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想起你,会微笑
张希希
我犹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齐灏明,是江圆圆介绍我们认识。在此之前我一直单身,在陌生人面前会脸红。同宿舍的女孩子们都陆陆续续迎来了她们的春天,可是只有我,我一直一个人,有时候会觉得孤单,有时候看见她们在寝室的楼下和男朋友拥抱、接吻,看着她们躲在被窝里偷偷地打着电话说悄悄话,兴奋得满脸通红,那些男朋友送来的礼物,可爱的小熊,大把的花束,玫瑰像火一样炽热和娇艳欲滴。我想我真的感觉到孤单,在我一个人去图书馆的时候,在我一个人在各个教学楼穿梭寻找一间人不太多的自习教室的时候,在我下了课跑到学校后门的小摊子上去买一份烟熏肉煎饼的时候,我想我真是想要有个人可以陪我的,至少可以和我手拉着手,在我看见小店里面挂着的一只HELLOKITTY的毛绒玩具而兴高采烈的时候,可以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宠溺地对着我微笑。
我经常会对着镜子照一照,仔细地看我的脸。是的,这并不算一张漂亮的面孔,从小到大,没什么人会夸赞我好看,但是这也不是一张丑陋的面孔。起码五官端正,皮肤也勉强算得上白皙。我知道自己在外貌上没有太大优势,所以我学着穿高跟鞋,弥补个子矮小的缺憾。我想,整个人看上去应该还是不错的,在春天花朵都盛放的季节里面,在学校里面一对对的情侣之间,我想,我也应该开始我的春天了。
于是江圆圆向我介绍了灏明。江圆圆是我在学校学生会里面认识的,从大一开始我们就是同事了,她是那种特别活泼的姑娘,好看,又热心肠。我和圆圆认识了两年多了,除了共事的关系之外,我们的私交也很好。圆圆告诉我说,齐灏明是她的中学同班,那时候关系处得相当不错。“他真的是个好人,而且特别会疼女朋友。”圆圆认真地对我说,“他之前的一个女朋友也是我们中学的同班,那个女孩子一直不大待见他,嫌他家里条件不够好,他本人又不够帅。可是他还是喜欢她,死心塌地对她好。她生日的时候他省吃俭用存了两个月的生活费给她买礼物,他真的很疼她,可是她最终还是离开他了。她暑期在外面上课,认识了一个还不错的男孩子,她觉得好过他很多,立马就对他提出了分手。他现在想找的是一个可以安安心心一门心思和他在一起的女孩子。”我心动了,我相信圆圆,我相信她看人挑选人的眼光。于是我让她安排我和齐灏明见面。
很快的,一周后的周五中午,圆圆发短信给我,说灏明来了,约我在学校后门那家小有名气的饭馆一起吃午饭。我很认真地把自己收拾了一下,换了条看上去比较显身材的深色牛仔裤,套了一件白色的带卡通图案的卫衣。没怎么化妆,就刷了遍睫毛膏就出门了,淡淡的。我心里不是不忐忑的,直到看见灏明。
说实话,我对灏明的第一印象实在不算好。正如圆圆说的那样,他并不好看,跟帅字是一点边也不沾。圆脸,眉毛很粗,但是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黑黑亮亮的,看人的表情安静而专注。灏明个子也不高,我总觉得自己已经够矮的了,可是我怎么都觉得他不会比我穿高跟鞋的时候高多少。但是一餐饭下来,我对他的感觉颇有改观,他非常的绅士,非常的温柔体贴,在我们吃饭的过程里面,他一直给我布菜,细心地问我喜欢水煮鱼片还是青椒牛柳,在银鱼蛋花汤上来的时候第一个给我舀了一碗,里面有很多的银鱼。那碗汤很鲜,很清淡,非常的美味,我再也没有喝过那么好的汤。
大概是从来没有这样地被人照顾过,所以在回到宿舍后,晚上灏明发短信给我,我回复了他,我们一来一往地交谈,虽然都是些客气的话,淡淡的,但是那感觉很不错,谁都绝口不提感情,只是无关紧要聊天南海北,很放松。第二天晚上如此,第三天亦如此,我们就这样聊了大概十来天,然后他有天下午的时候突然发短信来,简单的一句话,我们可以在一起吗?那时我正在教室里面上课,静音的手机屏幕在桌面上闪了一下。是在意料之中的意外,我拿着手机发了很久的呆。我不知道我应该回复他是或者不是,我不是没有爱过一个人,高中的时候我暗恋班里的一个男孩子,他有非常清秀的五官,总是不大爱说话,成绩一般可是比谁都聪明,几乎没有他解不出的理科题目。我总是偷偷地在上课的时候把目光投在他身上,每次跟他说话的时候都心跳加快,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后来毕业以后我就失去了他的音讯,可是我还是清晰地记得当时的心情。我对灏明,并没有这样的心情,我不得不承认。可是当我看见那些在课堂上紧紧挨坐着窃窃私语的情侣,我的心被动摇了,我看向窗外,满枝的迎春花,小小的、嫩嫩的鹅黄色,开得很美。下午的窗外没有风,只有满当当的阳光均匀地洒在每一个角落,那些走过的女孩子和男孩子,十指紧扣,女孩子的笑靥像花朵一样灿烂,我的心在她们的笑脸里面融化,融化在春天的阳光里面,我也简短地回复他,也只一句话:好啊。
