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金融企业会计
7743100000037

第37章 商业银行业务的核算(29)

第十章 中间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中间业务概述

一、中间业务概念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一起被称为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

中间业务最基本的性质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的时候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出现,实际上就是指不直接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身份参与,这也是中间业务同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的最直接区别。而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可以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广义的表外业务包括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和或有债权、债务类表外业务。其中,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是指那些为银行带来服务性收入而不会影响表内业务质量的业务,即传统的中间业务;或有债权、债务类表外业务是指那些虽然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变为现实的资产或负债的中间业务,即狭义的中间业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实际上就是指巴塞尔委员会确定的广义类表外业务。

中间业务的发展是商业银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代西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中间业务的迅速扩张,中间业务受到广泛而高度的重视,并成为西方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这一方面是因为中间业务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适应了各国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中间业务的发展减轻了资本金对银行业务的限制,带来了稳定的高额收入,降低了经营风险,提高了竞争力。中间业务发展对商业银行现代化和金融现代化极为重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对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现代化改革进程、提高商业银行效益及竞争力有重要意义。

二、中间业务分类

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分为支付结算类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类业务、担保类业务、承诺类业务、交易类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和其他类中间业务等九类中间业务。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结算类及银行卡中间业务,包括国内外结算,例如汇款、托收、资金清算业务等。这部分内容已在9章介绍。

(2)代理类中间业务,包括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政府等机构委托、代收代付等。

(3)担保类中间业务,包括各种担保、备用信用证、承兑等。

(4)承诺类中间业务,包括贷款承诺、信贷证明等。

(5)交易类中间业务,例如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

(6)其他中间业务,如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保管箱业务等。

第二节 代理债券业务

代理债券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债券代理经纪人,受客户委托代理发行和代理兑付债券的业务。

商业银行代理发行和代理兑付的债券主要有:①国家债券,包括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②金融债券,包括各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性公司发行的债券等;③企业债券,包括重点企业债券、企业短期债券、企业内部集债券等。

一、代理债券业务应设置的科目

1.“代理兑付证券”科目。用以核算银行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的证券。本科目应当按照委托单位和证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为资产类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已兑付但尚未收到委托单位兑付资金的证券金额。

2.“代理兑付证券款”科目。用以核算银行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债券业务而收到的兑付资金。本科目应当按照委托单位和债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为负债类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收到但尚未兑付的代兑付证券款项余额。

3.“代理承销证券款”科目。用以核算银行接受委托,采用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或代销方式承销证券所形成的、应付证券发行人的承销资金。本科目应当按照委托单位和证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为负债类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承销证券但尚未支付给委托单位的款项余额。

二、代理发行债券的核算

代理发行债券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发行债券的业务。

(一)债券入库与出库的处理

商业银行代发行的债券押运回银行后,有关业务部门应根据有关债券领用单据(包括债券印制协议、厂方交货单、上级行签发的债券调拨单、出库单)填制“重要单证入库单”一式三联,加盖有关印章和经办人名章,连同债券一并交金库管库员。管库员审核入库单、清点债券无误后,加盖个人名章办理入库手续,一联入库单留存,凭以登记“有价单证登记簿”,一联入库单退业务部门,一联入库单送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根据入库单填制表外科目收入凭证,入库单及有关债券领用单据核对无误后作表外凭证的附件,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收入:有价单证——××机构××债券户

对债券的调拨出库也同样必须填制凭证,严格手续,并在表外科目反映:

付出:有价单证——××机构××债券户

(二)代理发行债券收到款项的处理

银行代理发行债券收到款项时,根据不同的收款方式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或吸收存款等科目)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债券××户

营业终了,营业机构根据债券发售清单,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付出:有价单证——××机构××债券户

(三)向委托机构划缴债券资金的处理

代销结束,按规定应将债券资金划缴客户时,同时扣收手续费,按应划缴的代理发行债券款项填制支款凭证,以支款凭证存根联或人民银行回单作贷方记账凭证,另填制借方记账凭证一联。

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承销证券款——××债券××户

贷:存中央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发行债券收入

若债券发行承销期结束有未售出的债券,采用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的,按合同规定由银行认购,应按承销价格进行转账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

贷:存中央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采用代销方式承销证券的,应将未售出的债券退还委托单位,并冲销备查簿中登记的承销证券。

付出:有价单证——××机构××债券户

三、代理兑付债券的核算

代理兑付债券,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对其发行的债券到期进行兑付的债券业务。一般地,银行受理代兑付债券业务时,委托人应提前将待兑付的款项拨交银行,兑付期满,银行要按代理兑付的总额收取一定的手续费。银行对于代兑付债券收取的手续费收入严格按会计核算手续入账,不得保留账外资金。

(一)收到代理兑付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处理

收到委托机构拨入的还本付息资金时,以人民银行的收账通知(或其他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并据以填制贷方记账凭证两联,一联作贷方记账凭证,另一联加盖“转讫”章交业务部门。

会计分录为:

