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理论的基本问题不仅仅是要确定恒等式或者静态方程式将(比如说)货币工具的周转与为获得货币而进行的贸易的周转联系起来。这种理论的真正任务是要动态地研究这一问题,并分析涉及到的不同因素,以便表明决定物价水平的因果过程,以及从一个平衡状态转移到另一个平衡状态的方法。
但是,我们一向熟悉的数量说的各种形式——我将在第14章中进行详细探讨——却不适用于此目的。它们不过是针对不同货币因素而阐明的许多恒等式中的特殊例子。但是,没有一种恒等式能够把现代经济体系中在某一变化时期内因果过程实际发生作用的那些因素区分出来。
并且,这些数量说还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它们所采用的标准既不是劳动力标准也不是购买力标准,而是一些其他的比较武断的标准,即现金交易标准或者是现金余额标准(在第6章中我们进行过定义)。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因为前两个标准才是我们真正的目标。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货币的劳动支配力和货币购买力是最基本的,而建立在其他消费形式上的物价水平则不是基本的。人类的努力和人类消费是使经济交易能够具有意义的最终事物。而所有其他消费形式只是因为与生产者的努力或者消费者的花费有着或远或近的关系才具有重要性。
因此,我主张抛弃那种不顾使用目的而从货币总量出发的传统方法;相反,我们要从——原因会随着我们的不断分析而日益清晰明了——整个社会的收益或者货币收入入手,从两部分出发:[1]通过生产消费商品和投资商品而分别获得的部分;[2]分别花费在消费商品和储蓄上的部分。
我们会发现,如果社会收入的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的比例相同的话,即如果用生产成本衡量产品,在消费商品和投资商品之间分配的比例与支出在当前消费和储蓄之间的分配比例是一致的话,那么消费商品的物价水平会同他们的生产成本处于均衡状态。但是如果二者之间的比例不同,那么消费商品的价格水平就与其生产成本不同。
另一方面,投资商品的价格水平取决于另一系列不同的因素,我们随后会进行分析。
1.货币价值的基本方程式
令E是整个社会在一单位时间内的总货币收入或者收益,I′是E的一部分,并且通过生产投资商品而获得,那么I′衡量新的投资商品的成本,E-I′就是生产当前的消费商品产出的成本。
我们继续令S是储蓄总额,那么E-S衡量当前收入中花费在消费商品上的支出。
我们对商品量的单位进行选择,使得每一单位的商品在基准日期内的生产成本都相同;令O是用该商品量单位衡量的在一个单位时间内的总产出,R是流动消费品和在市场上流动并被消费者购买的服务的总额,而C是投资的净增长额,那么在此情况下O=R+C。
令P是流动消费商品的价格,那么P·R代表了花费在消费商品上的当前支出,E·(=I′)就是生产新的投资商品的成本。
既然整个社会在消费商品上的支出等于其收入和储蓄之间的差额,那么我们就能得出:
P·R=E-S=(R+C)-S=·R+I′-S;
或者 P=+(ⅰ)
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基本方程式。
令W是每一单位的人类劳动的收益率(这样W就衡量货币的劳动支配力),W1是每单位的产出的收益率(即效率收益率),e是效率系数(这样W=e·W1)。
那么我们就可以把方程式(ⅰ)改写为:
P=W+(ⅱ)
=·W+(ⅲ)
因此,消费商品的价格水平(即货币购买力的倒数)是由两部分构成的,第一部分代表了效率收益率水平,即生产成本;第二部分根据新的投资商品的成本超过、等于、或者小于当前储蓄额而分别是正数、零或者负数。因此,货币购买力的稳定需要两个条件——效率收益率应该稳定,以及新的投资商品的成本应该等于当前的储蓄额。
因此上述第一部分决定的物价水平,由于产出在投资和消费商品之间的分配比例不一定等同于收入在储蓄和消费支出之间的分配比例而无法成立。因为工人在为投资而进行生产时所得的工资与他们为消费而进行生产时的所得相等,但是在获得工资后,决定到底进不进行消费取决于他们自身。同时,企业家决定这两类产出比例是多少时与此毫无关系。
读者会注意到消费商品的价格水平与投资商品的物价水平毫无关系。假设知道了效率工资的水平以及新的投资产品成本(而不是他们的销售价格)与储蓄额之间的差别,那么我们就能明确地得出消费商品的价格水平而不用顾及投资商品的价格水平。
正如我们先前探讨的一样,后者的价格水平取决于另一系列不同的考虑因素,我们将在本章的第三部分进行讨论。同时,如果我们能够假设新的投资商品的价格水平已知,我们就能对全部产出的价格水平得出如下的公式:
令p′是新的投资商品的价格水平,
Π是整体产出的价格水平;
并且I(=P′·C)是新的投资商品的增长额的价值(不同于I′,生产成本)。
那么,
Π=
=+,(ⅳ)
这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基本方程式。如上,我们可以将方程式(ⅳ)改写为:
Π=W1+(ⅴ)
=·W+(ⅵ)
2.利润的性质
接下来,我们假设Q1是从生产并销售消费产品中获得的利润,与此相对应的Q2就是从生产、销售投资商品中获得的利润,Q是总利润。
