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女性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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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恋爱婚姻与性爱(3)

不谴责。按照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由恋人相爱到同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叫结婚,法津不承认双方关系,人们可斥之曰“鬼混”、“不正派”、“乱搞男女关系”,可称得上大逆不道,是典型反传统的叛逆行为。在过去,肯定定性为“品质问题”、“男女关系问题”、“生活作风问题”。而现在,仍有少数人不断地声讨,斤责未婚同居的姑娘“不知羞耻”,谴责未婚同居是“西方糜烂的生活方式”,是玷污纯洁爱情的陷阱,是诱惑青年堕落的野玫瑰。我们认为,传统的结婚观念并非是旧道德观念,由相恋到结婚,履行一下法律程序,对于维护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都有利。在西方,男女结婚时甚至把离异时分割财产的协议都拟好,作为婚前协议,受法律保护。这些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对男女双方都有好处,减少了不必要的纠纷,也不会过分伤害彼此感情,但是,对于违背传统婚姻观念的未婚同居,也不必谴责、声讨,探恶痛绝。因为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人,应享受充分的个人私生活的自由,只要这种私生活不伤害第三方的权益,不妨碍社会秩序和精神文明建设,我们就不要去干预,不能用过去极“左”的办法来对待现代人的私生活。相反,尊重现代人的私生活,则是我们对待未婚同居的态度。既然是恋人双方自愿(不存在任何强迫),既然双方的同居又不影响第三方的权益,我们又何必去指手画脚、咒骂人家呢?何况,人们的文化趋向、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思维方法的不一,致使不少青年人对现在大操大办婚事的那种“轿车排长队,酒席吃得醉,人人掏腰包,个个论是非”的婚礼俗习十分反感,他们认为,与其继承世俗,不如超越世俗。只要相爱的双方彼此忠贞不移,互相赤诚倾慕,返璞归真,还其神圣的面目又为何不可呢?所以,他们选择了同居。当然,也有些姑娘看待婚姻随便,两个人相好时就同居,不好就分手,很自由。也有的姑娘远离家乡,感情孤独,需要恋人陪伴,共同生活。凡此种种,纯属个人私生活范畴,不必谴责。

不提倡。尽管当前未婚同居已成为时尚,越来越多的恋人欣赏同居。他们可以列出100条理由,论证同居的优越性。但是,以中华民族时婚烟道德观来看,即便在人们观念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仍不提倡未婚同居。理由很简单,婚姻,是男女终身大事,不可儿戏,必须为子女、为对方、为家庭、为社会负责,必须履行法律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脱俗,可以不举行婚礼,可不大操大办,这不同样也避开了吃吃喝喝,人人掏钱的庸俗场面吗?我们不提倡未婚同居,是为了保护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如果未婚同居,万一日后双方关系破裂,万一女方怀孕甚至有了孩子,万一男方是个玩弄女性的骗子,万一男方因故去世……女方都没有法律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只能随同居的结束而丧失,政府无法保护女方,法律也无能为力。因此,遭受最大伤害的还是女方,这就是为什么不提倡未婚同居的理由。

怎样对待恋人的隐私

当恋人含情脉脉地接过你抛过去的求爱绣球,火热的爱使你向恋人奉献出了一颗赤裸裸的心的时刻,你迫切地希望恋人也向你完全敞开心扉,任自己窥视对方的秘密世界。然而,在爱情的王国里,姑娘或小伙子心灵深处,常常埋藏着个人的隐私,不愿让人知晓,不想向人吐露。姑娘迷惑了,都已是亲密无间的情侣,该不该知道恋人的隐私呢?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道德问题。

提及隐私,往往有人把它视为见不得人的丑事。在他们看来,恋人之间本应坦诚相见,不应该向对方隐瞒任何东西,如果向恋人保留个人隐私,就是对爱情的不忠。这样,便对恋人的隐私不但不尊重,反而起疑心,无端地盘问、窥探、揣度、猜疑,甚至有的用一种挑剔、变态的眼睛作放大观察。结果,纯真的感情、贞洁的爱情被损伤,失去瑰丽的光彩而枯萎。

