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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商业银行业务的核算(28)

4.部分拒绝付款的处理。收款人开户行接到联行邮划贷方报单及所附的第四联托收凭证和第三、四联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以及拒付部分的商品清单、证明后,抽出第二联托收凭证,并在该联备注栏注明“部分拒付”字样、日期和部分拒付金额。以第三联拒绝付款理由书作贷方凭证,第二联托收凭证作贷方凭证附件。

会计分录为:

借:上存系统内款项(或有关科目)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转账后,将第四联托收凭证作第四联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的附件,连同拒付部分的商品清单和证明交给收款人。如系电报划回的,比照部分划回的有关手续处理。俟接到第三、四联拒绝付款理由书及拒付部分的商品清单和证明后,第三联留存备查,第四联及所附清单和证明交给收款人。

(六)重办托收的处理

收款人对付款人无理拒绝付款的托收款项,如需委托银行重办托收,应填写四联重办托收理由书(格式由各行制定),将其中三联连同购销合同、有关证据和退回的原第四、五联托收凭证及交易单证一并送交开户行。开户行审查同意,应在原登记簿和第二联托收凭证上注明“重办”字样,将一联重办托收理由书与第二联托收凭证一并保管,然后将两联重办托收理由书连同第四、五联托收凭证、交易单证和有关证据邮寄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收到后,应在原登记簿和第三联托收凭证上注明“重办”字样,将一联重办托收理由书与第三联托收凭证一并保管,将另一联连同第五联托收凭证、交易单证和有关证据交给付款人。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没有提出拒绝付款的,按照付款人开户行有关付款的手续处理;如付款人仍提出拒绝付款,按照付款人开户行有关拒绝付款的手续处理。

五、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一)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含义与适用范围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基本规定

1.办理委托收款,收款人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2.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3.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4.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②确定的金额;③付款人名称;④收款人名称;⑤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⑥委托日期;⑦收款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另外,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

5.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办理付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按照有关办法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并签收,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6.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办理拒绝付款。

7.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三)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业务流程

(四)收款人开户行受理委托收款的处理

1.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时,采取邮寄划款的,应填制邮划委托收款凭证。邮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第五联付款通知。采取电报划款的,应填制电划委托收款凭证。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发电依据,第五联付款通知。

收款人在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上签章后,将有关委托收款凭证和债务证明提交开户行。

2.收款人开户行收到上述凭证后,应按照规定和填写凭证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查,无误后,将第一联邮划或电划凭证加盖业务公章,退给收款人;第二联邮划或电划凭证专夹保管,并登记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将第三联邮划或电划凭证加盖带有联行行号的结算专用章,连同第四、五联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一并寄交付款人开户行(同城委托收款的款项划转通过同城票据交换,下同)。收款人开户行如不办理全国或省辖联行业务的,向付款人开户行直接发出委托收款凭证,均应在委托收款凭证的“备注”栏加盖“款项收妥划收××(行号)转划我行(社)”戳记,以便付款人开户行向指定的转划行填发报单。

(五)付款人开户行的处理

付款人开户行接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邮划或电划第三、四、五联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时,应审查是否属于本行的凭证。审查无误后,在凭证上填注收到日期,根据邮划或电划第三、四联凭证逐笔登记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将邮划或电划第三、四联凭证专夹保管,并分别作如下处理:

1.付款人付款的处理。若付款人为银行的。银行接到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按规定付款时,第三联委托收款凭证作借方凭证,有关债务证明作借方凭证附件。

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付款人户

贷:上存系统内款项(或有关科目)

若付款人为单位的。银行在接到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时,按照有关办法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留存的,应将第五联委托收款凭证加盖业务公章及时交给付款人,并由付款人签收;按照有关办法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将第五联委托收款凭证加盖业务公章连同有关债务证明及时交给付款人,并由付款人签收,按以下两种手续处理:

(1)银行接到付款人的付款通知书时,或银行未接到付款人付款通知书,在付款人签收日的次日起第4天上午开始营业时,付款人账户足够支付全部款项的,第三联委托收款凭证作借方凭证,如留存债务证明的,其债务证明和付款通知书作借方凭证附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付款人户

贷:上存系统内款项(或有关科目)

转账后,银行在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上填明转账日期。属于邮寄划款的,将第四联委托收款凭证填注支付日期后,随联行邮划贷方报单寄交收款人开户行。属于电报划款的,应根据第四联委托收款凭证填制联行电划贷方报单,凭以向收款人开户行拍发电报。跨系统的委托收款付款后,应按照“跨行汇划款项,相互转汇”的办法办理。

