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刚·刚强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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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蓝鼎元三抗按察使

义之所在,身随死,无憾悔。——《战国策·秦策》

蓝鼎元(?—1729),字玉霖,号鹿洲。福建省漳浦县人。“性伉直”,秉公无私。清雍正五年(1727年),在大学士朱轼的推荐下,廷对称旨,授广东普宁县知县,后兼理潮阳县。

蓝鼎元在潮阳县时受理了一件伤人致死案,死者邱阿双右额角上有木棍击打留下的伤痕,两手大拇指有被绳索勒捆的伤痕,头上四周有被竹篾箍紧的勒痕,左右额角又有木楔子紧压后的伤痕,脑后、脸颊、腋肢、下体都有烈火炙烤的烫痕,身上也被打得一条一条的,好像是用藤条乱打留下的伤痕,手段之残暴酷虐令人不忍目睹。义愤填膺的蓝鼎元当即提审当事人海阳县县吏李振川、佃夫林阿雄、吴阿尾等三人。李振川供称:他从省里归来,在蔡潭雇了佃夫邱阿双代扛行李。在云落店过夜时丢失了四两银子,怀疑是邱阿双窃的。为逼迫邱阿双拿出赃银,曾用床上拆下的木棒打伤了他的额角。但邱阿双身上那些捆打箍烧的伤痕却是云落关卡的蔡管队和他的四个士兵干的,与他无关。吴阿尾、林阿雄也都在旁随声附和、证成此说,并提出云落店主人徐阿丙可供查问。

蓝鼎元认为,造成邱阿双诸般伤残的奇特刑具只有捕盗的士兵才有,因此李振川所言不无道理。就按照惯例录下他们的供词,填写尸格通报,一面传文到云落关卡,提蔡高及店家徐阿丙到案。审问中蔡高大呼冤枉,但吴阿尾、林阿雄仍附和李振川的证词。于是蓝鼎元移文惠来兵营,将蔡高革职,以便用刑审讯;同时又移文调取放纵士兵肆意为虐的官员名单,附列在公文中加以弹劾。为了慎重起见,蓝鼎元又提审了李振川提出的另一证人——徐阿丙。出乎意料的是,徐阿丙供称此事全系李振川和他的侄子私刑逼供所为,根本与蔡高无关。蓝鼎元怀疑他受旗兵蔡高贿赂,就施以夹棍刑,但徐阿丙仍不改口。

面对如此大相径庭的证人口供,蓝鼎元没有先入为主,动用酷刑逼徐阿丙改口,而是让他与林阿雄、吴阿尾当面对质。对质时,徐阿丙破口大骂林阿雄、吴阿尾昧着良心诬陷好人,一定要被雷电击死!林阿雄、吴阿尾却嗫嚅不语,不敢和他争辩。蓝鼎元见此情景,急命用夹棍夹他们,两人不得不承认徐阿丙所言才是真情,邱阿双“实系李振川叔侄打死,与营兵无干涉也”,他们因不愿受官司牵累,听信了李振川才撒谎的。

蓝鼎元又提审蔡高,蔡高仍旧抵死不承。再审李振川,防线崩溃的李振川承认邱阿双确死于己手。在蓝鼎元再三追问下,他又供出侄儿李阿显是帮凶。蓝鼎元连夜赶写了关文传送到海阳县,拘捕了李阿显。李阿显对虐杀邱阿双之事供认不讳,和徐阿丙、李振川等人的口供前后完全吻合,至此案情真相大白。蓝鼎元拟定判决书:李振川死刑,李阿显杖刑并流放3000里,蔡高、徐阿丙在场不加劝阻,吴阿尾、林阿雄起初招供不实,各打80大板,押送上级州府审明。清代刑事审判实行“逐级审转复核制”,刑事案件逐级上报。徒刑以上案件在州县初审后,详报上一级复核,每一级都将不属于自己权限的案件上报,层层审转,直至有权做出判决审级批准后才终审。因此,邱阿双被打致死案的审理就县一级而言,似乎应至此就结束,只待层层上报,最后秋审处决罢了。但平地起波澜,蓝鼎元面临着一场更为严峻的考验。