有一位青年与一个美丽多情的姑娘相爱,正当他们沉浸在幸福的憧憬之时,姑娘偶然发现了男友的一本日记,便要“欣赏欣赏”,他坚决不让。这更引起姑娘的好奇,便苦苦哀求,可他仍不同意。好奇变成了怀疑:他对我并不真心,或许另外还有女友。她急切地撬开他的抽屉,偷看了他珍藏的日记。上面记录着他一次痛苦的失恋,印着他曾流下的辛酸泪水。他的隐私不是风流事,不是不道德的丑行。她向他道歉,请他原谅。可小伙子的心伤透了,流着泪水默默地离开了姑娘。他和她本来可以成为幸福的伴侣,仅仅因为她不懂得尊重恋人的个人隐私权,断送了自己美好的爱情。

那么,什么是隐私呢?所谓隐私,就是指个人符合社会道德、遵守社会秩序,并不允许他人介入、干涉的私人生活问题。在婚恋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生活中,都要十分注意维护和尊重他人的隐私权。诚然,爱情是两颗心的融合;恋人之间本应心心相通,赤诚相见,无事不谈,毫无保留;一切公开,不该有背着恋人的事,不应再有什么个人秘密世界。这种愿望虽然可以理解,却不现实,它忽略了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事实:人,不同于毫无掩饰、全部裸露的橱窗,任人审视、评论。作为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思想的高级动物,作为一种复杂的感情复合体的人,既有坦荡开通、自我表现、相互了解的渴望,又有维护独立人格、保留个人自由的要求。复杂生动、彩色斑斓的现实生活,往往会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隐藏一个需要自我保护、不希望别人揣度、窥视的小秘密,筑起一个只属于自己、不愿公开的个人小世界。就说那位小伙子吧,日记中所珍藏的就是他的初恋之情和失恋之苦,是只属于他个人的秘密。他不愿公开,更不愿让现在的女友知道。他多么希望女友能理解、尊重、保护他的隐私权。这种正当的、健康的、充满人情味的生活权利和要求,容不得恋人以任何方式来干涉、践踏。

恋人,是两根独立而又和谐的琴弦,不是一切都属于对方而不能有一些隐私的附属晶。爱对方,就要在理解、尊重、信任对方的个人隐私权的基础上,给恋人更大的自由时空,这是衡量现代恋爱生活是否健康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在爱情的专一性和排他性的基础上,精心营造宏伟的爱情大厦时,要慎重地分析对待和准确认识应该开诚布公的行为界限和个人活动范围,尊重和珍惜恋人的隐私权。切不可去强求“开诚布公”的绝对化,不择手段地窥视恋人的个人隐私,甚至强迫恋人“交心”。这就干涉、侵犯了本属于恋人所有而且是正当的个人权利。过分的要求势必严重伤害恋人的自尊心和人格,给恋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这是对圣洁爱情的亵渎。

我们强调要尊重恋人的个人隐私,并不意味着使人们某些不道德行为合理、合法化,也不意味着恋人之间彼此戒备、封闭情感交流,关闭心灵之窗,说假话、搞欺骗。恰恰相反,恋人之向应在相互信任、尊重、理解的基础亡,做到“长相知,不相疑”,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同时又要尊重对方在个人生活方面的自由和独立,尊重对方的独立人格。相信吧,对恋人个人隐私的尊重,是使爱情航船驶进幸福港湾的强劲东风。

怎样摆脱未婚先孕的困境

恋爱和结婚,本是爱情征途上两个阶段,前者仅仅处在男女双方的感情交流,彼此认识和选择之时;后者则是男女结合,共同生活的开始。然而,有些姑娘在恋爱阶段就与男友发生了两性关系,致使姑娘未婚先孕。那么,当姑娘未婚先孕后又该怎么办呢?

