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很难处理的事情和局面。例如,我们不知道自己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进退两难;引起了某人情绪的不稳定而不知道该如何控制。这就需要我们懂得一些心理战术,巧妙地左右对方的情绪和行为,引导其向着自己想要的方向走,从而化解尴尬的场面,解除自身的危机,赢得既有的利益。
美国人詹姆斯·瑟伯曾写过这么一段文字:
突然,一个人跑了起来。也许是他猛然想起了与情人的约会,现在已经过时很久了。不管他想些什么吧,反正他在大街上跑了起来,向东跑去。另一个人也跑了起来,这可能是个兴致勃勃的报童。第三个人,一个有急事的胖胖的绅士,也小跑起来??十分钟之内,这条大街上所有的人都跑了起来。嘈杂的声音逐渐清晰了,可以听清“大堤”这个词。“决堤了!”这充满恐怖的声音,可能是电车上一位老妇人喊的,或许是一个交警说的,也可能是一个男孩子说的。没有人知道是谁说的,也没有人知道真正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两千多人都突然奔逃起来。“向东!”人群喊叫了起来。东边远离大河,东边安全。“向东去!向东去!”人们都喊着。
上文所描述的其实是人们的“从众心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很多行为也都受从众心理的影响。例如,大街上有两个人吵架,本没有什么大事,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导致交通堵塞。在超市的特价商品区,一大群家庭主妇争先恐后地抢购一些她们未必需要而价格也未必实惠的商品??
这些就是“从众行为”,通俗地说就是“人云亦云”、“随大流”,大家都这么认为,我也就这么认为;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跟着这么做。
为什么会产生从众行为呢?这是因为,群体成员如果发现自己的行为和意见与群体不一致,或与群体中大多数人有分歧时,就会感到有压力,这种压力促使他趋向于与群体保持一致。也只有与众人保持一致,才会有“没有错”的安全感,即使错了,也会因为“大家都这样”而感到安慰。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可以恰到好处地应用从众心理,其实它可以成为一种十分有利的武器,帮助我们起到同化对方的作用,让对方在寡不敌众的劣势下,不得不妥协,而加入到群体之中来。
从众心理对人们行为的影响已被商家意识到,并灵活应用到了各种销售战略上。例如,一家卖烤鸭的连锁店,在分店开张时,就会雇用一大群人,围在店门口,制造人气,吸引顾客。再如,向年轻人推销MP4时,就先雇一些学生,让他们随时随地携带着,并装出一副自得其乐、陶醉万分的样子。这种故意烘托出的氛围对其他学生,也就是潜在消费者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诱惑:这么多人都有,而且这么享受,自己也要去买个MP4。
利用从众心理可以帮助我们集聚众人、增加人气,也可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见一致时,对个别人起协调作用,使之与集体保持一致,可概括为:以众敌寡,逐渐同化。例如,与其用说教的方法强迫孩子读书,不如让他和喜欢读书的孩子在一起。
虽然刚开始时,他会觉得别扭,不大合群,但久而久之就会被同化,变得喜欢读书。再如,如果想让那些不喜欢发言的职工在会议中开口说话,就可以让一些“引导人”先发言,从众心理会使那些不爱发言的人也不由得采取了“同调行动”,踊跃发言。
总之,在现实生活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对人们形成很大影响,给少数派的人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其心理立场发生动摇,最终放弃自己的主张而被别人同化。有时,我们为了获得这样的效果,则需要制造一种以众敌寡的压倒式局面和氛围,使对方就范。
不是教你诈
要劝服一个人遵从自己的意见,可以采取以众敌寡、逐渐同化的方法。一个人唇焦舌干地苦苦相劝,可能并不能达到说服的效果,而让多个人轮流去劝说,就会给对方造成压力,使其被同化。
美国的谈判专家柯英,在担任美国某企业的顾问期间,曾被派往日本和某企业进行谈判。
