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晚安,我亲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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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胃疼时期的爱情(1)

题记:初恋就像一壶开水,不管曾经多么沸腾,放上一段时间,终究会变成一壶凉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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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十九岁,我考上了大学,我的情感世界热血沸腾。

九月,入校后照惯例开始军训,天气照惯例持续高温。大操场上,我们2001级的新生,分成几十个队列,汗流浃背地练习站军姿和正步走。

这种天气对于一个胖子而言无疑是一种严重的煎熬。

其实,我本来不是一个胖子,高三一年,我熬夜冲刺,我妈每晚用两个荷包蛋和一大碗挂面汤迅速送我“出栏”,一米八三的身高,一百九十斤的体重,让我成为新生中的一个大号目标人物,一眼就被我们的女教官相中,被任命做了班长。

那天,我和女教官并排坐在队列之前,休整过后,女教官要求大家迅速起身立正。

由于军训的迷彩装不是量身定制,而我又恰巧跨入了微胖界——

伴着我起身挺立,“咔哧”一声,我的迷彩裤忽然开裆爆裂,我和女教官迅速淹没在一片排山倒海的笑声之中。

我一时不知所措,红着脑袋跟女教官汇报:“报告教官,我裤子开裆了。”

女教官镇定自若,她大胳膊一抡,仙人指路一般说道:“到我宿舍去吧,抽屉里有针线,你自己简单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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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迈着细碎的步子走过操场,挪到女教官的宿舍,做贼似的,快速从抽屉里翻出针线。

我根本不懂缝补衣服,能做的就是用大针脚对着开裆的迷彩裤做简单包扎。可是不管我用什么针法缝合,缝好后只要走上两步,立马就重新开裆。

如是几次,毫无进展。最后,正当我决定要把线穿进去,用双手打一个死扣的时候,隔壁床铺上忽然“扑哧”传出一声清脆的笑声。

原来我进门的时候太心急,都没看清宿舍前排的一张床上还躺着一个跟我一样花绿的“迷彩妞”。

“你应该在线的一头先打个结。”迷彩妞笑笑说。

我本来稍稍平静的心一下子又“突突突”地狂跳起来,我的脸像刚出炉的烤山芋,又红又烫。

好在“迷彩妞”很知趣,只是仰面注视着天花板,慢慢悠悠地指点我。我加快了缝合的速度,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也缝进去。缝完后,我迅速地向她道谢:“谢谢了!”

她终于抬起头向我笑了笑:“我是2001级经管的张明俊。”那个笑容很甜,在那个湿热的夏天,像一块透明的水晶之恋果冻。

从女教官的宿舍快步冲向我的队列,裤子上的开口缝得很结实。我跑过一排茂密的白杨树,阳光斑驳在墨翠的树叶间,我觉得那景象美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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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天怎么会在教官的宿舍休息?”

“天气太热,我就假装中暑晕过去了。”

这是我们认识两年以后的事情,我问她的时候,她正在摆弄自己的新手机。她头也不抬地笑笑,继续说道:“老天安排我在那里守株待兔呗!”

军训结束后我和罗子杰、吕浩还有刘国伟分到了一间宿舍。刘国伟进了学院篮球队,罗子杰和吕浩是文艺青年,每天在宿舍讨论组建乐队的事情。我成了一个在学校没有生存目标的摇摆人,有时候刘国伟拉我:“走,跟我打球去!”有时候罗子杰和吕浩拉我:“走,跟我们搞音乐的混,有前途。”

其实我一直特别好奇,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遇见那个女孩。有时候,心里有一种疙瘩是解不开的,而且不能抓挠,越抓越大,越挠越痒。

直到有一天午饭时,我听见校广播站的广播里传出了一个糯甜而熟悉的声音:“大家好,我是2001级的张明俊。又到了午后的明俊时光了??”

罗子杰用胳膊挎过我的脖子,摸着我的下颌说:“苏秦,快吃吧,你嘴张了半天不累啊?”

我说:“你听,她就是那果冻!”

吕浩凑过来说:“哥哥,恭喜你,你摊上大主了,那是经管的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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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刘国伟代表学院拿了新生杯篮球赛的冠军;罗子杰和吕浩进了琴行做学徒,他们给未来的乐队起名叫“骡子和驴”。我还是一事无成,除了每天做着在学校各个角落偶遇院花的白日梦。

秋天到来时,校报记者团搞了一个“爱在无边落木萧萧下”的征文比赛,比赛的奖金并不优厚,但是获奖作品将会在学校广播里朗读。我想,就算我这辈子不能认识她,听她朗诵我的文章,应该也是一件无比美丽的事情。

我没有盲目自信,多年来,写作一直是我的强项,自打上了大学,刘国伟那些写给高中小师妹的情书都是我代笔的。既然小师妹对他文武双全的“伟哥”无比倾倒,我也有信心,我一定能得奖,起码能得一个小小的奖。

征文比赛的稿子我前前后后改了七遍,交稿的前一天晚上,熄灯后我点上蜡烛誊写了两次,刘国伟说:“你要是拿出这劲头给我师妹写一封,我师妹肯定就驾着五彩祥云来找我了。”

比赛的结果是我获得了二等奖,并列获奖的那个人居然是张明俊。我们在文学的门槛上率先比肩了。奖金是校报记者团的团长亲自送到我寝室的,他说:“苏同学,我看你的文笔不错,想不想加入校学生会,进校报做一名记者?”

