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睦:睦邻相处
9453400000002

第2章 导言

和睦,在现代汉语中具有融洽、协调、合作等意义。和睦作为一种思想和品德,乃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其内容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们从现代的汉语中就能找出如“家和万事兴”、“人心齐,泰山移”、“和衷共济”、“和气生财”、“和为贵”等许多具有和谐精神的成语或俗语的载体。

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把“和”与“睦”联系在一起。南朝梁代的周兴嗣就在他的《千字文》中写道:“上和下睦。”这里的“上、下”,可以狭义地理解为“对上、对下”要“和”与“睦”,也可以广义地理解为对方方面面都要讲究“和”与“睦”。“和”与“睦”是相辅相成的,要“和”就要待人“睦”,有“睦”才有“和”。

“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其内涵十分丰富,充满了大智大慧的深刻哲理。将“睦”用于人际关系,以宽和的态度待人,将会得到众人的信任;用于政治,则能政通人和,促进历史发展,文化繁荣;用于经济,则能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用于外交,则既能维护世界的和平,又能促进社会的共同发展;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则将共生共荣、协调发展。因此,我们要继承和弘扬中华的优秀传统文化——和睦相处。

弘扬和睦相处的传统文化,就要家庭和睦,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每个家庭都能和睦相处,那就为创建和谐社会构成了一个基本要素。中国传统文化以人伦关系为基本,历来讲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伦理道德,它对封建时代家庭和睦、国家稳定所起的作用已载史册。孔子所提倡的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人们应该身体力行。今天看来虽未必全对,但长辈对晚辈的关爱、晚辈对长辈的孝敬,以及兄弟之间的友爱,依然应大力提倡,因为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弘扬和睦相处的传统文化,就要人与人之间友好交往。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条件。中国俗语中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之说,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每个人也都有创造愿望与创造才能和得到社会的尊重与承认权利。形成互助互爱,互相体谅,和谐相处的社会风尚,友好交往是今天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目前,一些传统美德和道德观念面临着某些消极因素的侵蚀。规范道德行为和准则,不仅仅是一种人伦道德,更是一种社会公德,一种社会责任。只有传承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美德,才能有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民富国强的新景象。

现实生活中,难免有是非得失,多一分理解、宽容,便多一分宁静、和谐。大而言之,和谐可以使一个单位、团体、社会、一个民族更加团结,不断发展、进步;小而言之,和谐可以使一个人增加更多的内涵,拥有更高尚的精神境界。

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已达数千年之久,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出了富有特色的、经久不灭的“中华文化”这颗璀璨的明珠。几千年来,中华文化不仅深刻地影响着东亚地区,在历史上也曾广泛影响过欧洲等地区。今天,要使这种文化仍保持其持久活力,并去实现现实价值、去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从全方位、多角度入手,加大宣传力度,使这一美德思想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