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高盛帝国(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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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高盛的雏形:“泥沼”中做银行(2)

一年半之后,马库斯对塞缪尔的工作非常满意,因此邀请他成为公司的合伙人。但是这份邀请是有附加条件的。马库斯表示这份合伙人资格的合伙费是2.5万美元,塞缪尔可以分三次支付。但是,在他们支付了5000美元后,塞缪尔和路易莎的第三个儿子沃尔特(Walter)降生了,贝莎坚决要求马库斯免除他们剩余的债务。从此之后公司的名称就变成了戈德曼与萨克斯(Goldman & Sachs)。

亨利还没有从上一次的打击中完全恢复过来,就再一次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那时候,他已经二十五六岁了,他在哈佛大学就读的短暂时期内已经展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虽然在职业方面走的是不同于常人的道路,但他还是为自己赢得了不错的职业声誉。他一直珍视自己与父母之间的紧密联系,而且由于朱利叶斯已经选择了法律的职业道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如果父亲要选择合伙人的话,自己肯定是不二人选。现在看来,他的父亲难道真的那么溺爱路易莎吗?他感到自己人生的起始阶段已经结束了,他应该着手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未来。第二天,他接受了姐姐丽贝卡婆家拥有的那家纺织品公司的推销员的工作,走上了销售纺织品的道路,或许他还是一心想要向父亲证明自己的能力。

在19世纪70年代,独自坐着列车横穿国境肯定是很孤独的,但是这也让亨利有了思考与内省的时间。当时,第一条横贯北美大陆的铁路投入运营才只有八九年的时间,许多我们现在能享受到的乘客服务当时还都没有。当时的列车上没有餐车,但是像弗雷德·哈维(Fred Harvey)这样有远见的人已经开始在铁路站点周边建设餐馆、旅店、报摊等设施,以取代早期的简易设施。电灯是一项新的发明,照明度很低,像亨利这样有视力问题的人很难在车上阅读,而且还有许多车厢仍然沿用煤气灯。自1859年起,全美境内可以自由发送电报,但是电话还没有被发明出来,在这种条件下,他很难与家人或者故乡的朋友们保持联系,更不用说谈恋爱了。

然而,现在看来,这段经历给亨利带来的实际经验更符合当时的历史环境,也为他适应未来的发展作好了准备,这比哈佛大学的课堂上所能提供的书面知识要有用得多。亨利透过车厢的窗户看到了沿途的各种景象,有小零售店、小机械修理店,还有遍地开花的本地银行。或许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在谋划当时的银行家们都不曾想过的全国式的扩张,或许他对成为我们当代经济体系基石的创新金融体制已经有了初步的想法。与此同时,伴随着车轮有节奏的滚动,他在从纽约到波士顿、芝加哥、圣路易斯各地的途中听着与自己一样的生意人互相攀谈,也了解到了纽约以外地区的人们在想什么、谈论什么。旅途的寂寞使他的性格变得十分内向,让他在评估自己长处的同时也反省了自己的弱点,并且将他锻炼成了一名完美的观察家。他把自己的所见所闻都作为资源储存了起来,等到时机来临才投入使用。

亨利通常早起晚睡,这是他一辈子都没有改变的习惯。夜晚是他思考的最佳时段,在这些安静且不受打扰的时间里,他清晰地规划了自己的长期目标,分析了他这段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而四处周游的经历,同时也思考他的父亲马库斯指定塞缪尔为合伙人的原因。他非常实际地向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命运会不会在将来为自己安排一个在家族企业中发展的机遇?如果不会的话,那么他还有什么选择?他把自己比做家族中的约瑟夫,早年被自己的父亲驱逐到蛮荒之地,但是下定决心要干出一番事业,衣锦还乡,超越家族所有既往的成就。随着他迈入30岁的关口,他开始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中缺少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能分享他梦想的伙伴,一个和他有同样热情的知音,一个亲密爱人。

贝莎也越来越担心亨利的独身生活,她铁了心要为亨利找到一位合适的姑娘。他当时还和父母住在一起,基本上对社交完全没有兴趣。他的兴趣爱好就是参观新建成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或者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或者到他父母朋友的家中欣赏歌舞。虽然他私底下也对社交圈里的流言飞语感兴趣,但是他仍然保持了独行侠式的风格,喜欢独自待着,他不希望被父母推入一段包办婚姻,但是这在当时的犹太裔美国资本家圈子里还是很传统的做法。因为亨利曾经在姐姐罗莎家里住过一段时间,所以罗莎也为他牵过红线,介绍了几位萨克斯家的姻亲,但是这些姑娘都没能和亨利点燃爱情的火花,而且亨利内心一直觉得家族里因联姻而混进来的萨克斯家的人已经太多了。他的哥哥朱利叶斯为他介绍的知识女性都很受他的尊重,也令他非常倾慕,这些女性能够谈论艺术与哲学,这令他印象深刻,但是仍然没有一位姑娘能打开他的心扉。

多年以来,马库斯一直和自己的一位客户保持着朋友般的亲密关系,那就是来自汉堡的干货商伊西多尔·考夫曼(Isidor Kaufmann)。考夫曼从德国移民到美国10年后,取得了美国公民身份,还清了当时为创建自己的男装店而借的债务,并且进行了一些谨慎的投资。他开始从事多样化经营,在曼哈顿下城区的格兰街附近开设了女装定制店。由于他的商业洞察力和天生的时尚品位,他的生意就像坐火箭一样突飞猛进。