那么 Q1=P·R-·R
=E-S-(E-I′)
=I′-S;(ⅶ)
并且,又由于: Q2=I-I′,
Q=Q1+Q2
=I-S(ⅷ)
因此,生产和销售消费商品所得的利润等于新的投资成本和储蓄之间的差额(储蓄超过新的投资成本的时候,就是负值),所有产出的总利润就等于新的投资的价值与储蓄之间的差额,当储蓄超过新的投资的价值的时候,就是负值。
由此我们可以将方程式(ⅱ)和(ⅴ)改写为:
P=W1+(ⅸ)
Π=W1+(X)
这些方程式告诉我们,消费商品的价格等于生产要素的收益率加上每单位消费产品的产出的利润率,整个产出的情况也可相应得出。
当然这些结论非常明显,并且能够提醒我们所有这些方程式纯粹是表述性的,它们只不过是恒等式而已;真相本身是不会告诉我们什么的。它们唯一的重要性就在于分析并安排我们的材料使其成为追溯因果关系的一种有用的方法,通过引入现实世界中的各种外来事实,我们能够设想出这些材料来。
另外,我们还会注意到利润(或者损失)的一个奇怪特点,因为这个特点就是我们为什么有必要将利润(或者损失)从收入中分离开来,自成一个范畴的原因之一。如果企业家选择将其部分利润花费在消费品上(当然,任何事物都无法阻止他们这样做)的话,结果就是销售流动消费商品所得的利润的增长额等于已经被消费掉的利润额。这是从我们的定义中推断出来的,因为此类支出构成了储蓄的减少,因此I′和S之间的差额就变大了。所以,不管企业家在消费品上耗费的利润有多少,属于企业家的财富的增长仍然同以前一样。因此,作为企业家资本增长来源的利润,就像寡妇的油坛子——取之不竭的资源——一样,不管它们用于放纵生活的支出有多少,是永远不会枯竭的。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家造成了亏损,并且试图通过缩减他们在消费品上的正常开支来补偿亏损,即储蓄更多,寡妇的油坛子就变成了达奈德的水罐,永远都盛不满;因为减少支出的后果就是导致消费品生产商遭受同等额度的损失。因此,作为一个阶级,不管进行怎样的储蓄,其财富的减少还是会跟以前一样大。
由于公众储蓄的总额加上企业家制造流动消费品所产生的利润(或者减去损失),总是完全等于生产投资商品的成本,那么我们能认为投资商品必须总是以等于它们生产成本的价格销售吗?
不是这样的,原因就在于如果投资商品的销售价格高于他们的生产成本的话,那么生产投资商品的企业家由此获得的利润(或者损失)必定会等于投资商品的销售价格(不管该价格到底是多少)与他们的实际生产成本1之间的差额。因此,不管投资商品的价格水平是多少,从当前的储蓄中取出的用以购买投资商品的货币量加上(或者减去)当前生产的利润(或者损失)就正好等于它们的价值。
接下来我们要谈论的问题就是,什么决定了新的投资商品的价格?我们现在的结论就是:首先,利润(或者损失)是其余情形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因此,如果把利润归入收入当中(或者将损失从收入当中扣除)就不合理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企业家生产投资商品的产出总额跟过去一样的话,不管公众用于当前消费的支出有多少,储蓄永远不会减少;同样,公众用于消费品的支出的减少也不会引起储蓄的增加。
但是,利润(或者损失)一旦存在,就会像我们看到的那样(这一点将成为接下来几章的主要话题)成为随后发生的现象的原因;事实上,它是成为现有经济体系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这就是为什么把利润(或者损失)在我们的基本方程式中分离开来的关键原因。
3.新的投资产品的价格水平
当一个人决定将货币收入中的多大比例用于储蓄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当前消费和财富的拥有权之间进行选择。当他选择消费的时候,他必定会购买商品,因为他无法消费货币。但是如果他选择进行储蓄的话,他还要做出另一个选择。因为他既可以以持有货币(或者等同于货币的流动资产)的形式来拥有财富,也可以采用借贷或者实际资本的形式来拥有财富。我们可以为方便起见把这第二种选择描述为在“囤积”和“投资”之间的选择,或者,在“货币存款”和“债券”之间的选择2。
这两种选择之间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区别。关于储蓄总额的决定,以及与新的投资额有关的决定都完全与当前活动有关。但是关于是持有银行存款还是债券的决定不仅与个人财富的当前增长额有关,而且与他们现有的资本总量有关。事实上,由于当前增长在现有财富中只占有极少的比例,在这一问题中不过是一个次要的因素而已。
当一个人更倾向于以持有银行存款的形式持有其财富,而不愿意以其他形式来持有,这并不意味着他决心不管任何代价总是要以存款的形式持有财富,而是意味着在其他债券现有的价格水平条件下,他最倾向于储蓄存款(不管什么原因)。但是他对其他债券的嫌弃并不是绝对的,并且要取决于他分别对未来从储蓄存款中获得收益,以及从其他债券中获得收益的预计,这显然受后者价格的影响,以及前者所允许的利息率的影响。因此,如果其他债券的价格水平大幅下降,他就很可能被吸引去购买这些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