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律:严以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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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导言

律己,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中的一种优良美德。自古代以来,律己就一直被世人所推崇和赞颂,被视为是一个人具有高尚道德修养的重要标志。在世界文明史的发展中,它犹如一颗灿烂的明珠,闪耀在中华民族的道德文化宝库之中。

律己,是指对自己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言行上要善于约束自己,规范自己,从“吾日三省吾身”到事事谦虚谨慎,勇于改正过失,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修养。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推动社会进步、民族振兴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国家和社会反腐倡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也是为培养和造就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情感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因此,一切以天下为己任、以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为己任的人,包括广大的青年、少年和儿童,都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继承和发扬律己的优良品德。

古往今来,在中国历史上,许多具有进步思想和具有高尚道德修养的仁人志士,许多名垂千古的民族英雄、杰出人物,以及那些在推动历史进步中起过积极作用的帝王将相,他们在自己的言行中都曾做出了律己的表率,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生动感人的典型范例,如曹操割发自刑、唐太宗下“罚己诏”、白居易作诗悔过、诸葛亮自请降职等等。他们虽有在思想上、政治上的历史局限性,甚至有的是功过参半的人物。然而,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那些律己的思想和行为,同样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优良传统,在美与丑、善与恶的斗争中,代表了先进的一面、进步的一面、美和善的一面。通过他们,特别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努力倡导,不断继承与发扬起来的律己的美德成为了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是维系和推动中华民族团结和睦、奋斗进取的伟大民族精神。

时至今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人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界进步人士,各条战线的英雄、模范、杰出人物,不断高举着批判继承的伟大旗帜,大力倡导和亲身弘扬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赋予了律己等传统道德以新的历史含义,把这一道德思想升华为指导一切进步团体、革命政党,以及各种社会活动中的行为准则,成为促进事业发展、人民团结的伟大精神力量。这里收集的“刘少奇不搞特殊化”,以及“史来贺带头吃亏”、“李志军的约法三章”等,都是近现代历史上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光辉典范。他们当中,不论是统帅全党、全军、全国的革命领袖,还是叱咤风云,为革命、为人民建功立业的革命英雄,或者是一心扑在平凡岗位上,脚踏实地、努力奉献的劳动模范,无不在他们的感人故事中表现出了那种不居功自傲、不贪图安逸、不要特权、不搞特殊、克己奉公、谦恭礼让,甘为人民公仆的崇高精神和把事业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善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的伟大胸怀,从而成为千秋万代人们学习的榜样。

要做到以先人为榜样,培养优秀的做人品德,首先要从严于律己做起。

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立远大的理想,这是自觉做到律己的思想源泉和行为动力。志存高远,才能善于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心胸坦荡、光明磊落,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胸无大志、不思进取,自然难以做到严格律己。

其次,要在言行上善于自控和严格约束自己,做到用纪律、制度、守则、公约和各种文明礼仪自觉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对自己不放纵、不迁就。

此外,还要善于经常“自省”,善于用正反面的人或事例给自己“照镜子”,做到经常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己有了缺点或过失,要进行自我批评、自觉改正,而不文过饰非。

为了集体的团结,为了共同的事业和目标,在帮助别人改正缺点和错误时,要做到诚恳热情,决不讽刺挖苦、恶语伤人;同时,自己也要听得进各种不同的意见,甚至是反对自己的意见。对别人要设身处地,对自己要反躬自问。就是对待反对过自己并被实践证明错了的人,也要大度和宽宏,决不能视如仇敌。

总之,做一个律己的人,就要时时、处处、事事都做到有益于进步、有益于他人、有益于团结、有益于人类共同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