于是我们相恋了,灏明的学校在另一所城市,不过不远,也就一小时火车的路程。灏明的家在我们这所城市,他每次回家来的时候就会顺便来看我,我们一起在学校附近的小饭馆吃顿饭,然后在学校里面漫无目的地闲逛、聊天,有一句没一句的。他经常会给我买一盒冰激凌,八喜的香草口味,我一直都觉得很甜腻,我还是比较喜欢光明的白雪冰砖,但是我没有对他说,八喜比光明贵很多,我想他是喜欢我才想为我买更好的。我们说起学校里的那些人和事,都是一些八卦,于己无关。日子云淡风轻的,这样很好。同宿舍的女孩子知道我有男朋友以后都很惊讶,因为我和灏明从来也不煲那样长长的火热的电话粥,她们都对我说维持异地的恋情很辛苦也很难,我不置可否。我看上去还是一个人的状态,一个人去到任何地方,买一只肉夹馍慢慢吃。只是我自己知道我心里的某些地方改变了,我不再觉得孤单,在任何时候,我可以发短信给某个人而不会被人厌倦,我喜欢这样的改变。
我也开始喜欢上灏明,这种感情潜移默化,有润物细无声的美好。我开始想念他、记挂他,在看到喜欢的电影、听到好听的歌曲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想要和他一起分享。爱上一个人原本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只要你愿意。很多时候我们不是不能爱,而是根本就不愿意去爱,在内心的深处抵触,所以才无法去爱。当心完全打开的时候,爱人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灏明的外貌平常,可是他真的再体贴不过,逛街的时候他为我拎包,进到商场里面他会先我一步拉开玻璃门,任何事情都心平气和地对我说,你愿意怎样就怎样。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不高兴的争执总是在萌芽状态就被他先扼杀,他总是说,你说了就是。他握住我的手,是很宽大温暖的手掌,我连心,都跟着暖和起来。
灏明带我去见他的父母,都是唠叨的可是心肠好的中年人,他妈妈很爱说话,总是喜欢和我拉家常,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我。我也真心实意地喜欢她,因为她确实是把我当作自己的孩子看了。周末的时候她带着我们两个人去逛街,给我们买情侣装,带我们去吃韩国烧烤,五花肉在铁架子上面滋滋作响,她一个劲儿地让我多吃点。后来一到周末,如果灏明不回来,她就会直接打电话给我,要我去家里吃饭,并且总是做我最爱的那几个菜。我回趟家带了点土特产给她,就把她欢喜激动得手足无措的样子,一直夸我孝顺懂事。那年的寒假我有实习任务不能回家,实习的地方不提供宿舍,学校的宿舍又封掉了,灏明建议我住在他家里,我觉得不太合适,他妈妈知道了,立刻打电话给我,对我说没有关系,他们家里有一间客房,她会收拾干净让我住,如果我还是觉得不妥当的话,她会帮我找家里亲戚借地方住。后来我还是住在了灏明家里,我不愿意麻烦他妈妈去惊动亲戚。那半个月我们相处融洽如母女,她每日出门买菜前总是要细细问我想吃什么,晚上我实习回来我们就一起看电视、拉家常,我帮她绕毛线,她是为我织的,我最喜欢的豆绿色,她说,我的毛衣穿了有些年头了,摸着就发硬,已经不保暖了。她要为我织一件厚厚的毛衣,这样我冬天就不会那么的手脚冰凉了。
就这样过去一年多时间,我们的恋情一直有些波澜不惊的味道,我想爱情应该是有很多种状态,不会每一段爱情都是那么惊天动地死去活来。我和灏明的爱就是这样水波不兴的,可是我相信这样清澈的爱情才会比较长久,也不会受到激情消退的困扰。我们离毕业不是很远了,灏明妈妈让灏明毕业以后回来这个城市,让我也留在这个城市,她会想方设法帮我们寻找工作。灏明家里新买了一套房子,在装修,他妈妈总是叫我一起去看,她很真心地对我说,这房子以后就是你们的新房,所以你应该去看看,有不喜欢的地方,现在就可以重新弄。我只是笑,哪里好意思真的跑去。她建议我们一毕业就先把婚给结了,然后一心一意地忙事业。我觉得这想法不差,但是灏明一直没说什么,他最近很忙,说是忙毕业设计,不仅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就连短信,也和我发得很少。
我并没有想到什么其他的方面去,我天真地以为灏明是真的忙。直到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要分手。我以为他在开玩笑,然而他语气非常严肃认真,我不想骗你,他说,我和莎莎又在一起了,我还是爱她,我始终爱她。我们分手吧,我真的是对不起你,你恨我也好,怎样骂我打我都可以,但是,我们真的必须分手。我一下子呆住了,莎莎,是他之前的那个女朋友,那我算什么?他始终爱她,他的心里,难道从来就没有过我的存在?我愤怒了,我的脑子完全陷入一场混乱,我以为天长地久的感情,居然原来只是一场虚妄,真可笑。我不想吃饭,不想喝水,我在床上待了整整三天,直到被赶来的灏明妈妈拉下床,她把我拖到KFC,为我点了一个我最喜欢的新奥尔良烤鸡腿堡和一盒鸡米花。我不想吃,可是她非逼着我吃,又给我拿了杯牛奶,她生气地对我说,灏明是个浑小子,你不能为了他把你自己给毁了。我忽然很想拥抱她,在她怀里放声大哭,我想起她总是要我去看的新房,那不是我的房子,我再也没有机会去看,就像我和她,再也没有成为一家人的可能。
