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喜欢林牧多过安格。林牧于我而言是神圣的,时刻都带着光环,让我心甘情愿地仰望却永远不敢靠近。我甚至不敢正眼看他,只能无数次用余光装作不经意地从他脸上经过。他有着好看的侧脸,睫毛很长,嘴唇薄薄的很性感,很多次,我都差点忍不住想要凑上去亲吻他,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但是安格不同,他鬼点子很多脸皮也很厚,被老师罚去走廊站半天也仍旧能对着过往的女生吹口哨。他对我了如指掌,敢直接冲进我屋里掀开我的被子拖我起床,甚至连大姨妈每个月什么时候来问候我都清清楚楚。
他们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生,一直都是,永远都是。
林牧。我摊开一张A4纸,黑色的墨迹蔓延成男生的名字。
林牧,我今天又去找过你,可你还是不在。
林牧,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你送我的小红伞我已经还给你了,如果不想我被太阳晒黑,明天就来我家接我。我把拖鞋也放在你门口了,如果你不给我送回来,我就没办法出门了。
林牧,你明天会来的吧?
林牧,你一定要来。
——白塔想了想,我把最后一句的句号换成了叹号,然后才满意地搁下了笔。看着抽屉里慢慢厚起来的信纸,我的心也跟着一点点凉了起来。
把脸深深地埋进双臂里,眼泪又掉了下来。
第二天吃过午饭我没有出门,一直坐在沙发上逗猫咪玩。它没有名字,是林牧某个傍晚从街上捡来的。他说它跟着他走了好久好久,显得赖皮又楚楚可怜,就像白塔你一样。所以我就把它带回来了,以后你要好好照顾它。
我眯着眼睛看他,然后狠狠地点了点头。我歪着脑袋轻轻地抚摸怀抱里的小生命,林牧就那样笑了起来。温柔地,对着我微笑。
我喜欢的男孩,在逆着光线的黄昏,温柔地对着我微笑,他好看的轮廓被光线勾勒出一圈毛茸茸的光晕,像是童话里的王子一般完美。他伸手抚摸我的脸,我的眼泪就感动得掉了出来。
林牧,我可以吻你吗?我迷迷糊糊地就说了出来。
他愣了一下,眼睛里有流星稍纵即逝的光泽。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回话,可恶的安格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他看到我怀里的猫咪,夸张地扑了过来:白塔,你中了什么魔法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你放心,我和林牧一定会打败巫婆解救出你!
我反应过来的同时就朝他扑了过去,然后和他很快扭打到一起。林牧站在一旁乐呵呵地看着我们,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我猜不出他刚才的想法。都怪安格,全都怪他。我这么想着,长长的指甲“不小心”就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暗红色的痕迹。
学校里所有的女生都讨厌我,但我知道她们其实内心深处更加羡慕我一些。她们梦寐以求的两个王子天天腻在我的身边,从不给其他人任何机会。她们会虚伪地来赞美我们三个的友谊,妄图从我这里探索到一些蛛丝马迹。
可是很遗憾,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我们三个一如既往地要好着,并且越来越要好。谁也没办法改变。他们会留下来帮我做值日,而我在一边啃着冰激凌指手画脚叫他们快点干。他们会帮我抄被罚写的一百遍中学生守则,而我还是一次又一次地重犯。他们被我诱惑着逃掉了很多课,每一次在校长室里我却总是最无辜的那个。如果可以,他们甚至会化装成女生去帮我考我永远都及不了格的八百米。我们是最完美的铁三角,说好在一起绝对不分开,直到永远永远。
可是横亘在我心里的天平,还是义无反顾地倒向了林牧这边。我知道这对我们的友谊而言是一场灾难,可是我没有任何办法。
塔塔。安格终于叫出了我的名字。我没有出去的这个下午,他一直安静地靠在窗台边看着我。我知道,可是我没有看他。
你今天不出去了吗?
