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历代经济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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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三民主义中的土地问题

“平均地权”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生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他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长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表达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运动的发展。

清政府统治日益腐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进一步传播,孙中山先生以西方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等学说作为思想武器,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三民主义的革命纲领,并用以指导了辛亥革命的实践。

三民主义由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构成,是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纲领。“平均地权”是孙中山先生伟大革命理论之一,早在1905年同盟会宣言发布以前,孙中山便提出了“平均地权”的口号。同盟会成立后,“平均地权”成了国民党的正式纲领。此后,孙中山先生在自己革命的不断实践中,加以充实、发展,写进他所著《三民主义》中。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的“社会革命”纲领,它希望解决的课题是中国的近代化,即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使中国由贫弱至富强;同时还包含着关怀劳动人民生活福利的内容,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溃疡的批判和由此产生的“对社会主义的同情”。按照孙中山关于民生主义的阐述,其内容主要是指“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个方面,即通常所说的土地问题和资本问题。在土地问题上,“平均地权”是核心主张,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其目的是要使农民成为具有独立经济地位和独立人格的自耕农。

“平均地权”作为孙中山民生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最初的理念到后来的演变,都以社会改造为原旨。在土地所有制问题上,不主张消灭地主,主张通过地主报价,将原租的一部分给予地主,涨价部分归公,与民共享;必要时照定价收买,实现土地国有,最终采取“耕者有其田”;在赋税问题上,实行照价纳税,利归国家,用之于民,以消除贫富悬殊的社会矛盾。

孙中山通过平均地权的办法,可以限制地主对土地的垄断,便于资本家、也便于资本主义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有利于资产阶级专政,这是符合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反映了对劳动人民的一定的同情,在当时的社会来讲,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对中国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是有一定推动力的。

在孙中山先生逝世后,不少人继承和发扬他的“平均地权思想,推动土地改革运动,企图解决中国农民问题。”

延伸阅读

《三民主义歌》

《三民主义歌》是中华民国的国歌名,原为广州黄埔军校的校歌,首次出自1924年6月16日孙中山先生在广州黄埔军官学校开学典礼中对该校师生之训词歌词: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夜匪懈,主义是从。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