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中国色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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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史前时代的色彩遗存及其观念推测(1)

野蛮时代制器的彩绘竟是一派恬和,安适之象,文化形态与社会形态未必同质同步。

——笔者

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苍天。

《淮南子》

有土德之瑞,土色黄,故称黄帝。

《史记·五帝本纪》司马贞“索隐”

史前时代的下限,通常是以文字产生为标志,但是,文字的产生、成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因此,精确的界定几乎不可能’何况,不少民族或群落,至今无文字,我们当然不能据此将该族群划入“史前”部落’因此,以文字的产生为标准来划分“史前”、“史后”或“野蛮”、“文明”也不尽圆满。更何况,“史前”的上限又该定于何时呢?从理论上说,自然应从人类的产生开始,但同样令人懊恼的是,人类的产生依然是一个极漫长的进程。这样,我们便十分难堪了一一我们不能不界定,而又难以界定。好在,本书讨论的主题,不是史学的分期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免堕迷雾之中,不妨沿用习惯术语,姑妄为说,具体一点来说,便是以殷商为界限一一这时,严格意义的文字业已产生。

研究殷商前的色彩现象及色彩观念,异常困难,首先,无文字的记载,初民对色彩究竟如何论评,不得而知,因此,今人的研究,难免附会、妄测。其次,鉴于原始时代工艺。技术的落后,施色赋彩便不能不大受限制,加之殷前色彩遗存,除陶系实物外,几无可信旧物,对这一时代的色彩现象及色彩观念的研究,也就不得不笼而统之一我们所努力的只是在总体上不偏离大致。

但是,史料的缺乏并不意味着研究空间的狭窄,甚至可以说,殷商前的色彩观是最具诱惑力的研究命题。从理论上说,文字的不存在,使初民对非文字性的交流媒介依赖更多,其中,色彩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从神话、传说中,我们看到初民对色彩是如何地神往,从“开天辟地”到“仓颉造字”,在人类演化的各个进程中,都闪烁着色彩的灵光。须知,巫文化中最强烈的意识便是色彩意识,而巫祝最有力的解谜破惑手段,便是色彩。这种情况,直到当代,仍遗存于原始部族之中。昼明夜暗、日赤月白,五彩斑斓的云天,变化万端的天象,都令初民诚惶诚恐。诚然,对初民色彩观念的推测,可能招致“无依据的妄说”之责一尽管这种推测是有说服力的。我们不妨依据远古神话、传说去研究,但这些形诸文字的载籍,并非“野蛮时代”的实录,而只是文字产生后的产物,因此,这类文献所反映出的色彩观念,是否就是远古真实,又当别论了。但神话、传说毕竟是在口口相传的基础上演述的,因此,这种“思想遗产”仍足以帮助我们获取初民观念的大致。

自然,史前时代是极为漫长的,鉴于本书只涉及色彩,所以在实际上研究所涉的时限,只是新石器时代晚期,因为,这个时期人工制器已有赋色上彩的实物可资考察了。

1921年在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出土了一批陶器,因这批陶器有“彩”,为区别于素陶和黑陶,便称其为彩陶。

陶器上的彩,区别于在绢、纸上的染色,它是染坯入窑后经高温焙烧产生的固化色,因此它不仅历久不变,而且也不会因存贮环境的变化而产生色变现象。这就意味着,虽经数千年的漫长岁月,今天我们所见的陶彩,仍与当年无异。

在陶质器物之外,还有什么遗存可以供今人考察呢?石器、骨器之类,都是素器,是天然色而非人工色至于岩画,即使被考定为初民之作,但经数千年的蚀化,颜色早已不是本初之相一远古岩画之类,图形可察、赋色难辨。因此,除以有色陶制品可作为研究根据,实无其他遗存可资研究了。

根据陶器的色彩去考察初民的美学价值观念,是很难获得近真答案的。首先,是因为这种色彩选择受到当时的工艺水准及材料的限制,其次,陶彩是在窑内焙烧后经所谓窑变形成的,这种色彩系非人为因素而成。

从制作工艺的程序看,大体是制坯、上彩、入窑、培烧、出窑。制成品所呈的红色和黑色,是因赤铁矿颜料和锰化物颜料经高温后形成的。所谓“彩陶”实际上也只是以红、黑为主色的陶制品。

在彩陶工艺衰落后,黄河下游和东部沿海地区兴起了所谓的“黑陶文化”。黑陶工艺在造型上有明显的进步,陶制品的种类除彩陶系所常见的小底瓶、罐、盒之类外,还出现了大量鬲、豆、声、簋、杯、甑等,但在色彩方面,反而由“彩”转为“黑”。