众犯转送到省级提刑司,俗称“臬司”的按察使之处时,他依据最初禀报的供词,判定李振川叔侄打死邱阿双的审讯结果与原报不合,命令驳回重审。蓝鼎元接到“臬司”驳文后,又静心审讯,谨慎研究,认为再没有可怀疑的地方,就维持原判禀报上司。这样做大大违背了按察使的原意。当时按察使一定要蔡高承担凶手的罪名,以便调取约束士兵不严的官员名单交付弹劾。而蓝鼎元竟不按驳回的意见翻案,使得他的如意算盘全部落空。因此按察使非常生气,就想把此案易结不结的罪名加到蓝鼎元头上,要革除他的官职。但蓝鼎元却未将个人荣辱放在心上,他在回复按察使的书信中大义凛然地写道:

杀非辜之人命以保一己之功名,此事岂我为之哉!不如削职入深山读书,仍不失故吾也。

但是按察使仍旧不死心,他将蓝鼎元调到省,命令他复审,并且当面明白地告诉他说:你恃才固执己见,目无上司,我原来批文是怎样驳回诘责的,你竟然置若罔闻。此案如果不是营兵充当凶手,怎么能用出这种酷刑?你以前验报是那样,今天审报又是这样,这样办案怎么能移送刑部结案?现在将这件案子再交给你审理,你该谨慎一些了!可是按察使面前是一位“性伉直”的强项令,而不是顺风使舵的墙头草。刚正不阿的蓝鼎元据理反驳道:李振川等心甘情愿地认罪,这是因为有死人和东西作证,人命关天,不抵命不行。这难道是别人所能强迫的吗?蔡高实在是无辜的人,故意让他含屈抵命,不但抵命的人不愿意,恐怕受抵命的死者本人也不愿意。当时记录供词通报,那只是最初的口供;今天审出实情,才拟定这样的判决书。就是刑部驳回重审,也没有什么办法可改变。最后蓝鼎元大义凛然地说道:去官小事,枉杀非辜事大,惟有静听参革而已。

如此强硬的态度气得按察使“怒不可回,跳叫詈骂,欲行揭参”,当即就要向上级弹劾蓝鼎元。左右之人都劝说蓝鼎元脱帽叩响头,向按察使谢罪。蓝鼎元笑着说:脱帽倒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头怎么能响?这种本领我还没有学会。按察使听后,又好气又好笑,就说:你暂且再静心审讯,不要固执己见。蓝鼎元也知道多说也无益,就领命回县了。

考虑到限期已近,如果等重审后解送州府,州府审后送臬司,就太慢了,解决不了问题。于是,蓝鼎元带着案卷人犯赶赴本地府衙进行会审。审案时以知府胡公为主,蓝鼎元只是在旁静听,命吏役在旁重新记录犯人的口供,结果仍与原审相同,蓝鼎元更改了问语,补上新的供词,再把原判写入,带给按察使。按察使阅毕大怒,怒声骂道:“你只是改了问语,供词和判决仍旧,实在是目无上司,把我的命令看得像狗叫一样!”蓝鼎元轩然答道:“下官不敢。问语出自负责审问的官员,可以更改。口供出自犯人,直接关系着人的生死,岂是负责审问的官员所能改变!口供既然不可改变,判语就更难更改了。今日的案情确实没有什么可怀疑的,请宪台亲审明察,如有差错出入,我愿承担全部罪责。”按察使恨恨地说:“我自然要亲自审问,如果发现别的情况,则弹劾你的决定就不可更改了。”说罢就拂袖而去。蓝鼎元的同僚都替他担忧,但他却淡淡地说:“我自幼贫贱以至今日,一官有无,何足轻重。杀人以媚人,此官尚可为哉?”

