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桂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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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童年记忆

一、小姐姐

许多许多年前,这次真的是很久以前,远到连“文革”都还没发生,大约是60年代中期,那时我还不到四岁——确实还不到四岁,因为这件事情过后,有一天我挥着一面小红旗,一边在院子里走,一边喊:“我四岁了!我四岁了!”那时都好这一口,遇到什么事都要挥旗帜喊口号,我也染上了这种习气,一点屁大的事都要嚷嚷。还是说回来吧,这是一座医院职工的大院子,孩子们的爸爸妈妈要么是医生,要么是护士,于是小朋友玩游戏,也会跟医学沾点边。那天我们五六个小朋友,全都是小男孩,有三四岁的,有五六岁的,在一个小姐姐的指挥下,齐刷刷坐一排,小姐姐也就七八岁,但是在那个年龄段,大个一两岁,威望就大多了,我们都听她的。

她要我们一个个露出小鸡鸡,随后她呵呵双手,上前搓一下,搓完这个搓那个,说这叫体检,医院都这样。游戏结束大家一哄而散,也没当回事。可是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小朋友,什么事都要告诉妈妈,妈妈知道了,没多久妈妈们全知道了,都很生气,不过也只是生气,毕竟只是小姐姐搓了小弟弟们,如果是小哥哥摸了小妹妹们,那可不得了。那件事情过后,小姐姐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后来随全家搬走了。又过了十几年,一次我在街上看见她,她穿白色裙子,骑车风一般从我身边掠过,回头给了我一个笑容。

二、冰棍

小时候过夏天,离不开大葵扇和凉席。那葵扇就是葵树的一片叶子,不但可以扇风,还能驱蚊虫,记得以新会产的最好。凉席也是好东西,找块清凉地儿一铺,就可以入睡。小孩子最喜欢的是冰棍,那时候没冰箱,也没空调,整天热乎乎的,吃根冰棍是莫大的享受。冰棍分几种,两分钱的叫果味冰棍,是最便宜的,其实也没什么果味,加了点色素,红黄绿都有,小贩吆喝“冰棍冰棍,两分钱一根”,指的就是这种。

三分钱的是豆沙冰棍,绿豆沙一般占冰棍的四分之一,但因为是人工随手放的,也有占到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我吃过一根绿豆沙占四分之三,可以直接叫豆沙棍了。还有一种叫牛奶冰棍,最贵了,要五分钱,说是牛奶的,可不是我们想象的全是牛奶,只是加了一点牛奶或奶粉,稀稀薄薄的,跟洗奶锅的水差不多。想想也是,那时连牛都没几头,哪来奶,不过意思意思而已。后来国营商家不好意思了,改叫奶味冰棍,名字倒是挺贴切的,不过价钱没变,还是五分。

三、青工

在“文革”期间度过童年,可看的书是很少的,可偏偏又认得字,于是经常到十字街、阳桥一带找字看,标语横幅大字报都看,不过那些内容骂骂咧咧的,没意思。最好看的是布告,不是如今的商品介绍,而是死刑判决书。每次处决犯人时,都会贴出判决布告,公布犯人姓名、年龄和犯罪事实,同时在姓名上打一个红叉。罪犯有各种各样,政治犯居多,比如搞暴乱呀,搞阶级报复呀,里通外国呀等等,是真是假也不知道,最引人眼球的是强奸犯。那时候描述流氓行径是不会用性侵、猥亵这种含蓄字眼的,用的都是很直接的动词,比如摸、捏等等,还有一个词叫抠弄,当时年纪小,字认得不少,毛没长几根,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明白,为什么要抠弄?抠哪里,弄哪里,不明白。

