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齐民要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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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种谷(2)

《吕氏春秋》曰:“苗,其弱也欲孤,〔“弱,小也。苗始生小时,欲得孤特,疏数适,则茂好也。”〕其长也欲相与俱,〔“言相依植,不偃仆。”〕

其熟也欲相扶。〔“相扶持,不伤折。”〕是故三以为族,乃多粟。〔“族,聚也。”〕”“吾苗有行,故速长;弱不相害,故速大。横行必得,从行必术,正其行,通其风。〔“行,行列也。”〕”

《盐铁论》曰:“惜草茅者耗禾稼,惠盗贼者伤良人。”

《汜胜之书》曰:“种禾无期,因地为时。三月榆荚时雨,高地强土可种禾。

“薄田不能粪者,以原蚕矢杂禾种种之,则禾不虫。”

“又取马骨锉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渍附子五枚。”

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蚕矢、羊矢各等分,挠,〔搅也。〕令洞洞如稠粥。

先种二十日时,以溲种如麦饭状。常天旱燥时溲之,立干;薄布数挠,令易干。明日复溲。天阴雨则勿溲。六七溲而止。辄曝,谨藏,勿令复湿。至可种时,以余汁溲而种之,则禾稼不蝗虫。无马骨,亦可用雪汁。雪汁者,五谷之精也,使稼耐旱。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于地中。治种如此,则收常倍。”

《汜胜之书》“区种法”曰:“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

“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须良田也。诸山、陵、近邑高危倾阪及丘城上,皆可为区田。”

“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

“凡区种,不先治地,便荒地为之。”

“以亩为率,令一亩之地,长十八丈,广四丈八尺;当横分八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间分为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广一尺五寸;町皆广一丈五寸,长四丈八尺。尺直横凿町作沟,沟广一尺,深亦一尺。积壤于沟间,相去亦一尺。尝悉以一尺地积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积壤。”

“种禾、黍于沟间,夹沟为两行,去沟两边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一沟容四十四株。一亩合万五千七百五十株。种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过一寸,亦不可令减一寸。”

“凡区种麦,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亩凡九万三千五百五十株。麦上土,令厚二寸。”

“凡区种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亩凡六千四百八十株。”〔禾一斗,有五万一千余粒。黍亦少此少许。大豆一斗,一万五千余粒也。〕

“区种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区种,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

“上农夫区,方深各六寸,间相去九寸。一亩三千七百区。一日作千区。区种粟二十粒;美粪一升,合土和之。亩用种二升。秋收,区别三升粟,亩收百斛。丁男长女治十亩。十亩收千石。岁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亩千二十七区。用种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区。”

“下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亩五百六十七区。用种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区。”〔谚曰:“顷不比亩善。”谓多恶不如少善也。西兖州刺史刘仁之,老成懿德,谓余言曰:“昔在洛阳,于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试为区田,收粟三十六石。”然则一亩之收,有过百石矣。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

“区中草生,茇之。区间草,以铲铲之,若以锄锄。苗长不能耘之者,以刨镰比地刈其草矣。”

汜胜之曰:“验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择’取减法,‘神农’复加之。”

“骨汁、粪汁溲种:锉马骨、牛、羊、猪、麋、鹿骨一斗,以雪汁三斗,煮之三沸。取汁以渍附子,率汁一斗,附子五枚。渍之五日,去附子。捣麋、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挠和之。候晏温,又溲曝,状如‘后稷法’,皆溲汁于乃止。若无骨,煮缲蛹汁和溲。如此则以区种之,大旱浇之,其收至亩百石以上,十倍于‘后稷’。此言马、蚕,皆虫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虫,骨汁及缲蛹汁皆肥,使稼耐旱,终岁不失于获。”

“获不可不速,常以急疾为务。芒张叶黄,捷获之无疑。”

“获禾之法,熟过半断之。”

《孝经援神契》曰:“黄白土宜禾。”

《说文》曰:“禾,嘉谷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谓之禾。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

崔寔曰:“二月、三月,可种禾。美田欲稠,薄田欲稀。”

《汜胜之书》曰:“禾,夏至后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时,令两人持长索相对,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谷不伤矣。”

《寔胜之书》曰:“稗,既堪水旱,种无不熟之时,又特滋茂盛,易生芜秽。良田亩得二、三十斛。宜种之,备凶年。”稗中有米,熟时捣取米,炊食之,不减粱米。又可酿作酒。〔酒势美酽,尤逾黍、秫。魏武使典农种之,顷收二千斛,斛得米三四斗。大俭可磨食之。若值丰年,可以饭牛、马、猪、羊。〕

“虫食桃者粟贵。”

杨泉《物理论》曰:“种作曰稼,稼犹种也;收敛曰穑,穑犹收也:古今之言云尔。稼,农之本;穑,农之末。本轻而末重,前缓而后急。稼欲熟,收欲速。此良农之务也。”

《汉书·食货志》曰:“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师古曰:‘岁月有宜,及水旱之利也。五种即五谷,谓黍、稷、麻、麦、豆也。’”〕“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五谷之田,不宜树果。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非直妨耕种,损禾苗,抑亦堕夫之所休息,竖子之所嬉游。

