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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荀子》——儒法合流的集大成者(1)

《荀子》是中国古代儒、法、道、墨等诸子思想的集大成之作。它主张隆礼重法,重视后天教育,一方面用社会规范、法则来约束人;另一方面,加强后天教育,用礼义之道来改造人。《荀子》是中国古代儒、法、道、墨等诸子思想的集大成之作,对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人定胜天”、“性恶论”、“隆礼敬士”、“尚贤使能”、“重法爱民”、“节用裕民”、“开源节流”等著名论断皆出于此。《荀子》立论严谨,语言生动,其中《劝学》是烩炙人口的散文名篇。

《荀子》的作者荀况,是战国末期儒家最后一位大师,是集诸子百家之大成的学者,是我国古代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子,名况,字卿,战国末期赵国人。五十岁到齐国,在当时的学术文化中心稷下学宫讲过学,“最为老师”,曾三次担任齐国祭酒,后来去楚国,做过地方官兰陵令,晚年在兰陵著书。他—生主要从事教学和著述,弟子韩非和李斯都是当时法家有名的政治家和理论家,并且他们都从思想和行动上直接帮助秦始皇统一中国。《荀子》是西汉时刘向编的,称为《荀卿新书》。其中,主要是荀卿写的,但也有其学生记载其言行的作品。

《荀子》仿《论语》体例,始于《劝学》,终于《尧问》,系统性、思想性较强。其中,集中阐述自然观的主要有《天论》;阐述认识论、逻辑思想和思想方法的有《解蔽》、《正名》;阐述人性论的有《性恶》;阐述教育理论的有《劝学》、《修身》;阐述军事理论的有《议兵》;阐述社会政治思想的有《礼论》、《王制》、《王霸》、《富国》等。《非十二子》以是否符合封建统一原则为标准,对先秦诸子进行了政治性批判。《成相》以民间文学的形式表达了为君、治国之道。《赋篇》系荀子的文学作品,是一种散文的赋体,在文学史上有一定的地位。

荀子生活在中国社会制度发生深刻变革的时代,当时封建制度已经确立,出现了大一统趋势。战国以来长期兼并战争的结果是只剩下秦、齐、楚、韩、赵、魏、燕七大国。随着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发展,地主阶级取得全国统一政权以代替封建称雄割据的条件已经具备。荀子作为地主阶级的进步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为新兴地主阶级统一全国的历史任务提供了理论根据。他一生讲学议政的目的,就是要依靠一个强大的国家来实现儒家用王道统一中国的政治理想。

荀子批判地继承了孔丘以来儒家的思想传统,并且吸取了道、墨、名、法诸家的长处,是先秦又一大儒家,也是先秦哲学的总结性人物。同时,他又被视为法家,是儒法过渡人物。

儒学到荀子时发生了巨变。他根据时代的要求,将道、墨、法的观念注入儒学。在政治上,荀子主张王霸并用、礼法并重,同时他又开法家、兵家之先河。荀子的思想传到李斯、韩非手里就逐渐发展为法家思想。

荀子与孔孟等正统儒家有所区别,其重要特点在于他对礼的不同理解,理论基础是性恶论。荀子认为,人天生就具有各种欲望,“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这是导致社会秩序紊乱的原因,所以人应该学习礼义,圣人、君主“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这是荀子思想体系的特点。

荀子的礼不同于孔子的礼。孔子的礼,讲血缘的亲疏远近贵贱,不变革旧体制,维护等级制;荀子的礼,反对血缘、世袭的社会结构,主张按照人的贤愚划分等级。

孔子的礼,多在社会规范、内在道德,外在舆论监督。荀子的礼,多在社会规范、法制,因而成为法家的先驱。礼是荀子学说的核心观念,包括法度、规范、秩序的意思,即所谓“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纪纲也。”

孔孟的礼与荀子的礼有不同内涵,其根源在于两者不同的人性论。

孔孟通古今,长于《诗》、《书》,由《诗》入,《诗》以道性情,认为人性本善;荀子精于制度典章之学,隆《礼》、《乐》而杀《诗》、《书》,由《礼》入,《礼》以立节制,认为人性本恶。

孟子主张人性善,主扩充,推原于恻隐之心;荀子主张人性恶,主矫正,认为人性虽恶,但应弃恶从善。

孟子论政事,崇尚道德,尊先王,寄理想于远古,言必称尧舜,专讲王道仁政,向往太平大同之道;荀子论政事,重刑赏,法后王,对当时秦国的法治十分欣赏,专讲乱世小康之道。

孟子讲仁义,主张内发良知;荀子言礼,将礼作为修养工具,主张外范,应以严肃规范作为修养、约束自身的标准。

孟子认为天有意志,主张天人合一;荀子认为天无意志,主张天人相分,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人定胜天的思想。

荀子认为学习《诗》、《书》的目的在于隆礼,治国的目的在于实行礼仪教化的王道。如果说《孟子》代表了儒家思想向内发展为治国平天下的方向,那么,《荀子》代表了儒家思想向外发展为治国平天下的方向。

《劝学》、《修身》提出了今天仍值得重视的教育理论,“学不可以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谀我者,吾贼也”,这些都是富有智慧的人生格言。

