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法家的法术管理——领导者的权与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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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赏罚之术(3)

周兴正在奇怪,来俊臣站起来,拉长了脸说:“接太后密旨,有人告发周兄谋反。你如果不老实招供,只好请你进这个瓮了。”周兴一听,吓得魂飞天外。来俊臣的手段,他是最清楚的。他连忙跪在地上,像捣蒜一样磕响头求饶,表示愿意招认。来俊臣根据周兴的口供,定了他死罪,上报太后。这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请君人瓮”的故事。

韩非子认为,要根据人的好恶来建立赏罚的标准。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国度,不同的人民,对好恶的标准是不同的。所以,员工的好恶是管理者不可不察的事情。也正是因为,员工的好恶,执行企业制度才有赏罚的可能,制度才可能执行下去。所以,韩非子又说: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

管理者要用员工最厌恶的事情去处罚他们的错误,用员工最喜欢的方法去奖励员工,这样一来,管理者自身的权威也就树立起来了,管理者的命令也就很容易地颁布下去,员工也会尽力地执行,企业又能够得到最好的管理。

赏罚,是企业锐利的器物,掌握在领导手中可以控制下级,掌釜在下级手中就会压过领导。领导表示要奖赏,下级就会克扣一些下来赏给别人以表现自己的恩德;领导表示要惩罚,下级就会加重它来制造自己的威势。领导有所奖赏,下级就借势树立自已的恩德;领导有所惩罚,下级就乘机谋取自己的权威。所以老子说:“国家的利器,不能给别人看。”赏罚是管理企业至关重要的东西,管理者要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样才能防止违反制度的行为,奖励好的行为,这样管理者的威信也就容易建立了。

六、严肃执法就是爱民

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

法有立而有难,权其难而亨成,则立之;亨成而有害,权其害功多则为之。

无难之法,无害之功,天下无有也。

《韩非子·心度》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

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刑胜而民静。

赏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

法律是用来制约事情的,事情是用来显示功效的。立法如有困难,估计到它虽然有困难但能成事,就设立它;事情的成功如果随着有害的一面,估计到它的功大于害,就去做。不遇到困难的法制,没有害处的事,天底下是没有的。

韩非子认为,法的制定要考虑到它的功利性:功大于过,利于弊,才能设立。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一个制度除了它本身不能面面俱到以外,执行制度的管理者的执法水平也是不一样的。

我们却不应该因噎废食,失去对制度的信赖,一个制度的制定,只要有利于管理,那么就应该设立。那种希望制度虽然不能取代管理,但是,如果管理者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参考,管理也不能实施到位。

在秦国,法律规定耕牛是不允许乱杀的。有一次,秦襄王生了病。有老百姓私下为秦襄王向神灵祈祷,希望他早日康复。后来秦襄王的病果然好了,百姓又杀了牛向神灵还愿。襄王身边两个侍从官外出看见百姓杀牛祭祀,感到奇怪,问:“今天既不是祭土地神的日子,又没有到年终祭祀百神的时候,为什么杀牛啊?”老百姓说:“咱们君王前一阵子不是玉体欠安吗,我们为他向神灵祷告。现在他好了,我们杀头牛向神灵还还愿。”两个侍从官回去,就把这个情况向秦襄王作了汇报,并说:“您的威望与德行已经远远超过了尧、舜!您身体不适,百姓都为您担忧,还主动杀了牛向神灵祷告。”可是秦襄王听了并不高兴,厉声对身边的官员下令:“你们马上去给我查一下,看看是哪里的百姓擅自杀牛祭祀的。非祭祀的时节,擅自杀牛,依照法律要罚款。去把那领头的找出来,依法处罚!”百官不解,老百姓的好心为何引起秦襄王的愤怒呢?秦襄王说:百姓之所以服从我,为我做事,难道是因为我爱他们吗?非也,是因为我有权势!国家有制度,他们才听我的话,为我所用。制度体现在什么地方?那就是该赏的就赏,该罚就罚,没什么好客气的!难道要我丢开制度,用仁爱来笼络百姓?那样的话,偶然有点照顾不周,百姓就会有意见,就会不服从。所以,仁爱啊是靠不住的。

只能依靠制度。”严刑峻法的目的是维护管理秩序,有了秩序对百姓的生活也非常有好处,圣人治理民众,是从根本上考虑问题,不放纵他的欲望,不过是期望对民众有利而已。所以领导对民众施用刑罚,不是憎恨民众,而是从根本上爱护民众。刑罚严厉,民众就安宁;赏赐频繁,奸恶行为就会滋生。所以对于治理民众而言,用刑严厉是社会安定的首要条件;滥用赏赐,则是导致社会混乱的根本原因。

韩非子认为管理者在实施管理时的一个重要的根本问题,就是如何对待员工的欲望,欲望太强,则容易引发不合法的方式取得,从而使管理混乱。所以,对员工的欲望应该进行引导,有时对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欲望,管理者就应该加以限制。这并不是对员工不好,这样做的目的,恰恰在于使员工的行为符合法度的要求,不被欲望所驱使,这对员工是有好处的,对管理也是有利的。

同理,一个管理者对员工的错误行为进行惩罚,也不是管理者憎恨员工,相反,员工的行为受到了约束,就会端正员工的行为,成为一个遵守制度的好员工,这样对员工只有好处,对员工的前途和发展也是有利的,因为任何地方都欢迎训练有素有敬业精神的员工。从管理的角度讲,一个部门管理好了,对这个部门的员工也是有好处的。

