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约定利息。
目前,在我国金融机构借款的,借款人都需要根据借款的期限等情况,向贷款人支付利息。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是根据人民银行利率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其利率应当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民间贷款,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这由当事人进行选择。
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利息的,借款利率就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利率限制的规定。对自然人借款利率做限制性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贷款人有高利放贷的行为。高利放贷的行为不仅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其他不少国家的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虽然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没有关于高利借款的限制性规定,但是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问题》中对民间借贷的问题作出了规定,明确民间借贷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近些年来,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对高利借贷行为的认定也是依据该规定处理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但是利率不能高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