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解读青少年心理文丛:把握青少年心理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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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心理常识篇(5)

二、什么是常态

给常态下定义比给变态下定义更加困难,特别是在一个急剧变化和错综复杂的社会里。心理学家传统的做法,是把注意集中在个体对环境的调节适应上。他们认为正常人格特征就是能够帮助个体顺应他们所处的环境——同别人和睦相处并在社会上找到一个适当的地位。许多心理学家现在都感到,如果把顺应这词等同于依从他人所作所为和所想的话,那么它对形容健康的人格来说,则具有太多的消极含意。他们集中注意于更积极的性质,例如个性、创造性和人的潜能的实现。

例如,马斯洛认为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动机。他讲到的大多数自我实现的人都被认为是心理健康的。然而,只有少数人发掘他们自己的潜力能够达到马斯洛的“自我实现”的程度。我们中大多数人过着例行的生活,受到日常生存无数需求的限制。但是我们不会被认为是顺应不良或精神失常。

尽管正常人格的定义缺乏统一的标准,大多数心理学家都同意用下列特性表示情绪健康。这些特征不能截然区分“精神健康”和“精神病态”;它们代表着这样一些特性,这些特性在正常人中要比在诊断为变态的人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1.对现实的充分感知

正常个体在估计他们的反应和能力,或解释他们周围的世界正在发生什么的时候是十分现实的。他们不会经常误解别人的一言一行,并能相当实际地评价自己的才能——他们既不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强求解决超过自己能够胜任的任务,也不因为低估自己的所能而逃避一项困难的工作。

2.自知之明

善于调节的人对自己的动机和情感是有某些意识的。虽然我们中没有一个人能完全了解自己的情感或行为,但正常人比那些诊断为“精神有病”的人有更深的自我意识。他们不掩饰自己的重要的情感和动机。

3.对行为进行随意控制的能力

正常人在控制和指导自己行为的能力方面感到相当自信。偶尔,他们也可能凭冲动行事,但是他们能够在必要的时候抑制性欲和侵犯的驱力。他们也可能依从或对抗社会准则,但是这个决定是由意志做出的,而不是来自不能控制的冲动。

4.自尊和认可

适应能力完善的人都对他们的自我价值有一定的评价,而且感到自己被周围的人所接受。与其他人在一起时能和睦相处,在社会环境中能反应自如。同时,他们并不感到在集体中被他人的观点所压服。无价值的感觉,疏远的感觉,缺乏社会承认的感觉,在诊断为变态者的人中是普遍的。

5.形成诚挚关系的能力

正常人能够同他人形成密切而融洽的关系。他们对他人的需要和情感十分敏感,而且不为满足自己的需要做出过分的要求。通常,心理上有障碍的人是如此热心维护他们自己的安全,以致他们成了极端的自我中心者;他们全神贯注于自己的情感和所做的努力,他们寻求感情却不能回报。他们有时又害怕亲密的关系,因为他们过去的关系是破坏性的。

6.效率

适应能力完善的人在生产活动中能运用自己的能力,虽然他们的能力有大有小。他们满怀生活的热情,而不必勉强为难地去满足日常的要求。

有时人们争论说,不能解决利害冲突的人常因他们的痛苦而转向创造性工作。许多艺术家大概就属于情绪失常的人(根据对他们的行为的描述做出判断)。奇怪的是,既然他们有那么大的创造才能,那他们就应该也能“善于适应”。这一问题仍在争论中。但是他们的生活经历可以说明,有一点是清楚的。这就是他们的艺术成就是在他们自己和他们周围的人的巨大痛苦感受中产生的。在心理失常者中,虽然有少数人能够把自己的烦恼变为有利的因素,但大多数不能充分运用自己的创造才能,因为情绪的矛盾阻碍了创造性的发挥。

三、变态行为分类

所谓“变态”的行为涉及的范围颇为广泛。①急性的,短暂的,由特殊紧张事件引起;②慢性的,终生的;③神经系统疾病和损坏的结果;④社会环境不理想或错误的学习经验造成的。这些因素经常都是相互重叠、相互作用的。心理学家已经提出许多分类系统,用以划分多种诊断为变态的行为。

