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龙(15821626),初字云从,后字存之,别号景逸,明代南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今江苏省无锡市)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因力持正论,谪揭阳。寻归,与顾宪成等在无锡东林书院讲学,议论朝政,时称“顾、高”,为东林党首领之一。天启初再用,曾为光禄少卿、大理少卿等,官至左都御史。因反对魏忠贤为首的阉党而革职,后阉党派人往捕,投水自尽。作为正统的封建士大夫,高攀龙企图挽救当时行将灭亡的明王朝统治,并为此提出了一些思想主张。
(一)万历、天启时期的社会状况
高攀龙主要活动于明朝的万历、天启年间(15731627)。这时,明王朝的统治已经到了日暮途穷阶段。
1.政治黑暗腐朽
万历初年,大学士张居正辅政,进行了包括整顿吏治、推行“一条鞭法”等措施的改革,取得明显实效,振刷了明朝自世宗以来的黑暗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明王朝迅速覆灭的趋势。但是,这种局面并未持续很久。张居正去世以后,明神宗亲政。由于对政事新鲜感的的逐渐减退、宠眷郑贵妃,以及继张居正之后任首辅的申时行、王锡爵等“唯诺有余,骨鲠不足”,明神宗日益厌政、怠政。而在“国本”问题上企图废长立爱,又使他与朝中群臣等长期处于对立状态,难以遂意,更导致他对政事缺乏兴趣,“郊庙弗躬,朝讲希御,封章多滞”,长期怠政。正如明人夏允彝所说,“自(郑)贵妃宠,上(指明神宗)渐倦勤,御朝日稀,迨国本之论起,而朋党以分,朝堂水火矣。争国本者章满公车,上益厌恶之,斥逐相继。持论者益坚,上以为威怵之不止也,不若高阁置之,批答日寡,后遂绝不视朝,疏十九留中矣,郊庙不躬,经筵久辍”。明神宗怠政,给明末政局以极坏影响,国是因无诏旨,耽搁拖延,无法解决;缺官不补,“寮采半空”,封建国家机器不能正常运转;对廷臣的互相攻讦不加裁断,终于酿成激烈的党争;忽视常洛、由校等人的出阁讲学教育,使他们缺乏政治经验,导致了后来常洛(明光宗)即位后的猝死和由校(明熹宗)即位后的庸懦,以及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的专权擅政,“毒痈海内”,等。皇帝怠政庸懦,廷臣党争激烈,宦官窃柄专权等,无疑是明代后期政治黑暗腐朽的集中体现。
明代后期吏治败坏,官员在任多不理庶务,只知盘剥百姓,“入仕者如往市中贸易,计美恶,计大小,计贫富,计迟速”,“仕途如市”。
官员们遇事只为自己或自己所在集团利益着想,党同伐异,丝毫不顾国家和百姓的利益,使国事坐误,党争即是最好的例证。时人评论说,东林党和以阉党为首的邪党等不仅互相攻讦,最可恨者,“专喜逢迎附会,若有进和平之说者,既疑其异己,必操戈随之”,“激而愈甚,后忿深前,身家两败,而国运随之”。特别是阉党专权后,“斥东林殆尽”,“群凶煽虐”,吏治更为败坏,明朝政治黑暗腐朽至极,已无可救药了。
2.经济剥削沉重
明代后期土地兼并更甚。皇帝把大批土地随意赏赐给贵族、官僚,贵族、官僚也利用皇帝的“恩典”大肆兼并,以致清初作为“更名田”的藩产仅湖广四省就有二十七万余顷。一般官僚、地主也通过各种手段,肆意掠夺兼并。大、小地主垄断了全国的土地,“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十九”。地主阶级利用对土地占有权,对佃耕者课以重租,农民生活维艰。万历以后,加派名目繁多,尤其是“辽饷”加派等,数目庞大,更使农民无法承受,纷纷破产。各级官吏又借加派大肆征索,中饱私囊,结果“私派多于正赋”,民不堪命。
