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节为什么黄色衣袖让溥仪大发雷霆
末代皇帝溥仪在回忆录《我的前半生》中记录了一件儿时小事。
溥仪十一岁那年,宫里的太妃们组织了一次“会亲”活动,他十岁的弟弟溥杰和九岁的大妹妹也一起进了宫。虽是亲生兄弟,可是这位小哥哥做了皇帝,溥杰和大妹妹都十分拘谨,低着头,一副恭恭敬敬神色。
溥仪在深宫中一天到晚和大人打交道,没有同龄的孩子玩耍,很寂寞,本以为弟妹来了可以痛快地玩玩闹闹,看两人大气儿都不敢出,十分扫兴。后来溥仪想到一个活跃气氛的主意,他将弟妹带到了养心殿去捉迷藏。
孩子就是孩子,玩起来拘谨的态度都没了。玩捉迷藏玩累了,三个人爬到炕上去休息,又开始聊天。溥杰天真地说,一直以为皇上像戏台上演的一样,有老长老长的胡子。说着,还伸手拉开架势模仿戏台上的皇帝捋胡子的姿态。原本听得兴冲冲的溥仪突然变了脸:“溥杰!这是什么颜色,你也能使?这是明黄,不该你使的!”溥杰一看,原来是自己的袖口内的衣服里子是黄色的,伸手的时候露了出来。
溥杰吓坏了,赶紧跳下床哆哆嗦嗦地垂手而立:“这……这是杏黄,不……不是明黄。”
小皇帝哪里听得进去,一口咬定是明黄,声音越来越大,溥杰吓得头也不敢抬,一个劲儿地应着“嗻、嗻、嗻”。大妹妹更是吓得眼泪围着眼眶打转,躲到溥杰身后不敢出来。
为什么小皇帝会对一个衣服袖子的颜色大动干戈?原来,清朝规定,明黄色是帝王专用色,是皇权的象征。按照当时规定,即使是贵族也不能使用明黄,要降一级,使用深黄色,及俗称的金黄色。
穿黄色袍服不是清朝皇帝的发明。隋文帝率开黄袍之风,称其为“柘黄袍”。 据《唐六典》记载,“隋文帝着柘黄袍,巾带听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此时黄色衣服并没有与皇权画等号,其他人还是可以着黄色衣衫的。直到唐高祖武德年间,才开始确立了黄袍的特殊意义,“禁士弈不得以赤黄为衣服杂饰”,禁止官员和普通百姓着黄衫。
我们看清宫剧,剧中的太监一个个特别机灵,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哪位主子走过去了,从后背影儿都能认出是谁。这并非导演的夸张,事实确实如此。皇上、皇后、皇太后的衣服、饰物是明黄的,嫔妃穿杏黄色,分得极为清楚,放眼瞧过去差别非常明显。这是宫里头最严格的规矩,一点儿都不能含糊。即使是前朝老太妃,也得穿杏黄色。
自从黄色成为皇家专用色彩,老百姓对黄色的使用就非常谨慎了。穿黄色衣服、把墙漆成黄色、铺黄色的瓦片,都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即使是政府官员,在黄色的使用上也不敢掉以轻心。
唐代大诗人王维做过负责管理皇家音乐的长官“太乐丞”,有机会接触到当时最高水平的舞蹈。有一次他按捺不住好奇心,偷偷让属下为他表演了一次狮子舞,就失去了乌纱。因为表演狮子舞的狮子有五种颜色,王维欣赏的正是专供皇帝欣赏的黄狮子的舞蹈,是对皇权的冒犯。
清朝雍正年间的大将军年羹尧,功勋卓绝,后居功自大,被雍正诛除。在年羹尧的判决书里,就有三条罪名与黄色有关:用黄色包袱、挂鹅黄色荷包、用黄土铺道。
挂个黄色荷包都能成为杀头的罪名,小皇帝为溥杰的黄色袖子一惊一乍,也就可以理解了。
随着皇权的崩解,黄色的皇室威严也逐渐消弭。不过近代以来,老百姓对黄色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人们提到黄色想到的不再是皇帝和紫禁城,而是庸俗的色情文化,这是什么原因呢?主要是受西方文化影响。
说起来,“黄色”会成为色情的象征,与著名的英国剧作家王尔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王尔德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剧作家,文笔细腻,饱含激情,对女性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出人意料的是,他并不喜欢女性,而希望与男性发生恋情。在那个时代,同性恋被认为是犯罪。1895年4月3日,王尔德因同性恋罪名被逮捕,在他被捕时,腋下夹着一本《黄杂志》。
《黄杂志》是一本杂志的名字,内容偏颓废,稍带些情色的意味,不过远称不上淫秽。然而杂志因为王尔德的关系,被公众认为是下流的、不名誉的。《黄杂志》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杂志社的玻璃都被石头砸碎了。
由此,黄色就与色情、下流等印象挂上了钩,并随着文化的大潮涌到中国。