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十八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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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第十四题论人物性格的二重组合原理 (3)

认识到人的性格的矛盾性,对于作家艺术家来说是异常重要的。一个只知道勇敢和强劲为“纯粹勇敢”和“纯粹强劲”的作家,并不真正认识和把握勇敢性格和强劲性格,他还只了解勇敢与强劲的抽象形式。只有当他知道勇敢与强劲的内在矛盾,即勇敢在于战胜恐怖,强劲在于排除障碍,他才真正理解勇敢和强劲,才能写出生气勃勃的、有血有肉的勇敢和强劲,也才真正把握到勇敢和强劲的真实内容,即勇敢性格与强劲性格核心中所蕴藏的“物”,也才使性格形象具有丰富的审美价值。福楼拜在1876年1月12日给乔治·桑的信中说:“(你)书里的人物个个好,但是没有差异,没有弱点,读者同样会丢开了的;他看出这一样不合乎人性。

我相信艺术,这种叙述故事的特殊艺术,只由于性格对立而有价值;但是在斗争中间,我愿意看见善良胜利……”福楼拜这里所说的性格对立,显然是指性格的内在对立,就是那种与“没有差异、没有弱点”的单一性格结构相对立的二重性格结构。他认为只有这种性格对立,塑造性格的艺术才有更高的价值,这无疑是正确的。人的性格正因为具备这种丰富的矛盾内容,才成其为人。一个人,当他被排除一切缺点及弱点时,便成了神;而当他被排除一切“善”的时候,便成了魔。所谓神性与魔性,乃是人的性格一极的畸形化——性格单一化的极端化。文学艺术一旦堕入这种极端化,就会变质,从人学蜕化成神学或魔学,从而丧失文学的本性。这当然谈不上什么文学艺术的价值。

我国当代文学艺术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在文学理论上未能充分重视性格构成的二重组合,而是用政治学原理来要求文学作品,用政治的价值观念来代替艺术的审美价值观念,从而放弃性格丰富性的价值尺度,造成人物形象性格的贫血症。

二重组合对形式逻辑排中律的反拨

性格二重组合,有两种最普通的状况。为了理论上的方便,我们借用鲁迅的话来概括:一是“美恶并举”;一是“美丑泯绝”。“美恶并举”这一观念,是在《小说史大略》(新发掘的书稿)上表述的。鲁迅在这部讲稿中对《红楼梦》做了这样的评价,他说:“书中故事,为亲见闻,为说真实,为于诸女子无讥贬。说真实,故于文则脱离旧套,于人则并陈美恶,美恶并举而无褒贬,有自愧,则作者盖知人性之深,得忠恕之道。此《红楼梦》在说部中所以为巨制也。”这种“并陈美恶”、“美恶并举”的观念,在他的《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又用更通俗的语言再次表述,他说:“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而“美丑泯绝”这一观念则见于《〈幸福〉译者附记》。

《幸福》是俄国作家阿尔志跋绥夫的短篇小说,鲁迅对这一篇小说评价甚高,认为它是“出色的纯艺术”,他说:“这一篇,写雪地上沦落的妓女和色情狂的仆人,几乎美丑泯绝,如看罗丹的雕刻;便以事实而论,也描尽了不唯所谓幸福者终生胡闹,便是不幸者,也在别一方面各糟踏他们自己的生涯。”从字面上说,“美恶并举”是指正反两重成分以鲜明的对立状况并存于同一性格中,表现性格的肯定性因素与否定性因素,由此及彼,推移交换,在不同的时间程序上发生。

而“美丑泯绝”则是正反性格因素互相渗透、互相交织以至彼此消融,即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同一行为中既包含着善,也包含着恶,美中有丑,丑中有美,同一性格元素在不同的视角下呈现出双重意义或多重意义,于是,从某种角度上看,善恶、美丑界限已经消失。前者表现为一个人的性格史上时而发生肯定性的性格行为,时而发生否定性的性格行为,例如《史记》中的项羽,有时表现得“仁而爱人”,有时表现得十分残暴;《红楼梦》中的薛蟠,时而表现得粗俗、野蛮,时而表现得很讲义气,有同情心。这种组合形态比较容易理解,有些作品把二重组合当做优点与缺点的机械相加,正是对这种组合形态的庸俗化理解。而后一种则是更带艺术性、更加高级的组合形态。

但这只是为了表述的方便,我们才把“美恶并举”与“美丑泯绝”分开进行解释,而事实上,两者是不能分开的。“美恶并举”侧重于从对立的意义上说,而它必定要走向“美丑泯绝”。而“美恶泯绝”侧重于从统一(融合)的意义上说,它必定是在矛盾(美恶并举)的基础上的“泯绝”。真实的性格运动,就是从“美恶并举”到“美丑泯绝”的对立统一运动。因此,性格丰富的人物形象,我们说它既有善(好)的一面,又有恶(坏)的一面,既有美的一面,又有丑的一面,只是把对象(人)假设为静态的存在物,对它做静态的分析而形成的说法。而在实际上,人是动态的存在物,他身上的善与恶不是凑合相加在一起的,而是在运动中不断融合,不断转化;它的善恶美丑界限被消融在过程中。因此,往往是说不得善,说不得恶,善与美中积淀着恶与丑,恶与丑中积淀着善与美。一个人物的长处常常正是他的弱点,而一个人的弱点又恰恰包含着他的长处。一个人的可爱之处,往往就是他的不可爱之处,而他的不可爱之处,恰恰又是他的可爱之处。性格世界中这种相反两极性格因素的交织融化,便形成性格的真实、丰富与深邃。

