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一朝,皇权的集中可谓空前。宋太祖把中央和地方的军、政、财、司法等权利收归中央,还在君相斗争中废除了自古相传的宰相坐而论道的权利,更抬高了皇帝的至尊地位。作为一个王朝的统治者,最先考虑的肯定是权力的归属问题。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社稷,好不容易才抢到的皇帝宝座,绝不可以轻而易举拱手让人。为巩固胜利成果,皇帝都会把国家大权紧紧握于掌心,建立一套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体系。对一个县而言,县城就是中央,因为它是全县所有权力的核心,所有的命令都是从县城发布到各乡各村的。以此类推,都城是全国的中央,而政府的三部六院也就是都城的中央。其实,这些都是表面现象。在封建王朝,所谓的中央,就是指端坐在龙椅之上的皇帝一人,其他的三部六院、府台县令,都是围绕在他身边的一些摆设和棋子,让他们向东,他们就不敢向西。任何时代都是一样的,权力是维持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如果失去了权威,就会引发社会的动荡。在封建社会中,皇权是天下的根本。皇权如果受到冲击,那么整个官僚体制就会动摇,整个国家也会因此而失去控制。所以每个高明的君主,必须大权在握,绝不能有一点动摇。后院起火,祸起萧墙,总是让统治者防不胜防。为确保内部环境的安全和稳定,第一要务是消除隐患发生的条件,将其消灭于萌芽状态。分化权力便是一种较好的手段。通过分权,把原先一个人所拥有的权力分散到多人手中,并令其互相节制,互相监督,使他们形成不了足够的势力和影响力,没有足够的力量向皇权提出挑战,就会确保皇权的稳固,确保国内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在夺取皇位的过程中,宋太祖清楚地认识到,唐末以来的乱世局面的产生,根本原因就是皇权的衰弱,不足以制衡百官和地方。而且随着走马灯似的朝代更迭,人们对皇权似乎已经麻木不仁。胜者王侯败者寇,皇权已经不是权力的象征,而只是众多强盗眼中的一个猎物。皇帝的权威不确立,皇位就坐不长,也就更不谈上治理好国家了。为了做一个好皇帝,宋太祖十分重视皇权的建设与巩固。在这个问题上,宋太祖采用了软硬兼施、双管齐下的手法。为巩固皇位,首先就是要用强制手段狠狠地打击异己,树立权威。宋太祖是通过武力夺取政权的,这必定会引起许多人的不满和怨恨,对于那些明目张胆的反对者,宋太祖是丝毫不会手软的,李筠和李重进就是例子。宋太祖早就看出,二李对自己是怀有敌意的,不会甘心他在皇位上安安稳稳地坐着,他们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肯定会起兵造反。而这一点,恰恰也是宋太祖所期望的。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够迅速稳定人心,给那些嘴上不说而内心反对他的人一点警告,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二李陆续发动叛乱后,宋太祖采取逐个击破的策略,先消灭势力较强的李筠。腾出手后,又将李重进消灭。这样一来,不仅消除了明火,而且对那些隐藏的暗火也当头泼上冷水,使他们不会燃烧起来。做任何一件事,都需要有一个度。过犹不及就是这个道理。平定二李叛乱后,宋太祖虽然取得全胜,但也遭受了一定损失。既然杀鸡儆猴的效果已经很明显,那么下一步对其他官员就需要采取软的一手了。唐末以来,由于皇权衰微,昔日皇帝高高在上的威严日渐淡薄。宰相重臣见皇帝时不再侍立一旁,而是与之平起平坐,随意交谈。这种相向而坐的朝见方式一直延续到宋朝初年,君主九五之尊的地位没有得到直接体现,而大臣们对皇帝的敬畏也在无意中淡化了。对此,宋太祖深感忧虑。一天退朝之后,宰相范质因要事入宫,请宋太祖批阅一份紧急奏章。按惯例,拜见后范质便安然入座,向宋太祖简要汇报奏章的内容,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他话还没有说完,宋太祖突然说:“朕最近眼力不济,把奏章呈到我面前。”范质于是赶紧奉旨照办。宋太祖随便翻看了几眼,点头说道:“朕知道了。”范质退到原处,正准备就座,不承想原来的坐椅已经不翼而飞。范质也是聪明人,一想便明白是怎么回事。虽然当时有些尴尬,但很快就平静下来。这件事过后,无论何人入宫进见宋太祖,再也没有不经赐座便随意就座的了,只要太祖不吭声,所有臣僚只好恭恭敬敬地侍立在一边。皇权只属于皇帝一人,是皇帝的专利。皇权稳固,才能坐牢皇位,治理好国家;皇权衰弱,就会导致国家分崩离析,天下大乱。