嗯。我把伞和拖鞋都留在林牧那里了,一会儿他会给我送过来的。我漫不经心地回答,顺手将一小块鱼干喂进猫咪的嘴里。它咂吧咂吧了几下嘴唇,又继续可怜巴巴地看着我,然后在我怀里滚来滚去地撒起娇来。
听了我的话,安格跑到我的面前,注视着我的眼睛,可是他动了动嘴唇,终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回到了窗台边,开始一支一支地不间断抽烟,眼神颓败,一副很受伤的样子。空气里弥漫着三五香烟的辛辣味,我蹙了蹙眉,起身去夺了他手里的还未燃完的烟,然后掐灭了扔进垃圾桶里。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抽烟对身体不好,以后不许再抽了。我严肃地叮嘱他。然后抱着猫转身回到了房里。再次出来已经是半夜,我去厨房喝水,安格屋里的灯还亮着,然后有低低的啜泣声。
我在他门口站了很久,可是没有伸手敲门。
从林牧消失的那一天起,我们就像丢失了同伴的迷鹿,在天空奔跑着,没有方向,也没有终点。
时间过得很艰难,我和安格都学会了哭泣。我们躲在彼此看不到的角落,各自流着泪舔舐伤口,可是伤口没有结痂,它们溃烂成永不愈合的缺口,并且日渐扩大。
林牧。我在这一天晚上写道,这是你离开的九十七天,我再给你三天时间,你如果还不回来,我就真的生气了。
可是三天以后他没有回来,一周以后他还是没有回来。又一个月后,原本关机的手机已经变成“此号为空号,请查询后拨打”
我在吃饭的时候终于发作,恶狠狠地将碗砸到了地上,饭菜撒了一地,安格默默地去找扫帚来收拾残局。我不解恨地抢过他手里的所有东西重重地扔了出去,像个泼妇一般地冲他吼:以后不许再理林牧那个浑蛋了,我们和他绝交!一辈子绝交!八辈子绝交!
安格第一次没有赞同我的意见,他凶巴巴地瞪着我,然后一巴掌打到我的脸上。火辣辣地燥热升腾起来,我猜我的脸一定红肿起来了。可是很奇怪,还是一点都不疼。
我似乎真的,已经不会感觉到疼了。
白塔你这个蠢货!你不要再骗自己了,林牧他不会再回来了,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安格的眼睛越瞪越大,声音也越吼越恐怖,林牧他已经死了,死了!
这是安格第一次恶狠狠地骂我,第一次重重地打我,他把我摇晃得厉害,情绪非常激动,我只是奇怪地看着他。最后安格哭得很厉害,他把我紧紧地抱进怀里,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塔塔对不起,我不该打你……
我伸手去帮他擦眼泪,微笑着跟他说我没事。
塔塔你不要这样,他把头埋进我的胸前,林牧他真的已经死了,你这样让我好难过,比死了还难过。我已经失去他了,我不能再失去你了塔塔……
安格身上有男孩子特有的气息,很好闻,我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呼吸。他的头发已经三个月没有好好打理过了,变得很长,多了些颓废,少了些少年的明朗。我在心里比画着该剪去多长才会更加好看,耳朵里却不断冲斥着死了死了死了的回音……
我摇了摇头还是挥散不去,紧接着眼前的事物都变得恍惚起来。在闭上眼睛那一刻,我似乎看了林牧对着我微笑的样子,嘴角轻轻扬起一个弧度,笑得无比温柔。
是的,林牧不会再回来了。他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他死于一场意外,在三个月以前,在去给我买商店新出品的草莓蛋挞的路上。
我看不清楚他的内心,不知道他对我的好是出于哪种感情,于是只好一次又一次小心翼翼地去试探。
可是直到最后,也没有明白他的想法。我想象不出他被车撞倒那刻的情景,只知道一定很疼很疼。比我经历过的任何事情都要疼,和他比起来,我经历过的任何事情都不值得用疼这个字眼来形容。除了他的离开。
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结局。可是我却已经失去了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的心脏就像被人一刀一刀慢慢地割开,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我终于还是梦见了林牧。我们换了一下角色,这次是他安静地站在楼下,看着我,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眼眸明亮而清澈,这是我第一次看清他的目光,沉默的,爱怜的,包容的,欲言又止的,目光。我想我终于明白了他。
我想叫他,却如同被人扼住了咽喉。他笑着冲我挥挥手,温柔地唤着我的名字。
我想追出去,却动弹不得,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背影被白雾吞噬。我知道,他是真的要离开了。仿佛脊骨被人生生地抽了出去,下一秒就会坍塌下去。难受席卷而来,我哭着醒了过来。
安格在我床头睡着了,他的神色很憔悴,哪怕在睡梦里,仍旧很痛苦很担心的样子。我忽然觉得心疼,伸手去握住了他的手,在下一个瞬间,他温暖的手心,紧紧地回握了回来。
我终于明白,不管是爱情还是友谊,这些已然不再重要。他们都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人,永永远远都是。林牧,我们说好永远在一起。我能感觉到你温柔的目光,你会一直陪伴我们的,对吗?
我们是三个人。
从此以后,我们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