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流出密苏里州时,密西西比河又接纳了一奉支流——俄主俄河,而在它们的汇合地区,便是著名的肯塔基州,该州还有一个别称——“牧草州”。
虽然从地理位置上看,肯塔基州紧邻阿巴拉契亚山脉,但这里的开发远不如东部13州。在历史上,这一地区曾被印第安人的肖尼部落视为圣地,因此直到1750年前都没有常住居民。不过在此之后,随着殖民者的到来,肯塔基迅速发展起来。美国独立后,肯塔基曾作为弗吉尼亚州的一个郡。1790年,弗吉尼王州同意肯塔基脱离。
一、伟大的解放者:林肯
1.美国的危机
1812年美英战争结束以后,美国避开了同欧洲大陆的冲突,整个国家从此全力以赴地进行国内发展。与此同时,人口也急剧增加。仅仅从1850年到1860年10年间,全国人口就由2300万猛增到3100万,比英国还多200万。
源源不断涌向美国的移民使得在以前只有地鼠和野兔的草原上出现了许多小镇,小镇又扩展成为城市。
而横贯大陆的铁路,铁制的远洋轮船,使用动力传动的工厂——这些近代工业文明硕果的出现与普及,更是极大地增强了美国的实力。
19世纪中叶,在全世界许多人的眼里,美国已是一个有着广阔无比的土地和唾手可得的财富、几近梦幻般的国家。
然而,在繁荣、兴盛的表象背后,奴隶制——这颗定时炸弹却在滴滴嗒嗒地走个不停,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
在美国,奴隶制的存在比美国建国要早得多,说它根深蒂固、势力雄厚一点也不夸张。加上众多的南方奴隶主当年为独立战争立下过汗马功劳,战后又有不少人跻身于上层决策圈中,所以,奴隶制不仅一时难以废除,而且还在宪法的保护下,照例盛行于南方各州。
开国之初,南方奴隶还不到70万人,到1860年竟增至近400万人,几乎占了全国人口的1/8。正是靠着剥削、役使这些可怜的黑奴,南方种植园奴隶主们不仅大发横财、腰包鼓胀,而且个个骄横无比、气焰嚣张。在南部各州,谁发表反对奴隶制的议论谁就犯法,谁鼓动黑人奴隶造反谁就会被判处绞刑。
南部官员和奴隶主们不仅在各州设立了许多公司,专营贩奴的勾当,而且还三天两头拿着搜查证到北部来追捕他们在逃的“私产”。
拉衫褴褛的奴隶被拍卖、被成群地用铁链锁住押往南部棉花种植场的悲惨场面已是司空见惯。
惨无人道的奴隶制不仅激起了黑人奴隶们的激烈反抗,而且使越来越多的白人加入到废奴志士的行列之中。
1852年,哈里特·比彻·斯托夫人出版了一部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小说。此书迅速风靡全美,并使千千万万的人确信俄亥俄河以南的各蓄奴州犯有十恶不赦的罪行。
在该书结尾,斯托夫人预言:
“这是一个世界各国剧烈动荡的时代,一股威力无穷的潮流正在汹涌澎湃地席卷全球,其势之猛犹如地震。美国能安然无恙吗?凡是内部存在着极端的不正义而又听之任之的国家,都蕴藏着大动荡的因素。”
这部小说接二连三地再版,并被改编成戏剧上演,其充满愤怒和不平的紧张剧情“使观众看得气都喘不过来”。
1854年,奴隶安东尼·伯恩斯案件更是轰动全国。这个黑人奴隶从弗吉尼亚州的一个种植园里逃了出来,躲藏在一艘开往波士顿的船上,但不幸被抓住了。
