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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无神论与美国(3)

这些表面文章倒也无所谓,更为烦人的是时不时要应付传教。中国的留学生在来美之前基本上都没有宗教信仰,这些从“无神论国家来的迷途羔羊”正是各种各样的基督教教派的拉拢对象:免费英语辅导、免费食物、聚餐会……种种手段,让人想起一百年前那些在中国拿着奶粉、面包传教的外国传教士(因此在我的家乡,入教被称为“吃教”),都是针对着中国人爱贪小便宜的性格。也有的人入教则是出于实际的考虑,觉得只有加入某个教堂才能融入美国社会。另有些人,特别是以前在中国有点名气的过气名人,入了教后就当起职业传教士,使人怀疑其入教的动机是不是为了谋生。总之,战果似乎很可观,甚至连“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基督教科学”这些看上去比较古怪的基督教异端也能拉到中国人入伙。不过大部分人入的是在美国还算是主流,但极端保守的原教旨教派。这种教派流行“见证”,特别是痛哭流涕地忏悔的见证。一些入了教的留学生在见证时,总爱说自己以前是强硬的无神论者,在美国听到福音后才悔改云云。

其实这些悔改的“无神论者”,除掉那些另有实用动机的,都只能算是本能的无神论者。中国的通才教育中并不包括宗教知识,因此一般学生都缺乏宗教常识。又由于怕引起宗教争端,错误地以“尊重宗教信仰”为由,报刊都不刊登系统批判宗教信仰的文章,造成了有传教的自由却没有批判宗教的自由的奇怪局面,使得中国留学生都没有宗教免疫力,并没有深入思考过神的有无问题,虽然自认为是无神论者,而事实上不过是在接触到宗教之前的一种空白状态,很容易被改变。坚定的无神论者必定是理性的无神论者,系统地阅读过古今中外无神论思想家的论著,研究、比较过一种或几种流行的宗教,全面深入地思考过神的存在问题,而得出了否定的结论。这样的无神论者是不可能被改变的。宗教领袖们知道这一点,所以在他们掌握了生杀大权的时候,对理性无神论者只能从肉体上将其消灭。笔者初到美国时,碰到那些不请自来上门传教的,总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们我就是这样的无神论者,结果他们总是像见了魔鬼似的赶快逃离。老留学生们的经验之谈是:不要说自己是无神论者,以自己是道教教徒或佛教徒为借口拒绝接受传教,比较不会让人吃惊;否则,要是传开了去,邻居们知道在他们当中有一位无神论者,会感到不舒服。

著名演员马龙·白兰度出庭作证时,以自己是无神论者为由拒绝向上帝起誓,曾经轰动一时。在这个国度,公开宣称自己是一名无神论是要有一定的勇气的。在几十年前,“无神论者”就像“共产主义者”一样,几乎就等于犯罪分子的代名词。在1946年,一位叫罗伯特·斯各特(Robert Harold Scott)的一战老兵经过五年努力,经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批准,终于获得了在旧金山的一家电台(KQW)一个只有半小时的节目中宣讲自己的无神论观点的机会,这是美国新闻媒体第一次允许无神论者宣讲自己的信仰,结果全国震惊。美国国会为此对联邦通讯委员会进行了调查,并举行了持续七天的听证会。一直到1969年,美国的图书馆一般都不收藏无神论者写的关于无神论的著作,国会图书馆仅收藏了32本关于无神论的英文著作,其中26本还是驳斥无神论的。即使是在今天,美国社会日益宽容、多样化,“无神论者”也还往往被视为道德败坏的化身。甚至就像有同性恋活动家一样,还有无神论活动家,号召无神论者公开自己的信仰,改变无神论在美国社会中的形象。著名科普作家阿西莫夫曾经这么介绍自己的经历:

“我是一位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我经过了很长时间才敢这么说。我已成为无神论者很多很多年了,但是在以前我觉得说一个人是无神论者不那么恰当,因为这么说假定拥有他并不具备的知识。说一个人是人文主义者或不可知论者要好一些。我没有证据证明上帝不存在,但是我强烈地猜测他不存在,所以我不愿为之浪费我的时间。”

