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国史党史七大疑案破解:四重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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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扎西会议考辨——答张子明同志(3)

张子明同志列举了中央红军2月6日至10日由石厢子进入扎西地域时的五个文件后说:“这些战斗部署与决策,并不一定是召开政治局一级会议决定的。在当时军事形势那么紧急的情况下,召开一次政治局会议并不容易,负责军事的主要领导人完全有权作出这样的部署与决策。”这些话是自相矛盾的。前一句说:“并不一定是”,后一句话则又认为一定不是。他的结论是所有这些部署与决策,“负责军事的主要领导人完全有权作出”。我认为这个结论并不符合当时中央决策机制的实际情况。只要稍稍分析一下当时的文电,不难发现“决策”有两类,一类是战略方针、组织领导、部队编制等全局性的决策,一类是具体的战斗部署。后者“负责军事的主要领导人完全有权作出”,前者在当时则由党中央、军委集体决定。事实上中央红军由石厢子进到扎西地域这一段时间的文电,远不止张子明同志举出的五件。以笔者有限的阅读范围所见,从2月3日至13日,中央和军委方面发出的电报、文件共有36件。其中属于后一类的30件:以朱德(大多简称“朱”)署名发出的28件(其中2月10日有1件为总司令朱德),以野战军司令部和野战军司令部伯承署名的各1件;属于前一类的6件,即:2月5日中央书记处致项英转中央分局电(关于中央苏区战略方针及组织领导的决议要点),2月7日军委致各军团首长电(党中央及军委关于我军向川滇黔边境发展的决定),2月8日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决议》,同日中央书记处发布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总结粉碎五次“围剿”战斗中经验教训决议大纲》,2月10日军委颁发的《关于各军团缩编的命令》,2月11日中央及军委致湘鄂川黔省委及二、六军团负责同志电(关于战略问题与组织问题)。作了这样的分析,哪些决策是由“政治局一级会议决定”,哪些是负责军事的主要领导人作出,不是一目了然吗?

还要回答的问题是,可以不可以用军事形势紧急来作为否定召开政治局一级会议的根据呢?这要进行具体分析,应该看到问题的另一面。正因为当时形势紧急,需要改变原定方针,作出重大决策,这才更有召开政治局一级会议的必要;而中央红军在土城战斗失利,围攻叙永不克之后,先拟向镇雄、后决向扎西集中,正是为了摆脱危急处境、争取短暂的休整时间。所以,进入扎西地域后连续开会,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张子明同志的推断并非逻辑的必然。而现存的史料又清楚地告诉我们,张闻天接替博古以后,对于军事行动都常常是召集中央会议讨论决定的。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3月12日左右负责军事领导的新“三人团”(毛、周、王)成立。毛泽东在1943年一次会议上讲过,长征途中,“在打鼓新场,洛甫每天要开二十余人的中央会议。洛甫提议要我为前敌总指挥……以后组成三人团(毛周王)领导”。张闻天在1943年的整风笔记中写道:“……我提议要毛泽东同志去前方当前敌总指挥,但是毛去后,某同志即发表议论,并经常要求中央开会,讨论军事行动。我因为鉴于博古过去领导的缺乏民主,所以我……召集了这样的几次会议,当时我不了解日常军事指挥,需要完全的集权。”这里讲的具体事情在3月初至3月12日左右,但从中不难看出洛甫2月5日接替博古以后一个来月中的思想作风和领导方法。军事行动、日常军事指挥尚且如此,更何况扎西会议所解决的是战略方向、部队编制等重大问题呢?以彼例此,用来说明2月上旬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不是由“负责军事的主要领导人”作出,是十分有力的;用来印证2月5日至9日在扎西县境召开政治局会议(或扩大会议),也是有说服力的。

张子明同志提出的另一个理由,实际就是在没有会议记录的情况下,能不能考证、证实召开了重要会议。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因为像扎西会议这样重要的会议,总要解决问题,作出决定,总是有迹可寻、有人可证的。当然,实际做起来有时不是那么容易,要下一番调查研究考证的功夫,但做到大体清楚是完全可能的。据笔者所知,中央红军长征中的会议记录在红一、四方面军会合之前的都已亡佚,现存会议记录从1935年6月26日两河口会议开始。中共党史上已明文记载的通道会议、黎平会议、猴场会议以至遵义会议,会议记录都已不存在,都是根据文件、电报和当事人回忆等材料,经过调查、研究、考证确定的。在笔者所作扎西会议考证中,确实也将当时中央和军委的文件、电报看作重要依据,因为除了会议记录以外,这些文献同样是极可宝贵的第一手材料,在这些文献中包含着历史事件的可靠的内证。有些文献直接告诉人们经会议通过或者是会议决议,有些文献虽不那么直接,但同其他材料参照互证,也可认定是会议的产物。须知这些文献都不是孤立的存在,有它的来龙去脉,这些文献又都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深深地打着历史的印记,是可以从当时大量的电报、当时的日记、当事人的回忆以及许多调查研究、实地考察的材料中寻得种种答案的。张子明同志否认当时中央和军委的重要文电是“第一手资料”,将从这些第一手资料出发经过各种材料证明的史实视为“片面理解”,这大约是导致他否定扎西会议存在的又一个原因。

上述考证与辨析说明,扎西会议确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自1935年2月5日至9日连续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具有内在的、紧密的联系。它是遵义会议的继续和最后完成。2月5日会议关于中区问题的决议,2月7日会议关于中央红军战略方向的改变,都是在遵义会议精神的指导下作出而又写入了2月8日会议通过的《遵义会议决议》的;而2月7日决定中已提出的“缩编”任务和2月8日通过的《遵义会议决议》中提出的同红二、六军团密切关系并加强领导等任务,又在2月9日会议上作出决定、贯彻实施。所以,将它看作是一次会议并称之为“扎西会议”是适宜的。扎西会议完成了“博洛交接”,通过了《遵义会议决议》,结束了“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开始由张闻天同毛泽东配合合作正式领导全党全军,并为全党、全军实现伟大的战略转变进行了切实的指导和具体的部署,它在中共党史上的历史地位是不容怀疑的,也是无法抹煞的。

在承认扎西会议并肯定其历史地位的同时,应该看到,关于扎西会议的研究还不够充分和深入。笔者在《论扎西会议的历史地位》中说过,简述的会议概况只是“大体上反映扎西会议时间、地点、性质、内容的日程表”,“难免有不尽准确之处”;关于扎西会议“基本情况可以说大致清楚”,“还有若干问题有待进一步查考”。在本文中已经提出,如2月5日讨论中区问题的会议是政治局会议还是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出回兵黔北决策的会议是2月6日至7日还是2月7日一天,等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考证。不过,由于这些问题并不牵涉到会议的是否存在,也不致改变会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只是对会议本身情况的进一步了解与查核,因此,笔者既认为解决这些问题是必要的,同时又依然认为,这些问题“对扎西会议总的认识和估价不会有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