还有一个词叫奸尸,也很费想象力。至今记得当时轰动全城的一桩案子,说一老师傅收一青工做徒弟,徒弟爱上师傅的女儿,师傅也有意以女相许。一次徒弟带师傅女儿上月牙山采药,在山上僻静处提出性要求,被女羞涩拒绝,结果一时兴起强逼女就范,缠斗中将女勒死随后奸尸。去过七星公园的人都知道月牙山,那地方林木葱郁风景独好,不想却发生这样的悲剧。小城人展开了想象的翅膀,把这件事渲染到极致,一时间谁也不敢再上月牙山了,而童年的我除了不明白抠弄,更不明白既然爱,为什么要勒死、要奸尸。

四、三个蛋

“文革”后期大局已定,在军方的支持下,誓死捍卫主席的甲派,战胜了誓死捍卫主席的乙派,社会总算安定下来了,我们又可以上课了。院子里搬来了一户新人家,家中有兄弟两个,弟弟跟我一样大,都读三年级,成了隔壁班同学。我要说的不是同学,是同学的哥哥。这小哥哥比我们大两三岁,自然也比我们懂事,想得也比我们多。我们就知道吃饭,小哥哥除了吃饭,还要想一些道理。

一天吃中饭时,他忽然来到院子里,一个人痛哭起来。我们闻声赶紧跑出去,问他怎么啦,他也不说,我们也不会安慰人,只好围着他跟着难过。那年头难过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我们都习惯了。没多久同学的妈妈出来了——对啦,同学的父母都是东北人,我们叫“南下干部”。她说这是咋整的啦,哭什么呀?小哥哥见妈妈来了,哭得更厉害了,一边哭一边说:“我们老师……说了,旧社会……贫下中农……的鸡,好不容易生下……一个蛋,十天半月都舍不得……吃,可我爸刚才……一口气就吃了三个蛋!”

五、孔老二

上小学时正遇上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学校的墙壁上挂了好多漫画,都是讽刺孔子的,比如画孔子分不清稻子和麦子啦,见了南子夫人流口水啦等等。对了,那时不兴叫孔子,叫孔老二,因为他在家排行老二。我当时暗想,要是按这种叫法,我也应该叫沈老二的,只是我没什么名气,没人这样叫我。

“批孔”归“批孔”,我也管不着,可是我喜欢看书,到处找书看——书店里倒是蛮多书的,光是马恩列斯毛就有好几排,可那些书没人看,都起灰尘了。我想看小说,比如《红岩》什么的,说实话《红岩》还是蛮好看的,尤其是小萝卜头的故事。一次我进新华书店,里面黑乎乎的没人,售货员不见了,我站在柜台前发了一会儿呆,就见一个邮递员进来,把一包书放柜台上转身就走。我当时就起了占有的念头,谁知道里面是不是一大包小说呢,何况我的浙江老乡孔乙己早就说过,窃书不能算偷!我抱住那包书一口气跑到文化宫僻静处,打开一看,是十本一模一样的《剥开孔老二的画皮》。

六、胖阿姨

我从小是吃食堂长大的。父母太忙了,尤其是“文革”后期,要么斗别人,要么挨别人斗,基本没时间做饭。我那时甚至觉得,人生来就要去食堂打饭,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有个同学天天在家吃,问他为什么不吃食堂,他说食堂的饭菜不够味。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必须吃食堂的。我吃的是医院食堂,那食堂位置没变过,但窗口变来变去的。不过无论怎么变,里面总有个打菜的胖阿姨,排在长长的队伍里,远远就能看见她忙来忙去。

食堂的菜通常是分开炒的,青菜归青菜,肉归肉。所谓肉,往往是一种类似肉酱的东西,别小看那勺肉酱,舀一勺浇在青菜上,吃着比什么都香,一天的力气也有了,那是我们每餐的精华所在。所以每次排队到窗口,我都眼巴巴的看着那只装肉酱的大盆子,巴望胖阿姨给我多舀点。勺子在她手里,舀多舀少全凭她兴致的大小。可要想人家多舀点,你总得有所表示呀,比如平日给她家小娃娃塞个梨。我们小孩子家家的,哪有这本事,自己都没梨吃,怎么塞?那我给她什么呢?笑。每次排到窗口前,我的脸上都堆满了给她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