1870年,伊西多尔娶了范妮·多布里恩(Fanny Dobriner),他们有两个漂亮的女儿,和戈德曼家的孩子们一样,这两个女孩也是在两个大洲的文化共同影响下成长起来的。她们的德语很流利,受到良好的音乐与艺术的熏陶,她们跳华尔兹的舞姿与瑞士宫廷里的公主们一样优美,她们还受到了良好的居家教育,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而且针线活也不错。芭贝特是大女儿,她继承了父亲高超的组织能力,她的妹妹罗丝则是个假小子,虽然不及姐姐漂亮,但是很受男孩子们的欢迎。12年之后,家里又迎来了第三个女儿弗洛伦丝,于是伊西多尔请纽约市最知名的建筑师利奥波德·爱德利兹(Leopold Eidlitz)为他们设计并建造了一座四层的砖石结构的时尚居所,位置选在第80街东64号。

每个周日,在例行地进行午后散步时,马库斯和贝莎经常会在这座正在建设的新房前驻足,这里离他们位于麦迪逊大街和第59街交汇处的住所只有一公里多的距离,房屋的建筑工作正在不断推进,他们经常羡慕地看着新房漂亮的外墙而感叹。等到新房建成,考夫曼一家安顿下来之后,贝莎提议他们应该主动去拜访一下,至少在门廊上留下自己的名帖。令他们感到惊喜的是,女主人范妮亲自应了门铃,她毫不做作地邀请他们入内品茶,而奉茶的就是当时11岁的芭贝特。他们还有幸见到了最小的女儿,由她9岁的姐姐罗丝抱到客厅里让大家逗弄。

1885年,亨利和路德维希·德赖福斯终于受邀加入家族公司,但是他们只能以初级合伙人的身份加入。德赖福斯个性安静、讨人喜欢,但是他没有太大的抱负,他的家族在过去三年中聘用亨利作为销售员,因此他成为合伙人的决定其实不是根据能力选择人才的结果,而是对他们家族的一种回报。由此,公司的名称改为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 & Co.),此后的50年中,几乎所有的合伙人都是这个互相联姻的大家庭中的成员。他们所有人的资产,或者说绝大部分资产都与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既是公司的运营资金,又是公司的资本盈余。这种做法一直持续到100多年后高盛上市的前夕,上市的决定使公司转变成了一个完全以赢利为中心的组织。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如果未向高级合伙人提出正式申请是无法提取自己的任何一分钱的,这种规定时不时会给合伙人造成难堪的局面。他们提取现金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要为孩子支付私立学校的学费,有的想建第二套住房,有的想买游艇,有的想买自己的普尔曼车(Pullman cars,相当于今天的私人飞机),有的想到异国他乡去度假,有的要支付离婚费用,所有这些无一例外都要提出正式的申请。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人能打破定例。这或许也能解释为什么亨利一直不急于购买自己的住所,虽然他当时已经33岁了。

当时,芭贝特已经17岁了。她有教养、有学识、有毅力,并且急于为自己的人生制定清晰的目标。在完成了常规教育之后,她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从事慈善事业。她是亨利街社区中心的一位令人钦佩的义工,主要为新到美国的妇女授课,教她们如何适应这个新的环境,同时她还发动募捐筹措资金,扩大了家访护士协会服务的范围,这个组织帮助了许多信息不畅、无权无势的人。虽然还是一个年轻的女孩,芭贝特十分有说服力,在短短6个月的时间里就为家访护士协会筹措到了1万多美元。

高盛公司最早的办公地交易大厦43号

芭贝特最吸引人的???她优美的嗓音,她说话时让人感觉就像乐音袅袅,而且总是藏着一些她想说又忍住的小笑话。她身高173厘米,差不多和亨利一样高,棕色的卷发,灰色的大眼睛,面容十分美丽。随着她步入成年,她的美丽也更加引人注目。她很受男孩子的欢迎,并不急于安定下来,她的梳妆柜最下层的抽屉里锁着一本自己编撰的“男孩录”,里面记录了她对所遇见的每一个男子的印象。当有人介绍她和亨利认识的时候,她在本子里写道:亨利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但不是浪漫的爱人。但是戈德曼和考夫曼家族的长者们都一致认为一位大亨的儿子和一位“上流社会”的女儿之间的联姻是值得肯定的,所以他们努力地撮合两人。最终,在家长的压力下,亨利承认芭贝特没有任何值得他挑剔的地方。尽管他们之间有15岁的年龄差距,但是见面之后7个月他们就成婚了。

1890年1月21日,亨利迎娶芭贝特·考夫曼

1890年1月21日是一个结婚的好日子。对于纽约来说,这一天天气暖和得反常,前不久才有一场大西洋飓风夹杂着暴雨过境,俄罗斯流感也正在全美境内横行。娜丽·布莱(Nellie Bly)刚刚完成她环球旅行的盛大报道,这一天莎拉·伯恩哈特(Sarah Bernhardt)也由于她在百老汇对圣女贞德的完美阐释而大获好评。《纽约时报》长篇累牍地报道了威廉·阿斯特(William Astor)夫人举办的500人聚会,他们称聚会是“这个季节社交史上最出色的一次活动”。

当然,秉持他们对公众宣传一贯的轻视态度,戈德曼家的婚礼没有在任何一家媒体上报道。150位关系最好的亲友受邀参加婚礼,地点选在考夫曼家金碧辉煌的舞厅。新郎身着白色的礼服,新娘的面纱上饰有橙色的鲜花。朱利叶斯和罗莎·萨克斯的小儿子厄内斯特作为戒童参加婚礼,他在仪式中弄丢了自己的绒布玩具狗,一直苦恼不已,直到那一天的活动快结束时有人找到他的玩具才高兴起来。仪式之后一辆四马大车拉着新婚夫妇到布赖富公寓(Brevoort House)度过他们的新婚之夜,第二天一早他们乘轮船前往奥地利境内的阿尔卑斯山度蜜月。虽然这段婚姻的开始只是两人互相妥协的结果,但现在看来却是一段丰富多彩的人生历程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