联邦政府的一名官员勒令把他押返弗吉尼亚。当地人被激怒了,他们在一位牧师的率领下冲进法院去劫救伯恩斯。在随后的一场激烈搏斗中,一个警察局副局长被杀。
当这个孤独的黑人奴隶被押上驶向弗吉尼亚的轮船时,波士顿街头出现了这样的壮观景象:一方面,是当局出动的有骑兵、海军陆战队、装上炮弹的大炮和12个步兵连组成的押送队伍,一个个剑拔夸张,如临大敌。
另一方面,是全城的商店一律关门,所有门窗统统挂上了黑纱,人们伫立街头,默不作声地为这个奴隶送行。
尽管强权暂时压倒了正义,但是自这次事件之后,声讨奴隶制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越来越多的人自动参加了旨在帮助黑奴从南部逃到北部或加拿大的秘密组织——“地下铁路”。
南方奴隶主自然不甘示弱,他们利用各种时机、各种手段在50年代的美国政治舞台上,呼风唤雨,兴风作浪。
1854年1月,野心勃勃的伊利诺斯州民主党参议员斯蒂芬·道格拉斯在参议院提出了一项法案,要把地处密苏里州、衣阿华州和明尼苏达州以西的地区组建为“内布拉斯加领地”,宗旨是“有关的领地在作为一个或一些州被接纳加入合众国时,将根据它们届时宪法的规定,作为蓄奴州或自由州加入”。
这一措词虽然明显违背了著名的“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但南方议员们却仍不满意。因为当年的“密苏里妥协案”规定:密苏里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缅因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在“路易斯安那购地”即美国西部地区内,凡在北纬36度30分以北之地区内,除密苏里以外一律不准蓄奴。这就是说,未来的西部新州将禁止奴隶制。
鉴于南部民主党同仁对此不满,很会见风使舵的道格拉斯将措词改为“凡有关各领地及今后新建各州之内奴隶制的问题,将由在其境内居住的人民通过适当的代表来解决”。
岂料,南部代表得寸进尺,非要坚持废除“密苏里妥协案”。道格拉斯为了想在未来的总统选举中获胜,竟屈从了南方民主党人。
因此,这个被命名为“堪萨斯一内布拉斯加法案”的内容包括:建立两个准州,南面是堪萨斯,北面是内布拉斯加,两个州的选民可以自行决定本准州应成为自由地区还是蓄奴地区。
此外,还明文废除了在此之前“一直被视为神圣的”“密苏里妥协案”。当年5月,该法案在国会通过后,举国震惊,群情激愤。但南方奴隶主们却得意忘形,他们派遣一批批暴徒涌入堪萨斯,用武力强制推行奴隶制,从而引起了旷日持久的堪萨斯内战。
南部奴隶主势力的猖獗在1857年联邦最高法院对德雷特·司各脱一案的判决主体现得尤为明显。
司各脱是一个奴隶,他的主人曾把他带过密苏里妥协案规定奴隶制是非法的地区,于是他起诉要求得到自由。这一正当要求遭到了密苏里州最高法院的否决,司各脱仍被判做奴隶。
官司打到联邦最高法院,9名法官中有4人不同意密苏里州法院的判决,但另外5人则是来自蓄奴州的,他们自然为南部奴隶主说话。结果,81岁的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罗杰·布鲁克·坦尼在3月6日的宣判中明目张胆地宣称:
