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孟子趣说3:我向皇帝说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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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圣人的蝗虫作风

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

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

曰:“否。士无事而食,不可也。”

曰:“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于此有人焉,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而不得食于子。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

曰:“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

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于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

曰:“食志。”

曰:“有人于此,毁瓦画墁,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

曰:“否。”

曰:“然则子非食志也,食功也。”

又一位新人出场了:彭更,孟子的弟子。

孟子的弟子好像经常在难为老师,或者是看老师的行为不顺眼,前文里遇到过好几次了,如今彭更又来这一套了,他问道:“老师,您这一出门,几十辆车浩浩荡荡,跟随您的人足有好几百,你们这些人白吃白喝地从这国吃到那国,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底下还有人在小声议论:“是啊,有次路过哪哪哪儿,农民们看我们黑压压一片,还以为我们是蝗虫呢,结果喷了我这一身的农药!”

还有人说:“是啊,去齐国和魏国还好点儿,要是去什么邹国和滕国,嘿,那场景就好比梵蒂冈接待中国旅游团,咱们一个旅游团的人数就比人家整个国家的常住人口还多。”

还有人说:“人多有什么不好?有次在一处农村落脚,大家住了一夜,咱们不是大受农民们的欢迎吗?”

有人接口说:“是啊,人家农民伯伯都乐坏了,说咱们这一个晚上生产的粪肥够他们一年用的了,还欢迎咱们第二年再去呢!”

孟老师一看,大家越说越没边,太有损师道尊严了,于是赶紧解释:“过分与否得看咱们的所作所为合不合理。如果是不合理的事情,别说什么吃遍诸侯,就算别人的一碗白饭咱们也不能接受;可要是事情合理,舜连尧的天下都接受了,这有什么过分的呢?”

——强!孟子这话真是太雄辩了,太有说服力了!好比公司销售员按销售比例拿提成,到年底有拿一万的,有拿一百万的,别看众寡悬殊,却都合情合理,难道拿一百万的就过分了吗?

但彭更却没有被完全说服,接着问道:“话不能这么说。我是觉得,知识分子不工作,吃白饭,是不对的!”

看来彭更的想法很朴素。孟子说:“如果人们各自的成果没有互通,各行各业的产品没有交换,多余的没有被用来弥补不足的,那么农民生产出来的粮食虽然有了多余的可别人也吃不到,妇女织出多余的布别人也用不到,木匠和汽车厂的工人哪里能够得着饭吃呢?如果有这么个人,在家孝顺父母,在外尊敬长辈,严格遵守古代圣王的礼法道义,还把这些东西传给别人,可照你的说法,这样的人还不应该有饭吃了?如果你认为手工艺人吃干饭理所当然,为什么这样一位仁人贤者就不应该吃干饭呢?难道他就不如那些手工艺人吗?”

从前文好几处我们都能看出,和同时代的人相比,孟子是很有经济头脑的,这里显然他很明白专业分工的意义。但他现在对彭更说的这番话却不大合乎逻辑。嗯,谁看出问题所在了呢?

他其实又在玩偷换概念那一手:因为手工业者是从事物质生产的,在这点上,他们和农民、和纺织女工是一样的,而知识分子却并不从事物质生产,所以和手工艺人们有着本质的区别,是不能拿来作类推的。

这个问题以前咱们是听马克思的。

大概谁都知道马老师的剩余价值理论吧?马老师说,只有物质生产才会产生剩余价值。

有人会奇怪了:照这么说,最赚钱的那些行业,嗯,当官不说,就说律师和搞金融的那些,那些人谁也没有从事具体的物质生产啊,再说最眼前的,商场的售货员,他们也没有从事具体的物质生产啊,他们难道都不生产剩余价值吗?那他们的钱是从哪里赚来的呢?

按照马老师的说法,他们是参与了物质经济生产部门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分配。也就是说,剩余价值是工人老大哥和农民兄弟生产出来的,律师和售货员他们都是从这里分钱。

当然了,他们瓜分一部分剩余价值也是应该的,人家毕竟也付出了必要的劳动了嘛。

但是,如果我们只把马老师的话当做一家之言的话,我们就会从其他一些一家之言里知道:商品交换是产生价值的,也是增进人民福利的。

对后一点,一般人还好理解,前一点可有点儿绕了。宋朝王安石搞改革,最大的反对派就是司马光。王安石和司马光有一次就财税问题辩论,王安石说如果有理财高手来运作的话,在全国的税种不增加、税率不提高的前提下还能增加财税收入。司马光大骂他胡说八道,说全天下一年生产出来的财富就那么多,那是有数的,张三多拿了就意味着李四少拿,李四多拿了就意味着张三少拿,如果政府收多了,自然意味着百姓拿少了。司马光的道理在当时可比王安石更有说服力,但从现代经济理论来看,好像错的是司马光,对的是王安石。

这也不能太怪司马光,说到底,税收对经济的作用是非常复杂的,现代人也很难搞得清楚明白——我提个小问题好了:对一种商品是向生产者收税好呢,还是向消费者收税好?嗯,如果你是生产者,你肯定希望由消费者来缴税;如果你是消费者,你肯定希望由生产者来缴税。但事实是:无论谁缴税,结果都是双方分摊这部分税收。

这就完了吗?还没有。照上面的说法,难道政府向生产者收税和向消费者收税的结果都一样吗?也不尽然,一般来说,谁更缺乏弹性谁就多缴税。还记得《孟子趣说》第一册里讲过的税收的转嫁和归宿的问题吗?

这些问题别说宋朝的司马光不明白,现代人明白的也不多呢,你可以举一反三地想想最低工资法,想想规定的企业和员工共同按比例分担员工的社保缴费,想想对奢侈品征重税的政策,都是看上去合理却禁不起认真分析的。王安石在他的时代里已经算是很有经济头脑的了,他如果能先作改革试点,成功之后再逐渐推广就好了。

王安石的经济思想比不上我们现代人,孟子更比不上王安石,但他好歹认为知识分子不从事物质生产却能吃白饭是天经地义的,认为彭更很过分。

彭更还是嘴硬:“手工艺人们的工作动机就是谋口饭吃,您既然拿他们作类比,难道是说君子研究学问、推行王道,动机也和手工艺人们一样吗?”

彭更这种思想可非常危险,一个发展不好就成了后世中国很流行的诛心之论了。

孟子说:“你管人家动机干什么?人家有功于你,该给人家吃的就得给人家吃的。再说了,如果是你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你对员工们是按他们的工作动机给他们开薪水呢,还是按他们的工作成绩给开薪水?”

彭更真是太单纯了,回答说:“当然是按工作动机来开薪水了。”

孟子说:“好比这里有个工人,把屋瓦打碎了,在新刷完的墙壁上搞涂鸦艺术,他的动机也是为了挣些薪水。那么,你会给他开薪水吗?”

彭更说:“当然不会了。”

孟子说:“那么,你给人家开薪水,看的还是工作成绩而不是工作动机了。”

读读古书经常能发现一些东西的出处,孟子这里说的“把屋瓦打碎了,在新刷完的墙壁上搞涂鸦艺术”原文叫做“毁瓦画墁”,宋朝张芸叟有一本杂记,名字叫做《画墁录》,很有名的,看来名字的出处就在《孟子》这里啊。

就这个“毁瓦画墁”,上本书介绍过的那位刺儿头王充就很是质疑过孟子,说这话问得不合逻辑,人家彭更问的是求职找饭碗的事,可谁见过“毁瓦画墁”的人是求职找饭碗的啊?所以老孟又玩儿诡辩,不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