要知道,校报记者团的办公室紧挨着校广播站,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回答:“太可以了!”

团长话锋一转:“你成了校报记者,就是自己人了,这次奖金其实没怎么到位,只能先给你一半了,你明天能到校报记者团报到吗?”

我又迫不及待地说:“太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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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了一百五十块钱加上这次征文比赛的奖金,我请罗子杰、吕浩和刘国伟到肯德基大搓了一顿。

吕浩边啃鸡腿边说:“听说这个院花样样都很优秀,围追堵截的男生很多啊,你得抓紧啊!”

我说:“我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还有点儿好奇。”

罗子杰吐出嘴里啃了一半的鸡翅说:“那个,好奇害死猫啊!”

刘国伟插话说:“我代表院篮球队力挺你哦!那个,能再来份大杯可乐吗?”

其实我到了校报记者团以后和张明俊的接触并不多。她是中午的节目,一般上午下课后急匆匆赶到播音室,播完节目后,休息一小会儿又急匆匆赶去上下午课了。有时候,我到了她没来;有时候,她做节目,而我又被外派采访。

我们虽然已经认识,但大部分的时候,我们只是那种见面说声“嗨”,分开说声“拜”的普通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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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佳的一次机会来了。我和张明俊被派去外校采访一个大学生辩论赛的最佳辩手,回到我们校区时已经过了食堂晚饭的时间。我便主动邀请她去吃饭。

张明俊果然是校园里的名人,我们在学校附近的姊妹饭店吃饭的时候,邻桌老有人主动跟她问好,饭吃到一半,有个肥得彪悍的男生,居然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坐到了我们桌。

男生像握着一把菜刀一样握着玫瑰花,他说:“交个朋友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张明俊开始很淡定,让男生坐下来慢慢聊。我觉得我的脑袋热得发烫,烫得跟一个高瓦数大灯泡似的。

我用眼神询问张明俊,要不要把眼前这个不友好的“菜刀男”轰出去。

菜刀男软磨硬泡就是不肯离去,我看张明俊也越来越紧张,便坐到菜刀男的面前说道:“同学,外面说两句怎么样?”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故意无视菜刀男,头摇得很嚣张,爷们儿劲头十足。

菜刀男根本就不接我的话。

我壮着胆子站起来,走到菜刀男的面前,拎起他的衣领子说:“外面说两句,有种出来吗?”说完,顺手把玫瑰也抄了出来。

菜刀男随我走出姊妹饭店,张明俊也起身要追出来,我示意她坐下,我一个人来摆平。

五分钟后,我信步踱回饭桌,气定神闲地坐在张明俊对面。

张明俊问:“怎么样?”

我说:“走啦,没事啊!”

张明俊追问:“你怎么说的?”

我说:“我们俩都没带钱,你有吗?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张明俊哈哈大笑起来:“苏秦,你肯定是骗人。”

我说:“我没骗你,张明俊。”

张明俊说:“嗯,你叫我明俊吧——算啦!还是叫我俊俊吧!我爸妈我姐都叫我俊俊的!”

后来吃饭的气氛一直很好,我开始“俊俊、俊俊”地叫她,感觉那晚夜色美好得一塌糊涂,直到俊俊说:“其实,我特别不喜欢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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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当然没有跟菜刀男说我们都没带钱。我跟他说的是,张明俊是我女朋友!

我说:“你他妈的躲她远一点儿。要是不服,熄灯以后来5号楼301找我单挑。”

这件事情,最后由刘国伟找院篮球队的朋友帮忙摆平,菜刀男和我各带了一票人在学校宿舍楼底下“站队”,只是我的队友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而菜刀男找来的队伍,俨然是来参加拔河比赛的胖墩连。

我因此也认识了很多院篮球队的朋友。我下定决心,我要打篮球,我要减肥,我要成为俊俊心中的一个“瘦子”。

我减肥练球的计划比较魔鬼。第一是省掉了晚餐;第二是五千米慢跑;第三是每天坚持投一千个篮以及一百次折返跑加三步上篮。

我用晚饭省下的钱买两大杯可口可乐,拉着刘国伟陪我练球。本来我在高中时期有过一些篮球基础,又加上“惨绝人寰”的魔鬼训练,我的球技进步神速。

三个月后,刘国伟的投篮水平已经赶不上我;又过了两个月,我跟刘国伟玩“斗牛”(一对一三步上篮攻防),他已经完全不是我的对手。

刘国伟终于把我引荐进了学院篮球队,后来我成了球队的神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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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期,我生活的关键词是篮球。当然还有胃疼,由于长期不吃晚饭加上剧烈运动,每晚睡前我的胃都哀鸣不已。

吕浩说:“你丫这胃忒凄惨了,求你啦,吃点儿吧,哥们儿!”