“国会无权在各准州中禁止奴隶制;密苏里妥协案是违反宪法的;一个奴隶是一份财产,如果一个奴隶主把他的财产带到一个以美国宪法为最高法律的地区,那么他的财产是不能被剥夺的:黑人奴隶或其祖先是奴隶的自由黑人,均不能成为美国公民。宪法中的‘公民’一词原意不包括黑人。
一个多世纪以来,黑人一直被认为是劣等种族,无论在社会或政治事务中,他们都根本不配同白种人打交道。黑种人是如此的低劣,以致他们不配享有白人非尊重他们不可的权利,使他们成为奴隶是正当和合法的,对他们是有好处的。凡是有利可图时,黑人都可被当作一件普通商品和货物进行买卖和处置。”
这位道貌岸然的大法官在宣读时还引述了《独立宣言》中的“一切人生来平等”的话,他说:
“上述笼统的字句似乎是包括全人类的……但显然无可争辩的是,这句话的原意并不包括被当作奴隶役使的非洲人种在内。”
如此荒谬的判决实际上是使奴隶制在全国合法化,这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广大人民的痛斥和反对。
然而南部各州对此却一片喝彩之声,其政治代言人公开说:
“谁反对最高司法机关的最后判决,谁就是企图给我们政府的整个共和制度以致命的打击。”
更有一名来自南部的国会议员借此对北方大放厥词:
“我们的奴隶是终身受雇用的,待遇优厚;而你们的雇工是按日受雇的,待遇菲薄,无人照顾……不正是这样吗?你在纽约市一天见到的乞丐比你在整个南部一生见到的还要多。”
严酷的现实使许多人逐渐认识到,美国决不应容许如此黑暗的势力存在,要铲除奴隶制度必须靠战斗,必须使用武力。
1859年10月,约翰·布朗领导的一次白人和黑人联合起义,终于奏出了美国废奴运动的时代最强音。
约翰·布朗,1800年出生于俄亥俄州的一个白人劳动者家庭,其祖先是从英国搭乘“五月花”号到北美的第一批移民,他的祖父辈中有两个人曾参加过美国革命战争。
布朗37岁那年,他把全家人召集在一起,让每人都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
“我谨当着众人之面向上帝起誓,我将贡献我的一生为摧毁奴隶制度而努力。”
1856年堪萨斯内战时,布朗率子前往参战,亲自处决了7个蓄奴派凶手,威震一时。
1859年10月16日夜,布朗在经过一系列精心筹划准备后,率领14个白人和5个黑人,一举袭击了弗尼吉亚州的哈泼斯渡口,很快攻占了政府的一个军械库和兵工厂。起义者砸破大门,俘虏岗哨,逮捕奴隶主,还号召被释放的奴隶向一切地方的奴隶传播自由的消息。
电报飞抵华盛顿,当局生怕酿成大规模动乱,急忙命人通知罗伯特·爱德华·李上校率90个海军陆战队员前往镇压。
经过两次短暂的交火,起义者寡不敌众,除牺牲者外,布朗等人皆被捕。弗吉尼亚州当局指控布朗犯了杀人、叛逆、煽动奴隶造反罪。
在法庭上,他毫无惧色,镇定自若地陈述了自己的理想与信念:
“我为穷人战斗,我认为这是正义的,因为他们并不比你们当中的任何人低劣。……上帝是不会偏袒任何人的。……现在如果为了进一步推动正义事业需要我付出生命的话,那么我将毫不吝惜地献出它。”
1859年11月2日,弗吉尼亚州法院判决布朗绞刑。消息传出后,举国沸腾,各种声援不绝于耳,抗议活动此起彼伏。
远在法国的世界大文豪维克多·雨果撰文抗议道:
“当我们想到美国时,我们想到一个伟大的人物华盛顿。现在,在这个华盛顿的国家发生了些什么事呢?约翰·布朗,刚刚受完审判,与他一起的有他的同伴史蒂文斯、考泼克、格林和考波兰。这是什么审判呢?