对于工商业者,封建统治者也极尽掠夺之能事。其中最烈者,莫如万历时期的矿监、税使之派。我们知道,由于生产力的提高,明代中期以后,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在长江中下游等地的某些手工业行业中还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明神宗性贪婪,喜挥霍,从万历中期开始不顾全国的一致反对,先后多次向各地派出矿监和税使,对工商业者加以掠夺。矿监、税使所至,横征暴敛,胡作非为,使贫富尽倾,农商交困,“生命戕于鞭敲,脂膏竭于咀吮,十室九空”。
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大大降低了广大人民的抗灾能力,致使当时无灾成灾,小灾变大灾,民不聊生。史载,明代后期的各种自然灾害频繁而严重,万历至崇祯的七十多年中,有六十多年各地灾害不断。高攀龙的家乡无锡,天启四年(1624年)至七年(1627年),竟有二年大水、一年赤旱、一年蟥蝻,“于其时,或夫妇临田大哭,携手溺河;或哭罢归,闭门自缢;或闻邻家自尽,相与效尤”。经济发达的无锡尚且如此,其它地方也就可想而知了。
3.民众抗争和边事危急
政治黑暗腐朽,经济剥削沉重,导致了明代后期社会矛盾的尖锐激化。被逼上绝路的广大民众,除了自尽以外,不少人铤而走险,奋起抗争。当时,广大农民反对地主阶级剥削和压迫的起义和“民变”、城市居民反对矿监和税使掠夺的斗争、以及军队士兵反对政府和军官的克扣和凌辱的兵变等民众反抗斗争此起彼伏,大大削弱了明王朝的统治。
与此同时,边事危急也加剧了明王朝的统治危机。发生于万历中期的“万历三大征”,虽然以明朝的胜利告终,但是明朝却因此“国用大匮”,元气大伤。而女真势力在东北的兴起和对明朝进攻的节节胜利,终把明王朝拖入覆灭的泥潭,再也无法自拔。
以上表明,万历、天启时期,明王朝已是内外交困,大厦将倾。是维持原状、听任封建统治灭亡,还是实行改革(或改良),挽救封建统治危机?两种选择摆在当时每个人的面前。作为正统的封建士大夫,高攀龙选择了后者。他在为挽救明王朝的统治危机而想方设法中,形成了自己的一整套的政治思想主张。
(二)高攀龙政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高攀龙的政治思想主张,涉及从中央到地方、从政治到经济等各个方面,内容广泛,而且颇有特色。
1.要求君、臣守“道”
高攀龙认为,由于从皇帝到大臣、“左右”等皆不守“道”(封建法度),因此万历、天启时期败亡之象纷呈,“汉、唐末季之事已见”,指出“今日之怪事皆往代之旧事,在我辈相戒为不可为者,皆诸公相勖为不可不为者”。他呼吁,“由今之道不变,今之政未有不底于危亡者也”。
他宣称君权神授,封建国家的存在即依赖封建伦常的维系,“得全为存,失全为亡”。但他不认为君权是无限的,反对皇帝不守封建法度。他作《春秋孔义》,对《春秋》中伐“无道”之君等“微言大义”
进行阐发。现实中的明神宗、明熹宗屡屡不守封建法度,他频频劝谏。
他认为大臣承天命、辅君治民,因此要以君、民为念,否则即“获罪于天”。他提倡大臣“直身任天下之事”,“无他顾也”。他抨击明代后期只知唯诺的首辅方从哲“无遁首恶之罪”,“酿成一时不忠不义锢疾”;指责王锡爵“邪毒”,称万历以来的“一切否局”,“皆其所造”。但是,他也反对大臣“专权擅政”,指出春秋末“政在大夫”,“各欲自专”,“始则相猜相忌,终则相攻相逐也”。
