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民事纠纷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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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在火灾发生时帮邻居救火而丧身,邻居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吗?

一天半夜,某村的江某家发生火灾,与江家只有一墙之隔的刘某听到呼救声后立即冲出去救火。经过半小时的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了,刘某回家重新睡觉。十几分钟后,刘某的妻子发现刘某脸色异常,呼叫也没有反应,急忙打120求救。但医生赶到时刘某已经死亡。刘某的妻子可以向江家要求一定的补偿吗?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见义勇为赔偿案。见义勇为,是指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制止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害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行为中受益人承担补偿责任的规定,邻居江某应当对此承担补偿责任。

因此,刘某的妻子可以向江某主张一定补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