冯友兰先生认为,《荀子》一书带有儒家总集的性质,夏曾佑认为两千年的儒学是荀学。

对于《荀子》,唐代杨倞在重新整理的过程中作注解,清代王先谦作集解,收集了两千年来关于这部书的研究成果,梁启雄的《荀子简释》便于初学。

《荀子》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性恶论”是荀子的著名主张,是他在对孟子的“性善论”进行批驳的基础上提出的。《荀子·性恶》中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是由人“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以及好荣恶辱、妒嫉排他等本性所决定的。如果对这些本能欲望不加以节制,任其自由发展下去,就会带来不可收拾的社会恶果。尽管“性恶”是人之本能,但荀子认为,只要对人性进行必要的改造,人是能够化恶为善的,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一样的圣人。

关于改造人性的办法,荀子认为教化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他用盘水来做比喻,说:“人心譬如盘水,正错而勿动,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则足以见须眉而察理矣。……故导之以理,养之以清,物莫之倾,则足以定是非决嫌疑矣。”就是说,人心就像盘水一样,盘水放正,浊污自然沉淀在下,上面清澈之水就足以鉴人;如果摇晃振荡,把盆底的污浊搅动,上面的清水也会随之变得浑浊,也就不能进行鉴照了。人只要接受良好的教化引导,就能够明辨事理,晓得是非大义。

荀子隆礼重法,重视后天教育。他主张,一方面用社会规范、法则来约束人,不能放任人的本性自由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后天教育,用礼义之道来改造人性。

第一,隆礼重法

荀子的“隆礼重法”主张礼治与法治相结合,在“立君上之执以临之”的基础上,还必须“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至刑罚以禁之”。《君道》篇有“隆礼至法则国有常”的概括,《成相》篇有“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的论述。

荀子把礼、法看作治理国家、统治人民的两种根本手段,但他更重视礼治的作用。他把“礼”看作最高的政治标准,说“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他强调礼是“治国之本”、“为政”的前导,“国之命在礼”,离开了“礼”,政治便不能推行,国家便不能维持。他说:“礼义者,治之始也”,“礼者,政之轮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荀子继承并改造儒家的礼治思想,具有浓厚的儒家传统特色,但他所强调的礼,已具有法的性质。

荀子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封建的伦常关系:君臣、父子等各有名分,即礼的内容。礼是人们社会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物质生活的规范,起着一种法式的作用,为人们的活动、行为规定界限和标准。所以人们必须尊重和遵守礼的规定。

在荀子看来,人的本性是“恶”的,是不符合礼的要求的,甚至同礼相悖的。因此,要使人们的视听言行符合礼的标准,就必须改变人的本性。礼作为一种规范、法式,起着教化和矫正人性、“出于治,合于善”的作用。荀子主张礼治,强调“明礼义以化之”,就是主张通过礼义的教化,诱导人们“化性起伪”,去恶从善。

荀子在强调礼治的同时,还强调法治。他说:“法者,治之端也。”礼治是一种着重于用礼义教化使民众就范的温和手段,法治是一种着重于用法制刑赏使民众就范的强制手段。两者都是治理国家、经营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荀子认为,通过礼义的教化,可以“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这是礼治的优越性。但是,礼义的教化不是万能的,因此“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荀子主张,要把礼义同法制结合起来。

荀子主张赏必当功,刑必称罪,反对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体现了一种严肃的法制精神。他强调“赏不欲僭,刑不欲滥。赏僭则利及小人,刑滥则害及君子。”

荀子隆礼重法的主张运用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管理者一方面以“礼”的态度来对待员工,与下属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助于加强沟通,实现工作目标;另一方面要健全“法”,建立健全运行规则,从而提高企业运作效率,保证企业的有序发展。

隆礼重法是社会活动规则,是一种控制手段,它规范人们的言行,达到治理天下的目的。同样道理,公司管理与运作离不开必要的规则和制度。

现代商业法律制度的建设有效地保证了经济的良性运行,也为组织规则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社会发展到今天,不同行业、不同商业组织都形成了各自的游戏规则,反映到管理上,就是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和独特的管理理念。

组织领导与管理必须建立完备的运行规则,才能让员工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兢兢业业地完成自己的使命。有了规则,管理才更有说服力,更加有效果。从根本上说,组织运行规则是一种管理工具,它的目标是有效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美国著名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说:“管理是一种工作,所以它有自己的技巧、自己的工具、自己的方法。”

第二,性恶论与建立优秀企业文化

荀子认为人的本能是生存——饿了,找吃的;冷了,要取暖;倦了,想休息。从先天的本能看,人的主观行为是自私的,这便是人性恶的根据。荀子因此主张“性恶说”,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人的本性是恶的,而善是后天人为的。人的本性生来就是喜好私利的,顺着这本性,于是人与人之间的争夺就发生了,谦让便消失了;人生来就有嫉妒,顺着这本性,于是残害忠良的事情就发生了,忠诚信用便消失了。因此,放纵人的本性,顺从人的情欲,必然会发生争夺,出现违反伦理、破坏社会礼义秩序的事情来,从而导致暴乱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