他刚到日本羽田机场,发现代表日本企业与柯英谈判的两名职员已恭候在出口了。他们接过柯英的行李,引导柯英乘上已等候多时的豪华轿车,送至订好的酒店。日本方面的招待令柯英很高兴,在车上闲聊时,一个日本招待问柯英:“您要回去时,我们也会替您准备好到机场的车子,但不知您预订的是哪天的班机?”柯英受到如此礼遇,非常感动,就把回程机票掏出来给日本人看。
此后的前十天里,日本方面绝口不提重要的谈判内容,只是招待柯英参观名胜古迹。到了第十二天,即柯英要返程的前两天,才开始谈判,但因为当天柯英想去打高尔夫球,又取消了谈判。第二天,日本企业方面又要替柯英举行欢送会,再次取消谈判。直到最后一天,谈判正式开始,而刚谈到重要问题时,送柯英去机场的车子到了。于是,双方在去机场的车内完成了谈判。
毫无疑问,日本方面赢了,柯英所取得的谈判结果是不利于美国方面的。
事实上,柯英把回程机票展示给日本人看时,谈判的胜负已定。因为日本方面把自己要与人谈判的最后时限当作机密,而想办法探知对方预订的最后时限。精明的日本人利用最后时限,事前探得对方的行程表,掌握了最佳的谈判时机。
而我们知道,在交涉或会谈的时候,越是重要的案子,越是放在即将结束的时间里,时间越仓促,可考虑的时间越少,对方越被动,也就容易妥协,最终的结果也就有利于我方。这种谈判技巧所适用的情况是:知道自己用于谈判的时间,也探知对方的谈判时间,想办法缩短对方的有效谈判时间,造成对方的被动,可总结为“知己知彼法”。
利用紧迫的心理影响,在时间即将结束前扭转局面,除了“知己知彼法”,还有一种“混水摸鱼法”。所谓“混水摸鱼法”就是,在众多人讨论很多问题,疲惫不堪且无头绪时,自己主动对其进行归纳,引导大家在放松警惕时接受自己的意见,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例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会议漫长、拖拉,讨论几个小时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结论。与会者都变得不耐烦起来,开始抱怨,发牢骚。此时,有一个与会者突然站起来说:“各位的意见非常多,但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其他所有的与会者都很感激他,因为他把冗长的会议给简明扼要地总结了出来,否则,这个烦人的会议还不知道要开到什么时候呢!
然而,当大家回到家里,再重新考虑刚才那个人所说的话,并回忆开会时所讨论的内容,却发现那个人所“总结”出来的几个要点并不合适,其他的重要问题都被漏掉了。再过几天,人们聊起这件事,都有同感。可见,当时那个发言者的话里藏有玄机。因为,他在与会者经过长久讨论,疲惫不堪、放松警惕时,通过“总结”,让大家帮他实现了自己的目的,真可谓利用了“最好的时机”。
无论是“知己知彼法”,还是“混水摸鱼法”,都是利用了最佳时机。需要强调的是,在时间即将结束前扭转局面,并不是在时间即将结束前仓促行事,而是要利用时间即将结束这一事实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让对方“中套”。对自己来说,时间即将结束前,正是最好时机,最恰当的“火候”,而观察事情的发展就像观“火候”。总之,自己对时机的把握是主动的、胸有成竹的,这样,才可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不是教你诈
对于一个谈判者来说,掌握时机与条件是谈判过程中重要的技术环节。时间即将结束前,就是一个扭转局面的最佳时机,这个时机需要把握,也可创造。善于利用这样的策略会对自己起到很大的帮助。
春秋时,吴国和越国是敌国,经常交战。一天,十几个吴人和越人碰巧同乘了一艘渡船,但都互不答理。
不料,船到江心时,天色骤变、狂风顿起、暴雨如注,巨浪汹涌而来,渡船剧烈地颠簸着,吴国的两个孩子吓得哇哇大哭,越国的一个老太跌倒在船舱里。老艄公一面竭力掌好船舵,一面让大家速进船舱。另两名年轻的船工,马上奔向桅杆解绳索,想把篷帆解下来,可一时又解不开。而如果不赶快解开绳索,把帆降下来,船就可能翻掉。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乘客们都争先恐后地冲向桅杆去解绳索,此时也不分谁是吴人谁是越人了。他们那么默契,配合得就像左右手。
过了一会儿,渡船上的篷帆终于被降下来了,船颠簸得也不那么厉害了。老艄公望着风雨同舟、共度危难的人们,叹道:“吴越两国如果能永远和睦相处,该有多好啊!”