过了几天,按察使亲自审问,怀疑李振川等人受人贿赂及托付,要给他们一一上刑。李振川说:我在县府任职几十年,难道不知道“杀人者死”这道理!纵然有千金的贿赂而无福享受,得此千金又有什么用?我因为舍不得四两银子被人偷掉,误杀一人,现在又把罪责推到无辜人身上,这样做是我又杀了一人。此案一点不冤枉,即使夹死也没有别的口供了!李阿显说:我杀人不承认,才应当用夹刑,我既然已经招供清楚,再不敢嫁祸于他人了,为什么又要用夹刑呢?蔡高说:我今天即使死于夹刑,也不敢代人偿命,使邱阿双含冤九泉。徐阿丙、林阿雄、吴阿尾也都说以前所招都是事实,今天夹死也不能改变。按察使苦笑着对书吏说:他们串供的手段如此高明,我想翻案也无从下手,想要用夹刑也无从夹起。书吏说:这是实情,并不是手段高明,暂且把此案和巡抚商量一下好吗?按察使无奈地点头同意了。巡抚认为应该依原判定刑,于是此案就按蓝鼎元所呈报告结案。但李振川、李阿显几天之间都先后死于番禺县监狱,没有等得及刑法的施行。

云落店案使用了非常人所能忍受的刑具,情节令人发指。如果此案使无辜之人抵命,那么屈死之人千年之后也会有余恨的!蓝鼎元以其丢官事小、枉杀无辜事大的信条树立了执法者的风范。但是,这样一位信念笃定的执法者却仕途坎坷,终因忤逆监司而被褫职,前后任县令仅一年有余。有的人劝他做官要学会与上司虚与委蛇以纾解祸患,但蓝鼎元却说:“吾尝涉大海,历澎台,出没惊涛间,冒矢石深入穷箐,触恶瘴毒雾,不稍慑。今肯颛首媚监司哉!”充分坦露了一位不为一己私利而趋炎附势的刚正执法者的心迹。

故事感悟

蓝鼎元不畏权势,坚持正义,他的行为为执法者树立了典范。

史海撷英

雍正整顿吏治

雍正皇帝即位之初,吏治废弛,贪污腐败已然成风。他克服各个方面的阻力,在全国上下大规模地开展清查亏空、设立会考府、实行耗羡归公、实行养廉银制度、取缔陋规等多项工作。由于他态度决断,雷厉风行,清朝的财政状况在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改善,官吏贪污吏治腐败的状况都有很大的转变。旅日华人学者杨启樵说:“康熙宽大,乾隆疏阔,要不是雍正的整饬,清朝恐早衰亡。”有“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

文苑拾萃

《康熙遗诏》节选

从来帝王之治天下,未尝不以敬天法祖为首务。敬天法祖之实在柔远能迩、休养苍生,共四海之利为利、一天下之心为心,保邦于未危、致治于未乱,夙夜孜孜,寤寐不遑,为久远之国计,庶乎近之。今朕年届七旬,在位六十一年,实赖天地宗社之默佑,非朕凉德之所至也。历观史册,自黄帝甲子迄今四千三百五十余年共三百一帝,如朕在位之久者甚少。朕临御至二十年时,不敢逆料至三十年,三十年时不敢逆料至四十年,今已六十一年矣。《尚书·洪范》所载: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五福以考终命列于第五者,诚以其难得故也。今朕年已登耆,富有四海,子孙百五十余人,天下安乐,朕之福亦云厚矣,即或有不虞心亦泰然。念自御极以来,虽不敢自谓能移风易俗、家给人足,上拟三代明圣之主,而欲致海宇升平,人民乐业,孜孜汲汲、小心敬慎,夙夜不遑,未尝少懈。数十年来殚心竭力,有如一日,此岂“劳苦”二字所能概括耶?前代帝王或享年不永,史论概以为酒色所致也,皆书生好为讥评,虽纯全净美之君,亦必抉摘瑕疵。朕今为前代帝王剖白言之,盖由天下事繁,不胜劳惫之所致也。诸葛亮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人臣者惟诸葛亮能如此耳。若帝王仔肩甚重,无可旁诿,岂臣下所可以比拟?臣下可仕则仕,可止则止,年老致政而归,抱子弄孙,犹得优游自适。为君者勤劬一生了无休息之日,如舜虽称无为而治,然身殁于苍梧,禹乘四载,胼手胝足,终于会稽,此皆勤劳政事、巡行周历,不遑宁处,岂可谓之崇尚无为、清静自持乎。《易》遁卦六爻,未尝言及人主之事,可见人主原无宴息之地可以退藏,鞠躬尽瘁,诚谓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