月,《财经时报》、《中国经济周刊》、《中国青年报》、《中国经济时报》、《南风窗》等国内媒体陆续发表《电动自行车标准谁说了算》、《电动自行车标准之争》、《电动自行车撞上标准藩篱》、《电动自行车的战争》等文章,新浪、网易、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相继转载,引发全国范围内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大讨论。2006年5月4日,绿源董事长倪捷接受《南方周末》专访,就如何利用公共讨论建立诚信、阳光、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发表《公共讨论是市场经济的清道夫》的观点。2008年2月,倪捷领衔撰写《两轮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研究报告》,“用数据说话”,从理论上为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基础。

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数场战役,倪捷已成为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维权斗士”。他及其领导的绿源电动自行车也在历经磨难后成长为中国的驰名商标。绿源电动自行车经过1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拥有60万辆电动自行车年生产能力的行业骨干企业之一。2006年绿源产销量突破了32万辆,实现利税近4000万元。与10年前比较,绿源公司的业绩比原来增长了三百多倍。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也在倪捷等人的带领下,进入了一个高速的发展时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生产制造领域,大量中小投资创业者集聚,生产厂商已超过1200家,年产销量约为1250万辆,创造着每年200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效益和难以估量的间接经济效益。

(2)案例评论

作为转型经济环境下的新兴产业,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已经形成了庞大市场。然而这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这种压力在较大程度上产生了电动自行车业发展的两种制度性约束:一方面来自政府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限售、限行、禁售、禁行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来自于行业协会的时滞性行业标准。对于新兴行业而言,这也是合法性理论中的“新生缺陷”(the liability of newness)的主要来源。

新兴行业的诞生与发展需要相应的制度管理和制度规范,而制度本身也需要在较长时间的探索中逐步得以规范和完善。这个过程就是多方利益集团的博弈过程,最终达到平衡,产生相对稳定的制度体系。在绿源案例中,主要的利益集团包括: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在这个案例中,一旦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推出限制性的政策和标准,电动自行车生存发展的合法性将受到重大打击,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也导致了企业只能采取防御型合法化战略。为打破这些制度约束,争取电动自行车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合法性,倪捷领导绿源集团开展了防御型合法化战略,具体如下:

第一,游说沟通——对于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禁售、禁行政策,倪捷采取多种不同的方式据理力争。针对北京的情况,倪捷写了一篇《电动自行车可封杀不可骂杀》的万言文章,还向当时的北京市主要领导写长信陈情。福州禁售事件发生后,倪捷联合业内126家企业声援,奔赴福州,与当地工商局对簿公堂。2005年12月初,海南省举行《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倪捷以一名业内人士的身份批驳当地政府限制电动自行车的理由。

第二,行业活动——对于即将颁布的对电动自行车规格严格限制的行业标准,倪捷组织了11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联名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质疑由中自协提出的这一强制性标准,要求暂缓公布。

领衔撰写《两轮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研究报告》,“用数据说话”,从理论上为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提供了科学解释。

第三,舆论造势——倪捷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对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看法,并通过新闻媒体引发社会讨论,影响政府决策,为电动自行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