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以一头大象为题材,写过一首《……他走着》,刊于《人民文学》同年第8期;2003年又以一般野生动物为题材,写过一首《在旷野的那边》,刊于《人民文学》2004年第2期。这两首动物诗之间,说不上有什么内在的联系,但把它们摆在一块儿来读,却也并非无话可说。
《……他走着》写一头野象,离开了配偶、子女和同类,孤独地在旷野里走着,走了一生,一直走到生命的终点。我与大象没有任何亲密的接触,不过从某本书或某部影视,或者从儿时动物学讲义留下的某些记忆,对它产生了一点未必确切的印象,那就是它一生永远走着,从被遗忘的出发点起步,没有停顿,没有到达,没有再出发,一直走到死亡。这也不是出于想当然,印象毕竟是以经验为基础,原来有一次,在一个相当简陋的动物园里,一片对任何野生动物都不算很大的生存空间,由两个被拆除一面栅栏的巨大的木笼对接而成,里面正有一头躁动不安的大象来回地走动,从这个木笼转身走进那个木笼,再从那个木笼转身走回到这个木笼,它仿佛从来没有想到休息,又仿佛从来也走不到尽头,反过来令观众(幼小的我便是其中之一)感觉到,这片空间显得比实际上更其狭小了。这点确切的经验加深并固定了那点未必确切的印象,于是从那不断移动的脚步,我似乎看出了永恒的动,而那从来走不到的尽头又似乎证明,永恒的动同时正是永恒的静。这种动态的静,或者静态的动,不知怎么竟使我感到一种未能超越人寰而难免的恐惧,而对不以人的恐惧为恐惧的大象,我便开始怀着深深的敬意了。用几个虚点和“他走着”三字,作为我为它所写的这首诗的标题,是想表明我虽然对它的精神状态一无所知,却一直把它视为自己的同类,因而将它称作“他”。
《在旷野的那边》,试图通过对比的手法,暗示旷野的这边。旷野这边以弱肉强食为法则,血腥,危险,然而自由,可称为野生动物的天堂,虽然是个朝不保夕的天堂。在旷野的那边,没有危险,没有血腥,没有弱肉强食,然而也没有自由;自由被换成了“安全”的地方,就是野生动物被人发现并捕获之后终身停留的地方,即动物园、马戏团和博物馆。在动物园里,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空前缩小,却仍然保持着具体而微的固有生态:猴子有自己打秋千的树木,老虎有自己散步的院落,黑熊有自己跳高的深窨,白鹤有自己飞翔的高笼……。在人类意志的指导下,大家各自学会了一门为人类寻欢作乐的技巧,如猴子骑自行车,大象跳踢踏舞(当然不是所有动物,尤其不是猛兽如虎豹之类,能够并愿意学会这些令自己蒙羞的技巧),才有机会出台献艺,从而获得掌声,这便是马戏团。等到动物们年迈体衰,寿终止寝,如当年的英姿仍有使用价值,便更有荣幸被剥制而陈列于博物馆。看来,沾人道主义的光,野生动物在那些地方果然享受到某些幸福,那也只能说是地狱墙边点缀了几朵惨白的小草花而已。和旷野这边相比,旷野的那边再怎样加以美化和颂扬,对于野生动物的命运毕竟是一种讽刺。
从“他走着”的旷野的这边来看,动物和人在自然界本来是一样的,是平等的,二者本应当是永远的朋友。作为动物的朋友,人本应当在动物园、马戏团和博物馆以外的地方,以平等的方式和自己的朋友相处。那么,动物和人为什么不能走在一起,一起走着,走回到旷野这边来,共同建立一种适应他们的友谊的生活关系呢?这就是我把两首似乎没有联系的动物诗摆到一块儿来读之后并非无话可说而想说的。
200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