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十八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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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第十五题再论文学主体性 (8)

我在指出这种现象之后,又指出一种非常有趣的现象:作家对描写对象的尊重,就是赋予对象以人的灵魂,即赋予人物以精神主体性,允许人物具有不以作家意志为转移的精神机制,允许他们按自己的灵魂的启示独立活动,按照自己的性格逻辑和情感逻辑发展。作家处于最佳心理状态时,也是自己的人物充满主体意识、充满生命活力的时候。此时,作家不是受自己的意志所支配,而是沿着潜意识的导向前行,在可感知的范围内,造成“意外”的效果。即愈有才能的作家,愈能赋予人物以主体能力,他笔下的人物自主性就愈强,而作家在自己笔下人物面前,就愈显得无能为力。这样,就发生作家创造的人物把作家引向自身意志之外的一种有趣现象,即作家愈有才能,则对于人物愈是无能为力;作家愈是蹩脚,则对于人物愈是具有控制力;作品愈是成功,作家愈是受役于自己的人物;作品愈是失败,作家愈是能摆布自己的人物。

总之,我所讲的对象主体性,是指文学形象(主要是人物形象)的主体性,也就是审美意象的对象化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表现在文学形象的充分人化,并在人化过程中失去外在性,成为艺术主体自身:它渗透着人性态度(艺术同情),强迫艺术主体(作家)以人性的态度来接受它。文学形象充分对象化,独立自主地按照美的规律塑造自己,不受主体意识层面的摆布,这是创造主体性和对象主体性的融合,是文学主体性的一种极致。

技巧的追求:诗与小说文本中显主体和隐主体的反差与变幻

在上一节中,我们注意到文学创作中的主体性的基本方面:艺术的充分对象性和这种充分对象性所形成的创造主体与“对象主体”的互动关系和对象主体的独立性。

现在我们进一步考察文学形象的构成和这种构成与创造主体的关系。

文学形象可分解成文学形象要素和组织结构。文学形象的要素是由现实体验中提炼的元素,作家运用自己的艺术经验把它组织构成文学形象。叙事文学形象要素一般有人物、环境、情节、语言,以人物形象(性格)为中心,但也有一批作家已突破这个中心,改革叙述模式。抒情文学形象的要素一般有:语言、直接情感、心理活动,行为描写和环境描写等;以情感心理活动为中心。叙事文学形象的组织结构是叙述描写方式,它包括叙述者(隐叙述者与显叙述者),叙述的时空结构,以及语言传达。

把叙述者分为隐叙述者与显叙述者是极为重要的。所谓叙述者就是文本主体。文本主体无论隐显,均属艺术主体,均与现实主体相对应。但显主体往往距现实近一些,而隐主体距离远一些。

隐叙述者是真正的艺术主体(艺术个性),它支配艺术经验,但不直接进入文学形象。隐叙述者决定叙事文学本质上是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抒情文学是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

显叙述者是文学作品中直接发话者,它是“伪叙述者”,受隐叙述者的支配,只是一种工具。

隐叙述者,可以称为隐文本主体;显叙述者,可以称为显文本主体。两者可以在人称、态度上不同。显文本主体可采用不同人称,也可以各种角色(正反等)出现。但是,在这一对关系中,文学的主体性表现在隐主体方面,只有隐主体才真正支配文学形象的倾向,它总是以充分的人性态度(艺术同情)、充分的自由本质来对待显文本主体的叙述,而不受其左右。非但如此,它还对显主体进行反思,审视(审美反观),与显主体进行对话。只有显叙述主体的文学作品,是独白式的文学(最多是心理独白)。而形成隐文本主体的文学,才可能形成对话文学,即形成如苏联文学理论家巴赫金所说的复调文学与多声部文学。

显文本主体与隐文本主体的反差和对话,可以造成特殊的艺术效果。例如,在抒情文学中,就可以形成王国维所说的那种“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所谓“无我之境”,并不是真的没有我,没有文本主体,而是这一主体隐藏着,即主体以隐主体的方式蕴涵于其中。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我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