(2)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全部款项的,银行在委托收款凭证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上注明退回日期和“无款支付”字样,并填制三联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用异地结算通知书代),将一联通知书和第三联委托收凭证留存备查,将第二、三联通知书连同第四联委托收款凭证邮寄收款人开户行。留存债务证明的,其债务证明一并邮寄收款人开户行。如系电报划款的,不另拍发电报。

2.付款人拒绝付款的处理。若付款人拒付的,应在签收日的次日起3天内填制的四联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付款人持有的债务证明和第五联委托收款凭证一起交给银行,银行经核对无误后,在委托收款凭证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备注栏注明“拒绝付款”字样。然后将第一联拒付理由书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回单退还付款人,将第二联拒付理由书连同第三联委托收款凭证一并留存备查,将第三、四联拒付理由书连同付款人提交或本行留存的债务证明和第四、五联委托收款凭证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如系电报划款的,不另拍发电报。

(六)收款人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划回的处理

1.款项划回的处理。收款人开户行接到付款人开户行或转汇行寄来的联行邮划贷方报单,或本地跨系统转汇行交来的转汇清单和划收凭证,以及所附第四联委托收款凭证时,应将留存的第二联凭证抽出同第四联凭证进行核对。经审查无误后,在该二联凭证上填注转账日期,即以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作贷方凭证。

会计分录为:

借:上存系统内款项(或有关科目)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转账后,将第四联委托收款凭证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给收款人,并销记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如系电报划回的,应填制三联联行电划贷方补充报单,以第一联代联行来账卡片,第二联代贷方凭证,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作附件,第三联代收账通知,其余手续与邮寄划回相同。

2.付款人无款支付的处理。收款人开户行接到第四联委托收款凭证和第二、三联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以及付款人开户行留存的债务证明,抽出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并在该联凭证“备注栏”注明“无款支付”字样,销记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然后将第四联委托收款凭证及一联未付款项通知书以及收到的债务证明退给收款人。收款人在未付款项通知书上签收后,收款人开户行将一联未付款项通知书连同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一并保管备查。

3.拒绝付款的处理手续。收款人开户行接到第四、五联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和第三、四联拒绝付款理由书,经核对无误后,抽出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并在该联凭证备注栏注明“拒绝付款”字样。销记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然后将第四、五联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和第四联拒付理由书一并退给收款人。收款人在第三联拒付理由书上签收后,收款人开户行将第三联拒付理由书连同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一并保管备查。

复习思考题

1.支付结算的原则、纪律是什么?

2.什么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与贷款有什么不同?

3.同城支付结算有哪几种方式,简述其各业务程序。

4.异地支付结算有哪几种方式,简述其各业务程序。

5.同城异地通用支付结算有哪几种方式,简述其各业务程序。

练习题

根据商业银行发生的下列业务,试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1.A公司交来进账单连同转账支票一张,金额20000元,付款单位为本市开户的A银行。

2.收到开户单位五金公司交来银行汇票申请书,要求签发一张金额5万元的银行汇票,带到异地结算。

3.收到老李填写信汇凭证及现金1万元,要求汇往异地南京祝国英收,汇入行为工行南京分行某支行。

4.收到个体户交来的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及进账单,实际结算金额2000元,原签发金额3000元,验明身份后办理提取现金手续。

5.五金公司提交来的已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及异地结算凭证,金额5万元,付款单位为异地开户的D银行,已办妥收款转账手续。

6.客户单位五金公司又提交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及同城结算凭证,金额15万元,付款单位为本市开户的E银行7.收到南京分行寄来的在本行开户的副四旁公司开出商业承兑汇票,金额5万元,汇票已到期,审核后同意办理兑付手续。

8.收到南京分行划给开户单位五金公司托收承付结算货款80000元。

9.收到李展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及现金1万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发定额本票手续。

10.收到南京分行寄来的有关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附件金额10万元,通知在本行开户的副四旁公司付款,3天承付期满后转账付款。

11.蝴蝶公司持武汉东方厂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与二联进账单到其开户银行建行杭州分行办理委托收款,汇票金额为6万元,5日后,杭州分行收妥款。

12.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收到南京分行寄来的邮划借方报单及所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61000元,付款者为蝴蝶公司,票据到期后划款。

13.5月6日日客户山特公司持B公司签发(建行开户)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向工商银行申请贴现,票面金额为500000元,贴现期2个月,贴现月利率0.6%,已办好手续。2个月后工上商银行向承兑人收款,未划回,工行从贴现人山特公司扣回款项300000元,其余作为贷款处理。编制工行、建行的会计分录。

如贴现的为银行承兑汇票,工行、建行又如何作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