罗子杰说:“你这胃晚上呼噜得比刘国伟的呼噜声都大!”

刘国伟说:“他那哪儿是胃打呼噜啊,那是胃在叫,胃在叫春啊!”

我的体重从原来的一百九十斤直降到一百四十五斤,我已经瘦成了一个风筝架子,春天风大的时候,我都有一种逆风飞扬的快感。我们班的女生也大为吃惊,我们团支书甚至还问过我吃的什么特效减肥药。

吕浩插了一句:“这孩子,让爱情滋润得就剩一把贱骨头了!”

我和俊俊的交往日益密切。由于我在校报做记者,有很多机会供稿给广播站,于是开始尝试着写一些现代诗。有一天,灵感乍现,我写了一组名为“我爱”的现代诗,每一篇诗都以“我爱”开头,内容里藏着明和俊的字眼儿。

这些“居心叵测”的小破诗,伴着俊俊甜美的声音,在校园里,像明澈而温润的春光,像吹面不寒的杨柳风,像叽叽喳喳的灰喜鹊一样,将我暗藏的心事,播撒在希望的田野上。

不知道俊俊是毫无察觉,还是故意装懵,有一次她说:“苏秦,你这个系列怎么还没完没了,念得我牙都倒了,还酸个没底,你能来点儿直接点儿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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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和俊俊一起吃午饭,她是那种优雅的南方女子,猫食动物:几口饭、几筷子青菜就能吃饱。我眼里虽然饿出了火星子,可是,风卷残云地扒几口饭菜,就看见俊俊在对面玩手机了,于是我用大手一抹嘴说:“走吧,我也吃饱了!”

青春期的时光充满了“馋意”,一个人的爱恋是胃上的隐隐作痛。

2003年的学校篮球赛,电气学院和经管学院争总冠军。决赛前,我作为电气学院队的队长接受校广播站张明俊同学的采访。

采访结束时,俊俊问我:“你们有几成胜算?”

我说:“是必胜!”

俊俊说:“你还是低调点儿吧,不然稿子不好播,万一输了,也不好收场的。”

我说:“还是必胜!”

俊俊说:“谦虚点儿,又不会死人的。”

我说:“那你播的时候说六成吧!”

俊俊说:“这还差不多!输了你要请我吃大餐。”

我说:“赢了你做我女朋友行吗?”

俊俊很害羞地笑起来,她说:“我这里开着录音笔呢!不带你这样以公肥私的!”

我说:“没事,这段可以掐了不播,我们电气是必胜的。”

比赛打得很胶着,比分交替上升。上半场时候,我的心态还很放松,每打进一球,必要向场下找俊俊对视一眼,然后坏笑一下,双手比成一个“V字”。

因为是决赛,双方队员身体对抗非常激烈。到了下半场,我明显感觉体力不支了,但是咬牙坚持着,比分依然是交替上升。我们教练忍不住在场下骂:“苏秦,给我往里冲啊,你老是比二干什么?”

到了第四节,我三步上篮的时候被对方挤了一下,落地时没站稳,一下扭到了脚踝,我坐在地板上疼得嗷嗷直叫,吕浩跟罗子杰把我抬了下去。刘国伟替补我上场。

我悔恨至极,眼看比赛结束却不能在赛场上搏杀。我不敢抬头,不敢去看俊俊,就一直低着头,瞪着我肿得跟茄子似的右脚踝。

最后三十秒,对方四次犯规停表,比分四十平。我把袜子拉起来,盖上茄子脚踝,咬着嘴唇跟教练要求返场,教练问:“你行吗?”

我说:“撑一下没事的,我比他们都准。”

接下来的剧情十分狗血,我替换刘国伟上场,站都站不稳,对方球员上来防守,我一抬步,就疼痛难耐,再次跌在地板上打滚。对方球员上来揪着我的衣领子怒吼:“我操!他装的!我根本就没碰他!”裁判判罚违体犯规,怒吼男被清场,我获得罚球机会。

球场上静得鸦雀无声,连啦啦队员的喘气声都听得见——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在一片欢呼喝彩和稀稀落落的口哨及骂娘声中,我站上了罚球线。

这时候,俊俊居然站在电气学院的啦啦队里注视着我,我的心怦怦怦地狂跳起来。

最后,我比划着“二”字,被一批狂热的球迷簇拥着,高举起来。电气学院赢了,虽然剧情足够狗血,我的热情又被打了鸡血,但是艰难的胜利,还是让我兴奋得鸡犬不宁。最重要的是,人群散去之后,俊俊留了下来,自此成了我名正言顺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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