治国兴邦,必须恩威并举,宽猛相济,礼法兼施,德刑齐用。宋太祖作为一代明君,对皇权至上的地位看得尤其重要。他一面运用智慧将皇权树立起来,然后尽心竭力地运用各种方式对皇权加以维护和巩固。要实现皇权的至高无上,统治者就要把权力牢牢地握在自己的手中,对大臣手中的权力分而治之。权力过度集中,会引起人的贪欲之心。文臣的权力过大,会控制朝政、欺上瞒下,把皇帝当做傀儡;武将的权力过大,会利用手中的甲兵,起兵反叛,将皇帝从龙椅上赶下台,自己取而代之。所以,统治者在分权的同时,要将分下去的权力牢牢控制住,要有防变御变的能力。为了将权力收归皇帝,宋太祖削弱了地方节度使的权力;对各级官员实行官职分离,轮流任职;实行控制百官的台谏制度。对行政大权,宋太祖采取先收后分的策略,以防止地方权力坐大,威胁中央。平定二李叛乱之后,宋太祖对地方节度使的担忧并没有随着胜利而消除,而是与日俱增。试想,如果二李联合起来叛乱,就会形成南北夹攻之势,朝廷被迫同时在两线作战,必定是腹背受敌,首尾难以兼顾。即使打败他们,付出的代价也会相当惨重。
节度使是一个地区的军政首脑。自唐朝中叶以来,他们盘踞一方,统辖几个州郡。包括行政权、人事权、军权、财政权和司法权,全部由节度使一个人说了算,是名副其实的土皇帝。他们名义上是皇帝的属臣,却不把皇帝放在眼中,更谈不上尽忠报国了。在其领地中,他们可以随意任命官员而不须经过中央批准,可以任意向百姓征收赋税,加派徭役,也可以任意制定和废止地方法律,可以说是为所欲为。而皇帝,因为心有余而力不足,或是无心理政,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一般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生怕引一发而动万机,引起众怒。所以,只要节度使不反叛朝廷,朝廷也不会刻意责难节度使的。宋太祖即位后,对地方节度使采取了深入彻底的夺权行动。首先,削减节度使的辖地,缩小其势力范围。原来的节度使都统有数州郡,其驻所以外的州郡,都称为支郡。支郡的各级官员,由节度使推荐任命,管理各州郡的政务和军务,他们也对节度使直接负责。宋太祖下令,取消节度使统管支郡的制度,将支郡收归中央管辖,并派遣京官到各州郡担任长官,直接对皇帝负责。这样一来,节度使控制的地盘就缩小了,其所拥有的权力也随之减小,对抗中央的能力就变得微乎其微了。其次,剥夺节度使的兵权。原来的节度使之所以敢对抗朝廷,主要原因之一是拥有过多的军队作为资本,甚至敢起兵造反,夺取政权。唐代的节度使朱温就是靠武力灭唐建立后梁政权的。宋太祖采纳了赵普“收其精兵”的建议,将地方上的精壮之兵编入禁军。再次,对地方节度使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对于那些有归顺臣服之心的节度使,暂时进行拉拢,封官晋爵,使其“分藩立朝,位或亚相”。对于那些骄横无礼、贪财好色的节度使,则留心其动静,一旦揪住其小辫子,就严加打击。对于资历较深、军功较大的节度使,则因势利导,或是劝其主动辞职,或是罢免。最后,在州县官员的任命和管理上,宋太祖也别出心裁,设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以分散地方长官的权力。在州内设置通判,作为皇帝的特派员,监视知州的活动,并有直接奏报之权。州府的所有文书,需要知州与通判共同签署后,方可发布施行。在县级单位,弱化节度使的控制,由县令、县尉和主簿共同管理全县的政务、诉讼及治安事宜。此外,对地方官员的控制使用还表现在轮换上。官员在一地任期过长,容易形成一个关系网,培植私人势力,垄断一方政权。所以,太祖规定,地方官一律任期三年,期满轮换,即使政绩突出,百姓上书挽留也不得连任。对此,《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有过一个例子:青州北海军军使杨光美在任期间,公正清廉,深受百姓爱戴。三年任期将满之时,其治内百姓自发到朝廷集体请求让杨光美继续留任。太祖下诏让百姓离去,说明国家的任官制度,百姓仍然不肯。最后,太祖无奈,只好采取强制措施,对领头的施以鞭刑,百姓们才被迫离开。由此可见,官员的任期制度在太祖一朝控制得十分严格。在解决了地方政权问题之后,宋太祖又对中央机构进行调整,以分权而治的方法将中央大权控制在自己手中。宋太祖是一个优秀的政治家,他一改以往权力过于分散的状况,将军权、财权、人事权收于一身,并建立监督约束体制,分派官员各司其职,开创宋代盛世。天下虽是皇帝一人的天下,但治理天下却不是皇帝一个人就能办到的,他必须依靠其他人的帮助和辅佐才能实现。一个人,无论他多么聪明,多么勇武,与一群人比较而言,他还是十分渺小和苍白无力的。每个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皇帝也不例外。使用这些权力时,不能凭一己之力,既管训练管理军队,又管赈济灾民、收租纳税。这些工作,应该在统一的前提下,分派不同的人来管理,皇帝只需把大政方针制订出来,并委派合适的人选作为代理,这样就可以达到垂拱而治的效果了。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集大权于上,分小权于下。