这个故事讲的就是《孙子兵法》中“吴越同舟”这个成语的来历。本来素有恩怨的吴越两国人,在面临更大的敌人,即暴风雨的袭击时,结果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同心协力、合作默契。由此可见,即使是敌对的双方,当面临更大的敌人时,双方也会消除恩怨,同仇敌忾。
这种心理真的很微妙,为此,心理学家曾做过一个实验来加以证明:
3个人为一组做简单的“撞球游戏”,谁最后被淘汰,谁就是获胜者。显然,这3个人分别构成了敌对关系。结果显示,如果在比赛中,有一个人遥遥领先,那么其他两个人就会联合起来,共同阻挠领先者得分。
了解了人们所普遍存在的这种心理,善加利用,就有可能解除对立者之间的警戒状态,让对方与自己达成一致,获得共赢。例如,具有同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彼此间难免存在矛盾,进而产生纠纷,甚至会演变到水火不容的地步。这时,如果让对方意识到,如果继续敌对下去,会让某公司,尤其是大公司坐享渔翁之利。
这样,对方就会产生一种危机感,不敢再“自相残杀”,让共同的敌人获益。而原先的那种敌对情绪也就大大减弱了,彼此间的关系也就更加和谐,从而“化敌为友”,积极解决问题,尽可能实现共赢。
其实,“共同的敌人”也未必真的存在,有些时候,可以故意制作一个“假想敌”,甚至可以演“双簧”,一个扮“白脸”,一个扮“红脸”。当然,这必须配合得天衣无缝,否则会弄巧成拙,使对方产生反感。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共同的敌人”是存在的,但是又不知道具体是哪一个。在这种情况下,仍需要双方的通力合作。例如,在全球的软饮料市场上,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是前两强,没有哪个品牌能够挤进去。这就在于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这两个“宿敌”的默契配合,他们看不到具体的“共同的敌人”,但是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在着无数的敌人。所以,无论两个“宿敌”如何激烈地竞争,都不靠打“价格战”来挤兑对方,只要防住第三方,他们的市场份额就可以继续维持了,利润也就得到了保证。
在生活中,应坦诚待人,不可钩心斗角。但是,有的时候,还是需要讲究一些策略,比如,要争取某人的支持,就可以把双方的共同点扩大,找到共同的利益,树立共同的敌人,使对方与自己“同仇敌忾”,这种方法在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合理权益,而自己又势单力薄时是有效也有必要的。
不是教你诈
如果双方为一点矛盾争得不可开交,就可以制造一个强大的共同敌人,引起同仇敌忾,从而转移对方的注意力,有助于双方“化敌为友”,达成共识。这样才能通力合作,促进彼此共同发展。
赫蒙毕业于美国的耶鲁大学,又在德国的佛莱堡大学拿到了硕士学位,是美国有名的矿冶工程师。可是当他带了所有的文凭去找美国西部的大矿主赫斯特的时候,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原来,那位大矿主是个脾气古怪、性子执拗的人。他自己没有文凭,所以就很反感有文凭的人,更讨厌那些文质彬彬又专爱讲理论的工程师。当赫蒙前去应聘递上文凭时,赫斯特很不礼貌地说:“我之所以不想用你就是因为你曾经是德国佛莱堡大学的硕士,你的脑子里装满了一大堆没有用的理论,我可不需要什么文绉绉的工程师。”
聪明的赫蒙听了这话,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心平气和地回答说:“假如你答应不告诉我父亲的话,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接着又小声说:“其实我在德国的佛莱堡并没有学到什么,那三年就好像是稀里糊涂地混过来一样。”想不到赫斯特听了笑嘻嘻地说:“好,那明天你就来上班吧。”就这样,赫蒙轻易地在一个非常顽固的人面前通过了面试。
要化解对方的不信任感,不能以强硬的口气说“你要相信我的话”,或者说“没有那回事”,这样就相当于只保留了自己的主张,而否定了对方的判断,是一种攻击行为,只会使对方的不信任感更重,更排斥你。
对于赫蒙的做法,有的人可能会不以为然。其实,赫蒙贬低的是自己,而他的学识如何,当然不在于他自己的评价,就是贬得再低也不会使自己的学识有分毫的减少。赫蒙所使用的,就是人际关系中以退求进的“退让计”,通过自我贬低来赢得对方的好感,就好像是跳高,退得远,反而能跳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