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比较研究
48794400000048

第48章 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文化治理过程中的功能与作用

李丽萍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日渐呈现多元化趋向。非政府组织由于自身的民间性、志愿性和公益性,其组织的活动不仅得到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及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认可,也得到了国内社会的普遍认同。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了诸多的作用,如非政府组织在应急管理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非政府组织在“5·12”抗震救灾中的突出表现,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等。本文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探讨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文化治理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者”,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的“主要践行者”,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的“推动促进者”,对外文化交流的“中转站”。下面分别加以详细论述。

一、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者”

党的十七大强调“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2009年7月,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出台,央行等九部门发文“加强金融对文化产业振兴支持”等举措,标志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被提升为一项国家战略性产业。文化产业发展需要思想的沟通碰撞,文化产业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仅仅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显得单调且力不从心,而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性和公益性,使得其在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的各行业协会如律师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能够为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的宣传提供专业性的服务。非政府组织的律师协会拥有高素质的法律专业资深人才,是政府政策、导向、意志的良好宣传普及者。非政府组织的各行业协会能结合本行业的专长和实践,区分各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和机构情况,研究采取具体的宣传普及法律政策的方法。例如:中央九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后,各律师协会多次指派若干律师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出墙报、板报,发放宣传资料,为社区居民讲解法律政策的方式宣传普及法律政策知识。一些高校也派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师生自愿者服务队,进军营耐心地为有法律方面困扰的官兵们答疑解惑。

二、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的“主要践行者”

据《全球公民社会年鉴2001年》统计,每百万人口中拥有国际非政府组织成员身份的人数从1990年的148501人增加到2000年的254332人,密度从30%增加到43%。可见,非政府组织本身作为群体,在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就是一支庞大的践行者。非政府组织在发展、创新、提升社会主义文化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一)文化产品创造者

文化产业战略的实施,标志着政府在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过程中,必须担当起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引领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同时,文化产业政策的兴起,标志着文化已经具备商品的属性,也意味着商品机制的商品流转、商品价值功能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政府调控和文化市场各自都有其局限性,如政府无法亲自进行文化创作,文化市场无法掌握文化自主规律等。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性、自愿性、公益性和民间性,使其更契合文化发展的内在需求和文化发展的规律性。

第一,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性、自愿性能使文化产业发展的环境更具有包容自主性。文化产品具有物质性和精神性的双重特点,它的精神性特点决定了它是人类思想和智慧交锋碰撞的结果。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性,能使文化产业的发展凝结人民大众的共同智慧,使文化产业更具有民族凝聚力。而非政府组织的自愿性,又能为文化产品的产生创造宽松、包容的外部环境,培养出高度的文化自觉性。第二,非政府组织的公益性、民间性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提供创作源泉。文化产品的生命在于创意。非政府组织的公益性,使得文化产品的内容更加注重公益,精神更加积极向上。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性又使得文化产品取材更加广泛,构思更加新颖,内容更加丰满。

(二)文化产品规制者

十七大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政府需要为其提供法律政策给养,而非政府组织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民间力量,也能够为规范文化产品的协调、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21世纪是电子信息时代,随着手机、电视、电脑应用技术的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有了新的样态。以信息交流为主要方式的无线通讯、移动电视、平板电脑、超级本等高科技产品,以旅游、娱乐为主的休闲文化和以论坛、会展、商务交流为主的商业文化的发展,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增量提升的重要引擎。非政府组织在规范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也具有不同于政府和市场部门的规范作用。例如,中国互联网协会为整治网络不文明行为,倡导给网络一个文明的空间,牵手网络运营商和各大主流网站,向全国互联网从业者发出文明办网的联合倡议。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为了规制电影院线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贴片广告经营管理无序等混乱现象,出台了《电影票销售及结算行为规范》,对市场的电影票价无规折扣、随意设置半价日等行为进行规制,并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文化产品传承者

首先,非政府组织培养文艺人才,对民间文艺的传帮带工作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我国的许多民间艺术,如剪纸艺术、花灯制作、皮影等都濒临失传,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文艺家协会,为文化产业在传统民间艺术领域采集、创新提供专家力量,并为传统文化产业培育新的艺术人才。民间文艺家协会使得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够更全面、系统地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中,使得民间文艺活动更加丰富多样化。

第二,非政府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使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得到优化增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民俗学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这几个非政府组织都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的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突出贡献、卓越工作表现的非政府组织。可见,我国非政府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作的努力,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不仅得到了国内专家的认同,还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认可。非政府组织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提醒人们非物质文化正在逐渐走向衰亡,如果现在还不行动起来对之加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消失。非政府组织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倡议宣传,唤醒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第三,非政府组织参与各地文化节,对各民族文化的传承起着宣传和保护的作用。十七大提出创新文化发展理念以来,各地争相办起了体现当地文化特色的文化节。就福建省来说,武夷山举办的彭祖文化节、漳州的土楼文化节、莆田的南少林武术文化节、永安举办的笋竹文化节、三明举办的烟标文化节,都各具地方文化特色。这些文化节的举办,虽然非政府组织不是主办单位,但非政府组织或者是协办单位,或者是诚邀对象。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性,使得其对这些文化节的参与本身,就能起到一种文化交流、宣传和保护的作用。

总之,十七大提出“发扬广大人民群众和文化工作者的创造精神”,非政府组织作为一股民间力量,积极参与到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产业政策的浪潮中来。其对文化产品创作的参与,对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的解决和规制,以及对文化交流传承的贡献,都是作为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践行者的角色,而且,因为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性和自治性,使得文化行业协会和文化中介组织在文化法律政策的微观层面具有政府组织不具备的比较优势,更能够发挥沟通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的“推动促进者”

以高新技术为标志的手机报纸、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网络传播等新媒体新业态的出现,就必然需要催生新的法律政策。非政府组织属于民间自治性组织,它的公益性特征使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民众的呼声。非政府组织的各行业协会更了解行业内的现实情况,能够聚集行业内的各类焦点问题,及时向政府组织反馈,并由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连接政府与民众,使国家政策的出台更加准确,更符合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要求。例如,随着中国电影业的发展,涉及的题材越来越多样化,每年电影协会的专家们都会提出很多关于电影的提案,并呼吁国家出台电影法,使电影摄制、生产、制作、发行的整个过程都能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中国广告协会为全面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出关于净化广告市场的相关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对社会主义文化法律政策的“推动促进”作用。

四、对外文化交流的“中转站”

非政府组织通过组织专题研究,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的方式,游梭于政府与民众之间,也使非政府组织有别于政府间、政党间的单一对话交流模式,使得文化交流的样式更趋于多样化。同一类型不同国籍的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交流,不同类型相同国籍的非政府组织间的交流,不同类型不同国籍的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交流都能使文化交流的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多样化,满足多元化文化的需求。

非政府组织在文化交流过程中,有时以协办者的身份出现,有时以主办者的身份出现,但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都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和传播。2012年2月10日,晋江英塘六桂宗亲东南亚的千余史六桂堂宗亲,以祭祖、座谈的方式促进宗亲文化的交流和合作。2011年12月3日,美国电影协会携手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联合举办“电影大师班”,来自10多个国家的电影从业者在这个班中互相学习、交流全球电影的现状,并对电影合作的前景进行了探讨。“电影大师班”的交流,为中国电影进入国际影坛开辟了新径,也为提升中国电影的国际化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五、小结

综上所述,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文化治理过程中具有有别于政府的优势,使其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发展文化产业,应该调动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使其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的规范作用,充分激活广大群众的文化创新力,同时保护传统文化,整合起整个社会力量发展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