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国策报告(2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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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三中全会与中国新改革经济学(4)

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的中期评估之年,也是中国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4万亿”投资的实践证明,靠“投资拉动增长”,主要是靠“政府投资拉动增长”,虽然能保证经济增长于一时,却保不了长远。从长远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中国经济绕不过的一道关。

对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来说,人工成本上升,社保、税费负担过重,整个行业产能过剩是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此外,外需不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房地产调控政策等问题依然影响和困扰企业的发展。在内外交困中,民营企业必须寻求大的突破与转型,民营企业不转不行,不大转不行,不早转也不行。

对从事传统制造业和加工业的民营企业来讲,创新精神至关重要。

要想转型必须具备各种基本条件:新的市场、新的产品、新的技术模式、新的治理结构和企业家的思想都需发生实质性变化。未来民营企业要从粗放分散发展向集约集聚发展转变,由投资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由产业端向高附加值环节转变,由传统运营机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带动转变,充分整合各种生产要素,走转型升级之路。第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股份化转型升级之路。第二,提升民营企业内生价值,走科学管理转型升级之路。第三,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走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之路。第四,创造民营企业协同聚集效益,走合作联盟转型升级之路。

对于民营企业面临的困境,自2012年以来,中央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战略措施,尤以“新36条”为最显着的扶持手段。

2012年3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第七个重点任务就是出台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

实施细则。2012年7月29日,42项“新36条”的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已全部出齐。这些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在铁路、电信、金融、能源证券、卫生等领域都降低准入门槛,而且在推动和保护民间投资方面提出了相应保障措施,必将在更高层次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改善市场投资环境。但是,“新36条”将开放领域集中在基础设施等,而这些领域见效慢,民营企业不愿投资,因此,无法发挥其初衷。民间投资细则的出台对于民间投资增速的回升有一定的提升作用。但是在传统行政性垄断体系和经营模式没有根本改革的前提下,投资领域的放开并没有给予民间资本生存的环境。因此,需要进一步进行体制改革,发挥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作用,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也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力。在这方面,2013年5月16日,陕西省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工作动员大会在府谷召开,这标志着全国首个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经过两年多的研讨论证,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试验区将大胆探索资源型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探索民营经济规模发展、创新发展、多元发展的新经验,探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的新举措。

2013年是民营经济扬眉吐气的一年。尽管外部国际环境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世界经济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依然突出,国际经济竞争继续加剧,全球内需相对乏力,但中国内部发展环境充满生机,一是深化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制度红利有望进一步释放;二是收入分配改革所带来的消费活力能够转化为发展活力;三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务实纠偏、锐意反腐可望激活社会元气,再加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确定的“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种种因素相互激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更上层楼。

关于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要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实现经济升级的制度保障。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多次提出要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并将之作为国务院工作的重大战略和目标。转变发展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3月17日记者招待会上承诺,在未来5年把国务院现有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再精简1/3,为此,国务院各部门紧锣密鼓地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下放,到2014年全国两会时,政府工作报告写明已取消和下放的数据为416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简政放权,是改革的“先手棋”,也是机构职能转变的一个鲜明特征。作为兑现改革承诺的重要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激发市场、社会和地方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放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这无疑是一剂不花钱能办事、少花钱多办事的“良方”;通过放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可以消除制约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为转型提供“源头活水”;通过放权,减少审批,可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积极性;通过放权,可以更好地发挥地方的作用,使管理能够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市场、贴近群众。事实证明,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既有利当前,也惠及长远,堪称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

转变政府职能,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

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这既是增强政府治理、建设现代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保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同时,中央还要求要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活动的事中和事后监管。把该管的管住管好,要求政府加强市场监管,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扭曲现象的发生,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把该管的管住管好,还要求政府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把重点放到“保基本”上来,把非基本的公共服务交给社会和市场;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也要求政府优化行政管理流程,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更要求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把政府掌控的资源集中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新一届政府组建以来,着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方案的实施,思路清,力度大。可以说,转变政府职能是本轮国务院行政体制改革中最大的亮点,也是“内涵式”改革的集中体现。多年来,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以与转变政府职能关联度最高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例,从1998年深圳市实行“首问责任制”开始拉开了审批制度改革的序幕后,全国各地都不断推进这项改革。国务院从2002年以来通过6次改革,共取消审批事项高达2497项,占国务院所有审批事项的69.3%。其间,全国31个省区市累计共取消3.7万项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68.2%。即使如此,政府在公共治理中管得过多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越位、错位的问题也比较严重,直接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也影响了社会作用的发挥。因此,本届政府把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紧密联系起来,统筹加以推进,是务实稳妥的战略性举措。

目前制约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因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行政审批事项依然过多,少数地方、部门设置审批、许可的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暗箱操作以及公务员的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二是部门利益成为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因素。有人把部门利益形象地概括为“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个人利益被法定化”。如果部门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包括简政放权在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都很难有实质性进展。三是政府官员的管理理念,也是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因素。由于中国长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个地方的GDP增长对官员的升迁往往影响很大,一些党政领导的意识中产生了对GDP的过度依赖,自觉不自觉地形成政府过多干预经济的思维,片面理解政府的基本角色和功能定位,这对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了潜在的阻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如果不能从价值层面和观念层面有所突破,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是针对上述问题,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方案中,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了突出的位置。

改革贵在行动,重在落实。推进改革,离不开有力的组织领导。

从国务院部门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面临着双重责任,既要落实放权的责任,也要落实监管的责任,否则就难以走出“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在落实任务过程中,还必须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摸底核实,不能捉迷藏,也不能掺水分。地方各级政府在跟进时,对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也必须真正放给市场和社会,不能搞变相截留。

落实好职能转变要求,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有效的监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落实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相互扯皮、推诿拖沓,明放暗不放,改革将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因此,工作开展不力者,理应受到问责。同时,职能转变也要开门搞改革,把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10多年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项改革其实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的方方面面。虽然中国已连续6次大幅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但截至目前,全国意义上仍有约1.8万项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其数量之多在市场经济国家中极为罕见,以此而言,仍需加大力度,更大幅度地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根本上的改革还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让政府回归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本来位置,同时,让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按照这个目标,改革的方向就是简政放权,压缩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直接干预领域和范围,政府通过放松管制并向市场和社会让渡空间,形成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公权与私权之间边界清晰合理、分工合作有度的社会关系新格局,从而让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让政府真正回归到承担责任、提供服务的公共位置。当然,改革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管住、管好该管的事。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观念和体制变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刺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僵局的利刃。这样一把改革的利刃面向的是政府权力,总理说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其实就是政府需要有“革自己的命”的决心、智慧和勇气。

2014年全国两会后李克强在会见中外记者时再度表示,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大幕已经拉开,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还要继续啃‘硬骨头’”。

关于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社会体制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

社会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如何推动社会体制改革,提出了“四个加快”的战略任务和要求,即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旨在全面推动社会的公平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