故齐桓公问于管子曰:“饥寒,室屋漏而不治,垣墙坏而不筑,为之奈何?”管子对曰:“沐涂树之枝。”公令谓左右伯:“沐涂树之枝。”期年,民被布帛,治屋,筑垣墙。公问:“此何故?”管子对曰:“齐,夷莱之国也。一树而百乘息其下,以其不捎也。众鸟居其上,丁壮者胡丸操弹居其下,终日不归。父老柎枝而论,终日不去。今吾沐涂树之枝,日方中,无尺荫,行者疾走,父老归而治产,丁壮归而有业。”〕

“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师古曰:‘力谓勤作之也。如寇盗之至,谓促遽之甚,恐为风雨所损’。”〕

“还庐树桑,〔“师古曰:‘还,绕也。’”〕菜茹有畦,〔《尔雅》曰:“菜谓之蔌。”“不熟曰馑。”“蔬,菜总名也。”“凡草、菜可食,通名曰蔬。”“案生曰菜,熟曰茹,犹生曰草,死曰芦。”〕瓜、瓠、果、蓏,应邵曰:‘木实曰果,草实曰蓏。’张晏曰:‘有核曰果,无核曰蓏。’臣瓒案:‘木上曰果,地上曰蓏。’《说文》曰:‘在木曰果,在草曰蓏。’”

许慎注《淮南子》曰:在树曰果,在地曰蓏。郑玄注《周官》曰:“果、桃、李属;蓏、瓠属。”〔郭璞注《尔雅》曰:“果,木子也。”高诱注《吕氏春秋》曰:“有实曰果,无实曰蓏。”宋沈约注《春秋元命苞》曰:“木实曰果;蓏,瓜瓠之属。”王广注《易传》曰:“果、蓏者,物之实。”〕殖于疆易。〔“张晏曰:‘至此易主,故曰易。’师古曰:‘《诗·小雅·信南山》云:中田有庐,疆易有瓜。即谓此也。’”〕

“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人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师古曰:“班白者,谓发杂色也。不提挈者,所以优老人也。”〕

“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服虔曰:‘一月之中,又得夜半,为十五日,凡四十五日也。’”〕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师古曰:‘省费燎火,省燎、火之费也。燎,所以为明;火,所以为温也。’”〕

“董仲舒曰:‘《春秋》他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禾也。’”

“赵过为搜粟都尉。过能为代田,一三圳,〔“师古曰:“圳,垄也,字或作畎。’”〕岁代处,故曰代田。〔“师古曰:‘代,易也。’”〕古法也。”

“后稷始圳田:以二耜为,〔“师古曰:‘并两耜而耕。’”〕广尺深尺曰圳,长终,一三圳,一夫三百圳,而播种于圳中。〔“师古曰:‘播,布也。种,谓谷子也。’”〕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师古曰:‘耨,锄也。’”〕因隤其土,以附苗根。〔“师古曰:‘隤,谓下之也。音颓。’”〕故其《诗》曰:‘或芸或,黍稷儗儗。’〔“师古曰:‘《小雅·甫田》之诗。儗儗,盛貌。芸,音云。’”芸,除草也。耔,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尽而根深,能风与旱,〔“师古曰:‘能,读曰耐也。’”〕故儗儗而盛也。”

“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畮五顷。〔“邓展曰:‘九夫为井,三夫为屋,夫百畮,于古为十二顷。古百步为畮,汉时二百四十步为畮,古千二百畮,则得今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畮一斛以上,〔“师古曰:‘缦田,谓不为圳者也。’”〕善者倍之。”〔“师古曰:‘善为圳者,又过缦田二斛已上也。’”〕

“过使教田太常、三辅。”〔“苏林曰:‘太常,主诸陵,有民,故亦课田种。’”〕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苏林曰:‘为法意状也。’”〕

“民或苦少牛,亡以趋泽。〔“师古曰:‘趋,读曰趣。趣,及也。泽,雨之润泽。’〕故平都令光,教过以人挽犁。〔“师古曰:‘挽,引也。音晚。’”〕过奏光以为丞,教民相与庸挽犁。〔“师古曰:‘庸,功也,言换功共作也。义亦与庸赁同。’”〕率多人者,田日三十畮,少者十三畮。以故田多垦辟。”

“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壖地,〔“师古曰:‘离宫,别处之宫,非天子所常居也。壖,余也。宫壖地,谓外垣之内,内垣之外也。诸缘河壖地,庙垣壖地,其义皆同。守离宫卒,闲而无事,因令于壖地为田也。’”〕课得谷,皆多其旁田畮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辅公田。〔“李奇曰:‘令,使也。命者,教也。令离宫卒,教其家,田公田也。’韦昭曰:‘命,谓爵命者。命家,谓受爵命一爵为公士以上,令得田公田,优之也。’”〕又教边郡及居延城。〔“韦昭曰:‘居延,张掖县也,时有田卒也。’”〕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