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忠:忠于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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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导言

忠,按照《说文解字》的说法,就是敬,尊敬,恭敬。《周礼·大司徒疏》的说法是:“中心曰忠。中下从心,谓出言于心,有忠实也。”

忠是指人的素质,是发自内心的,深入骨髓,融入血液的。这种素质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是君对臣的要求,也是臣下对于君主的情感。从这个意义上说,“忠”又和“爱”的意义相同。故《吕览·至忠》说:“将以忠于君王之身。”忠于君就是爱于君。此外忠又是“竭诚”的另一种表述,《尚书·伊训》说:“为下克忠。”《传》曰:“事上竭诚也。”

在等级森严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忠主要指忠君。因为当时君就是国家,君是天下的代表。

儒家是提倡忠的,忠孝节义是儒家不变的信条,被认为是做人的根本。在儒家的经典中,忠的范畴也有所扩展,孟子说:“教人以善谓之忠。”(《孟子·滕文公》),此时,忠不仅是一种素质,还要求把这种素质体现在言行上了。

所以,忠又被下了一个新定义——“不贰”,《诗·邶风笺》说:“事君无二志,勤身从事君,忠也。”《周书·谥法》说:“危身奉上,险不辞难曰忠。”《左传·成公九年》又说:“无私忠也。”(这里的“无私”是相对于公室说的)忠便成了等级社会中为臣为民对君主的基本道德。

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的先人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断冲破“忠君”的界限,演绎了不可胜数的忠于祖国、忠于民族、忠于人民、忠于正义的事业、忠于崇高的理想的典范,涌现出了灿若群星的英雄人物。他们或为祖国存亡奋勇捐躯;或为民族兴废殚精竭虑;或为崇高理想前仆后继,不断为忠填写新内容,使忠这一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不断焕发出炫目的光彩。

忠对中华民族的民族心理影响是如此巨大,对一个中国人来说是一种铭心刻骨的信念,是一切言行的准绳。翻开《二十五史》,几乎从头到尾就是一部“忠奸史”,对那些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正义事业的人,人们视之为英雄,树之为楷模,是后人代代学习的榜样,千古流芳;而对那些卖国求荣、卖国求利、认贼为父、为虎作伥的人,则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被骂为“汉奸”、“卖国贼”、“国人皆曰可杀”,甚至“人自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连他们的后代都觉得抬不起头来,无颜面对国人。

但是,儒家在对忠的诠释中,又提倡无条件的“愚忠”,即无论君主是怎样的错误,臣下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样,君臣之间就没有什么是非曲直、真伪善恶可言。此时的“忠”,就有一味盲从,不辨事理,甚至助纣为虐之嫌。这是无论如何也不可取的。

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中外交往加强,引进来、走出去的事情越来越多。热爱祖国、忠于祖国对我们来说就不仅是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教育问题,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党中央适时提出了“八荣八耻”的公民道德守则,明确要求我们“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这是新时期里对“忠”这一传统美德的新的诠释。

热爱祖国、忠于祖国不但是我们的义务,更是每一个合格的中国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为一个中国人,从生到死都不应忘记自己是炎黄子孙。无论身处何方,我们的根是祖国,祖国是我们的母亲。祖国贫困,子不嫌母丑,我们勤奋地建设她,为她做奉献;祖国富强,儿女们要自豪,要更精心地打扮她、妆点她,让她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每个中华儿女应有的态度和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