2.强调登用正人
高攀龙认为,“政事本于人才,舍人才而言政者,必无政”。他所指的人才,特别看重德的方面,即“以忠信为本”,也就是所谓的“正人”。他表示,“天下才品不同,但须别其邪、正。于正人更不可论其异同,吾辈待彼,只取其大处、长处”。他把“正人”与“君子”等同起来,认为天下事败坏皆因小人用而君子退。他坚信,尽管邪佞(小人)可能得逞于一时,但从历史发展来看,正人(君子)终究要取得胜利。他说:“以暂则正必不胜邪,以久则邪必不胜正。正不胜邪者,阴盛阳衰之势;邪不胜正者,阴阳尊卑之分,君子所以必屈于当世、必申于后世者以此”。
不过,面对当时的廷臣争讼攻讦,他认为严君子、小人之别只会加剧纷争,使国事坐误,因而又提出“救竞以恬,救嚣以静”。面对激烈的党争,他也提倡“自反”,指出“但得人人自反,勿专尤人,则无不可融异为同、化小为大”。
他反对任用宦官,痛恨宦官干政。但明神宗、熹宗信用阉人,宦官干预朝政,他又无可奈何,只得提出抑制宦官的主张。任职光禄寺时,他以拖延对付宦官矫旨征索。后来,他回忆说:“只有捱法,每年所省益多,他无计也”。他不赞同杨涟等人过激地追究大阉魏忠贤,认为“天下事尽归中官”,“惟有外廷诸君子各修职业,内阁诸公居中劝化之,庶可少救少延,他无策也”。
3.提倡讲学治国
高攀龙继承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以讲学治国的主张,并从四个方面加以阐述:
第一,他宣扬讲学的重要性。他说:“政事者存乎其人,人者存乎其心。学术正则心术正,心术正则生于其心、发于政事者岂有不正乎?”
第二,他提倡讲明程、朱理学。他认为孔子以《六经》治天下,汉、唐以来孔子之道失,至宋程、朱等人创立理学,“而后知《六经》者‘天理’二字而已”,才得到“圣学”真传。
因此,只有程、朱理学才是治国的学术。对明中叶以来的王学盛行,高攀龙等人痛心疾首,于东林书院提倡程、朱,立志兴复“圣学”。在《崇正学辟异说疏》中,他请明诏中外,“非《四书》、《五经》不读,而不得浸淫于佛、老之说,非濂洛关闽之学不讲,而不得淆乱以新奇之谈”。
第三,他要求皇帝不辍经筵朝讲,士庶互相讨论。在《今日第一要务疏》中,他把“举朝讲”等四事列为神宗的最急之务。他认为,士庶也只有讲学,才能明白《六经》义蕴,实现治、平。因此,谪揭阳时,他与当地诸生相互讨论;家居时倡复东林书院,与“同志”者讲学其中;任大理少卿时,参与邹元标等倡办的首善书院的讲论,等。
第四,他呼吁实行“仁政”。他指出,“圣人之学,求仁而已”。因此,讲明圣学的目的还是施行“仁政”。
4.力主减轻对民众的剥削
高攀龙认为,“民”是社会的主体,“天下之事,有益于国而有损于民者,权国为重,则宜从国;有益于民而有损于国者,权民为重,则宜从民;至无损于国而有益于民者,则智者不再计而决,仁者不宿诺而行矣”。他指出,作为官吏,应为百姓谋福利,“随风土之宜,顺人情之公,就往事之有过不及,及时有为,以利益斯民”。“利益斯民”
和前述“仁政”思想,都是要求统治阶级减轻对民众的剥削。对此,他还提出过一些具体主张:
首先,他主张重视民力。他指出,“民力”是封建国家生产和生活的基础,统治阶级应予充分重视,不可无限制地榨取。他举采木为例,“民出万死以得之,当事者视之曾不足以当枯槁,执成式而刻于分寸,核定费则严于锱铢,视民之命,亦曾不足以当枯槁”,“匪独木,天下事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