借:存中央银行存款

贷:代理兑付证券款——××单位××债券户

(二)代理兑付债券的处理

债券持有人持实物券兑取现金或转存存款时,应填写“债券兑付清单”,连同债券一并交经办人。经办人应认真清点债券数量、核对金额,审核债券是否到期,是否属于兑付范围,有无假券和变造券。核对无误后,计算应付利息,填入兑付清单内,并加盖“现金讫”章或“转讫”章和经办人名章,在债券正面加盖“已兑付”戳记,登记“现金收付清单”,然后按兑付清单上的本息合计金额配付现金,复点无误后,将现金交兑券人。兑券人要求转存储蓄存款的,将兑付资金按储蓄存款手续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兑付证券——××债券户

贷:库存现金

(或:吸收存款——××存款人户)

营业终了,营业机构应根据债券兑付清单,按债券种类分本金、利息填制“汇总债券兑付清单”两联,兑付清单一联作汇总清单的附件,同时登记“有价单证登记簿”,填制表外科目收入凭证,另一联汇总清单作附件,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收:已兑付债券——××债券户

(三)上缴代理已兑付债券

经办行将已兑付的债券按规定上缴上级行或人民银行时,填制“已兑付债券上缴清单”三联,经与实物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办理债券出库手续。一联上缴清单留存,并凭以销记“单证登记簿”,另两联上缴清单连同已兑付债券上缴上级行或人民银行。

同时填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一联上级清单作表外凭证的附件,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付出:已兑付债券——××债券户

上级行收到经办行送来的上缴的已兑付债券,清点无误后,在上缴清单上加盖业务用公章和经办人名章,上缴清单一联退经办行,另一联上缴清单专夹保管(作为上缴上级行的依据),同时,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填制表外科目收入凭证,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收:已兑付债券——××债券户

已兑付债券按规定交委托单位的,由承办行参照上述方法办理。

(四)代理兑付证券与代理兑付证券款科目对转的处理

商业银行应定期将“代理兑付证券”科目与“代理兑付债券”科目按规定进行对转。对转时,经办行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

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兑付证券款——××单位××债券户

贷:代理兑付证券——××债券户

(五)已兑付债券销毁的处理

债券销毁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需要在主管行长的直接组织领导下进行,由相关业务部门前头,会同会计、出纳、保卫、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债券销毁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具体包括以下程序:

1.销毁债券应根据上级行的销毁通知,先由金库根据未发行债券、已兑付债券的库存情况,提出销毁债券清单交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填制“重要单证销毁清单”一式四联,列明销毁债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加盖有关印章和经办人名章,金库凭以办理债券出库。销毁时按照重要单证销毁的有关规定组织责任部门的人员监销。

2.销毁结束后,主管行长、审计、保卫、出纳、会计及有关业务部门的债券监销人在“重要单证销毁清单”上分别签章,一联销毁清单由金库留存,凭以销记“有价单证登记簿”,一联销毁清单连同销毁报告一并送业务部门,一联销毁清单连同销毁报告交上级行业务部门备案,一联销毁清单送会计部门。

3.会计部门填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以销毁清单作表外凭证的附件,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付:已兑付债券——××债券户

第三节 保管箱业务

保管箱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出租保管箱用以保管贵重物品、重要文件、有价单证等财物并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保管费或租金的服务性项目。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办保管箱业务必须经总行批准,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一、保管箱业务的基本规定

1.开办保管箱业务,应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配备足够的专门从事该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并实行双人管库制度。库房钥匙和密码必须分别设专人掌管。

2.租用保管箱的客户可以是个人、单位或社会团体。银行应向租用人提交事先密封好的保管箱钥匙两把,由租用人当面拆封、核对、收执。

3.租用人或其被授权人每次开箱前需填写“保管箱开箱书”,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件。

4.出租保管相应收取租金及押金,并分别开具收据。保管箱租期、租金按年计算,实行预交。租用人交清租金后,即可使用该保管箱。

5.租用人退保管箱需填写“保管箱退还书”,退还钥匙,结清费用后办理退租。租用人在租期内要求换租箱位,必须同时办理退租手续和租箱手续。

6.租用人或其被授权人办理挂失手续时应填写“保管箱印鉴、钥匙挂失申请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租用人因钥匙丢失申请凿箱的,由经办行统一安排,凿箱时租用人必须到场。因租用人逾期而凿箱的,经办行应与公证机关(县级以上)联系,办理公证凿箱手续,箱内所有财物按租箱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二、保管箱业务的核算

(一)租用保管箱时的处理

银行经办人收到保管箱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支款凭证及有关证件审核无误后,按规定预留租用人印鉴(密码),填制“业务收费凭证”一式三联和“保管箱押金收据”一式三联,向租用人收取押金和租金。第一联押金收据与申请书一起专夹保管,以有关支款凭证等作借方记账凭证,收费凭证第一联作借方记账凭证附件,收费凭证第二联作“保管箱业务收入”科目贷方记账凭证,另填制一联贷方记账凭证作“其他应付款”科目记账凭证,押金收据作附件,第三联收费凭证和第三联押金收据退申请人。

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或:吸收存款——××户(或其他科目)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出租保管箱收入

其他应付款——保管箱押金

同时登记“保管箱租箱、退箱登记簿”。

填制表外科目付款凭证,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付:重要空白凭证——印鉴卡在用户

(二)保管箱续租的处理

经办人收到租用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件等审核无误后,取出原申请书留存联,加盖“续租”戳记,登记“保管箱租箱、退箱登记簿”,同时,填制“业务收费凭证”一式三联向租用人收取租金。其余手续按“租用保管箱时的处理”程序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