正因为“无神论者”一词在美国一般公众心目中可谓“臭名昭著”,所以就有了种种更为含蓄的说法,除了阿西莫夫提到的人文主义者和不可知论者,还有:自由思想者、理性主义者、怀疑论者、世俗主义者、自然神论者、不信者、唯物主义者、客观主义者、异教徒,等等。在这些面具之下,使得美国无神论者的形象变得非常模糊。那么,在美国,究竟有多少无神论者呢?在下一篇我们就来讨论这个问题。

2000年5月14日

美国无神论者知多少

美国虽然把“我们信任上帝”印到了钱币上,但并没有法定的国教,不过大部分美国人都自称信仰基督教。盖勒普最新的民意调查表明,约85%的美国人认为自己是基督徒,包括59%新教教徒,26%天主教徒。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约三分之一的美国人是原教旨的基督徒,认为《圣经》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理,必须按其字面意义理解、执行。剩下的,有5%是其他宗教的信徒,包括2%信犹太教。只有6%的美国人自称没有宗教信仰,还有4%不知道自己信什么。在被明确问到是否信上帝时,86%的美国人自称信上帝,8%的美国人不信上帝但是信某种“宇宙精神”(相当于以前的自然神论者或泛神论者),只有5%的美国人什么都不信,换句话说,在全体美国人中,算得上属于无神论者的,只有13%。

是否信神,显然跟科学知识的多寡、教育水平的高低有关。一般来说,科学知识越多、教育水平越高,则越不信神。国际权威学术杂志《自然》在1998年公布了一项调查结果,在美国科学家当中,不信神的占了多数,有60.7%表示不信或怀疑神的存在,与一般美国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特别是,杰出的美国科学家几乎都不信神:在美国科学院院士中,只有大约7%信神,生物学家具有最低的信仰比例(5.5%),这可能与他们具有进化论的知识有关。调查者认为,杰出科学家普遍不信神的原因,是因为具有“超级知识、理解和经验”。这个调查结果,跟一些科学家的个人经验相符。例如,诺贝尔生理学奖获得者、DNA双螺旋结构的共同发现者詹姆斯·沃森(James Watson)在1996年接受采访时,说:“我不认为我们的存在有什么目的,我们只是进化的产物。你可以说‘哎哟,如果你不认为人类的存在有目的,你的人生一定是苍白的’,但是我只指望有一顿良好的午餐。”在被问及他是否认识许多有虔诚的宗教信仰的科学家时,他回答:“实际上没有。偶尔我会遇到他们,而感到有点难堪,因为我无法相信会有人接受神启的真理。”

就像有神论有多种形式,无神论也有多种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这里我所说的无神论是广义的,指的是不相信存在人格化的上帝,不相信存在任何超自然的事物。这个定义,不仅包括了不可知论(我认为在这个意义上称为疑神论更合适),也包括了泛神论(认为神即大自然,神是大自然的代名词)和自然神论(认为神创造了世界之后就让世界自己按自然规律运行,不再干预),它们同样不相信人格化的神和超自然的事物。自然神论一般也被视为在有神论盛行的时代,无神论的一种隐蔽形式,是现代无神论的前身。美国的缔造者们全都是自然神论者,不仅不信奉基督教,而且往往反对乃至憎恨基督教。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的缔造者们,也都可视为无神论者。他们包括独立战争时期最重要的启蒙思想家之一托马斯·潘恩,美国最早的四位总统:乔治·华盛顿、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美国最伟大的总统林肯在早年是怀疑论者,晚年虽然经常提到“上帝”,但明确否认自己是基督徒,乃是自然神论者。

一般美国人把无神论者当成了可怕的、不道德的人物。但是,许许多多最伟大、最杰出的美国人,都是公开的无神论者(不公开的不知还有多少)。除了上面提到的那几位美国缔造者,还包括:

女权活动先驱者苏珊·安东尼(Susan B.Anthony)、伊丽莎白·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ton)、玛格莱特·桑格(Margaret Sanger)。

大哲学家爱默森。

大作家或剧作家马克·吐温、海明威、阿瑟·米勒、阿西莫夫。

大诗人罗伯特·佛罗斯特。

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林纳斯·鲍林(化学家、两次诺贝尔奖获得者)、斯金纳(行为心理学创建者)、斯蒂芬·温伯格(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卡尔·萨根(Carl Sagon,天文学家)、费曼(物理学家)、詹姆斯·沃森(生物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DNA双螺旋结构发现者。共同发现者英国的克里克也是无神论者)、爱德华·威尔逊(Edward O. Wilson,生物学家、社会生物学创建者)、斯蒂芬·杰·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生物学家)、理查德·利奇(Richard Leakey,古人类学家)。