海涅在分析莎士比亚笔下妇女形象时,说埃及女王克莉奥佩特拉和他的情人、罗马英雄安东尼两人性格的真实,达到了“迷人”的程度。安东尼作为一个所向无敌的英雄,他征服了无数的土地,傲视过一切,正如他自己所说的,罗马的衾枕不曾把他留住,多少名媛淑女未被他放在眼里,结果后来倒被一个卖弄风情的女人——埃及女王所欺骗。克莉奥佩特拉——被安东尼称为“那条古老的尼罗河畔的花蛇”,她热烈地爱着安东尼,但是在海上大战的紧要关头,却突然在战场上带走她参战的舰队,打破了将帅安东尼的整个战争部署,使他陷入了可耻的败局。然而,在叛逆行为发生后,她却仍然热烈地爱着安东尼。

海涅指出:“她,埃及花蛇,同样是多么爱她的罗马狼啊!她的叛逆行径不过是蛇性骚动的外部反映,它同时出自先天或后天的顽劣放肆而更不自觉地冒出……然而在她心灵深处却怀着对安东尼始终不渝的爱;她没有想到,这个爱竟这般强烈;她常以为,她能够驱除它,甚至可以将它当做逢场作戏的玩意儿;她迷悟,直到她永远失去了她心爱的男人时,她才从迷悟中清醒……这位克莉奥佩特拉是个女人,她爱着同时又叛逆着……她令我想起莱辛一句名言:‘上帝创造女人,用了过分柔软的黏土。’她那过于柔软的材料无力适应生命的要求。这个创造物对于世界太好也太坏了。最可爱的长处,恰恰成为最可恶的短处的根由。”海涅:《莎士比亚笔下的女角》。上海译文出版社,第93—94页。在克莉奥佩特拉身上,分化为“爱着”与“叛逆着”的两重性格元素,互相渗透,她的“可爱”之处恰恰在于她的“可恶”之处,她的“可恶”之处又恰恰是她的“可爱”之处。使人难以分清她的叛逆行为是美还是丑,即达到了“美丑泯绝”的地步。正是这些“可爱”与“可恶”的交织,形成了克莉奥佩特拉性格的“迷人的真实性”。

像克莉奥佩特拉这种迷人的真实性格,在我国文学中也很多。曹禺《雷雨》中的蘩漪,就是一个。曹禺在《雷雨》序言中说:“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他迷上蘩漪,他说她的可爱不在她的‘可爱’处,而在她的‘不可爱’处。”曹禺的这位朋友可以说是真正理解蘩漪的性格和曹禺塑造这个典型的美学真谛的。正如曹禺在这篇序中和其他场合谈《雷雨》时所说的,蘩漪这个人物有不能令人容忍的地方,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她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她拥有行为上许多的矛盾”。蘩漪那些在世俗的眼光中的“不可爱”之处,那些“罪大恶极”的事情——抛弃了神圣的母亲的天职的事,恰恰又是她的“可爱”之处,蘩漪正是在这些“罪大恶极”的行为中,表现出她的内心那种燃烧不息的生命的烈火,那种酷爱自由和大胆争取自由的天性,和那颗敢于冲破一切桎梏、做一次困兽犹斗的强悍的心。在蘩漪性格中,可怖与可爱,热烈与冰冷,阴暗与明朗,爱情与仇恨,乖戾与自然,欢乐与抑郁,勇敢与怯懦,残酷与善良,高尚与渺小,灵与肉,动人地交织在一起,成为一个非常“真切”、非常有魅力的性格。

前面已经说到,鲁迅认为《红楼梦》的美学价值在于打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传统格局。而在人物性格的塑造中,最重大的成就是对主人公宝、黛的塑造。曹雪芹写贾宝玉身上的“痴”、“呆”、“傻”,这也可以说是宝玉的“可笑”之处,但正是这种可笑之处却充分地表现了贾宝玉的可爱之处。正如脂砚斋所说的,《红楼梦》恰恰在写到宝玉、黛玉的“痴”、“呆”时,显得特别动人。《红楼梦》十九回批语说,《红楼梦》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学矣。

余阅《石头记》中至奇至妙之文,全在宝玉、颦儿至痴至呆囫囵不解之语中”;又说:“听其囫囵不解之言,察其幽微感触之心,审其痴妄委婉之意,皆今古未见之人亦是未见之文字,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账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恰恰只有一颦儿可对,令他人徒加评论,皆未摸着他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骨肉。”脂砚斋这里讲的“说不得善,说不得恶”等,正是美丑互相渗透以至达到“美丑泯绝”的性格自然境界,这正是性格二重组合达到完全和谐的最高境界,也就是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所说的“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