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龙在和管志道论辩王守仁的“无善无恶心之体”时,就指出管所推崇的是佛教的空无之论。与这论辩紧相联系的,是他对管志道“三教统一”说的论驳。高攀龙为此专门写了《异端辨》、《答泾阳论管东溟》、《与管东溟虞山精舍答问》、《与管东溟》等文。
高攀龙与顾宪成在辟佛论上,各有侧重,观点也有所不同。高的最大特点,是比较集中地批评了管志道的“三教统一”说。
首先,高攀龙指出管志道大倡“三教统一”说的目的,是“本无三教,惟是一乘”、“全体大用,总归佛门”(同上《与管东溟》二)。也就是要以佛代儒,一统三教。他说:
窃谓先生(指管志道)大旨,要在统一三教。而窥先生之意,实以一切圣贤皆是逆流,菩萨本无三教,惟是一乘耳。故攀龙谓先生之学,全体大用,总归佛门。而后之信先生者,必以牟尼之旨;疑先生者,必以仲尼之道。(同上第二,高攀龙批评管志道以佛代儒、一统三教的各种理论根据。
他说:
盖此翁(指管志道)一生命脉,只在统合三教,其种种开阖,不过欲成就此局。拈出一个周元公,是欲就道理上和合;拈出一个高皇帝,是欲在时势上和合;拈出“群龙无首”,则欲暗夺素王道统,而使佛氏阴篡飞龙之位;拈出敦化川流,则欲单显毗卢性海,而使儒宗退就川流之列。(同上卷三《答泾阳论管东溟》
可见,高攀龙直截地指向了管志道所持的理论根据之一,即所谓“拈出一个周元公”。管志道之所以要在理论上抬出周筇颐,是因为周的《太极图易说》中“自无极而太极”、“太极本无极”的宇宙观,是以虚无为天地万物的本原,与佛、老的“有生于无”的论点是吻合的。
因此,管志道在其《东溟粹言》中极力调和儒、佛,以佛代儒,宣扬“空空正是孔子立大本处”。其目的,正如高攀龙所指出的是“创溯太极于无极之旨,欲学者从此悟虚空法界之体”(同上卷八《与管东溟》
二)。管志道要以佛代儒,一统三教,必然要在理论上调和儒、佛。
在他看来,“贯通三教者,周元公一人而已”(《周易六龙解·附录》)。所以,周筇颐之《太极图易说》,一时就成了管志道和一些由儒逃禅者们鼓吹“三教统一”的理论根据。
高攀龙又指向了管志道所持的理论根据之二,即所谓“拈出一个高皇帝”。管所说的“高皇帝”是指明太祖。管志道之所以要抬出明太祖,是因为在明太祖御制的《三教论》和《宦释论》中,曾称道“佛、仙之幽灵,暗助王纲,唯常是吉”。因而管志道想借助这一言论来为他的以佛代儒、一统三教的目的服务,达到“欲在时势上和合”。
高攀龙则从儒学的正宗地位出发,针对管志道的观点,指出明太祖从未有过“三教合一”的意图。他说:
孔子道无亏欠,本不须二氏帮补。圣祖(即明太祖)所以不废二氏,不过以其阴翊王度,使其徒各守其教,亦未尝合之使一也。(同上高攀龙又指向管志道所持的理论根据之三,即所谓“拈出‘群龙无首’”。“群龙无首”出于《周易》《乾》卦,其卦辞是用来比喻春秋时代的诸侯并立。而管志道之所以抬出《周易》“群龙无首”
的卦辞来,其用意正如高攀龙所说的:“则欲暗夺素王道统,而使佛氏阴篡飞龙之位”。因为管志道在其《易道“六龙无首”合华严十地为首微旨》一文中,曾说:“《易》言‘见群龙无首,吉。’而《华严十地品》中,却云‘我当于一切众生中为首为胜。”(管志道《从先维俗议》卷五高攀龙还指向管志道所持的理论根据之四,即所谓“拈出‘敦化川流’”。“敦化川流”本出于《中庸》之“小德川流,大德敦化”句。
意在说明天地之道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第三十章)。管志道抬出“敦化川流”,借此说明佛教如“大德敦化”,才是万殊之本。儒学则如“小德川流”,退居川流细支之列。高攀龙指出:“则欲单显毗卢性海,而使儒宗退就川流之列”,从而达到其以佛代儒、一统三教之目的。因此,高攀龙对管志道倡言“三教统一”论,不惜全力加以抨击。他说:
昔之惑人也,立于吾道之外,以似是而乱真;今之惑人也,据于吾道之中,以真非而灭是。昔之为佛氏者,尚援儒以重佛;今之为儒者,于轩佛以轻儒。其始为三教之说,以为与吾道列而三,幸矣;其后为一家之说,以为与吾道混而为一,幸矣。斯言不出于释氏之徒,而出于圣人之徒,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高子遗书》卷三《异端辨·又辨三教一家》
他认为,在万历年间,重佛轻儒的现象已很严重。而问题又多出于儒学内部的弃儒宗禅。他在《异端辨》一文中指出了这点:
乙巳(万历三十年)仲夏,余游武林,寓居西湖,见彼中士人,半从异教,心窃忧之!问其所从,皆曰莲池。问其教,出所着书数种,多抑儒扬释之语。此僧原廪于学宫,一旦叛入异教,已为名教所不容,而又操戈反攻,不知圣人之教何负于彼,庠序之养育何负于彼,而身自叛之。(同上他指出“彼中士人,半从异教”,未免夸大其词,但也多少反映了当时信佛之盛和弃儒宗禅之严重,因而引起了顾宪成和高攀龙等东林学派人士之关注,并对佛教和“三教统一”说加以批评。
此外,高攀龙还对佛教的因果迷信提出了非议。他重人事而非天命,说“命之自我造者也,惟即感为应,故即人为天。不然是有天命、无人事,圣贤修道之教皆赘矣”(同上卷九上《重刻感应篇事》)。
他承认有“感应”的存在,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又认为这种善恶吉凶的报应,并非是天命鬼神的作祟,而是人们是否遵循儒家义理行事的结果。故他明确提出“感应者何?义理也”的观点,认为遵循儒家义理的结果,则善者必吉,恶者必凶,正同“夏之必暑,冬之必寒”的自然规律。但儒家义理决定善恶吉凶的道理,又非世人所知,因而他最终又不得不“示以鬼神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