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历代经济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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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中国封建经济的重农抑商政策

由于农业生产的状况直接关系到民之生计和国家的兴衰存亡,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发展农业当作大事来抓,努力督促和组织农业生产。与此同时,国家在经济政策上一直奉行重农抑商政策,保证经济政策向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方向倾斜。

重农抑商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的经济制度,包含以农为本与以商为末两层含义。以农为本是把农业当作根本性大事来抓,督促和鼓励农业生产。以商为末是把商业作为农业的对立面来看,鄙夷和压抑商品经济发展。

重农抑商政策产生于战国时代,最早由李悝在魏国的改革内容中有所体现,随后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将重农抑商政策第一次明确提出,并以此作为大力推行农战方针的基本内容付诸实施。以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将其作为治国的典范。重农抑商政策在汉朝得到强化,明清时期“重农抑商”政策泛滥发展,主要表现为政府设立众多关卡,对商品征收重税,并严格限制手工业生产规模;后来又实行闭关政策,禁止或限制海外贸易。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民以食为天,解决这么多人吃的问题就成为国家大计,因此重农就成为必然的选择。在商品经济不太发达的古代社会,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还是靠土地税(田租),因此重农抑商相对来说可以保证政府的收入。封建政府通过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把土地税和丁税相结合,就可以把老百姓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这样人们的流动性不强,更加有利于封建统治者的统治,因此这种政策也是维护封建专制集权和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

重农抑商政策在封建社会初期,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巩固新兴的地主政权,起了积极作用,从根本上重视农业的思想是正确的。如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积极推行农战方针,采用各种手段实行重农抑商政策,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从而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西汉初期,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汉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到了明清时期,重农抑商政策的消极作用成了主要方面。明朝中后期,生产力水平提高,商品经济空前活跃,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在这种形势下,统治者把商业和农业对立起来,采取各种措施,极力压抑和束缚资本主义发展,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农业也长期停留在自然经济水平之上,同时抑商的结果迫使商业资本流向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土地兼并,严重影响了商业资本的积累,不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发展,从根本上造成了中国社会的落后。明末清初,进步思想家黄宗羲曾提出“农工商皆为本”的经济思想,这是对传统的“农本”思想的挑战,是中国商品经济发展的反映,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和依赖无疑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因为它既是封建小农经济的基础,也是农业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但是,抑商则未必,抑与不抑,或抑的程度如何,与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条件的变化,以及统治阶级和商人阶层力量的对比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延伸阅读

禁榷制度

禁榷制度(亦称专卖制度),被一些论者称之为封建社会抑商政策的三大支柱之一。中国禁榷制度的起源可上溯到《管子》载春秋时期的齐国的“关山海”制度,即对盐铁实行官营专卖。这种制度在战国时期实行的时间不长,涉及的商品范围也较窄。系统地将禁榷制度全面实施是在汉武帝时期,为解决当时的中央财政危机,充实府库,大臣桑弘羊推行对盐、铁、酒等实施官营专卖。由于在财政上的成功是显著的,因此给后代封建王朝解决财政困难树立了一个非常成功的典范,大多数朝代都将禁榷制度作为重要的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来推行,而且国家垄断经营的商品范围不断地扩大,如唐、宋、元、明、清除盐一直是重要的禁榷对象外,其他一些商品也被列入禁榷制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