这种变化,对我们有诸多启示。品种的增多,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需求和工艺的进步,比如。便是一种多功能的器具,它的下部能煮,上部能蒸。这一些器皿,大都是供初民日常生活之用,而少有祭器。从器皿上的图形看,也只有装饰性,而少有神秘的傩绘。这种现象对我们过去的一种成见提出了疑难一原始部族充满着“巫”意识而美感价值观念则十分薄弱。更有意思的是,在后来的商代,文字已臻成熟,而“巫”意识却强化了。今天我们所见的青铜器,从功能、用途到造型、图纹,反更“神”化、“巫”化了。不论是仰韶文化的彩陶系或龙山文化的黑陶系,它们的主导风格反更显得安适、和谐,照我们通常的看法,那时应充满着人世间的杀掠及对神的恐惧,在上述制器上,我们很难找出这类迹象。由此,似乎可以得出野蛮时代”并非只是“野蛮”,“文明时代”并非总是“文明”。如果将绘染看成一种心理纪“实”,那么,新石器时代晚期陶绘所呈现的“野蛮”意绪并不浓重。

较上两系稍晚的几何印纹陶是在长江以南的地域发展起来的,但这个陶系遗物的主要特征是图形而不是色彩,它以红褐色、灰白色或灰色为主,几何纹极具多样,常见的是水浪纹、米字纹、回纹、方格纹、编织纹等。

统观以上三大系陶彩,我们可以推测初民的色彩观念,而且这种推测不致会有太大的偏差。

其一、以色彩作为祝祷手段的痕迹并不显明,不仅陶器中的神器。祭器甚少,而且上色赋彩也看不出有鬼神崇拜意识的现象。

其二色彩的使用明显地只以纯装饰为目的,如果参以图形来考察,对此更可无疑。陶系图纹,主要是抽象性的线构,少数拟物图画,也不是“神”、“鬼”或其他异物。因此,制作者的绘饰和赋彩是只以增加器具美感为宗旨。

在这三大系之外,所谓“青莲岗文化”的彩陶亦值得一提。

1966年在江苏邳县大墩子出土的“八角星彩陶盆”可视为青莲岗文化的代表器物。盆的口沿部由白彩、褐彩、红彩间隔绘成,腹壁图案为红、白、黑三彩绘成,而最能代表色彩应用娴熟的是八角星图案,八角星由黑、白构成,由于星的中间空白处所呈现的是腹壁的红色,所以八角星图呈白、黑、红三色。这种色彩处理,已表现出了装饰意识的自觉。从颜料讲,着色剂是一种含有大量石英、较多赤铁矿、较少磁铁矿的天然赭石。白彩的成分为氧化锶、氧化铝,红彩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铁、氧化锰等。

这件器物是生活用品,从图饰及色彩看,与此后出现的青铜器上那种明显的神崇拜和祖先崇拜大相径庭。

对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陶器的考察,尽管困难甚多,但总体风韵却依然可以把握。这些物体,从功用、造型、图纹及色彩上看,都很难发现那个时代应有的“巫文化”痕迹。陶彩不外黑、白、红,这种选择是因技术性问题的限制所致,在当时,初民的择色是没有多大自由的。这意味着他们没有抛弃或忽视某一种色彩,这一点还是很可玩味的。大家知道,在人类步入“文明时代”后,色彩中的这一类或那一类,不是被极端地推重乃至神化,就是被视为应当惧怕、回避乃至鄙视的。自文明史开始之后,客观的色彩便被人类主观地分为三六九等了,种种难以用语言去表述的情感、观念,便用“色”去表示。而这些,在原始时代或野蛮时代,至少是在我国新石器时代,却并不鲜明、强烈。那时,人们似乎是“平等”地看待色彩的一色彩就是色彩,它不是某种观念的代表者或符号。我以为,在考察了这个时期遗存的色彩现实后,我们所获得的信息不过如此。这一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至今我们不假思索地接受了一种“理论”,这种“理论”声称原始人类是生活在充满杀戮。

充满巫神氛围中的。那时,无安宁与平静可言,再者,初民不用某些色,这种“不用”并非缘于观念、意识,换句话说,“是不能也,非不为也”。技术的进步在当时是无从言起的,这便使他们只能在极有限的种类中进行选择(这种情况与后世大不相同,文明时代是在某种观念干预下,可以用、能够用而不用)由此我们可以想见观念对于色彩应用的影响是何等巨大了,毫不夸张地说,一部色彩史,便是一部观念的兴替史。色彩渗透入社会生活中的所有场合,它在此“场合”中显示着该时代、该地域的某种观念。

陶系色彩观念的推测至此作结,往下,我们要讨论神话、传说中所反映出的“野蛮时代”的色彩观念。

如前所述,见诸文字的色彩故事,已非原始人类的真实观念一我们处在十分尴尬的境况中:对可信的陶系遗存只能作“妄测”,而对不可信的神话却可能作有根有据的分析。因为在此类神话中有着明确的色彩传说。以下择要述来。

第一女娲补天

《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监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

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所附“三皇五帝考”中列举“三皇”之说在古代典籍中有六种,其中之一即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我们不专注于考证,只将注意力集中于女娲以五色石补天的传说所传达出来的信息。

“宇宙创生论”,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说法,华夏文化自不例外,《五运历年记》:“元气鸿蒙,萌芽兹始,遂分天地,肇立乾坤,启感阴阳,分布元气,乃孕中和,是为人也。”又,《述异记》:“盘古氏,天地万物之祖也。”“盘古开天地”之说,在民间广为流传。《史记·五帝本纪》中有很多关于“三皇”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