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食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贩盐是商人的生财之道,经营者很多。据说在清代,曾规定江南的食盐不能运到江北贩卖。同样,江北的食盐也不能运到江南贩卖,以避免纠纷。
然而,贩盐的纠纷还是屡屡出现。有一年,江南的食盐歉收,杭州知府就暗中派盐商到江北运盐,不料在长江的江面上被对方拦截住了,盐商即将此事告知杭州府。杭州府去公文协商,恳求对方给予通融。对方却不肯答应,说食盐南北分卖,是先朝立下的规约,谁也不能违背。杭州知府为此愁得食不甘味,夜不成寐。
府衙有个姓李的幕僚,是绍兴人,秀才出身,才学出众,颇为清高自负,平时不愿多管闲事,但一旦干预,总能把事情办妥。杭州知府就同李秀才商议如何来解决这贩盐纠纷。
李秀才坦诚相告:“要解决此事,势必通天,打破以前立下的规约。但革除旧规并不容易。朝廷准奏,固然能为民造福,万一怪罪下来,则非同小可,个中风险甚大,不知大人能担待否?”
杭州知府说:“为民请命是我本分,只要有理有利有节,再大的风险,我也敢于担待。”
李秀才发挥了他绍兴师爷“刀笔”的才能,当场就为知府代拟了一个奏折。他在奏折中慷慨陈词,分析了南北分贩食盐的不合理,强调革除旧规的必要性。说得头头是道,有条有理。其中主要的句子是这样的:“列国纷争,尚且移民移粟;大清一统,何分江北江南。”
这话的意思是统一的大清难道不如纷争的列国吗?为什么要自订规约,自缚手脚呢?
这份奏折由杭州知府上达朝廷后,皇帝见了感到文中所写颇有见解,觉得自己应该做一个统一的大清的主子。于是就将奏折批给户部,户部尚书不敢怠慢,又见文中所说字字有力,句句在理,就下令取消了旧规。从此,食盐就可南北调运,这次纠纷当然顺理成章地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