应该承认,在市场经济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双重冲击下,许多姑娘的贞操观念过于淡薄,只要自己喜欢对方,就与之发生两性关系,甚至同居。还有的人搞“试婚”,也属未婚同居。也就是说,目前未婚姑娘与恋人发生两性关系的现象极为普遍。因此,未婚先孕的姑娘也随之多了起来。不论是何种原因致使姑娘未婚先孕,对姑娘来说,精神上的压力都是很大的:怕别人知晓,脸上无光;怕父母知道,遭到辱骂;怕亲友得知,遭到嘲笑。心里苦闷、忧郁、迷茫。这时,如何解除怀孕的沉重十字架呢?冷静、积极、正确地面对现实,则是未婚先孕的姑娘应采取的态度。

马上结婚。如果男女双方的年龄已符合晚婚条件,而且双方彼此真诚相爱,具备结合条件,就应马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筹备结婚。这里必须指出,双方必须是真正相爱;双方的结合是必然的,未婚先孕仅仅是使这个结合提前罢了。

人工流产。如果双方尚未达到晚婚年龄,或女方为了学习和工作暂时还不能结婚,就要立即做人工流产。这时,就不要再向父母和工作单位领导隐瞒了。如果女方实在说不出口,可由男方向女方家长讲明。这样,姑娘流产后可在家中休假,保养身体。有的姑娘流产后怕父母和工作单位知道,咬牙坚持工作,这样势必严重地损害身体健康。

及时决裂。姑娘未婚先孕了,可她并不爱男方,甚至对男方品行不满,怎么办呢?未婚先孕已使姑娘犯了第一个大错误,如果再嫁给一个品行恶劣的人,无疑是跳人不幸的深渊——又犯第二个大错误。因此,姑娘切不可因怀孕而失去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失去建立幸福家庭的权利。要及时终止妊娠,果断地同男方决裂,吸取沉痛的教训,重新张开爱情的风帆,去寻求美好的爱情。

理智分手。虽然姑娘还在痴情地爱着对方,可男方却无情地抛弃了姑娘。这时,姑娘不可强求与男方结婚,俗话说得好:“捆绑不成夫妻。”婚姻的红线是捆不住同床异梦的男女双方的,乞求来的婚姻往往是苦涩的。现在与他分手,恰恰可以避免更大的不幸。遭到遗弃,男方固然丑恶可恨,应该遭到道德法庭的谴责。可有的姑娘却采用暴力手段,进行个人报复;或痛不欲生,轻生寻短。结果,错误的行为断送了自己的美丽青春,而这正是男方所希望的。

吸取教训,拨正人生航向,勇敢地向幸福港湾前进吧,未来,同样能为未婚先孕的姑娘展现出绚烂的世界。

婚前性行为将带来哪些医学后果

轻率的、不负责任的婚前性行为,不仅为法律与道德所不容,给爱情投下卑俗的阴影,而且在医学上也会产生不良的后果。尤以对女青年的危害最烈。

首先,婚前性行为都是在没有法律保障,偷偷摸摸的情况下发生的,大多缺乏稳定的情绪,理想的空气,合适的环境等条件。当事的男女青年,一般都处在心神不宁,精神紧张,思想矛盾的状态下。加上他们又可能缺乏必要的性知识,因此,这种性生活根本不可能达到协调与和谐。不会给双方带来多少快感。相反,它倒是很可能给双方,尤其是使女青年产生不正常的看法,以为性生活本来就是这般痛楚不洁,屈从可耻,甚至见不得人。从此产生了惧怕与厌恶,其中严重的,将会长期影响婚后正常的性生活,甚至造成性欲冷淡与恶感,较难纠正过来。