韩非子说:执法要严,奖赏不要太频繁,奖励太多,就会人的贪欲,员工贪欲过盛就会造成混乱,韩非子这段话表明,严开峻法的出发点是爱护民众。因为严刑可以威胁民众依法办事,民众、依法行事,就不会受到刑罚的伤害,同时,管理者的国治民安的的也就达到了。

七、用重刑来禁止轻罪

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所轻,以其所难止其所易。

故君子与小人俱正,盗跖与曹史惧廉。何以知之?夫贪盗不赴溪而掇金,赴溪而掇金则身不全。

托天下于尧之法,。则贞士不失分,奸人不侥幸。

寄千金于羿之矢,则伯夷不得亡;而盗跖不敢取。

尧明于不失奸,故天下无邪;羿巧于不失发,故千金不亡。

邪人不寿而盗跖止。

《弊非子·六反》故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

《韩非子·有度》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

古代善于守道的人,用重刑来禁止轻罪,用人们难以违反的法律去制止人们易犯的罪行。严酷的法制使君子和普通百姓都能公正,就像跖这样的强盗也能变得和曾参、史鳅这样的贤人一样廉洁。即使再贪婪的强盗也不会去深涧捡金子,那是因为去深涧捡金子性命难保的缘故,生命比金子显然要贵重得多。

很多企业的员工,甚至管理者之所以在执行管理制度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那是因为,他们所犯的过失相对于他们所受到的惩罚不相称的原因造成的,如同一个喜欢偷吃鱼的猫,猫偷吃了鱼,不处罚,就等于鼓励猫下次继续偷吃鱼。如果你给猫的惩罚过于轻,而不是“重禁”的话,那么猫也就不会引以为教训。如果把猫狠命地揍一顿,它下次偷吃鱼的时候,就会想到严厉惩处的滋味。尽管猫永远也改不了贪爱鱼腥的本性,但是由于它考虑到会被严厉地惩罚,就不敢轻易地去做这样违规的事情,因此,猫的行为就会变得规范起来。在韩非子看来,管理人同管理猫没什么两样。

北宋著名学者程颢,在一次上课的时候问弟子:“羽毛和铁相比,哪一个重呢?”弟子们回答:“铁比羽毛重。”程颢又问:“如果是一船羽毛和一寸铁相比呢?”弟子们说:“当然是羽毛重了。”程颢说:“对呀,羽毛装多了也会把船压沉,稻糠装多了也会把车轴压断。聪明人从来不认为小的坏事没有什么妨害就去做,因为小的坏事积累起来就能成为大的过错。”严格执行制度,就是对小的错误也要加以纠正。这样,无论自觉遵守制度的好员工,还是那些有潜在动机会触犯制度的员工都不会违反严格的管理制度。尽管好员工在执行企业制度上是自觉、的行为,而不自觉的人是害怕被处罚,而不敢做出违规的举动。

总而言之,严刑峻法能够使企业成为一个管理有序的组织。

韩非子说:如果把天下托付给尧的法令加以管理,则正直的好人不会丢掉本分,奸邪的坏人不会有侥幸的心理。把千金放在后羿的箭的保护之下,则伯夷那样的人也丢不了它,盗跖那样的人也不敢窃取。尧的聪明,在于他不放过一个坏人,因此天下没有奸邪之事发生。后羿的巧妙,在于他百发百中,因此千金不会丢失。所以,如果使用严明的法令,坏人活不长,而盗跖那样的人也就会因为害怕而停止作恶了。因为人性都有自私的恶的一面,对此只能使用严明的法令加以管束。

韩非子说:使用笼子,不是用以防备老虎的,而是用来让胆小软弱的人能制服老虎的;建立法律,不是用来防备曾参、史鳅这样的廉洁之人的,而是为了能让平凡的领导可以禁止盗跖那样的恶人的;制造符信(一种表示守信用的标志),不是用来防备尾生那样守信用的人的,而是为了能让百姓不互相欺诈的。总之,严刑酷法虽不能对好人发挥作用,却能防止坏人作恶。

巧匠用眼睛测量能和用准绳一样,然而一定是先用画方圆的工具做标准。加强企业制度化管理,要注意警惕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警惕“法制”不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项工作,只要能制度化的一定要制度化。尤其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须从“人治”转向“法治”,要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使一切有章可循,一切纳入规范化运行。

第二,警惕“立法”不一。“立法”不一的主要表现有:模糊概念多,表述不够清晰和明确;对各个管理环节的协调关系、衔接程序考虑不周全,导致制度出台后发生“撞车”现象。“立法”不一,使人无所适从,执行性也就大打折扣。另外,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僵化的制度、非常复杂的制度,都不利于执行。企业制定的制度要简单、明确,当外界环境变化的时候,对过时的制度一定要及时清理,不完善的就要及时地修改。

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法律”,“立法”的质量决定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而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的法律才能被遵守和执行。

第三,警惕“执法”不严。强化管理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目前企业在执行制度过程中一个最大的弊端就是“软”,执行部门的执行力度和监督部门的监督力度软弱,严重损害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久而久之,制度形同虚设。

关于严格执法,韩非子举了一个对现代也具有普遍意义的例子。他说:母亲用深厚的爱对待子女,子女多半道德败坏,这是推广慈爱的结果。父亲很少表现对子女的爱,同时用体罚作为教育子女的手段,子女多半品行端正,这是对子女严厉要求的结果。讲仁慈不能使人为善去恶,因此,主张作为管理者要从严管教员工,不能太过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