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银行体系的行动与公众的行为方向正好相反,并且在公众不急于购买证券的时候,大量购买证券,并创造更多的公众急于持有的储蓄存款,那么,投资的价格就没有必要下跌了。因此,储蓄存款和债券各自的相对吸引力的改变必须通过债券价格的下跌或者储蓄存款供应量的增加,或者两种方法都采用来满足。因此,债券的价格水平的下跌表明公众的“空头”并没有被银行体系创造的储蓄存款完全抵消(“空头”是为方便起见使用的一个名词,指的是同其他财富形式相比,人们对储蓄存款这一形式的喜好的增加,以及通过从银行借款而购买持有债券这一爱好的降低);或者公众的“多头”在抵消银行体系减少的储蓄存款之后还有剩余。
因此,投资的实际价格水平是公众的心理和银行体系行为的共同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投资的价格水平和所创造的多余的储蓄存款数量之间有什么确切的数量关系。其他证券的价格由于创造了一定数量的存款而高出其本来价格的幅度,取决于公众在不同的其他证券的价格水平条件下对储蓄存款需求曲线的形状3。
还有一种情况,我们会在第15章中看到,公众中出现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比以前更加倾向于银行存款,而另一种倾向于证券。在此情况下,最后的结果取决于银行是不是愿意作为二者的中间人,不是根据证券而是流动的短期预付款来创造银行存款。
不要忘记我们现在研究的问题是一个包含了多重均衡的情况,其中每一个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所有其他因素,并且无需过多地探讨第15章的内容,我们就可以把这一问题总结如下:
全部投资的价格水平以及新的投资价格水平,就是公众希望持有的储蓄存款等于银行体系愿意并且能够创造的储蓄存款总量时的价格水平4。
另一方面,正如我们已经观察到的,相对于生产成本的消费商品的物价水平,只取决于公众关于将其多少比例的收入用于储蓄的决定和企业家将他们生产的多少比例用于消费商品的产出的决定,但是这两个决定,尤其是后者,可能部分受到投资商品的价格的影响。
因此全部产出的价格水平以及利润总额取决于四个要素:[1]储蓄率;[2]新投资的成本;[3]公众的“空头”;[4]储蓄存款额;或者,如果读者愿意的话,也可以描述成取决于两个因素:[1]储蓄多于投资成本的部分;[2]由于银行体系创造的存款未能完全满足公众的“空头”而产生的过剩量。
因此,如果已知新的投资率以及生产成本,那么消费商品的价格水平只取决于公众对“储蓄”的态度。如果已知银行体系创造的储蓄存款数量,那么投资商品的价格水平(不管是新的还是以前的)只取决公众对“囤积”5货币的态度。
希望我已经清楚地解释了拥有收益和财富的公众经常要做出的两种决定之间的区别了。但是不管我们对二者之间的区别是多么的清楚,我们总是很难将两种决定的原因和结果区分开,因为这两种决定的因果以一种非常复杂的方式相互影响。这是因为储蓄的总额和投资总额,以及二者之间的区别部分是取决于投资商品相对于生产成本的价格水平;同时,公众分别对储蓄存款和其他债券的态度也部分受到对消费商品相对于其生产成本的物价水平的预期的影响。尤其是,公众对储蓄存款之外的债券的倾向发生变化,而没有被银行体系的行为完全抵消的话,就会成为影响相对于储蓄的投资率的一个强有力的因素,因此,成为扰乱货币购买力的原因。
但是,尽管这些因素相互影响,但是过度储蓄因素和过度空头因素6(我们也许可以这样称呼)在某种意义上是相互独立的,在适当附带情况下,任何程度的(不管是正或负)一方都可以与任何程度下(不管是正或负)的另一方共存。
在结束这一部分之前,我们最好进一步阐明上述结论,由于储蓄多于投资而引起的消费商品价格的下跌,如果没有伴随着公众的空头或者多头心理的任何变化或者储蓄存款总额发生变化,那么它本身并不需要新的投资商品价格相反方向的变化。我相信有些读者可能很难接受这一观点。 从事实中我们得出:根据上述假设,进入市场,并用当前的储蓄购买的投资商品(不管是新的还是以前的)的总价值总是完全等于此类储蓄的总额,并且与新的投资商品的当前产出无关。因为如果新的投资商品的价值低于当前储蓄总额的话,所有企业家的亏损肯定等于二者之间的差额。这些亏损代表了未能从当前产出的销售中获得预期中的现金量,就必须补足;预期中的现金收入中没有得到的,也必须用某种方式补足。企业家只能减少他们的银行存款或者是销售其他的资本资产才能补足这些没有得到的现金收入。为此而让出的银行存款和出售的债券可以并且完全等同于当前储蓄多于新投资的价值的那部分。
在更为普遍的情况下,公众对债券的感受或者储蓄存款的总额总是在变化的,那么如果企业家采取让出银行存款的程度,加上银行体系允许的银行存款的增加正好抵消了公众将其资产用于银行存款的倾向的增加,那么债券的价格就没有理由发生变化了。如果前者多于后者,证券价格就会上涨;如果后者多于前者,证券的价格就会下跌。
4.物价水平与货币数量之间的关系
到目前为止读者已经意识到了货币购买力(或者消费产品的物价水平)与所有产出的物价水平,同货币数量与流通速度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之前的数量方程式使人们认定的那种直接关系。之前的数量方程式不管怎么小心防护,都会让人们产生这样一种假设。
如果我们假定银行体系的习惯和行为都没有发生变化,现金存款的需求则主要取决于收益总额的大小,也就是说,主要取决于产品的收益率和产出总额;对储蓄存款的需求则主要取决于公众的空头情绪和证券价格的联合作用。或者,我们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述:如果已知货币总量,那么收益率、产出总量和证券的价格水平的组合方式中只有那些使对货币的需求与给定的货币总量相同的组合方式才是可行的。