最广泛应用的系统是按照他们表现出的行为来进行分类。行为大致相同的人给以相同的标志。以这种分类系统划分的诊断类别就有我们下文要讨论的神经症、精神病、人格障碍。这类疾病的每一种又进一步划分为次一级的类别。我们在这里先简要地描述主要病种,然后在本章的其余部分考察次一级的类别。

1.神经官能症(或神经症)

神经症和精神病的重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神经症通常不是严重的变态行为形式,但他们苦恼烦忧之甚必须得到专家的帮助,有时甚至需要住院治疗。②他们并没有人格崩溃或与外界接触的障碍。③神经症病人虽然难以充分利用其心理机能,但一般能够进行社会生活。④神经症的主要症状是焦虑,焦虑可能直接感觉到,也可能通过防御机制反映出来。

2.精神病

精神病的特点在于严重损害了心理机能,以致妨碍病人进行正常的生活,对现实的看法有极大的歪曲,使病人不能区分幻想与真实。这种歪曲表现为妄想和幻觉。

妄想是一种错误的信念,它与经验和证据完全不符合。精神病的妄想常常以某些观念为中心:①夸大妄想(我是宇宙之王,或我就是耶稣基督);②迫害妄想(别人都议论我,他们设法毒死我);③影响妄想(我的思想被来自火星的无线电波所控制,或墙上的插座孔放出的电流控制了我);④人格解体(我已经不再是一个真正的人,我的体内腐烂了——我的内脏和大脑已经烂掉了)。

幻觉是缺少外部适当刺激的感觉经验。病人可能听到声音,看到映像,感觉有奇特的气味,或口内有特别的滋味等,但实际上并没有这些事实。幻觉常常强化了妄想的信念,如我听到有人以猥亵的名称叫我,闻到奇怪的气味(毒气?),这不明明是敌人加害于我,难道还需要有什么别的证据吗?

精神病人也表现有极大的心境改变(从狂暴的激动到抑郁性木僵),也有语言和记忆方面的障碍。

3.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是长期社会顺应不良的形式。这一类别包括以下心理异常:极端依赖、反社会的或性变态的行为、酒精中毒、药瘾等。这些心理异常不伴有对现实的曲解和智能方面的障碍(在酒精中毒或药瘾逐渐发展到损害大脑的时候是例外,此时,病人就出现精神病症状而被划分为另一种类别)。

在分析了一些病例以后,我们就会发现这类变态行为分类的意义。实际上这种分类不是令人满意的。虽然在广义的区分上大家能意见一致(如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但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对于特殊病人的诊断就有意见分歧(如神经症或精神病的某种类型)。每一个病人的行为模式和情绪问题都有各人的特点,极少能够清楚地归在某一个类别之中。

心理障碍的分类虽然并不完善,但是很有用。假如不同种类的变态行为是具有同样的原因,那么我们只能把行为相似的人分成类别,从类似性中探索其原因,再从不同方面寻找其类似性。诊断的命名也帮助从事精神病医护工作的人员彼此交流信息。假若知道某一病人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妄想型,这就能对他的行为有一些了解。知道这个病人的症状与其他病人相似,这也是有帮助的(可以知道病情的进展将会怎样,或某一种治疗将会有效)。

然而,假若我们把诊断的标准看得过于死板,上述的优点也会成为缺点。那就是:①假若对每一个病例重视单一特性,并且希望这一病人能与分类的要求一致起来;②假若我们忘记了适应不良行为的标志不是这些行为的解释——它不说明行为何以产生,又何以继续存在。

青少年期心理卫生

青少年期的年龄界限,由于各国社会文化不同,故其划分也各异。如中东某一国家,当一个人的年龄达到13岁便举行特殊的仪式,庆贺他开始进入青少年期。大多数国家将青少年期定为10~20岁。国内有人把11、12~14、15岁定为少年期(相当于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阶段),而把14、15~17、18岁定为青年初期(相当于高中阶段),把17、18~22、23岁定为青年中期(相当于大学阶段),把22、23~25岁定为青年晚期。本书按11~25岁定为青少年期的标准进行叙述。

青少年期是从儿童到成人的过渡时期,也是身心发育的重要转折点。此期既不同于成人期,也有别于儿童期;既有儿童期的痕迹,又是成人期的萌芽。随着心理的改变,这些特点将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剧烈的变化。无怪乎有人称这个时期为“极不稳定期”或“狂飙期”。这是家庭、学校、社会最为关切并寄予厚望的时期。了解这段时期的心理卫生知识,了解青少年面临的心理卫生问题,及时加以正确引导,对青少年成长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大有裨益。