其次,婚前性行为很容易造成未婚先孕。尽管当前避孕方法相当普及,避孕药、具很容易得到。但是,多数男女恋人之间的性生活,并不是在从容不迫的情况下进行的,而是出于一时的感情陶醉和性意识的冲动,缺乏起码的规律性,很难周全、有效地采取避孕措施。造成了未婚先孕的事实,会给男女双方带来震惊、不安和精神上的痛苦。甚至陷入走投无路的困境。对女青年的打击则更大。如果及时地施行早期流产或中期引产手术,虽然还属比较安全,但短时期内毕竟会给当事人的学习、工作和身体健康多少带来一些影响。还由于未婚先孕没有法律保障,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其中有的女青年羞于齿口,不敢将真情告诉亲友和师长,采取合理的善后措施。为了掩盖事实,有的不惜冒生命危险,私自土法堕胎,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也有的怀孕后,一拖再拖,没有勇气上医院作必要的产前检查,直到暴露,由于妊娠期过长了,已不能流产或引产。在缺少定期检查和护理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产科问题,母子的健康都会受到很大威胁。

婚前性行为很可能给女青年带来严重的医学后果,这决不是危言耸听。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教训并不少见。这是值得记取的。

万一遇上了“第三者”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耳闻目睹这样一种不愉快的事情:一对热恋中的青年,因为“第三者”的插足而骤起风波;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被“第三者”的介入而酿成悲剧。

在爱情婚恋问题上,容不得“第三者”的存在,这是为爱情的独特的辩证法所决定。有人作过形象的比喻,爱的海洋是宽广的,然而爱情的航船却只能搭乘一对恋人,否则就有沉没的危险。假如在你的爱情旅途中,在你与你的恋人之间,不幸地插入了一个可诅咒的“第三者”,该如何正确处置呢?抑怒,认真分析起因

应该说,出现“第三者”的干扰,并不是一件值得惊慌的大事,因为爱情本来就是一种社会行为,它处于社会开放系统之中。即使社会道德水准提高到了相当的水平,不光彩的“第三者”恐怕一时也很难绝迹。所以遇到这种事悄,不必过分烦恼,也不要贸然迁怒于你的恋人。倒是需要从对双方负责的愿望出发,理智而又认真地分析一下造成这种不幸的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寻求解决的方法。青年人容易感情用事,采取简单和粗暴的态度,这样做的结果只会推波助澜,损伤对方的自尊心,把爱情彻底吓跑,无异于将你的心上人完全推到“第三者”的身边。

不要再疏忽、再执拗

生活中出现“第三者”,总是有其原因的。或许是你与恋人之间的情感太过淡漠,缺乏必要的凝聚力。由于粗心你还没有觉察,他却时时感到不满足,于是就“另谋出路”,寻求新的愉悦;或许是双方之间因为某些小事,发生了令人不愉快的摩擦,大家都不肯主动采取和解的态度,丝虽连,藕已断,遇到了适当的外部条件,他的感情很快就转移了。如果是属于上述这两种情况,而你从内心确事深深地爱着他,那就应该毫不犹豫地采取主动行动,及时地修复你们之间的关系,用你对他最真挚深沉的爱和女性的温柔,温暖他的心。投桃报李,也许他很快就会回心转意,重归和好。“第三者”自然就会不攻自退了。

快刀斩红线,宽松对待插足人

当然不可否认,生活中也存在另一种情况,你的恋人本来就不是一个诚实的男子,而是一个朝秦暮楚,喜新厌旧的“爱情专家”,惯于脚踩几只船。他虽然曾对你海誓山盟,这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碰到这种人,你完全可以对他进行必要的批评,同时应当机立断,操起理智的慧剑,干脆利落地斩断维系在你们之间那根褪了色的红线。你也不必为之懊恼,倒是值得庆幸,因为你及时地撕下了蒙在伪君子脸上的假面具,避免了一场有可能祸及终身的灾难。而那位爱的亵渎者,自会受到社会道德的公正审判。至于那位“第三者”,也许会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