事实上,这就意味着在均衡状态下,货币总量和消费商品的价格以及所有产出的总量之间存在一种唯一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性质在于如果货币总量增加了一倍,那么物价水平也会增加一倍。所谓的均衡状态指的是当生产要素充分利用,当公众对证券即不持有空头也不持有多头情绪,并且保持储蓄存款形式既不多于也不少于其在财富总额中的“正常”比例,当存款的总额等于新投资的成本和价值的时候。
但是这一简单直接的量化关系只是我们上述定义的均衡状态的一个现象。如果储蓄总额发生的变化不等于新投资的成本,或者如果公众对债券的态度发生改变(即使有充分的理由),转向多头或者空头,那么基本物价水平可以脱离他们的均衡价值而不会引起货币数量的任何变化或者是流通速度的改变。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到现金存款可能保持不变,储蓄存款可能保持不变,流通速度可能保持不变,货币交易量可能保持不变,产出总额可能保持不变,但是基本物价水平会发生变化。
当然,这样一种精确的平衡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在现实世界中,任何事物的改变都很可能伴随着所有其他事物的变化。但即使是这样,货币数量、流通速度和产出总额的变化程度并不会与基本物价水平的变化程度之间存在某种确定的或者可预计的比率。事实上,大家都知道这样一种情况就发生在信贷周期的某些短暂时期内。
当然还有关于利润和损失对企业家持有的商业存款总额的影响的种种可能性的假设。这些假设认为基本物价水平的变化肯定会引起货币因素的变化。上文中提到的理论上的可能性成立的情况只有一种,即当企业家在决定要将商业存款维持在多少总额的时候只受到他们生产成本的影响的情况下,而这一情况只是为了强调我们讨论的实质所假定的一个极端例子。
比如说,当企业家在决定利润或者亏损对他们的银行存款总额产生什么影响的时候,如果企业家看待他们的额外收入或者意外损失如同他们的正常个人收入的话,由于基本方程式第二项的增加而引起的物价的上涨,需要货币数量的增加(或者其他货币因素等同的变化)与基本方程式第一项的增加所引起的物价上涨所需要增加的数量一样,但是实际情况不太可能这样——事实上,利润的获得和支出如果使持有的余额产生任何重大变化的话,那么所涉及到的余额的持有会比所得的收入和支出同样增加时所涉及到的要少,至少在短期内是这样的。
并且,尽管利润的最终接受者,即股东,可能将其获得的利润看作是他们的收入(尽管利润并不属于真正的收入存款),但是由于大部分企业和行业都是以股份公司的形式组建的(即使在合伙人经营的时期情况也大体相同),额外利润并不像大多数收入一样按每星期、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的时间间隔划到个人账户上,其分配时间间隔更长,并且利润是在获得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才分配的。不仅一般需要半年的时间,而且额外利润的很大一部分通常都是划入公积金中,或者通过某种方式使股东不能拿到手。美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同时利润很可能是用以支付银行贷款,而不是留作现金,并且,正如我们开始假设的那样,商业存款的总额主要是由生产成本决定的。
另外,我们还要提到另外一个问题。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会看到,由于基本方程式第二项所引起的物价的变化使基本方程式的第一项有随后增加的倾向。随着这些趋势的不断发展,物价水平的相应上涨比完全由于基本方程式第二项的增加而造成的上涨需要更多的现金余额来维持。由于基本方程式第一项引起的物价水平的变化所涉及到的货币因素的变化,要大于第二项同等程度的变化而引起的物价水平变化所涉及到的货币因素的变化,这一事实伴随着另外一个事实:那就是变化通常是从基本方程式第二项开始的,然后扩散到第一项中,我们会发现这就部分解释了为什么某些种类的价格变化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就会消失,并且会造成相反方向的反应。
在均衡状态中,I=I′=S,我们可以用通常的货币因素来表达我们的结论,如下:
如果M1是收入存款的总额,V1是其流通速度,那我们就得出E=M1·V1,因为V1按照定义是整个社会每单位时间内的货币收入(E)与M1,收入存款总额之间的比率。
当I=I′=S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把我们的方程式改写为:
Π=P=
如果我们希望把P与货币总量M联系起来的话,便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令M1,M2以及M3分别是收入存款、商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总额,M是所有存款总额,那么M=M1+M2+M3,因此,
P=
假设w是现金存款在总存款中的比例,V是现金存款的平均速度,V1和V2分别是收入存款和商业存款的流通速度,那么,
M1+M2=wM
M1V1+M2V2=w·M·V
因此, M1=M
并且 M1V1=M
得到, P=·
方程式
P·O=M1V1
很显然与欧文·费雪教授的方程式:
P·T=M·V
有很深的关系。
二者的区别就是O代表的是当前产出,而T指的不是产出的总额,而是交易总额,并且M1,V1代表的是收入存款和其流通速度,而M,V则是现金存款和其流通速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