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有一位姓胡的县官,某天受理这么一桩奇案:有个瞎眼的中年男子来到县衙门,声泪俱下地说,自己在狂怒中不慎失手打死了年老的父亲,要求胡县令给他治罪。
胡县令随即去现场查勘。进门一看,只见一位白发老翁面朝黄土,倒在血泊中。胡县令发现死者后脑勺有三个伤口,这些伤痕有规则地分开排列着。
胡县令心生疑窦,这似乎不像一个瞎子干的。他不露声色地对瞎子说道:“你杀了人,是要抵罪的。跟我们走吧!你这一去再别想回来了!家里还有什么人?叫来和你诀别!”
瞎子脸色阴沉地说,家里仅有一个儿子。儿子被传来了,畏畏缩缩地站在瞎眼父亲的身边。此时,胡县令在一旁大声地说道:“你们父子有什么话就快说罢,今天可是最后的机会了!”
听罢这话,儿子抓住了父亲的手,低头呜咽起来。父亲也哭着对儿子道:“儿啊,以后可要好好做人,只要你今后好好地过日子,你父亲此去也没什么牵挂了。不要想念我,我眼睛瞎了,也不值得想念!”那儿子神色凄然而又慌乱,一语不发地低着头。
县官立即喝令他儿子退下。过了一会儿,他又叫瞎子退下,立即将那儿子叫来铁青着脸高声叫道:“刚才你父亲把一切都招认了,是你打死了你祖父,还想要你父亲来抵罪,你知道该当何罪吗?还不快招供?否则……”
那儿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哆嗦着说:“我确实打死了祖父,但我父亲前来投案认罪是他自己的主意,这跟我不相干,请大人饶命!”说完连连磕头。
原来他家共有四口人,他还有位叔叔,那老翁由于大儿子是瞎子,所以常常偏袒小儿子。这孙子就记恨在心,趁着有一天老翁一人在家,抡起石块就砸。父亲回来可吓坏了,为了门庭这条根,就想出了替罪的办法。
事后,人们惊奇地问胡县令怎么会得知其中的曲折。胡县令说:“你想啊,瞎子发怒打人,一般都是乱砸一气,而那三处伤口却排得清楚整齐,这显然是眼明之人所干!我一看现场就怀疑。随后我叫来了他的儿子,故意让他们生离死别,一看那儿子不自然的举动、不符常理的神情,我心里就有了谱,再趁他心神不宁之时一追问,实情不就水落石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