灏明妈妈又打电话给江圆圆,让她来劝慰我,她是真的关心我。于是从江圆圆那里我知道了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个灏明在我面前从来没有提过的故事,甚至连莎莎,我们之间都总是在小心翼翼,谁也不去触碰这个姓名,避开与此相关的任何话题。这个故事并不复杂,真相简直苍白可笑。灏明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莎莎,然后他甚至为了追随莎莎去她上的那所大学而放弃了自己本来完全可以高一个档次的学校。那个学校里面女生特别多,心高气傲的莎莎一直没有遇到什么合适的人,就选择了对自己死心塌地的灏明。可是莎莎认识了外校的一个男孩子以后就把灏明给甩了,于是灏明就来找了我,并且开始了我们之间所谓的爱情,就当这段爱情眼看着要开花结果的时候,被那个男孩子甩了的莎莎在毕业前找工作又异常的不顺利,无比沮丧之中的莎莎回头来找灏明了。说得直白点,无非就是灏明是莎莎的替补,而我,则是灏明的替补。这真是太有意思了,我之于灏明,和灏明之于莎莎,不过是一样的,这世界,还真的是非常的公平。
灏明最后来了一趟我的学校,我们站在便利超市门口,他要进去给我买冰激凌,我叫住了他,是不是她爱吃八喜?灏明犹豫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我对他笑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他说,我不要八喜,我喜欢光明的白雪冰砖。
我和灏明坐在学校操场旁边的看台上,夕阳西下,有几个人在奋力奔跑。我问灏明,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灏明认真想了想,然后郑重地对我说,不是爱,是喜欢。我曾经努力试图爱上你,可是,我失败了。他有些不敢面对我,低下头去。我笑了,难怪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我还一直以为他只是羞涩;难怪我们之间总是不吵架,他的容忍,是因为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和我计较;难怪我们之间总是如温吞水一般,剃头担子一头热自然是不行的。也许是因为莎莎才是他的真爱吧,他怎么再容得下别人。想到这里,我忽然释怀了,爱一个人,真的就可以原谅他的一切,包括背叛,所以,他才可以原谅莎莎回到他身边,我亦可以原谅他回到莎莎身边,一样的道理吧。
临分手的时候,我忽然对灏明说,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拥抱?他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他的怀抱温暖,是我熟悉的男人的气息,温存辗转。我在他耳边低低地说,好好珍惜莎莎,把握好,抓牢,不要像我。他没有说话,只是久久地抱着我。松开胳臂转身走开的那刹那,我听见他低低沉沉地说了句,再见。
再见。我在心里说,我没有出声。
那最后的拥抱最后的再见,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等于了再也不见。
是的,我们不会再见了。我会离开这座城市,灏明会跟着莎莎继续待在那所莎莎热爱的城市。我和灏明之间的一切,都会封存在这个城市里面,这个故事里,原来只有我一个主角,自始至终,衷心不渝。这从开始,就注定了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可是我,还是为上演了这一场,而满心欢喜。
没有后悔,没有遗憾。有些事,也许会忘记,有些人,却一定还清晰。就譬如你,灏明。我若想起你,还是会微笑。Hey。要幸福哦。
Coffee印象
蒉意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
每天清晨,当城市还处在未苏醒的朦胧时刻,夏木的身影出现了。命运就此决定,他们错过。
夏木喜欢这样的时刻,美好而安宁。轻灵的光线中,一个女孩穿着白色雪纺裙,走在寂静的街道上,那里寂静得只能偶尔听见环卫工人几下扫地的唰唰声,这或许有些冷清,但她却好喜欢。踱步,丝毫没有拥挤,也没有汽车尾气,清新干净的空气,让她的心情轻盈得像是在飞翔。
夏木抬起头,阳光渐渐从树叶的缝隙中照耀下来,洒在她的身上。她在街角转了个弯,走进一间雅致的咖啡屋,留下一抹纯白飘飘扬扬。“夏木,这么早就来啦。”小优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却因为一下子不小心撞到了桌沿。
“哎,你小心点。”
“嘻嘻。”小优露出笑,“没事哈。”
“傻瓜。”夏木刮了她的鼻尖,有些宠溺地说。
而小优则是趴在桌边,看着夏木熟练泡制咖啡的动作,发出惊叹:“哇,夏木,你才来没多久就会做啦。”
夏木看着她,笑了,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