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

王国维认为,艺术应当讲究境界。实际上,艺术的差别,最重要的是境界的差别。他认为,在抒情文学(主要是指诗词)中,有两种很不同的境界,一种是优美,一种是宏壮。(也就是我们后来常说的优美、壮美)。而这两种不同的美学境界,关键就在于抒情主体处于不同的位置,一为显主体,即所谓“有我”;一是隐主体,即所谓“无我”。王国维更欣赏“无我”之境,也就是主体不直接暴露的境界。他认为处于这种境界,诗词主体与对象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直观时处于宁静的状态,也就是说,在更高的水平上超越现实的利害关系,进入更自由的审美境界。

在现代中国诗歌发展史上,郭沫若的诗,其代表作大多属于有我之境,是赤裸裸的自我表现,也就是显抒情主体的直接表露。他的《女神》属于壮美。而徐志摩,他开辟的另一新诗的境界,则是淡化显主体,而回归隐抒情主体。在他的诗中,看不到诗人与“生活之欲”的利害关系,其诗境宁静得多。我国20世纪下半叶前30年的现代新诗,在美学上的误区是只知有显抒情主体,不知有隐抒情主体。而且把显我均变成阶级的大我,而没有诗人的个体的自我。一部分粗暴、浅浮的诗论者一味鼓动文学是政治立场与世界观的表白,拼命推崇那种与政治利害关系特别紧密的诗作,形成新诗艺术境界的不断降低。直到“今天派”诗中才开始复活无我之境,而某些有我之境的诗,其显主体也不是露骨的充满“生活之欲”的主体,而是与“生活之欲”保持着距离,仍带有超越性质的艺术主体。说“今天派”诗歌标志着新美学原则的崛起,是对的,但不能笼统地说这种原则是表现自我的原则,而是说,它标志着个人化的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复归,而且无论是有我之境或无我之境,无论是显抒情主体还是隐抒情主体,均已摆脱现实的阶级之“我”的束缚,回复到超越性的艺术主体的境界之中。

在叙述文学中,显叙述主体和隐叙述主体的反差和对话,也会形成很特殊的艺术风格,例如“黑色幽默”、“意识流”小说、艺术反讽小说等文体的形成,都与此有关。《第二十二条军规》所形成的黑色幽默,就是显主体的充分喜剧性和隐主体的充分悲剧性的反差,是显主体的充分荒谬和隐主体的对荒谬的批判和嘲讽。贝克特的《等待戈多》,作为显叙述者,戈多这个形象是一个人类无望的期待,而作为隐叙述者则是对这种期待的反省和寻找出路的渴望。又如《蝇王》,显叙述者是对人性恶的无情的展示,而隐叙述者则是对人性的呼唤和对人类恶性斗争的反省、批判和忏悔,是向世界发出的“救救孩子”的呼唤。

从近代世界文学的总体走向来说,19世纪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文本中显叙述者(即显主体)占着重要的地位,隐叙述者几乎和显叙述者是同一的,因此,作品表现为较直接的对物质贫困和社会不公平的控诉,对被压迫阶级的同情。从卡夫卡开始的现代主义文学,则通过精神空虚、苦闷、变态、变形、荒诞的描写来批判现实,而这种文学,隐叙述主体的地位得到强化,显叙述主体几乎消失。卡夫卡的小说对现实世界的控诉,已不是直接性的控诉,而是通过隐叙述主体的艺术同情,因此,它的潜文本的内容更加丰富复杂,而它的外观则非常冷静。从19世纪到20世纪,世界文学宝库中产生的巨着,诸如《卡拉马佐夫兄弟》、《白鲸记》、《喧哗与骚动》、《百年孤独》等,都是像谜一样丰富的作品,其特点都是隐叙述主体起了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而且形成隐主体和显主体的特殊距离和心灵对话。

隐叙述主体地位的强化,给文学活动带来两个很重要的结果,一是结束显主体的全知全能时代,开始显主体与隐主体对话的时代,使文学在显主体与隐主体的互动过程(对话过程)中展示出很多新的艺术可能性;二是可以给文学接受者留下很多阐释的空间,给它们留下更多的补充和审美再创造的空隙和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