在皇帝之下的官僚体系中,权力最大、地位最高的应当是宰相,他们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代天子以行号令。但凡重要的奏章都要先经过宰相,然后才能转到皇帝手中。皇帝所下的诏令,也同样先经过宰相,然后再送交有关部门。作为皇帝左膀右臂的宰相,对皇帝的影响非同一般。如果宰相聪明能干且又忠诚于皇帝,那么做皇帝的就可以省却许多麻烦,不必日夜操劳,天下亦可垂拱而治。但是,如果宰相昏庸无才又心怀异心,那么皇帝的日子就不会好过了,弄得不好,可能连皇位都保不住。为限制宰相权限,太祖还在宰相之下设参知政事以充副职,从制度上对宰相的权力进行分散和牵制。宋代官制的一大特点就是官职分离,差遣为实。宋代的官员,大多是有名无实,有职无权。他们担任的职务只是领取俸禄的标准,只是一种政治地位而已。为严密控制权力,不使官员专权舞弊,宋太祖将官职作为一种虚衔,由百官担任。只是在有事情需要处理时,才临时差遣这些待职的官员走马上任,处理完后仍然剥去其实职。所以,上至宰相、尚书,下至县令,一般都不担任与本职位相符的职务,所带官称只是官位高低和俸禄多寡的标志,因此称为“寄禄官”。只有带上“权、判知、监”等表示差遣的名称后,才有实权。此种状况,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说:“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七八”。对此,《宋史·职官志》中有如下解释:宋初,台、省、寺、监官犹多莅本司,也各有员额资考之制,各以曹署闲剧著为月限,考满则迁,庆恩止转阶、勋、爵、邑。建隆二年(公元961年),始以右监门卫将军魏仁涤为右神武将军,水部员外郎朱洞为都官员外郎,监察御史李铸为殿中侍御史,以仁涤等掌曲蘖、领关征外有羡也。自是,废岁满廷叙之典。是后,多掌事于外,诸司互以他官领之,虽有正官,非别受诏书亦不领本司之务。又官有其名而不除者甚众,皆无定员无月限,不计资品,任官者但掌食其俸而已。时议以近职为贵,中外又以差遣别轻重焉。”这种寄禄制度,充其量只是地位与薪俸的象征,官员要想得到实权,必须得到特别的差遣诏令。上至宰相,下至员外郎,都没有固定的职权,只有在其官名前加上“权、判知、直、试、管勾、提点、提举、监”等字眼时,才真正拥有实权。宋太祖正是希望借助于这种制度,使官员们“名若不正,任若不久”,防止各级官员利用职权在某地或某个部门培植私人势力,蓄谋危害朝廷。宋太祖为了保证皇权的独尊地位,实行了控制百官的台谏制度,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称之为“我民族遗留之瑰宝”。分权制衡权力结构的维系和运作,不能仅仅取决于制衡各方充分的自觉和良好的愿望,而且要有相应的制度和程序作为保证。即使是非常理性的人,也有其感性的一面,难免会在处理事务上有一些与法制和礼制相悖之处。台谏制度就有保证皇权独尊地位的作用。台谏制度的出现,最早应上溯到秦汉。宋人王应麟曾指出:“至秦,人主自亲事以操制臣下”,“御史大夫遂与丞相分权矣”。《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秦汉御史中丞的职责之一就是“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到了唐代,台谏制度才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建制,御史台和谏院的分工也逐渐明确,“因御史而置两台,专以纠臣僚之邪佞;因大夫而有谏者,专以审人主之愆谬”。宋代的台谏制度基本上是沿袭唐代并在唐基础上发展和健全的,并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首先,宋代将御史台和谏院合称为台谏,将台官和谏臣通称为台谏官、言事官或言官,改变了唐代以前将二者独立区分、互不相干的制度,使二者在职能上趋于相近。其次,宋代还大大提高台谏的职能与地位,使之与君主、宰执三者并举,在中枢权力机构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也是唐代以前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