在国内,据估计,有心理卫生问题的青少年不低于10%。归纳起来主要有家庭教育问题,学习问题,自杀、犯罪和性教育问题。性教育问题将在性心理卫生一章中论述。

一、家庭教育问题

青少年受家庭影响最早、最深。父母和长辈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青少年性格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很多青少年的行为模式与家庭有一定联系,而这些又与父母的个性特征、素养、家庭气氛、社会地位、职业性质、经济状况以及教育水平有关。

1.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父母的教育方式对青少年的生活道路和前途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尽管每位父母都期望自己的子女有抱负、有理想,成年后能有所作为。但采取什么教育方式才能使子女健康成长呢?

父母首先需了解青少年在这个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1)第二性征的出现,意味着性发育渐趋成熟,此时青少年发生一系列生理、心理、内分泌等改变,对性的困惑或错误的认识,可引起一些性心理的问题,如早恋、手淫恐惧等。

(2)大脑发育趋向完善、智力显著提高,抽象思维、判断推理能力增强,好奇、富于进取心,渴望独立。但由于对事物识别能力不足,看问题往往片面和主观,加上心理的易损性,在遭到挫折时,往往容易引起一些心理障碍或问题。

(3)求知欲旺盛的青少年对新事物反应敏捷,但观察尚不深入;情感丰富而不稳定,容易冲动;意志不坚定,易受他人的影响。如何适应家庭和社会环境,如何搞好人际关系,特别是同学、朋友间关系,对青少年的成长也很重要。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出现一些问题。

(4)自我意识进一步发展对外界的认识不断提高,生活经验不断积累,人生观和性格逐渐形成。但主客观矛盾此起彼伏,总的趋势是不稳定。正确引导青少年克服困难、应付生活危机是父母与长辈应尽的责任。

父母在家庭中既要注意青少年的不足,又要发挥他们的长处;既要帮助他们发现问题,又要协助他们解决问题。但父母对孩子的指导要符合心理卫生原则:多奖励,少惩罚。许多家长由于懂得这些知识,家庭成员之间坦诚相待、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经常有思想交流,家庭和睦、气氛民主,有利于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在家庭中既享受充分的权利,又承担着一定的义务,这是健康家庭的表现。这种家庭有利于青少年的成长。与此相反,少数家庭,由于家长不了解心理卫生知识,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关系不融洽,勾心斗角,气氛紧张,不能和睦相处,尤以离异家庭或寄养家庭为甚。这些青少年心灵受到创伤,情绪压抑。这种不健康的家庭,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因此而导致的青少年心理卫生问题比健康家庭多得多。

2.家庭教育的失误

家庭常见的教育失误有以下几种。

(1)溺爱。爱子之心,父母皆有,这是人类的共同天性。但溺爱就不同了。父母和长辈对孩子的生活过分关心,一切包办代替,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独立锻炼的机会,逐渐成为家庭中唯我独尊的骄子或“小霸王”。这样的孩子心中只有自己,没有他人。在生活中,这类孩子养尊处优,自私自利;在学习上不努力,成绩很差,可能因厌倦学习而中途辍学。孩子往往难于适应社会生活。挫折与失败常可引起一些心理障碍。

少数人会由于私欲得不到满足而触犯刑律,走上犯罪的道路。有这样一位男青年,年方19岁,排行老幺,上有3位姐姐,从小深受父母宠爱。在家中有“小皇帝”之称,父母及姐姐百般迁就。该青年贪玩好斗,学习成绩每况愈下,与学校差生为友。某次伙同一些青年,偷窃家中钱粮,到处地游山玩水,其父母知情后不仅不责备,反而担心孩子在外面受苦,寄钱任其挥霍。回来后更是肆无忌惮,数次带女友在家夜宿,其父母仍然熟视无睹。继后因强奸罪,落入法网。

(2)过严。家长的主导思想是“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希望子女成才之心十分迫切。有些父母文化不高,但希望自己的子女读上大学、做官,光宗耀祖。他们对子女从小严加管教,处处事事均加以控制,不尊重子女的独立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