布朗躺在担架上,六处伤口,半张着口,头上两处、胸上两处、臂上一处及屁股上一处。别说看,听了也已吓人。他的血在床垫上流,他两个儿子的灵魂伴着他,他的四个同伴——受伤的战友伴着他。一个叫亨特的检察官要求赶快了结此案,法官派克表示同意,辩护乃匆匆告毕,大量伪证被采纳。
法庭上带来了两尊炮,上好火药,奉命万一有人劫法庭,可以马上把被告打死。朋友们,这一切,不是发生在土耳其,而是发生在美国。
就我本人而言,我同其他人一样,出于人类的良心,噙着眼泪,指望人道法则之助,把布朗救出来……”
然而,呼吁也好,抗议也罢,都无法打动南方奴隶主的铁石心肠。
一个月以后,布朗终于被送上了续刑台。临刑前,他在查尔斯敦监狱里写下了一份气壮山河的遗书:
“我,约翰·布朗,现在坚决相信,只有用鲜血才能洗清这个有罪的国土的罪行,我过去自以为不需要流很多的血就可以做到这一点,现在我看到,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
布朗虽死犹生,在他的事业及精神的强力感召下,弗吉尼亚、密苏里、得克萨斯、亚拉巴马、密西西比、佐治亚、南卡罗来纳等州的奴隶相继起义,沉重地打击了各地奴隶主势力,促进了废奴派在革命基础上的团结。
正如著名的废奴主义者温德尔·菲力浦斯在布朗起义后不久所言:
“美国人民在经历30年的思想起义阶段后,现在反奴隶制斗争已进入新的阶段——武装起义阶段。”
2.—个小妇人与一场大战争
1811年,哈里特·比彻·斯托出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利奇费德的一个牧师家里。她从小受到神学的熏陶,一生基本上都是在宗教的氛围中度过的。青少年时期,她在哈特福受过良好的教育,特别酷爱读书。除了学习神学外,她还大量地阅读拜伦和斯考特的作品,这两位著名作家对她以后的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哈里特·比彻·斯托十四岁时,全家搬到波士顿,几年后又迁至辛辛那提,她父亲利曼·比彻被任命为那里的莱恩神学院院长。哈里特随父亲在辛辛那提一直住到1850年。她在中学任教不久结识了莱思神学院的教员卡尔文·斯托,结了婚,并生养了6个孩子。在这段时间里,她偶尔为杂志撰写短文和小说。
辛辛那提市位于肯塔基的俄亥俄河河畔,郊外是星罗棋布的大农奴主种植场。当时,那里是北美废奴运动的中心之一,在市区经常能听见反对黑奴制的激昂的演讲。同时辛辛那提还是各地逃奴的避难地,他们通过“地下铁路”,把辛辛那提作为中转站,然后逃奔加拿大或北方自由州。
在废奴运动的影响下,斯托夫人一家对黑奴也深表同情。利曼·比彻的家里就安置过逃奴,这使斯托夫人有机会亲耳听到逃奴诉说悲惨的遭遇,控诉奴隶制的种种罪恶。以后,斯托夫人又得到一次机会,与朋友一起访问了肯塔基州梅斯维尔的几个种植场,耳闻目睹了黑奴劳动和生活的惨状——后来就成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里谢尔比种植场的雏形。斯托夫人的弟弟是个商人,经常往返于新奥尔良和“红河”郡之间,他给斯托夫人讲述了许多关于南方奴隶主暴戾恣睢、惨绝人寰的真实故事,特别是他讲述在密西西比河一艘商船上邂逅的一个凶残的奴隶主的劣迹,使斯托夫人大为震惊。后来,斯托夫人便在此人的基础上成功地塑造了莱格利这个反面人物形象。
1850年,斯托先生受聘去缅因州的鲍丁学院任教授,于是全家迁到新英格兰北部。在那里,斯托夫人逐步成为一个坚定的废奴主义者。
有一天,斯托夫人接到嫂嫂的来信,嫂嫂爱德华·比彻夫人在信中请求她写点东西,让全国人民都能知道可恶的奴隶制是什么样子。当时,斯托夫人家里人都支持她,而且他们也是废奴运动的积极参加者。
她的哥哥爱德华曾在波士顿一个教堂里发表慷慨激昂的废奴演讲,她的另一个哥哥亨利·华德在布鲁克林教堂举行引人注目的特殊的黑奴拍卖,让他们获得自由。所以,斯托夫人表示要学哥哥的样,她一定要写。她说:“上帝帮助我吧。我将要把我所了解的事情写出来。只要我活着,我就一定写。”
几天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第一章就写出来了。据斯托夫人的回忆,有一次,她在布伦斯威克教堂做礼拜,突然创作灵感涌上心头,汤姆叔叔的遭遇渐渐在她脑海里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当天下午,她回到家,锁上门,就疾书起来。稿纸不够,她就用食品包装纸代替。写完第一章后,斯托夫人念给丈夫和孩子们听。他们深受感动,斯托先生鼓励妻子继续写下去,说:“这样写下去,你就可以写一部了不起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