大发明家爱迪生。

大农艺师路瑟·伯班克(Luther Burbank)。

大建筑师弗兰克·洛伊德·莱特(Frank Lloyd Wright)。

大企业家卡内基、亨利·福特、比尔·盖茨。

著名电影导演或演员卓别林、沃尔特·迪斯尼、马龙·白兰度、凯瑟琳·赫本、伍迪·艾伦、杰克·尼可尔森(Jack Nicholson)、朱迪·弗斯特(Jodie Foster)。

史密斯森创建了史密斯森研究院(Smithsonian Institute),尤金·德布斯(Eugene V.Debs)开创了平民保险业,大律师克伦斯·达娄(Clarence Darrow)为人们争得了劳保和失业福利,赫尔德曼-朱利尔斯(E. Haldeman-Julius)开创了廉价软皮图书业……他们也都是无神论者。

可以说,在这个无神论者“臭名昭著”的国度,无神论者恰恰包括了各行各业最杰出的精英。

2000年5月19日

美国缔造者都是不信教者

在美国政治史上,这五个人可能是最伟大的人物:潘恩第一个主张美国独立,他的《常识》一书成了美国革命的圣经,是最主要的革命宣传家。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撰写了一大批影响深远的政治思想论著,是美国的总设计师。富兰克林被视为美国的圣人。华盛顿是独立战争的总司令和美国的首任总统。林肯重新统一了美国和废除了奴隶制,用中国的传统说法,叫做“中兴之主”。所有这些美国伟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自然神论者,都不信基督教。

受英、法启蒙运动的影响,自然神论在十八世纪美国上流社会中大为流行。他们认为神即表现在大自然和自然规律之中,主张经验主义的方法论,否认人格化的上帝,否认超自然的现象和神启,否认《圣经》的权威,否认耶稣的神性和三位一体。但是,他们对基督教的态度却不尽相同。有的虽然认为《福音书》充满错讹,但认为基督教中有合理因素,仍然赞美、接受作为圣人的耶稣的某些道德教诲;相反的,有的则认为基督教一无是处。在这方面,最激进的是潘恩。在《理性的时代》这本一度非常流行的书中,他对基督教做了最猛烈的攻击:

“《圣经》一半以上的篇幅充斥了淫秽的故事、放荡的诱奸、残酷野蛮的处决、冷酷无情的惩罚,无论何时我们读到它,将它称之为恶魔的言语要比称之为上帝的言语更为恰当。它是一部邪恶的历史,其用意是要使人类败坏和变得残忍;而对我来说,我真正地憎恨它,因为我憎恨一切残酷的事物。”

“《圣经》教导我们什么呢?掠夺、暴行和谋杀。《新约》教导我们什么呢?万能之神诱奸了一位已订婚的妇女,而将相信这种诱奸行为称之为信仰。”

“一切民族的教会,不管是犹太教、基督教还是土耳其人的,在我看来,都不过是人类的发明,炮制出来用于恐吓和奴役人类,并霸占权力和利润。”

因为这个原因,潘恩被骂做“肮脏的小无神论者”(西奥多·罗斯福语),在基督教势力在美国变得越来越强大之后,他的历史地位就一再被贬低。如卡尔·萨根所指出的,由于其信仰,在美国国父之中,潘恩是唯一一个在华盛顿没有纪念堂或纪念碑的。

与潘恩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生前死后都备受爱戴的富兰克林。富兰克林虽然对其自然神论信仰直言不讳,写了不少宣扬文章,但小心翼翼地避免与基督教发生冲突。事实上,他认为既然基督教信仰能给美国公众提供道德基础,起着凝聚力的作用,不妨让其继续存在。他曾劝阻一位朋友不要出版攻击基督教的著作:“如我们所看到的,有了宗教,人们还这么邪恶;如果没了宗教,他们又会怎样呢。”在参加制宪会议时,他见到经过一个月的辩论毫无进展,甚至提议以后开会前都请一位牧师祈祷,看能不能加快进程;这个提议被一致否决。只有在逝世前的一个月,在接受耶鲁学院院长、基督徒Ezra Stiles的询问时,富兰克林才彬彬有礼地公开了他不信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